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几年前伊战期间,美国脱口秀主持人比尔.马厄讥讽美国飞行员几百里外嚼着口香糖按电钮飞弹杀人,的确满英雄。冲这,他所在的电视网封杀了他的节目《政治不正确》。
按电钮飞弹杀人不过是美国立国前就开始积淀的枪支文化在高空的技术延伸。枪支是欧洲殖民者立足北美,其后寻求独立和向西扩充疆土、驱杀土著征途上的制胜法宝,拥枪权利立宪后得到第二修正案的法护也就理所当然。
英文有个词组——trigger-happy,不大好翻。翻成扳机快感好歹表达两个意思:一是嗜好枪杀、扣动扳机时的愉悦;二是动辄拔枪的急不可奈。美国民间传奇、好莱坞西部片和电视银屏充斥有扳机快感的英雄好汉,无论是警是匪,大众拥趸的是能快速拔枪的胜者,他们把印地安人杀个尸横遍野,或让对手血洗街头酒吧。一个例外也许是新近风行百老汇的歌剧《汉密尔顿》,正面主角死于与对手伯尔的手枪决斗。但作为开国元勋的前财政部长和副总统枪械单挑,恐怕举世罕见,佐证美国文化的扳机嗜好。
粗看进入21世纪不过十几年,美国枪支致死人数已逾48万,超过美国20世纪和21 世纪所卷入所有战争的死亡人数。细看美国平均每天有近300人挨枪子,超过80人死于枪伤。这些统计数字搁到任何没有战争的国度都可谓触目惊心,但在美国呢?奥巴马喟叹已令国人习以为常,麻木不仁。
其实美国人远非麻木不仁,而是扳机快感愈演愈烈。从考伦班高中到沙湾小学,从敖若拉电影院到奥兰多酒吧,每次枪击群杀事件后,购买枪支的人数都会暴增。虽然搞群杀的会携带冲锋枪(assault rifles),披甲戴盔,有备而来,寻常百姓买防身手枪,遭突袭是否真能防身大可质疑(就是经过枪战训练的警察也无奈伏击),但枪支文化鸦片熏陶数百年,常识哪敌快感幻觉?
这两天共和党在可以公开携枪的克利夫兰开全国代表大会,街头出现号称“召之即来”(Minutemen),手执长枪的民兵,电视摄像机前一字排行示威,固然给会场内全国长枪协会(NRA)赞助的党纲增色,但也突衬近几周警民互相杀戮的血迹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