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廿世纪科学至上的思想性回溯与探源
非理性现象与逻辑原子的展开
必须事先申明,个人无力为现象学定义,只想坦然呈现自己的理解与认知:
现象学是从现象出发,通过意向性回溯,透视形成现象发生经过中意识发生时的主体间性,从而厘清现象的实质与属性,即本质。
因此个人认为现象学是一门方法学,是后现代主义及解构主义的建基(基础前段);一如更后来”逻辑原子论”建基”语言分析哲学”一般,是非理性到绝对非理性形成普遍现象后的应然性结果。
前文提及胡塞尔受过康德的先验性影响,是以现象学对现象的关照动机是先验的,是针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中,”思”的一种纯粹性完成。关此个人认为,胡塞尔的思想企图是:如果现象学是哲学范畴,那么一定要挤身于科学的隔壁。这就是”哲学的科学性”倾向与可能!
无论如何,现象学都成了廿世纪西方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既然是流派,当然也就有一大批思想家于胡塞尔之后群起性贡献心力,所以胡塞尔仅算是确立了起点。
而个人必须指出的是:自从进入所谓的现代,思想发展的枝节化就已成形。主义、思潮、流派,各拥领域又各擅胜场。
而枝节化其实也是碎片化,各个流派、主义、思潮各执枝节,声言探求知识,也各得真知。然而这种舍本逐末的现象,不就是非理性与绝对非理性以主义形式滥觞的结果?
尽管末端真知也是真知,也需要探索。然而如果长时间各处角落,各说各话,即使尽擅胜场,一旦对照上生命代际现象,人之为人的整体价值也就自然流失,人类从来的原始价值或终极价值就会彻底被各个流派、主义、思潮各执手中的碎片化价值所取代。
近年远东思想界流转着一种说法, 说是”近现代西方哲学的所有创见,都是在为柏拉图理念之说作注脚 “。不知道今天的西方思想家们对这个说法有何见地,反正个人是投赞同票的。
尽管个人对马克思主义没有好感,但对有西方马克思主义之称的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些观察,还是相对认可的。廿世纪四十年代,霍克海默及阿多诺就西方近现代实况有过这样的说法:
他们认为当时与英伦经验论展开对辩的欧陆理性,其实存在两大分类:一是刦除蒙昧和恐惧的价值理性;二是了解自然,有序劳作收获并生活的工具理性。
二者于工业革命前的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相对和谐统一。而随着工业革命的迅猛发展,科技理性逐渐取代了工具理性(其实可视作工具理性的进步
或进化),并在所有人文理性的共存中逐步占据了上风。
于是包括自由在内的个体人权,渐渐被科技理性所主导的标准化、统一性整体侵蚀。这样本来由人类发现或创造的科学技术,反过来控制了人类的思想行为与文化生活,人类的绝大多数不得不以内在的精神沉沦去换取外在的物质利益以供生存或享受,最终人与人性也就被彻底异化(摘自中文维基百科”后现代主义”词条)。
请注意”人与人性也就被彻底异化”的判断性结果,这是廿世纪四十年代的说法,其时现象学正在欧美思想界如火如荼。个人想说的是:那些为现象学贡献心力的思想家,他们到底有没有感应到人与人性的彻底异化?
什么是”人与人性也就被彻底异化”? 能不能解读成非理性甚或绝对非理性?如果能,那么不妨在这里提出一个属于个人思考所得的观察结果:自康德启蒙之后,西方人文的原始价值或说终极价值就已失焦。如果”近现代西方哲学的所有创见,都是在为柏拉图理念之说作注脚 “的说法成立。那么很遗憾,这个注脚早在廿世纪四十年代就已经迷失,朝向了科学的唯一方向!
或许有人会据理反驳: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的观察止于廿世纪四十年代,后面还有八十余年。后面八十年,难道完全无视,不加理会?
