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摘】敏一鸿:卞仲耘之死案钩沉与省思(下)

(接上)

5. 1966年8月5日打死卞仲耘校长的是不是“红卫兵”?

卞案争议的又一焦点,是1966年8月5日卞仲耘被打死时,学校里是否已经成立“红卫兵”?卞校长是不是被“红卫兵”打死的?之所以成为焦点,还因关乎后来宋彬彬给毛泽东戴“红卫兵”袖章与卞仲耘之死有没有关系。

我可以肯定,师大女附中在7月31日前就有了“红卫兵”。

师大女附中因为学生“通天”, 文革中事事闻风而动,不会落后。清华附中5月29日有了“红卫兵”。清华附中“红卫兵”于6月24日,7月4日和7月27日写的先后三论《革命的造反精神万岁》大字报,师大女附中“红卫兵”都一一抄录,在校园张贴。

现在研究者肯定,后来毛泽东给清华附中“红卫兵”表示支持的信,写于1966年7月28日至8月1日之间。8月1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开幕当天,会议印发了毛泽东《给清华附中“红卫兵”的信》及清华附中“红卫兵”所写的论与再论《革命的造反精神万岁》两张大字报。

如果说清华附中“红卫兵”明确得到毛泽东支持后,师大女附中直到卞仲耘蒙难的8月5日,还没有“红卫兵”,不是掩人耳目,就是女附中局外人。

再看另一方面,现经多方证实确认,师大女附中“毛泽东主义红卫兵”,简称“主义兵”,7月31日成立。我非常清楚地记得,该组织之所这样命名,是为了区别于已有的完全根据出身定资格的主流“红卫兵”。再后来,因为又有冠以各种“前缀”的红卫兵组织成立,最先成立一开始是主流的“红卫兵”,就被称为“老红卫兵”,简称“老兵儿”。这是后话。

仅以上述顺序论,说8月5日师大女附中还没成立“红卫兵”,肯定与事实不符。至于现在想以“八.一八”宋彬彬上天安门前还没有现成的“红卫兵”袖章为理由,证明8月5日师大女附中还没有“红卫兵”,打死卞仲耘与“红卫兵”无关,更是牵强到完全站不住脚。当时物质匮乏,买布要布票,布票都在家长手里把着过日子,学生一时半会儿弄不到布毫不奇怪。

从事实看,8月4日我们班谁能动手打人,谁该被打,泾渭分明,与袖章毫无关系。一天之后的8月5日,谁有资格 “斗黑帮”,谁被带到木工房拿桌椅腿,谁被押到操场上看以儆效尤,都有一定之规。一如十三天之后,那五十个登上天安门城楼的“红卫兵”代表,既不凭袖章,也绝不会靠抽签或自愿报名而定。

早在6月2日停课之后,班文革“核心小组”成立,全根据出身而定。最初的“红卫兵”就是“红五类”,“红五类”是当然的“红卫兵”,自然过渡。到7 月底8月初“对联”一夜间贴遍北京城,出身决定一切,若有不是“红五类”敢冒充“红卫兵”的,轻则批斗殴打,重则“格杀勿论”,与袖章毫无关系。

走笔至此不能不提及,说是“红”“黑”泾渭分明,也不尽然。时有“革干”子女,一夜变色,父母被“揪出来”,遂沦为“黑五类”,“好汉”变“混蛋”成了“狗崽子”。人“狗”变异一夜完成,在师大女附中见怪不怪,屡见不鲜。

就在1966年8月5日卞仲耘蒙难这天,毛泽东写出《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不点名地指责刘少奇,明确提出党中央还有个资产阶级司令部。 当时国人并不知情,刘少奇还是国家主席,邓小平还是副总理。

师大女附中开批判会,有人上台发言,刘女、邓女一如既往与另几位同学会齐声高喊“开会发言报出身!”那清脆尖利威严的声音覆盖操场,又被不远处的高楼反弹回来,余音不绝,吓退想上台发言的“黑”灰二类 ,也刻进不少同学记忆的留声机。

8月7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印发了毛泽东《炮打司令部》大字报。因为没有点名,直到1966年8月18日,刘少奇还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可能他心中已经有数,国人通过电视,看见他神情抑郁。后来刘少奇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悲惨而死、邓小平被打成第二号“走资派”。刘邓和他们的儿女经历了由红变黑,文革后又重拾“光荣”的大起大落,自然更明白其中的荒诞诡谲。这也是后话。

6. 红卫兵宋彬彬与八.一八毛泽东

卞仲耘校长被学生群殴折磨致死十三天之后的1966年8月18日上午,我到学校,发现同学少了很多,见不到几个“红五类”。有人组织到校同学进礼堂看电视。老旧礼堂的讲台上放着个不大的黑白电视,至少三、四百同学挤在闷热的礼堂里,翘首观看那自己去不了(被禁止)的天安门广场上,正在发生什么事。

