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琳达对艾伦说她记的清楚。那是她上大学二年级时《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这门课开课的第一天。那天早上,当琳达慢步走进一间硕大的阶梯教室时,里面空无一人。她走到教室的正中央选择一个她喜欢的位子,满意地坐了下来。然后,她翻开一本随身带的小说,聚精会神地阅读起来。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就在她被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的时候,门外出现了串串脚步声,紧接着,偌大的教室里挤满了笑声和说话声。琳达还没有晃过神来,她的身边,包括前后两排的座椅上已经坐满了人。琳达急忙把那本小说收起来,把参考书,笔记本和一只圆珠笔工工整整地放在书桌上。然后,她腰杆直立,目不斜视,眼的余光却落在正迈步进入教室的同学们的脸上和身上。她正看得起劲,正为自己偷偷窥视别人的方法沾沾自喜,一位体形优美,扬着一张十分英俊脸胧的男同学迈着矫健的步伐,朝气蓬勃地出现在她的两只眼睛的余光里。琳达心儿一紧,竟然不由自主地扭头正眼看过去。这位男士正低着头拾级而上,朝着教室的后排走去。一时间,琳达花容失色,心儿乒乓乱跳,好在她周围的学生不是在交头接耳,就是在埋头读书,并没有注意到她的脸色的细小变化。
平时,琳达走路时是目不旁视的。从上中学直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男生围着她转,对她献殷勤,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把甜美的话语送进了她的耳朵里,求着她给他们接触的机会,但她都不理睬,因为那些男生没有一位能打动她的心,没有一位能达到她的爱情标准。很可能是读书太多的原因,琳达在爱情上太固执了,太挑剔了,就连她最好的女朋友都说她对待男生太过于傲慢,还说如果她这样下去,将来一定会守寡。琳达听罢嘻嘻一笑,心想:“如果找不到自己喜欢的男子,我宁愿一辈子不出嫁。宁缺毋滥吗。”有时,她又在想:“我是在找爱人,找比花儿还美丽的爱情,不是给自己找麻烦,这可来不得半点马虎。”
当琳达用眼角的余光捕捉到那位男士的时候,她的心儿告诉她这位男生就是她苦苦寻找的恋人。她开始激动了。与此同时,她也害怕了。她怕那位男生已经有了女朋友,怕那位男生不接受她,怕自己只是一厢情愿,到最后心儿会更苦。她不停地胡思乱想起来,老师讲的课她一句也没有听进心里去。那天在课堂上最折磨她的是一句问话:“我到底采取什么方法才能接近他呢?”她想!想啊!就在这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她眼睛一亮,自己差一点笑出声来。“这位男生不就是把她从火灾里救出来的那位男子吗?”她想到这里宛如一只孤独的小鹿突然重新见到妈妈一样坐立不安,盼着这堂课早早结束。
下课时间一到,琳达慌急了起来,她恨不得变成一只小鸟,噌的一声飞到教室的大门口。可是她身边那位女生不紧不慢地移动着,还不时地让后排的学生先走,搞得她心里烦透了。她后面的一位女生竟然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恼得她虎着眼睛扭头看去,只望了一眼,人简直像泄气的皮球,还不停地对那位女生频频道谢。原来,她走的太急,连整个书包都忘记拿了。多亏了那位女生的好心帮助,把她的书包递给了她。
琳达终于跟在慢慢吞吞的人群后面走出了教室,然后她急忙朝四周望去,坏了,那位英俊的男生不见了。她不顾一切地朝着楼外跑去,一路上,她几次与同学擦肩而过,有时还与一位男同学的肩膀轻轻碰在了一起。她只好说着道歉的话,但她跑步的速度却越来越快。当她像一个正往球门飞行的足球一样冲出大楼前门的时候,那位英俊男子的身影落进了她的眼睛里。她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高呼:“前面的那位男同学,请留步。我有事情找呢。”为了叫住那位男生,琳达第一次这样失态。那位男同学不是别人,正是艾伦。当艾伦听到琳达的喊叫声时,人怔住了,一头雾水。他慢慢转过身来望去,一位姑娘正对着他招着手跑来。当琳达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艾伦面前的时候,他心里一亮,这位姑娘脸红扑扑的,模样好看极了。不过,看到这位突如其来的姑娘,艾伦不由地睁大了充满迷团眼睛,一脸的茫然,心想:“我和她并不认识,她找我干什么?”就在这个时候,琳达操着温柔的口气,问道:“去年,女生宿舍失火的时候,救出两个女生的人是不是你?”
