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的记忆
这是一个多雪的春天。阳春三月三,巳是烟花三月下江南的日子,天空还飘着雪花。先生和我聊起了久远的童年的往事。
他的老家在建德梅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梅城的一些老住宅还是四合院,从一道大门出入,白天是不闭户的。寻常百姓家,没有影壁,大门进来就是天井。天井四周为平房或两层楼房,形成四合院的格局。四合院有朝南的正屋、东西厢房和北房。每排房子正中的一间称为堂屋,堂屋的门却有点特别:它是两层的,里层是可关启的大门,门外还安装有腰门,腰门只有大门的半截子高。大门平常是打开的,腰门是紧闭着的。但门外的人要开启腰门很方便,只要伸手跨过门顶,拔去门内的门闩,腰门即被打开。腰门是元朝留下来的习俗。元朝按民族把人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为了防备南人反抗,每二 十户派驻一个蒙古或色目人的头目。这头目,对这二十家女姓,除了拥有初夜权外,还要求她们随时提供性服务。腰门便于随时进入,推开腰门,就可在堂屋内,行那苟且之事。为此,每户的堂屋,必须备有专用的春凳。春凳不是凳子,而是长而宽的矮床儿。这头目由二十户人家共同供养,来时要称体重,到来年立夏再复查。如果体重轻了,这二十户人家,要用相等重量的银两来补偿。立夏称人、腰门和春凳至今还保存在当地的民俗中。 2004年中华书局出版的《严州古城梅城》一书中,把此风俗记入“古风遗韵”一节中。这哪是温柔江南的流韵,而是残酷的民族压迫留下的历史痕迹。先生还说他儿时玩过一种叫“拖尸”的游戏。一块破的缸爿,上面铺上一些稻草,小男孩躺在上面,由小同伴用绳子拖着,沿着青石板铺成的街道滑行。拖尸就是拖挞子(蒙古人) 的尸体。
梅城是个古镇,曾是浙江建德县的县治和严州府的府治。建德和建业(今南京) 是在三国东吴孙权时 (公元225年和220年) 同期设置的 。然而古镇真正的繁荣是在南宋高宗赵构在临安建都以后,那时地近临安的建德是京畿重地。历史上有名的宋版书,也就是那时在建德雕版刻印的。南宋灭亡后,蒙古人最后征服的江南的汉族,其政治待遇要低于江北老征服区的汉人。这民族压迫何等残酷而直接!一旦汉人掌握了政权,底层老百姓的报复也是极其残忍的。以至到了民国时的二十、三十年代,小男孩还以拖蒙古人的尸体作为游戏。拖尸是没有任何文字记载的,是先生口述的历史。
当江南的汉族推翻元蒙统治,政权交替之後,是如何处理元朝的官兵的?
朱元璋是在淮河流域起兵的,“定吴地”,“克台州”,由南向北向西,逐步统一全国。从起兵到洪武14年平定云南,20年取辽东,前后征战达三十多年之久。其间大部份蒙古人边战边退,逃回蒙古高原。留落在江南的蒙元士兵,除了当年被砍杀的外,活着的,全部打入另册,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叫做“堕民”。堕民不准读书,不准应试受举,不准与平民通婚,不准与平民杂居,只准从事特定的服务业。明初户藉登记中,堕民定为丐藉。并非堕民是乞丐,或者穷困,而是在政治上,把他们列入最低一等。在元朝,知识分子自嘲为“九儒十丐”(*),低于倡妓,仅比乞丐高一等。元朝垮台了,汉族的知识分子,通过官府,把堕民列为丐藉,也算是历史的报复。六百多年来,蒙元士兵无辜的後代,就在多数人对他们的专政下生活着。
梅城是有堕民的,先生说女堕民做伴娘。对新娘子进行婚前的性教育,也是她们的工作之一。抗战胜利後的1946年,儿时的我在绍兴府的外婆家,见到上门来的堕民。那天外面下着雨,一位女堕民陪着笑脸说:“天上落雨,有财有水(势,越音) 啊 ,有什么要服侍的? ”。“没有,没有”,被我表妹赶走。她走时那谀媚的笑容,看了真不是滋味。绍兴有人数众多的堕民;而我的故县只有散在的堕民。老家村子里有姓潘和姓周的两家。1949年前,他们就住在祠堂边的茅棚里。潘家以剃头和抬棺材为生;周家只是剃头匠。他们个子很高,都在一米八以上,是否因遗传了蒙古人的基因?