个人的回答是:后面八十年,正是本文后半部份的关注重心。
从G.E.摩尔的”元伦理学”、罗素的”逻辑原子”出发,而形成的分析哲学流派,虽然经过从《逻辑哲学论》到《哲学研究》的忐忑,但透过语言分析探求知识的方法迅速成为英语系国家的大学及学院的思想主流,这就是廿世纪西方观念上的”语言学转向 “。 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人物,当然就是继尼采之后的又一个天才,剑桥三一学院哲学教授罗素的博士生,维特根斯坦 。
《逻辑原子论》与分析哲学天才
G.E.摩尔于1903年出版《伦理学原理》,与胡塞尔于1900年出版的《逻辑研究》相对同期。廿世纪的欧洲思想,就这样以分析哲学及现象学并列拉开了时代帷幕。
分析哲学的前期灵魂人物是罗素。
1890年罗素入读剑桥三一学院,信奉唯心论与新黑格主义。1898年成为研究员并获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在G.E.摩尔的影响下转向逻辑实证主义。1900年罗素意识到,数学应归为逻辑学的一部份。1910年与其导师怀德海共同出版《数学原理》,奠定他在数理逻辑学方面的贡献。数理逻辑的成就,激发了罗素对哲学思考的兴趣。
罗素对分析哲学的主张,是将哲学问题转化为逻辑符号,就不会被不够严谨的语言所误导。哲学和数学一样,通过应用逻辑学方法,会更容易推导出结果并确定答案。因此哲学家的工作,就成了努力去发现一种能够解释世界本质的理想语言。
显然,罗素的出发点是”探知事物本质的更科学方法”。资料显示,罗素的这个观念形成于1910年左右。而这个时间点上,欧陆思想方面的现象学已经行进十年。罗素作为英伦思想界的领军人物,十年之间难道不会风闻?如果会,那么个人给出的判断是:英伦与欧陆自”经验理性”之辩后,较劲的势头依旧未减。
因此,无论是罗素的分析哲学主张,还是剑桥、罗素直接催生天才维特根斯坦的出场,以及更后来《逻辑哲学论》的诞生,应该都隐含着一个与欧陆哲学相较,不堪居下的竞争主题或心态。或许1911年维特根斯坦入学后,与罗素师生相处的经过纪录,能够给出一些补证。
根据罗素的日记以及给友人的书信,有研究者发现了一些细节:一开始罗素对这个德国人(当时奥地利隶属德国)的缠问非常不适,但在读了一些维特根斯坦的手稿后,很快就刮目相看。罗素认定,遇上了天才。相处仅仅三个月,罗素在给情人奥特琳的信中就已欣喜不已。
1913年,维特根斯坦父亲离世。承继了大笔遗产并匿名捐献了部份资产后,发生了被捐助者自杀事件。维特根斯坦殊感身处学院无法专注思考,于是搬离了剑桥,隐居挪威海边,开始撰写《逻辑学笔记》;
1914年,应维特根斯坦自己要求,导师G.E.摩尔很不情愿地远赴挪威,充当秘书。帮助记录、整理他的思考所得,并将这部《逻辑学笔记》手稿带回剑桥,询问作为学士论文的可能;由于缺少序言,又无注释,三一学院的回复是不合规范。维特根斯坦得知消息后,在给G.E.摩尔的信中表示不爽到了极点,师生关系闹僵,直至1929年才又重新缓解。
1916年,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著作展开批评。此际师生的位置俨然已经互换,罗素对他的赞赏依旧;
随后一次大战爆发,免服兵役的维根特斯坦却以志愿兵加入奥匈陆军,获得勋章还晋升为少尉。服役其间,维根特斯坦间段地撰写《逻辑哲学论》,到1918年申请休假时,才在维也纳正式完成,但却出版受阻。
1920年维特根斯坦在接受教师培训后,远赴乡村成为一名中小学教师;
1921年,德语的《自然哲学年检》杂誌出版了《逻辑哲学论》,罗素写了导言。但却引发了维特根斯坦的巨大不满,他认为罗素曲解了文本,并责备罗素的导言,行文肤浅;
1923年,剑桥大学委托的《逻辑哲学论》英语版译者拉姆齐,前往乡村小学拜访。并与维根特斯坦讨论文本内容,同意于《心灵》杂志书写一篇