“是啊!” 艾伦回答的同时脸上的茫然之色更明显了。
“我就是你救的两位女生中的一位。”
“嗯。原来是这样。” 艾伦绷紧的心儿松软了,脸上的茫然也消失了。
“我能不能请你吃顿饭?” 琳达鼓足了勇气问道。
“算了吧。救人这种小事不值一提。” 艾伦嘴上说着心里却在犯嘀咕,因为与一位漂亮的姑娘吃饭是可望不可求的事情。
“我一定要请你吃饭,以表达我对你的谢意。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天天缠着你。”
虽然艾伦的脸上出现了为难的神情,心里却美滋滋的。他故意低头沉思了半天,说:“哪好吧。恭敬不如从命。你就说个时间吧。”
“今天晚上行不行?”
艾伦装模作样地歪着头想了想,说:“好吧。就今天晚上。”
“你贵姓?我怎么才能联系上你?”
于是,艾伦把自己的名字,住的宿舍和电话号码一一告诉了琳达。离开艾伦后,高兴得琳达低着头吃吃地笑了,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仿佛遇到了天大的喜事似的。
吃完午饭后,琳达便把自己关在属于自己的房间里。她不停地换着花样,试穿着她那几套平时舍不得穿的衣服,并不停地在一面长镜子前转啊,转啊,还不停地问自己:“是穿得严肃一点好哪?还是穿得随便一点好哪?”最后,她决定还是穿的严肃一点。于是,她选择了母亲送给她的那件在一家名牌服装店订做的黑色女式西服。然后,琳达又开始试穿着压在箱子底下的,很长时间没有穿的几条西裤。她选了半天,最后选择了一条黑西裤。她认为黑色西裤与黑色西服在颜色上更般配。之后,她又开始梳头发。她把头发扎起来,再把头发梳得像流水,然后对着镜子转啊,转啊,最后摇着头自语:“不行,头发扎起显得太年轻。还是把头发梳成披肩长发更好看,更有大学生的味道。”接下来,她又把长发散开,疏成披发。她看着镜子里的她满意地笑了。不得不说琳达有一头秀丽的长发,从她的身后看过去,她的披肩长发简直就像一席美丽的瀑布。就这样,不知不觉黄昏时分到了。琳达性急地拿起电话,拨起了艾伦电话号码。没多久,话筒里传出了艾伦磁性的声音。琳达在电话里与艾伦约好下午六点半在艾伦居住的男生宿舍门口见面。
琳达打扮好了之后便不时地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那块手表。那天时间过得真慢,她在床边坐了半天时间才过去十分钟。终于,下午五点钟到了,琳达急忙照了照镜子,又梳了梳头,踩着一双黑色高跟鞋哒哒哒朝着与艾伦约好的地点奔去。
九月的初秋真美,天蓝的透撤,气爽得透心,加上琳达到达约会地点的时候西边已经呈显出夕阳红。蓝天白云再镶上一圈红边简直就是一幅不可多得的美丽的油画。但琳达并没有心情去欣赏秋日的这些美妙的变化,在那一刻,她的心里只有艾伦,她的整个心儿已经被艾伦占有了。她看了看手表忍不住在心里唉了一声。“这个姑娘也太痴情了吧。你早到了一个小时。” 琳达在心里“骂”着自己。然后,她躲在一棵大树的阴影之下,并利用粗大的树身遮住了她的身影,她怕被过路的熟人认出来,追三问四的。
在琳达等待艾伦从男士宿舍里出现的那段时间里,琳达开始冷静了下来,还不停地反思,不停地自责:“我怎么会因为他而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了哪?艾伦是救过自己,这不假。但我不至于不分青红皂白就喜欢他吧?我对他的了解几乎是零。而且他的性格是什么样的,他的爱好是什么,他人生追求是什么,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我都不知道。我要沉着镇定,要遇事不慌,不能因为他而心神不安,不知所措。”但是琳达怎么会知道这天下午她做的这一切其实就是一见钟情后的反应,她的反思和自责也只不过是她内心骄傲的表现,是一种被称为逆反心理的东西。不管她是否承认,旁观者看的清楚,她已经爱上了艾伦。不管艾伦是否爱她,不管她将来是否能与艾伦走在一起,在那一刻艾伦已经在她的心里占居了不可动摇的地位。换句话说,不管以后发生什么,她这一辈子都会记住他。不信,你瞧!艾伦刚从宿舍大门出现,琳达便微笑着迎了上去,的确让人感到有点热情过度,仿佛艾伦是她的老朋友似的,要不是她在内心里告诫自己,说不定她会情不自禁地挽起艾伦的胳膊,做出这种唐突的,让人感觉到莫名其妙的傻事。