他们都很瘦,是否世代生活艰辛所致。60年代初,我上小学的堂弟,与小朋友结拜兄弟。九人中有潘家孩子。後来把他开除,对他说,你是堕民,不行,补上另外一人。这潘家孩子,竟毫无意见。潘周都是贫农,两家却给戴上坏分子的帽子。这离他们祖先贬为堕民已近六百年;离开雍正元年 (1723年) 削除绍兴和常熟丐籍也有二百多年了。后来还有光绪废除堕民藉和辛亥革命后废除堕民等,但是群众性的歧视一旦形成,要消除,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 “九儒十丐”,不是官方的划分,而是元朝知识分子对自已境况不满的自讽。最初见于宋末遺民鄭思肖和謝枋得的著述。元朝开国後,就中断了开科举士,长达五十五年之久。“胡运不过百”的元朝,有六十一年停止科举。每三年一次的全国考试,每次也就取三十到一百多名的进士,还要保证蒙古人和色目人各占四分之一。南人不得进入前三名。这样把汉族知识分子的仕途都给堵住了,不满是必然的。在近代资本主义发展以前,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知识分子唯一的出路就是做官,而近代的产业才能容纳大量的人才。现在有些书藉,甚至历史教材,说元朝官方把人分十等,“九儒十丐”,是不正确的。文革不远,我等亲历者还未全死去。文革中,官方文件中的革命对象有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八大类。不知何人首创“臭老九”之称,与“九儒十丐”有得一比。
二、江浙的堕民
堕民不是全国性的,仅限于江浙地区。在浙东的绍兴、宁波、舟山等地,堕民人数较多,他们聚居一起,形成自已的社区叫做“堕民村”。也有少数散居浙江其他各县的。散居的则住在祠堂内。堕民都不得与一般平民杂处,也不得从聚居处迁出。至于堕民的人口统计,现找到几个不同来源的数字。抗战以前浙省统计,在绍兴有1106人(恐有误,作者注),上虞3295人,慈溪2210人,奉化2000人,镇海1316人,定海6650人,余姚383人,温岭2112人,义乌1874人,东阳2864人,象山385人,全数约近两万人左右。又据民国二十五年(1936)9月15日《绍兴商报》载,时绍兴堕民总人口达3万余人。绍兴县立民众教育馆统计,三埭街约有堕民3000余人,绍兴全县有堕民3万余人。 1997年4月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绍兴市志》卷45第二章堕民中,说40年代,绍兴全县有堕民3万余人。 据曾任科普出版社总编辑郑公盾老先生,1948年调查写就的《浙东堕民采访记》介绍,抗战以前,定海堕民达6650人。在浙江省内,堕民人数的最多的是绍兴,其次是舟山。
江浙的堕民属于贱民的一种。瞿同祖教授的名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指出,“中国历史上的社会阶级,有两个范畴:贵贱指示官吏与平民的不同地位;良贱则指示良民和贱民的不同地位。”良民指四民或称齐民,即士农工商。士是知识分子, 可在朝堂之上为官, 也可处江湖之远,作当地的仕绅。历代统治者,用的是管仲“利出一孔”的政策,是重农抑商的, 四民中,置农人在工商之上。 中国的四民之间是可以流动的。齐民可通过教育, “学而优则仕”, “朝为田舍郎, 暮登天子堂”。在良民的之下,是贱民。良贱两者之间界限森严,不能逾越,不能流动。贱民身份是世代相传,不得改变的。
三、 历史的谲诡
堕民的来历本来是清楚的。堕民自己世代相传,他们是蒙古人的后裔。和他们同住在同一乡镇上的当地居民,也世代口头相传,知他们是蒙元士兵的后代。这个群体的出现在元末明初,年代还不算久远。虽然辛亥革命以后,巳取消了贱藉,堕民遂步融入主流社会,但由于历史惯性,堕民这个群体依然存在。 1949年以前,当地居民是不和堕民通婚的。直到改革开放的80年代前,他们一些老人依然住在堕民村。本来弄清他们的来历是很容易的事。
历史的怪异在于,这堕民的来历,民间是清请楚楚的,但在历史文献上是笔糊涂账,众说纷纭,传说甚多,流行于文献不下十数种。堕民之由来弄不清。