《逻辑哲学论》的评论;
1926年,维根特斯坦因一件敲打学生头部致晕事件而逃离了教职,前往修道院做园艺工。而后与人合伙,为他姐姐设计建造了一栋豪华住宅;
1928年春,维根特斯坦在维也纳听了数学家布劳威尔一场关于《数学、科学和语言》的演讲后,萌发了回到哲学领域的念想;
1929年,在拉姆齐的催促下,声名既起的维根特斯坦重回剑桥。当时已享盛名的凯恩斯,申言前往车站迎接”上帝”;
回到剑桥的维根特斯坦,准备升任教职,程序上必须取得博士学位。还是罗素主动解套,自认导师并建议以既有的《逻辑哲学论》作博士论文提审。而决定答辩主持人时,一位是罗素,另一位是G.E.摩尔,还有一位是魏斯曼。
天才的博士论文答辩,注定要被载入史册。
资料显示答辩开始,场上一阵寂寞。还是罗素憋不住,率先对G.E.摩尔说:你还是要问他几个问题。
G.E.摩尔从《逻辑学笔记》就没弄明白维特根斯坦到底倒弄的是什么?正迟疑着尚未开口,维根特斯坦上前拍了拍几位,说:没关系,你们可能永远也不会弄懂这些问题。
就这样通过并结束。史称最牛的空前答辨,绝后纪录还保持至今。
老实说,为了托举一个天才,剑桥、三一学院、尤其几位导师,超常地忍辱负重,也算是费尽了心力。
1939年,G.E.摩尔离任,维特根斯坦接替了哲学教授职位,并加入了英国籍。二战爆发,维特根斯坦转入医院做杂工;
1947年,维特根斯坦辞去了剑桥教席,专注哲学写作,同时也接受邀请演讲。
1951年,维特根斯坦因前列腺癌去世,享年62岁。第二部重要著作《哲学研究》,已接近完成,1953年由文本保管者整理出版。
《逻辑哲学论》的尴尬与贡献
争执维特根斯坦是否天才,已经毫无意义。毕竟他的两部重要著作明确地摆在世人面前。剖析著作的内容如何?影响有多大?有多远?厘清这些可能性,应该才是真正的关键。
分析哲学,本就是维特根斯坦承袭G.E.摩尔与罗素的衣钵,最初的概念就是”原子论”。
前文已经给出过判断,作为一种探究事物原理或本质的方法, 分析哲学是与欧陆现象学并行的姊妹篇章。因为就事实现象的意向性透视已经被现象学抢占了先机,剩下可供作研究的对象,也就只有语言与艺术图像了。而这两者于逻辑层面的分析,是基本相通的,所以也就没有了选择的余地。
其时的罗素恰好在数理逻辑研究上甚有心得,于是设定用逻辑直观方法去化约人类的语言(即逻辑原子化),从而去寻找分析事物原理或本质的捷径,这就是分析哲学的成形之因。
解读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个人心得,概括性表达或许只有一句话:如何用逻辑性去分析语言;而对《哲学分析》的解读心得,也还是一句话:如何去建构逻辑性的语言。
是以个人认为,要厘清从《逻辑哲学论》到《哲学研究》的转向,就一定要厘清维特根斯坦所用的方法以及所秉持的思想观念是否也跟着转向?
关此还得从文本展开。
先看《逻辑哲学论》。
文本的行文方法,是分层次的格言式絮语。第一层次,共计七句话:
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
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
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也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如果不是天才概念的先入,任何有点知识的读了这七句话,相信都会有”大愚若智”的感觉。
前六句似淌水过河,句句小心翼翼地正确着,到第七句时,似乎来了个突然蹦跳,读了让人莫名其妙。
老实说,初读会有这种反应是很正常的。因为所有关于思想哲学类的书籍与文学作品相较,读来就是绝对枯燥无味,更何况是这类近乎格言的表现形式呢!