此刻,毛泽东正在天安门城楼检阅百万“红卫兵”。1966年的中国人都知道是“毛泽东亲自发动领导文化大革命”,他被当成神般受到人们“无限崇拜”,被称为“红太阳”。

忽见荧屏上师大女附中“红卫兵”头头宋彬彬在天安门城楼给毛泽东戴上“红卫兵”袖章,毛泽东跟她说话,我一时完全反应不过来——天上的毛泽东和我们学校的宋彬彬面对面说话?随后,电视台解说员说“毛主席问‘你叫什么名字?’她说‘宋彬彬’。毛主席问‘是文质彬彬的彬吗?’她说‘是’,毛主席说‘要武嘛!’”这是‘最高统帅’对殴打和杀戮表示的认可。

毛与宋这段著名对话,迅速传遍全国。此后,在北京,在中国各地,又有許许多多教育工作者,死在自已學生的拳脚棍棒之下,更多“黑五类”死于毒打。校友王友琴以历史义工身份,用二十年多年业余时间,记录了包括卞仲耘校长在内的中国五百位以上文革受难者的名字和丧生经过。对王友琴所做的工作,我深怀钦敬之意。王友琴和一切如实回忆记述文革经历和史实的校友,为1966年师大女附中的学生挽回荣誉。

自1966年8月18日,宋彬彬的名字与毛泽东、“红卫兵”、“要武”和“红八月”连在一起。在这一概念“化和”的复杂过程中,毛泽东无疑是首要因素。但是,在那个以“血统论”精确划分阶层的特定时刻,宋彬彬成为登上天安门献袖章者,也不是轻轻用一句作了“替罪羊”就能解释的,她究竟蒙了什么冤,受了什么屈?

7. 我读《记忆》“师大女附中文革专辑”(一)(二)和部分网帖有感

身为女附中学生和卞仲耘被群殴的目击者,以我当时的经历,并参看各方证词与研究报告,目前有如下看法——

1.到现在,组织发动和实施殴打折磨卞仲耘致死的真实过程和一切细节,以及所有涉案人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还远没有弄清。提供真相,追究真凶,是生者的历史责任。

2.直接动手杀死卞仲耘、导致她失去生命的是师大女附中的一群学生,而不是哪一个人,当然也不是宋彬彬一个人(至于宋彬彬8月18日之后在北京和外地参与过什么,我至今不清楚)。

3.直接动手导致卞仲耘死亡的一群人里,“红五类”占绝大多数。那种让当时所有师大女附中学生平摊直接动手杀人责任,不符合本案实情。以直接参与凶杀者众多为理由,有意无意引导舆论不追究真凶、不了了之,空谈‘每个人面对自己的良知’的同时,仅仅为宋彬彬一人鸣冤,与公义原则不符。

4. 1966年6月2日三位学生党员刘进、宋彬彬、马德秀,共同贴出文革中全校第一张大字报。全校为她们马首是瞻。8月5日她们三位仍是学校里具有“令行禁止”能力的人。她们是否参与了群殴卞仲耘的组织和准备,现在尚无足够证据。最近刘进表示为自己当时对殴打卞仲耘的人未作劝阻而惭愧,看来她已意识到自己对卞仲耘之死至少要负某些道义责任,值得肯定。暂且不论当年她是否真像今天所说,想制止但不敢。

5.最近看到宋彬彬说卞仲耘被群殴时她在现场,没有参与,还作了劝阻,对此说法,我部分存疑。以我对当时情况的了解,如果刘进、宋彬彬、马德秀一同或者其中任何一位,当时大喝一声“不要打了!”以她们标志性的地位和影响力,一定有很多同学会跟着制止打人,卞仲耘当天有可能保住性命。但我在场的大操场殴打全过程,没有人出来喝阻。

6.在1966年,打人是革命表现,革命是光荣的,光荣是要有资格的。当时“红”、“黑”、灰各色已经清楚定位,“黑”和灰们只求自保,不敢僭越。如果当时敢出来劝,可能先于卞仲耘而死。这两类同学当时没有出来劝阻,与刘进、宋彬彬、马德秀没出来劝阻,所负的道义责任有很大不同。还要补充那句话,且不说在那种情况下,全校同学中有几人真有想出来劝阻的清醒和公义。

7.师大女附中(今师大附属实验中学)九十年校庆,专题是“光荣与梦想”,绝非信手拈来之词。历经中共中央决议判定文革是“十年浩劫”之后,宋彬彬与毛泽东的蒙太奇,四十一年后依然在该校被奉为“光荣”的象征,引起海内外很多人强烈反感。直到近年还将与文革毛泽东跟自己沾边奉为光荣,以此重新诠释 “构建”历史,而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否定了文革,这特别发人深思。由此重提卞仲耘这桩众目睽睽下被害四十多年的 “无头案”,荣辱之争不可避免。宋彬彬分享光荣不辞,分享耻辱就叫屈,是什么逻辑!

