【华夏文摘】芸娘:此生若梦成追忆 一一 少女篇(上)

到南京的那年我十三岁。一个从没见过大世面的北方小县城的小姑娘,突然来到作为中华民国首都的大城市,显得那么懵懂无知、乡气十足。这里的南方人的生活习俗与我们北方人是如此不同,在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北方人眼里,车水马龙的街市繁华与热闹自不必提,连这里的日常生活的一切细微处,吃的穿的用的,与沧州老家的相比,都显得那么精细,干净和讲究。有时候因一些从前没见过不熟悉的新生活细节,让我在外人面前不免自惭形秽,然而我在南京本地人面前说的那一口字正腔圆的标准国语,足以让他们绝望,这也极大程度上抵消了我因孤陋寡闻而生出的自卑。

1947年秋天的南京,洪武路新街口,四面通衢的中心位置,矗立着一尊国父孙中山先生的站立铜像。铜制的孙中山右手指向前方,表情庄严而忧戚。那时候13岁的我每次路过那尊铜像,都忍不住驻足片刻抬头凝望一会儿,每到这会儿,心中不禁又响起在老家小学校里每周一升旗时必唱的那首歌“我们国父,首创革命,革命血如花,推翻了专制,建设了共和,产生了民主中华……”。

每天上学放学,从小火瓦巷到新街口,必经过总统府和介寿堂(为祝贺蒋介石60寿辰而新建不久),建筑雄伟厚重,前面的大街是一码的用鹅卵石铺成的“弹格马路”。

小火瓦巷53号,那个小院子,那几间平房,平房外烧饭的小灶间,充满了温馨的亲情和家的味道。

大姐一家在南京生活了十多年,大姐夫又是场面上人,社交人脉极广又好请客,家里经常朋客满座。在大姐家,请客聚餐与家常便饭是分不清的,几乎每天都有人来吃饭。

大姐夫除了经常结识新朋友之外,还有一个较固定的老朋友圈,也就是所谓的“兄弟帮”。每天下班必有这几个人中之一二到来家里蹭晚餐,他们是:孙盈斋,苗全普,王真光,刘贵炎,他们有的是在铁路局任职,有的在别处工作谋生。他们与我的堂叔,大哥二哥也都熟识。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在南京生活的那几年,生活虽不富裕,却是让我感到最温馨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南京是个让我安心让我依恋的地方。对于南京,我并不惊奇于它的热闹繁华,因之前我也曾在寒暑假里到天津,北平小住过多次。我高兴的是终于来到了亲人身边,见到了久别的母亲,见到了哥哥姐姐,又能认识许多的新朋友。在南京我从不想念家乡沧州,苏东坡有词曰“此心安处是吾乡”,南京就是我的心安之处。我对南京特别依恋还另外有个特殊原因,因为我的少女春心的萌动是在那里发生的。

每天晚饭后,在我们家这几间陋室和一个小庭院里,经常是欢声笑语嬉戏喧闹的。大姐夫是个要朋友要面子的人,招待重要客人,他可以倾其所有甚至不惜借贷也要酒肉丰盛,但上面提到名字的这些人不属于宾客,而是与亲兄弟一样的至爱亲朋,就是今天年轻人常用的“铁哥们”称谓,完全可以和家人一样,粗茶淡饭招待足矣。我刚到南京时,家里经常吃的是炒萝卜丝,粗糙的籼米饭。当时我觉得这饭这菜那个香啊,百吃不厌!以上的这几个朋友,即使大姐夫不在家,我们的饭桌上随时都有他们的一副碗筷,菜好坏不论,饭是一定管饱的。

他们在一起说话是很随意不拘的,山南海北,异地奇俗,时政秘闻,市井消息,俚语趣闻,电影戏剧,明星八卦,雅俗笑话,无所不包,当然,也有读书心得;他们互相调侃,讽刺挖苦;有时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又嘻笑颜开,热闹一阵,各回各的住处。不用约不用请,常常第二天傍晚又自动来齐聚。