所以,要读懂《逻辑哲学论》,只有一条路:那就只有从逻辑分析入手。
因此个人认为罗素所写的导论,对理解《逻辑哲学论》的整体架构还是有相当大的帮助。至于维特根斯坦一再坚持罗素的导论曲解了文本,分歧应该出在导论中的这几个小节:
“……在我看来,维特根斯坦的理论有些方面还需要大的技术上的发展。特别是数论,像现在这样就只能处理有限的整数 。任何逻辑,除非能够处理无穷数,否则就不能认为是充分的。我觉得在维特根斯坦的体系中,没有任何东西使他不能弥补这个缺限。
比这些较为细节更有趣的是维特根斯坦对待神秘之物的态度,这态度是从他的纯逻辑学说中自然地分化出来的。
根据这一学说,合逻辑的命题是事实的图像(真与假),而且与事实共有某种结构。正是这一共同的结构使它能够成为事实的图像,但是结构本身不能用词语来表达,因为它既是一些词语的结构,也是这些词所指谓的事实结构。
因此包含在语言表达这个观念中的所有东西,必定不能在语言中表达出来。是以在完全确切的意义上说,它们是不可表达的。
依照维特根斯坦这种说法,不可表达的东西似乎就应该包括整个的逻辑和哲学。他曾说:教哲学的正确方法,应当使自己仅限于最大可能的,被清晰性和准确性陈述出来的科学命题。从而把哲学的断言留给学习者,并向他证明,不管他如何断言,它们都是无意义的。
的确,试图采用这种教学方法的人,也许会遭到苏格拉底的命运。但如果这是唯一正确的方法,我们就不应被那种恐惧所吓退。
是以,这一点并不是人们不认同维特根斯坦用来支撑其主张的论据,而是在接受他的主张时,常常会产生犹豫。引起犹豫的事实是,维特根斯坦自己却在说出一大堆不能说的东西。这就使持怀疑态度的读者想到:可能有某种通过语言的等级系统或者其它的出路找到逃遁的办法。
例如:关于伦理学的全部论题,被维特根斯坦置于神秘的不可表达的范畴。然而他还是能够传达他的伦理学见解。他自己申辩说:他所称为的神秘之物虽然不能说,但却是可以显示的。
或许这种申辩是恰当的。但是就我而言,却不得不承认这使我产生了某种理智上的不快(《逻辑哲学论》导论,罗素)…..”
到这里个人想说的是:师徒间此类分歧的症结,在于对”哲学”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认知。
罗素曾对哲学有过相当的定见,在《西方哲学史》的绪论中,他是这样为哲学下定义的:
“我对这个词的理解,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科学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思考;
但又像科学,是诉诸于理性而不诉诸于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都属科学;一切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
而维特根斯坦眼中的哲学,或许1912年他于剑桥”道德科学俱乐部”所发表的演讲,能代表他的早期观点:
“哲学就是所有原始的、被假定为真,却未经科学证实的命题。”
这不就是一切不能用逻辑去表达的抽象事物及理念(当然也可以说成是不存有逻辑性的抽象事物或理念),也就是他所说的”不能说的东西”吗?
而在晚期的《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更把哲学说成是:
“哲学只把一切都摆在我们面前,既不作说明也不作推论。——因为一切都一览无遗,没有什么需要说明的。”
这就尴尬了!是要怪老师拔苗助长?还是老师本就赶不上天才学生的智慧之趟?老实说还真成了一个吊诡。
《逻辑哲学论》的书名理解,应该是论逻辑与哲学之间的瓜葛。也就说开论之前,哲学是依稀存在的。可到开论结束,哲学就不存在了。这不就等于维特根斯坦用《逻辑哲学论》,完成剔除一切”原始的、被假定为真,却未经科学证实的命题”吗?