翻遍明史,没有任何关于朱元漳把蒙元士兵俘虏作为堕民的记载。相反的是,只有朱元璋厚待元朝王室、大臣的指示。明史记载: 戊戌,遣使致书于元主,送其宗室神保大王等北还。辛卯,将还应天,谕达等曰:“ 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流离相望,故命将北征,拯民水火。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孙罔恤民隐,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前代革命之际,肆行屠戮,违天虐民,朕实不忍。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杀人,元之宗戚,咸俾保全。庶几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副朕伐罪安民之意。不恭命者,罚无赦。” 这里,戊戌是洪武元年,达是徐达。
吴晗的名著《朱元璋传》,1949年版本,也没有一字提及堕民之事。
1933年,唐弢在《申报•自由谈》登出一篇杂文《堕民》,文中说,“ 据《堕民猥编》所载,说是宋将焦光瓒的部落,因为背宋降金,为时人所不齿。明太祖定户籍的时候,匾其门日‘丐户’。七百余年来,汉奸如果有子孙的话,至少也将是一种堕民,堕民在中国恐将‘世代绵绵’的传下去了”。此文引起鲁迅的注意,他写了一篇《我谈“堕民”》的杂文也在《自由谈》上刊出。鲁迅是绍兴人,他幼时是见过堕民的。对堕民的来历,鲁迅反对这种说法,但是他说:“ 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 而且, 鲁迅想当然地说:“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还有一层,是好人的子孙会吃苦,卖国者的子孙却未必变成堕民的。” 鲁迅对中国传统社会不满,总是标新立异,逆向看问题。他是名人,又是当地人,反而把事情搅得更不清了。
真要感谢王静女士,她原是学化工的,后来的职业是记者。她脚踏实地,对慈溪城的堕民进行田野调查,把这历史的疑案弄清楚了。她的研究成果写成《中国的吉普赛人-慈城堕民田野调查》一书,2006年由宁波出版社出版。她说:“ 慈城堕民形成时间应在宋元以后,明初之际,其主要组成是元末驻守在宁波、绍兴一带元军官兵的战俘。”
那么,这水是怎么给搅浑的? 这应是研究明史的专家们回答的问题,我却自不量力,试图透过历史的尘埃,寻找线索。
堕民这名词只在明初以后的文献上才出现的。在明以前的方志,如南宋嘉泰元年(1201)成书的《嘉泰会稽志》中未曾提到堕民,这是明初才有堕民的有力证据。
明史中没有堕民的记载。明史是清代修的。它依据的重要文献《明太祖实录》,早就改动过了。《明太祖实录》一修于建文元年(1399年)。朱棣即位后, 两次重修太祖实录,删去对朱元璋和朱棣不利的记述。一修后,把原始稿全部毁掉,二修稿也不知所终,如今能看到的是三稿。朱元璋的文字狱也是很历害的。倒底还能留下多少真货? 明史四修,从顺治二年到乾隆四年刻成,历经95年,但主要工作是在康熙17年至41年进行的。主要篡稿人是万斯同,黄宗羲的学生。他过目不忘,对自洪武至天启的“ 实录”,皆“ 能暗诵”。《明史》初稿大部份出于他之手,史官撰写的初稿都送他复审,他审后当即指出“取某书某卷某页有某事当补入,取某书某卷某页某事当参校。”
万斯同于康熙41年4月病故。同年二月冬,熊赐履进呈《明史》稿416卷,但“ 上览之不悦,命交内阁细看”。明史稿完成後,七修八改,又经过30多年,才刻印,并毁掉大多数原始文献。我们称康雍乾为盛世,但也是文字狱最历害的年代。万斯同是有风骨的学者,不仕清, 以布衣身份参与,不受俸。万是宁波人,当年宁波有很多堕民,舟山的堕民就由明州(宁波) 发配过去的。如此博闻强记的学者,能不知道堕民的来历吗? 少数民族在清朝是敏感的话题。以今思古,能理解当年修史的学者,或者回避了堕民这个敏感的话题。或者虽记载而被删除了。