堂叔袁忠斌是常客,二哥是驻客。每逢主客齐聚,我们便在家常菜之外,再加一碗南京板鸭,南京话叫做“斩碗儿鸭子去(南京话念“Kei”)!” 一伙人七嘴八舌地谈天说地,无拘无束。有时候堂叔会主导聚会,搞一些恶作剧的游戏来给大家逗乐子。记得一次他说: “今晚呢,我们做个游戏!先关掉电灯,然后每个人都闭上眼睛!” 他还亲自用手摸一遍,以检查每一个人是否都真的闭紧了眼睛,然后开灯说:“很好,你们都闭上眼睛了,现在可以睁开了!” 一瞬间每一个人都看见别人有一双黑眼圈都哈哈大笑,却忘记了自己的眼圈也是黑的,最后是满屋子人哄然大笑。原来是堂叔用摸了锅底黑灰的手指头给每个人化了熊猫妆。

常来大姐夫家的还有一个人,是个平时沉默寡言不苟言笑的老实人。堂叔也是照样拿人家老实人开涮。有次他偷偷放了一只生鸡蛋到老实人裤兜里,并不经意的样子把鸡蛋撞碎。大家嘻嘻哈哈地看着老实人从裤兜掏出黏糊糊黄腾腾的鸡蛋汁时的尴尬的样子,齐声谴责堂叔。反而是老实人不介意,傻呵呵地笑笑就算过去了。从那时候起大家就都互相提醒要提防我这个堂叔,并给他起了个“缺德鬼”的绰号。

关于我的堂叔,我实在忍不住要多费点笔墨说说这个人,特地单独给他写了一个家族人物列传外篇,题为《我的堂叔》。

我不爱在客人面前露面,即使在家人面前也是沉默寡言时居多,除了热闹时喜欢躲在帘子后面静静听他们的热烈交谈议论之外,独处时唯一的喜好还是看书。看书是我消除独处无朋的寂寞的主要方法,而聆听他们的交谈是我了解新环境乃至外面大世界的主要渠道。

这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原先孤陋寡闻的我从他们那里汲取了很多五花八门的社会百科,与我从书籍阅读中获得的思想知识营养互相对照映证,让我建立了最基本的有关“做人的道理”的基础,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基本的“三观”。在大姐家认识不同类型的人,也为我以后的成长乃至走向社会,丰富了必要的认知和阅历。

这群朋友当中有个小伙子名叫王真光的,是很值得特别一说的重要人物。我的整个少女时代,他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崇拜和恋慕的对象;到了中年直至现在的暮年时期,他仍不失为益友。他是山东人,是大姐夫核心朋友圈当中最年轻的一个。他早年毕业于美国传教士在山东滕县创办的华北弘道院。他一米八的修长个子,浓眉,高鼻梁,面容俊朗,温文尔雅,一双深邃闪烁而会说话的眼睛和一张稍具女性化漂亮的嘴巴。整体看是颀长俊朗的山东小生,称得上英俊潇洒。在每次的聚会中,他很少高声谈笑,但每出声发言必有些内涵。他从不说低俗的笑话,不开不雅的玩笑,在大家偶尔讲些比较低俗些的内容时,他只是淡淡一笑,显得那么与众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引起了我的注意。但年龄的差距和“丑小鸭”的心理,让我只有旁听和在一旁拾笑的份儿,从不敢参与其中。这种心态丝毫不影响我对他的注意,同时我也暗中观察他对我的关注。我爱唱歌,他教我唱些教会赞美诗,介绍我唱中国名歌和一些外国歌曲,至今能记得的有《牧羊姑娘》,《夜歌》,《雷蒙娜》等。他对我当时爱唱的龚秋霞,白光,周曼华,李丽华等电影明星所唱的流行歌曲持否定态度,我从此再也不在他面前唱那些流行歌曲了。

我在南京有段时间曾与二姐同读夜校,他建议我读正规中学。我于是同时考取了中央大学附中和南京第三女中,最后选择了不收费的中大附中。总之我对他言听计从,几近崇拜。

在中大附中读书期间,我和同龄的大外甥王振铭同班,这让振铭受足了委屈。因我的各科成绩都比他好,我在这个家又成了榜样、宠儿。振铭常在被家人与我对比之后挨骂挨批遭贬。其实家人不知道,在我的眼中,与我同龄的外甥王振铭也是我的羡慕对象。我在学校学习成绩好,是因为我不知道我除了上学读书之外我还能干什么,或者说喜欢干什么。而振铭在十五岁初中毕业之后即不再上学,到上海大隆机器厂当了一名学徒,开始自食其力。两年半后他又报名参军,赴朝鲜参战,成为“最可爱的人”。因作战勇敢,回国前升至坦克兵中尉。他回国之后的事业生活都无愧于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比我这个当年读书比他好的小姨有出息得多。