事实上,分析哲学从罗素的逻辑原子出发,最初没有消解哲学的意思。只是想透过逻辑性能透析事物本质的特性,从而将逻辑学从哲学之中释出,以期为科学与哲学划一条清晰界限。
这么判断,从罗素后来对哲学定义为”介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说法来看(《西方哲学史》出版于1945年),还是站得脚的。
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由于维特根斯坦在形而上学方面没有吃透,竟然用一句话彻底将形而上学扫地出门,甚至还要将整个哲学消解。
关此,上面所引的罗素导论中,罗素委蜿地指出维特根斯坦的数论知识”只能处理有限整数”,其实已经点出了问题症结。没有明说的是:在数理逻辑中,数的起点就出自形而上的观念 。如果将形而上学彻底扫地出门,那数理逻辑也成了无根浮萍。如此一来,维特根斯坦”天才”就成了”孟浪”,出了洋相还不知胡底。
事实上后来拉齐姆与他细心沟通的,应该就是皮亚诺算术公理。罗素深知问题症结,但没明说。估计是维特根斯坦的天才个性太强,如果明说,罗素就会收到G.E.摩尔充当秘书还不讨好的同样结果。
看来,”教不严,师之惰”。维特根斯坦的一意孤行,罗素一味的”天才”推举要负很大责任。
到了《哲学研究》时,维特根斯坦更加码似的视哲学为生理”肿瘤”,建议干脆切除算事。
看来师徒间的认知已无从扯平,这就注定了后来的决裂。
《逻辑哲学论》的推出,从今天作为后世的角度切入,应该是毁誉掺半的。贡献在于透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成就了今天的科学语言。
事实上,今天的语文中有句子成份分析之说,告诉我们:主语必须明确,陈述要有的放矢,行文要简洁明了,这样的语言标准出台,就是《逻辑哲学论》的功绩。
而毁誉的,就是消解了哲学,打响了”科学至上”的第一枪。让人难过的是:这一枪还是不明就理的走火冷枪。因为维特根斯坦本身对”现代化”、对”科学主义”没有好感。
关于《逻辑哲学论》文本的细致分析,由于主要在强调认定句子的逻辑成份,这里不妨以第一句为例,按层次剥开,转贴出来说明一下维持根斯坦的方法与用心:
1 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这是第一层,有人说这是要准备建构语言学中的本体,也就是规范语言的成份对象。这句话的个人理解是: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对而言的,等于说世界是一种动感存在。
往下分出两枝节,为1.1和1.2。
1.1 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不是事物的总体。
1.2 世界分解为诸事实。
这两个枝节旨在解释什么是”事情”。”事情”即”事实”的经过。个人理解,所谓”事实”指的就是物与物之间关系。
再往下,1.1下分1.11、1.12、1.13;1.2下分1.21。
1.11 世界为诸事实所规定,因为也只能是全部事实所规定。
1.12 因为事实的总体规定那发生的事情,也规定所有未发生的事情。
1.13 在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就是世界。
这三个枝节旨在解释上一层次中的 “事实”,表明逻辑才是世界的主宰。
1.21 每项事情可以发生或者不发生,其余的一切则仍保持原样。
这个枝节在说明”事情”发生即为”事实”的经过中,只有逻辑才是关键。
……
就不往下转贴了,这种行文方式,老实说还真折腾人,坚持读完《逻辑哲学论》,华发初上都有可能。
事实上,拿对基础哲学的把握和理解来说,罗素与维特根斯坦师徒还真不在一个档次。这里大家不妨看看维特根斯坦自己在《逻辑哲学论》中的说项:
“现代世界观是建立在一种幻觉基础上,所谓的自然法则就是自然现象的解释。
所以当代人们在自然法则面前,就像古代人们站在神和命运面前一般,因为神圣而不敢冒犯。
事实上两者都是正确的,也都是错误的。
但古代人们观点确乎更为清楚,因为他们承认有一个明白的界限;
现代的系统则力求显得似乎一切都已经得到了解释(《逻辑哲学论》6.371-2)。”
注意括号中的编号,是《逻辑哲学论》中的第6.371-2小节。老实说,宁愿相信翻译有误,也不该相信它是”天才”语录。只能用半猜半解的方式去理解:他反对”现代化”。
前文已经述及,分析哲学的起始就是罗素的”逻辑原子论”。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到底有没有达成罗素对分析哲学要求所赋予的”探寻捷径”的使命呢?
于是,吊诡的事情发生了。维特根斯坦用这一堆近乎”废话”的形式,给了分析哲学一个具备经验价值的完美答复。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