那么,在地方志及民间学者的著作中,应该留下文字。明万历三年 (1575) 修成的《会稽县志》,是会稽设县250多年来,第一部县志。领衔的是当时的知县杨维新。知县请正归故里的张元忭(1538-1588) 修志。张是徐渭(1521-1593)朋友的儿子,隆庆五年进士,还是状元。张元忭推荐徐渭参加撰稿。徐在《会稽县志诸论-风俗论》中称“丐以户称, 不知其所始, 相传为宋罪俘之遗, 故摈之,名堕民。丐自言则曰宋将焦光王光瓒部落,以叛宋投金,故被斥。”
徐渭世居绍兴,是杰出画家和文学家。他把堕民写在地方志上,以后的明清地方志均引用此说。清代著名的思想家顾炎武在其《日知录•降臣》条注云:“今浙江绍兴府有一种谓之惰民,世为贱业,不敢与齐民齿。《志》云:‘其先宋将焦光瓒部曲,以叛宋降金被斥’。”也出于徐渭的著作。真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1575年,徐渭在整理前两任知县留下的,《会稽县志》草稿时,已经历了1564年的胡宗宪案,案发时徐惊恐万状,以佯狂避祸。虽然后来胡案平反,但徐行文能不小心? 他指出堕民是战俘,却说是宋朝的事,且不确定,只说“相传”。 徐渭在他七十二年的人生中,除了四年多在在北方作幕僚外,长期生活在故乡,会不知悉堕民的来源?
至于鲁迅,他十七岁就离开绍兴,对堕民的来历毫无所知,对六百多年来,堕民所受的迫害毫无同情之心,可以他自已的文章为证。他的作品尖刻,阴暗。他不爱故乡。他笔下只有祥林嫂那样的人物,要知道那是鉴湖女侠的故里。如果至今还有人 捧着唐弢和鲁迅论堕民的文章,不能不使人感到悲哀。1950年,周家老二则说:“堕民俗称堕贫,是绍属特有的被差别待遇的阶级,据说起于明初,规定不准应考试,不准与平人通婚,这禁令在前清雍正时已经取消,民国元年再度声明,可是一般生活大概还是没有更变。”
人们相信印成文字的典藉,但典藉是可以故意更改的。我宁愿相信普通人一代又一代口头传下来的历史。在王静之前,张家驹(*)也作过堕民的实地调查,他的《堕民调查》中云:“裘、易、干(疑为阚字之误)、柯、应、苏六姓,系前元朝名将,忠于元帝,不愿投明,致为明太祖所戮,其后裔贬为‘堕民’。又云:此系永福坊(即今越城区永福街一带)耆老所说。”《绍兴县志资料》第二辑(未刊稿本)称:“元亡时,绍兴、宁波一带有蒙古兵千余人驻防,将被戮,哀示免死,愿世为汉人奴。不齿齐民,禁与考试,故称‘堕民’。”
(*) 张家驹(1914~1973)国内著名的宋史专家。广东人。1935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研究院。生前任上海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原文未找到。
四、妄议朱元璋
墮民这种政治性的岐视制度是朱元璋治下建立起来的。虽然明史未有墮民的记载,但是舟山的几千名墮民是从明州发配来的,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明朝立法,禁止户口迁移,只有官方才有权迁置人口。可见墮民是官方在运作。
江浙的墮民原是下层的蒙元官兵。本来要被杀头的,宽大处里,留下一条命。这比秦将白起坑赵降卒四拾
万于长平,项羽坑秦降卒二拾 万于咸阳,对待战俘,还是有了进步。把他们定为“堕民”,虽然甚为残忍,但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中,还可理解。把他们无辜的後代,世世代代沦为政治贱民,毫无道理可言。堕民这个群体,主要在政治待遇上被岐视。他们路遇农民,要喊“种田先生”,让到一旁,等候别人先走。但堕民住在市镇上,经济情况可能还优于乡村中种田的贫穷良民。
对墮民的岐视,最关键的有两条:一是不准通婚;二是不准读书。