我的情窦初开应该是在十三周岁以后的事情。我记得1947年我从天津到上海所乘坐的轮船,在海上漂了四天四夜。我们买的是四等船票,没有床,只是舱底的一片大通铺。航行途中,有一次在甲板上手里握着本书,凭栏远望海天交接处边发呆边哼唱,有一个年轻男生过来与我搭讪,问我看些什么书,会唱些什么歌等,明显表现出对我的好感。我那时是刚从小地方出来的13岁单纯女孩子,只懂家教的礼貌,不懂世故,凡事有问必答,答必如实。但我并不想主动和他讲话,只是看书,哼哼歌打发无聊的时间。不过他好像是个有心人,竟从我堂叔嘴里打探出了我的很多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读几年级,兴趣爱好,甚至在南京的联络地址。第二天这男生干脆把他的床铺挪到我们的旁边,整天和我们没话找话,扰得我不胜其烦。到南京后不久,竟收到了一封从台湾高雄寄来的信件,署名“张雨萍”,自此便不断来信,还寄了一些台湾名贵的蝴蝶标本和台湾花卉标本,并附有分类介绍。他的细心和殷勤,给了我很好的印象,我们有了书信来往。这立刻引起了哥姐们的警觉。当他再来信邀我到台湾旅游时,大哥的一封信帮我拒绝了他,从此再无联系。这算什么呢?是我少女时期的一段生活小插曲而已,对我的后来成长完全不构成什么大影响。但既然是插曲,又是我的第一位追求者,就有一定的价值。这个价值,我想,就是我此生在刚进入青春少女期之际,第一次偶然得到了一个赖以用女性的眼光进行自我衡量评价的参照标尺吧?而让我第一次真正对异性有感觉的,应该就是前面提到的王真光了。

某一天,王真光在我独自在房间里看书时,拿出一本书走进来递到我面前,微低着头,闪着一双摄人魂魄的大眼睛看着我。与他的目光接触了几秒后,我慌乱地接过书,看到封面上的两个字《简·爱》。 我身高一米六二,他大约一米八,他站的离我很近,低着头,我正好仰视着他。他递书时的沉默和眼神里含情的深意我当时都能立即感觉得到,以致这一刻的镜头在我脑海里存留了六、七十年。每每想起,宛若昨天,几秒钟的瞬间已然构成了我的永恒记忆。

从此我和他的接触便不像以前那般自然随便。再与别人提起他时,立刻表现出亲近,私密,怕被人看穿却又不打自招的面露羞涩。毕竟我太年轻,这点小变化很快被大姐二姐这两位“过来人”发现。她们并没有大惊小怪。两个姐姐一向对我的评价是看书太多太杂,思想早熟,感情丰富。对于王真光,两个姐姐的看法不完全一致。大姐看好这个小伙子,认为他正派,本分,没有不良习惯,外貌很不错,可以把这事挑明;二姐则有工程师情结,认为她这个小妹从小这么优秀,前途无限,以后起码要嫁个工程师。我不理会她们的意见一致不一致,正好趁机让王大哥带我把南京的景点玩了个遍。我常常通过大外甥振铭传递小纸条与真光兄约定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与他接触相处中,他自然,我拘谨;他博学,我浅陋;他是大哥,我是小妹;他是先生,我是学生。他大我九岁,我知道我和他之间有很大距离,但是我就是喜欢与他在一起,因为和他在一起,我心里踏实,有安全感。

每晚睡觉前,我就在想此时此刻真光大哥在干什么呢?他是否也时常惦念着我呢?我不能确定。我看完《简.爱》之后,加重了我与他的不平等的感觉。我对他的感情是毫无瑕疵的、纯洁而有时孤独无助的,因为我不知道我在他心里是什么位置。终于有一次他在带我到南京鸡鸣寺后山上游玩时,说笑间他突然把我揽入怀里拥吻起来,那是我的少女初吻。我开始紧张继而慢慢放松下来,幸福热流洋溢之间我觉得我是得到了那个答案的。那一年我14岁半。
(未完待续)

芸娘:此生若梦成追忆 一一我的童年(上)
芸娘:此生若梦成追忆 一一我的童年(中)
芸娘:此生若梦成追忆 一一我的童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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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文摘第一五四五期(cm112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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