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被坑记

作者:张又普

Email: wahaha_us@yahoo.com

发表时间:2013年2月24日

最近,《华夏文摘》连连发表了“广州受骗记”, “可恨的小偷”等文,讲述了海外学人回国时被骗被盗的不幸遭遇,弄得我也想来凑个热闹,给大家讲述一下我个人的亲身遭遇,提醒大家提高警惕,不要遭到同样下场。本文用的全都是真名真地址,本人也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名叫张又普,原籍陕西省西安市,2009年4月,我自费回国探亲,从芝加哥直飞上海,在上海的朋友家小住两日,然后乘动车返回西安。到达上海的第二天,朋友带我去上海城隍庙逛街,看到一件小礼品,双方讲价20元成交,我就拿出一张100元的钞票交给小贩,等着他找钱。小贩拿着我的钞票,对着光线看一看,拿手弹一弹,然后交还给我说:

“先生,您的这张钞票是假钞,我们不收,还给您,请您用真钞票来付钱”。

这时,我的朋友立刻喊道:

“你调包了!不要耍魔术!我眼睛看着你把我们的真钞票放到你的这个口袋里,然后又拿出另一张假钞票来”。

 

双方由此发生口角,并找来了警察。上海城隍庙派出所的警察把我们数人带到派出所,分别询问调查。我向警察出示了我的美国护照,芝加哥到上海的往返飞机票,在浦东机场中国人民银行兑换了一千元人民币的收据,以及剩余的9张百元钞票。警察当场逐一检查,全都是真钞。小贩则说他们多次受到过假钞的坑害,恨透了假钞犯人,指控我是国外来的职业假钞犯人,用一张假钞夹在9张真钞里来欺骗小贩和警察,要求警察将我绳之以法,痛苦之时,声泪俱下。警察问他,既然多次受到过假钞的坑害,手中必定有许多假钞,请问那些假钞现在何处?小贩答曰,全都自认倒霉,自行销毁了。警察曰,法律规定必须上交警察,不准自行销毁。

 

经认真调查研究后,警察决定调和和稀泥,令小贩支付80元,令我支付20元,私下了结,息事宁人,大家回家走人。我虽然经济损失不大,但心情大坏,上海城隍庙的小贩太聪明了,一眼就能看出谁不是本地人,专门用假钞票坑害外地人。从此以后,我吓得不敢直接付钱购物,都是让国内亲友代我付账,我则事后给他们留下一笔钱。

 

此一不幸经历,如实讲述,没有任何艺术加工与夸张,公布于众,敬请列位看官吸取教训,不要遭到我张又普的同样下场。

 

关于 张又普

张又普,男 1953年2月出生于中华古都西安市。 1966年小学毕业即遇文化大革命,失学达12年之久。但在家庭的影响下,坚持自学12年。 1970年8月至1973年4月参加三线建设,修筑襄渝铁路。 1977年恢复高考后,是年考取了西北大学计算机系,1982年1月获得计算机学士学位,并考取了中国首期留日研究生。 1982年2月至9月在大连外语学院参加了为期半年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 1982年10月至1985年3月日本电气通讯大学计算机硕士。 1985年4月至1988年3月日本筑波大学计算机博士。 1989年11月至1995年3月移民加拿大。 1995年3月至今,移民美国。先后受聘于数家公司,任职高级工程师。2017年在芝加哥退休,现居美国西部华盛顿州。张又普于1982年10月6日离开中国,至今已三十余载。中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四个国家的职场奋斗拓宽了各个方面的视野,长期的海外生活使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喜欢把自己的生活感言记录下来,不知不觉中已经累积甚多。数年以前曾经把他的生活系列感言在国内的一个QQ群上发表过一遍。文章发表以后,读者反响热烈,有一个点赞特别值得一提:“文章的视角及观点对大陆人来说,很震撼也很特别,文章让人们看到了历史事实另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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