中国的历朝历代,对良贱之间的通婚在法律上是禁止的,在社会舆论上也是卑视的。明律,上承唐律宋律,良贱不得为婚。大明律的《户律》和《刑律》禁止贱男娶良家女,对犯者进行刑事处罚,杖一百,知情之家长同罪,且需离异。法律不包括贱女嫁良男。良男娶贱女, 不受处罚。但由于社会舆论,良民即使穷到不能“举火”,也羞与墮民为伍,不娶出身不好的墮民女的。官员娶墮民女为妻妾者,仗六十。墮民不是奴婢,不可买卖,人身是自由的。但婚姻地位上甚至还不如奴婢。
不准参加科举,即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和高考,也就不能做官。不准读书,连做吏的机会也没有了。不当官吏也罢。不准读书,则是完全剥夺了他们的受教育权利,目的是让他们世世代代愚昧下去,这是最历害的一着。
如果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官家不可能完全禁绝通婚和读书的。要做到两个禁止,必须有配套的政策。明初,朱元璋编户为民,建立了极其严厉的户藉制度。私人是不可以迁移户口的。外出打工和经商,要经过批准,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外出要带有“路引”,否则作逃犯处理。也不准民众收容外流人员。违法者除本人受惩治外,基层的村官,里长甲首要被治罪。在朱皇帝治下,中国的老百姓第一次有了户口本,一式两份,一份存官府,一份户主持有。当年,这是江苏松江府知府的发明,经朱元璋批准,由点到面推广到了全国。
异地参加科举绝无可能。清承明制,一直延续到清末。如果未在当地设藉五世以上,必须回故里参加考试。李叔同的父亲是天津富商和官商,弘一法师生于天津,并在津度过少年时光,清末考秀才,还是在他母亲原藉浙江平湖参加的。先生的大伯父清末考秀才,也是从建德回到故藉安徽黟县参加的。清朝,人员外出控制巳松动,有的堕民外出经商,发了财,在外地拿钱捐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辛亥革命後,异地考试及入学,才不受限制了。
我心中始终有个疑问,为什么只有江浙有堕民,而且绍兴的人数特多。在明初,难道别的省就没有蒙元官兵吗? 为什么别省没有堕民呢? 这应是研究明史的专家们回答的问题。
对于其他地区中下层官兵的处置,後人不得其详,但从郭亮村的报导中,可见端倪。郭亮村建在二百米垂直的悬崖上,地处山西和河南两省交界的太行山深处。郭亮村现有83户人家,共329人,大多姓申。申族于元末时在南京作官,明初朱元璋将申氏家族发配到青海做苦役,途中从山西逃离。 一小部份族人躲进太行山中,隐居于郭亮村。六百年来,靠 720阶天梯与外界相连,直到1972年,全村人努力,化了五年时间开通了有名的隧道。申氏先人在南京作官,只可能是个地方官,不是高层。
吴晗的《朱元璋传》中,说朱元璋对待俘虏的方针就是屠杀(P147) 。杀戮的命令是他亲笔下的。如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旨,“说与大将军知道,止是就阵得的人,及阵败来降的王保保头目,都休留他一个,也杀了。止留小军儿,就将去打四蜀了后,就留些守西蜀便了。”可见投降的蒙元士兵,大部份被杀,少数被送到边远地区的卫所。全国兵力中,俘虏所占比例很少。
江浙的仕绅阶级,没有朱元璋那么狠,对俘虏放开一条生路,让他们转入第三产业;可又想出用群众专政的方式,对付前朝遗民,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这政策实在太高明了。后来的掌权者得以启迪,从而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朱元璋为什么没有把堕民推广到全国,而仅限于浙江宁绍和江苏常熟地区呢? 这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浙江宁绍和江苏常熟地区,工商业十分发达,才有能力接纳大量的堕民进入服务业。
