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常谈,音译外文名字的第一规则是“名从主人”。
中国人有在音译时给人家另外起名的恶习(有意调侃和戏耍之举并不在此论列),“华夏”论坛上并曾有人百尺竿头再加一尺,说“名从主人”不对,译名的确定应依从译文读者的喜好。那还叫不叫“译”名,您自己说去吧。
反掉“名从主人”,真有什么道理么? 各位只要想想自己的名字如何让别人乱叫就行了——究竟那是有趣呢还是麻烦?
以梦露小姐为例(此处说的不是那个著名影星,因为她本姓不是Monroe),只因是小姐便如此定名,那么她父亲该称“梦露先生”还是“门罗先生”? 外国译者有何权利让人家一门两姓?
恶例俯拾皆是,举不胜举。到了D. Trump 举国(中国)皆知时,就又来了个“名从中国川粉”的新规矩。记得当初议论“川普”这个译名时,网间有论者云:这个名字好,中国本有“川普”一词,是四川普通话的谐称,令中国人感到亲切。笔者是北人,一生听过多少次那椒盐普通话,对它不陌生,感觉也一向不恶。但眼看这个中国词儿被那么个本来八杆子呼啦不着的角色累污累衰了。
如果您去听听德文 Trumpf (此 Trump 之祖上)的读法,大概会觉得,即使用“特朗普”,比之“川普”,也更有发音上的根据。
当然,从译名的确定说到译名的使用,就要依音译外文姓名的第二个规则:约定俗成。现在这个“川普”定成了,尽管不是音译而是另起,反正主人也不知道数以亿计的人仿佛每天都在提醒他,别忘记自己是个“阿串”(a tramp)。
栗先生说得好,外文的一名多译,是中国翻译界的老问题。贵文所提及的现任美国总统Trump的名字汉译的多个版本,是由于不同中文口音的中国人的自身偏好形成的。川、创之分尚无伤大雅,但特朗普就丑大方了。这主要是官方翻译机构以中文的北方发音习惯为好造成的。北方人对洋文的发音习惯喜欢楞拆硬掰外文的音节,南方人无卷舌音,一律用L音字代替R音,然后对应与偏离原文发音相差很大的中文字代替(哪怕有与原文发音更近的中文字也不用),然后还要对女性的名字为了故意柔美化而离原音而则美字,完全不顾‘名从主人’的原则。诚如贵文所例,Monroe 作为姓有必要柔美化吗?玛丽莲就够了。就算译成‘门罗’,也不算完美,毕竟‘蒙柔’更近原音,中文字面也更中性。至于’Johnson’为什么不译成‘江森’而非要用陈腐而且与原音八竿子打不着的‘约翰逊’,恐怕不是约定俗成能解释的。还有凡遇到‘ga’音,为什么不译成’戛‘而非要一律译成‘加’,真是匪夷所思,不可理喻。栗先生如果关注英式台球,一定注意到了那个与美国总统同姓的选手,被中文媒体译成了‘特鲁姆普’。看来您文章的题目的三个‘普’,应该多加一个才更为风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