读到校友叶维丽在《好故事未必是好历史——我看卞仲耘之死》中说“不经意中,19岁的宋彬彬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和政治的十字架”,蓦然想到“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竟又被赋予新意——曾经的小姑娘们也可能一路任意打扮历史。

8.蒙难者卞仲耘是千千万万文革中被“群众专政”非刑毒打致死者之一。她是共产革命的参与者,也是受害者。因她曾是共产革命参加者,就认为她被共产党当政搞的文革“吃掉白吃,活该”,我不能同意。如同把刘少奇归入文革受难者一族一样,都应追究杀害他们的真凶,哪怕刘少奇的遗孀四十年后与毛家后人握手言欢。因为他们和一切人一样,生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和尊重。

9.校友们和知情者在寻求真相的过程中有权据实为宋彬彬辩护,如同为一切人作辩护一样正常。为宋彬彬鸣冤的人,如果自我定位为宋彬彬的好友,仅为她一人鸣冤,竭尽心力不止,可以理解,正如美国人哈里斯所理解的‘因为你们是她的朋友’。但是,如果你们还要以公义的名义言说,就不会不同时多少顾及同一个大故事里,失去生命的卞仲耘校长和在文革中蒙冤丧生的我校老师胡秀正、梁希孔、周学敏,以及被判二十年徒刑坐牢多年后出狱、至今精神失常的闻佳同学等人四十多年的沉冤。

10.眼见几位校友为宋彬彬辩护鸣冤,说“宋彬彬是冤枉的”,同时又说“责任也不能都推给毛泽东”。不错,直接动手打人的学生,要负应负的责任,哪怕几十分之一。以我现场所见,直接动过手的,不超过一百人。四十四年了,我们都已是花甲之人,应该回忆真相,对历史有个交代。但有为宋鸣冤者却说“四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要做的不是去抓凶手”。这就不大正常。除了毛泽东,谁应该为宋彬彬的“冤情”负责?找到“冤头”“债主”有助于宋彬彬“解套”,为什么为宋鸣冤者对“冤头”“债主”缺少追究的意向、坚持和义愤?莫非这几位本意只在为宋鸣冤、洗净她,曾经参与殴打卞仲耘的一群人也都随之金蝉脱壳,让当年全校师生有罪同当,再对毛泽东适当“宽大”,于是“摆平”一切?

11.毋庸置疑,如果毛泽东不发动文化大革命,1966年8月5日,师大女附中所有学生都会照常坐在教室上课,卞仲耘会在她的校长室办公。8月18 日,毛泽东和宋彬彬不会站在天安门城楼上谈话,不会被摄入同一张照片。北京师大女附中九十年校庆纪念册上,不会有这张你说“让宋彬彬背了四十年黑锅”,他说“让宋彬彬四十年依旧光荣”的照片引爆争论。

12.毛泽东发动的文革导致包括卞仲耘在内的两百万,也许高达三百万中国人非正常死亡。每一个案,都有直接责任者,应该不懈追究。毛泽东是这场杀戮的元凶和真凶,应首先追究。

13.文革是共产极权常態的聚焦,而不是變態的偶然。追究卞仲耘之死案真凶,不能不从毛泽东开始。宋彬彬1966年8月18日在天安门城楼沾上毛泽东的边,成为在全中国呼唤“要武”的符号,导致千万人命丧黄泉。如果宋彬彬因此蒙受了什么“冤屈”,理应先诉毛泽东,切断与毛泽东绑缚在一起的“光荣”纽带,参与将毛泽东请下天安门、请出纪念堂的义举,宋彬彬才有望走出那张据说曾“让她背黑锅”,也曾“让她无尚荣光”的著名照片带给她的一切阴影。

8. 几句自白

面对互联网上公布的1966年8月5日卞仲耘校长蒙难日当时全体在校学生名单,我提笔写出如上文字。文中提到我曾经是被批斗的“黑五类”,但我知道自己沒有资格仅仅扮演一个控诉者。

1994年,我第一次通读《圣经》之后,一个从未有过的自问在心中盘桓:“1966年8月4日我成为被打的学生,是因为别人让我打人我不打,结果成了被打的,还是也想加入打人的一伙去‘革命’,人家说我不够资格,而注定成为被打的?”

我凭良心如实回答:“我被打,不是在打人与不打人之间自觉选择的结果。在那个时代,十五岁的我,如果出生在‘红五类’家庭,所做的与我的‘红五类’同学不会有什么两样。”

谁把我们美丽的青春之花,撕碎在文革“红八月”,浸泡在卞仲耘校长的血案里?

2001年夏天,在美国纽约“文革三十五周年研讨会”上,我以《文革与人生》为题作短讲,结尾说:“从那时(1966年“红八月”)直到后來的岁月,我們都想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经历了些什么?文革又在我和我同时代人的人心灵与生命中,发生了哪些作用和影响?我們有责任如实回忆,翔实记录、诚实忏悔。”

(2010年8月于美国首都华盛顿)

本文摘要发表在《开放》杂志2010年八月号

作者投稿

华夏文摘第一七四七期(cm092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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