按照常理,擒贼先擒王。如要惩处罪行,应对高层而不是中下层。总不能把战犯东条英机高薪养起来,而屠杀、劳改放下武器的战俘。朱元璋不按常理出牌。对高层统战,收买、拉拢,恩威并施。明史中多处记述,朱元璋厚待元朝的王公大臣,对战死的元将厚葬,尤其在初期。归顺来的王公大臣,活得很滋润。明末的四大公子中的冒辟疆就是蒙古贵族的後代,一说元太祖忽必烈第九子镇南王脫欢的后裔,另說則是元朝宰相脫脫的後裔。他的祖父冒梦龄和父亲冒起宗都是明代的进士,且均官至知府,父亲还督理七省漕运。冒辟疆在巳有一妻两妾的情况下,以3000两银子的身价,为秦淮八艳的董小苑赎身,娶来作小妾,可见其家境富裕程度。鲁迅说: “ 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他没有说错。但这是对上层。鲁迅也被朱元璋忽悠了。对前朝官兵的处置,朱元璋是分层的,对上下层的政策是不同的。对上层,朱元璋不但没有禁婚令,还提倡族群间通婚呢。
官家明白,族群真正要融洽,必须要通婚,一通婚,界限就消失了。朱元璋禁止蒙古、色目人在本民族内部自相嫁娶。《大明律》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指汉族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
看来朱元璋比列宁的情商高得多。朱元璋把巳无反抗能力,过去的敌方的高层养起来。这样做,不仅分化敌人,有利于取得和稳固政权,而且会在历史上留下仁慈宽厚的好名声。这比列宁把沙皇尼可拉二世全家杀害要文明得多,聪明得多。朱元璋收拢蒙元高层人心的方法是成功的。明朝灭亡时,冒辟疆不仕清,作明末遗民,全节而终。和吴晗谈话中,毛泽东提到,明末四大公子中,只有冒辟疆表现是好的。但应看到,朱元璋对这些人没有出尔反尔,而是一锤定音的。
色目人法都喇是个降将。元末,任涿州守备,涿州在北京西南,他守卫着京畿的南大门。当朱元璋命令徐达、常遇春率二十五万大军北伐,攻占元大都时,法都喇投到徐达帐下。他先被授燕山卫指挥使,洪武二十五年升北平都指挥使。明朝军队有卫、所两级。卫统领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所。卫的长官是卫指挥使,正三品。一个军区内若干卫所,集合一起,又设都指挥使司,首长是都指挥使。洪武二十五年,全国共有十七个都指挥使司,总兵力一百八十万。都指挥使司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法都喇的官应比现今省军区司令要大。他遂以法为姓,名若正。他的子孙明清两代都在当官。
明朝的陈年旧事早已风吹雨打去了,只因回答自已心中的疑惑,对堕民事作了一番寻觅,毛泽东说朱元璋是文盲。不是,从他亲笔的文稿中得知,他本来就是初通文墨的。中国历史上还没有一个文盲,能当上开国皇帝的。朱皇帝在他十七岁那年,遇上天灾和瘟疫,家人大半死去,而沦落为流民。余英时先生称之为边缘人,比较文雅。说朱元璋是流氓,是伟大的农民起义领袖都是对的。他上的是社会大学,绿林大学,由于他的经历,更由于他的悟性,他对人性有着深刻的理解。对人性的善和人性的恶都是看透的,而且充分利用,从而成就了他的王霸大业。朱元璋可称伟大的心理学大师。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旗号,是他首先打出的,孙中山还是从他这里学去的。“拯民水火”,“拯生民于涂炭”的口号,标明他起兵的目的,为了解放水深火热中的黎民百姓。他站在道德制高点,吸引有理想情怀的知识分子。“致君尧舜上,但使风俗淳”,是后者的理想。天下未定时,他礼贤下士,刘基宋濂不是他请出山的?后来一个毒死,一个谪死。朱皇帝多厉害。至于处置蒙元官兵,他运用中国式的权术,常有创意。“归我者永安于中华”,官面上的话,不可信。
全国只有江浙有堕民。先前,我认为这是故省的耻辱。钱塘自古繁华,怎么把一批人打成了堕民? 然而历史是复杂的,其他地区并非没有中下层蒙元官兵,而是大部份被杀了,被劳改,极少数送往边远地区的卫所。这样看来,当时江浙的仕绅阶级还是仁慈的,至少他们接纳了这批俘虏。
(初稿写于2014年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