当艾伦再一次遇见琳达时心里一惊。他没想到那天晚上他救出来的这位姑娘竟然如此得漂亮,漂亮得连路上的行人都不得不瞪着眼睛看着他俩,仿佛看见稀世珍宝似的。在上高中的时候,他和蒂娜在一起行走时就有这种感觉,没想到这种感觉又出现在大学校园里。一时间,艾伦可高兴了。他一高兴话也多了。他话一多琳达便发现他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甜美,特别入心,虽然她看上去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像没事人似的。
开始,艾伦让琳达选择餐馆,琳达却让艾伦决定。两人推来推去最后还是艾伦做出了选择,两人去了一家美国餐馆。
那天晚上,这一对刚刚认识的青年男女每人先来了一份海鲜汤开胃。然后,艾伦要了一份烤鸡而琳达点了一盆什锦饭(Jambalaya)作为主食。在等着上菜之时,他俩品尝了这家餐馆的面包。之后,艾伦扬着笑脸,看着面前既陌生又漂亮的琳达,心里竟然有点慌乱,舌头打结,不知道从哪里说起。还是琳达会见风使舵。为了打破这种寂寞的气氛,她先诉说了那次失火的原因和消防队灭火后的情景。紧接着琳达小脑子一动,话锋一转,便好奇地问艾伦那天失火的时候他怎么会想到使用湿毛巾和湿被单。这一问把艾伦的话匣子打开了。他告诉琳达他的小叔叔是一位消防队员,在浓烟下救人时用湿毛巾捂着嘴是小叔叔告诉他的。他还给琳达讲述了一段他小时候帮助邻居救火的经历。艾伦说着说着竟然谈起了文学。他从司汤达的《红与黑》说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从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说到小仲马的《茶花女》;从莫泊桑的《羊脂球》说到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从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说到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让艾伦吃惊的是他面前的姑娘竟然是一位才女,一位读金融专业的女学生竟然博览群书,他读过的小说琳达几乎全都读过,她竟然还能背诵出许多小说里的名句。而艾伦在文学知识上的渊博程度也让琳达刮目相看。她没想到艾伦竟然与自己的兴趣一样,两人都喜欢读书,都喜欢文学。那天晚上一开始,由于他俩刚认识,彼此缺乏了解,谈话的主题只限于小说上。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人说话越来越投机,又把话题转移到诗歌上。谈到高兴处,艾伦竟然忍不住做起诗来,而琳达竟然拿出了夫唱妇和的默契。艾伦洋洋得意地刚做出一句诗,琳达紧接着竟然能想出下一句诗,艾伦不敢落后又低声吟出了第三句诗,琳达一拍脑门竟然脱口说出了第四句诗,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竟然做出了一首具用浓厚浪漫色彩的,在诗意表达上天衣无缝的长诗。就这样,他俩彼此给对方带来了惊叹的同时,又彼此暗暗地欣赏着对方,并被对方深厚的文学功底折服。不知不觉那家餐馆打烊关门的时间到了,他俩才意识到该是付饭钱,离开餐馆回到学校的时候了。琳达抢先付了饭钱,因为这是事先说好的。但艾伦过意不去,在他的再三坚持和要求下,琳达不得不让步,让他付了小费。
那天晚上,艾伦一直把琳达送到了女生宿舍门口。
那天晚上,琳达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她没有想到艾伦人长的英俊,才华也横溢;她没想到就连她的出身与艾伦的出身都非常相似。琳达出身贫寒,父亲是一位房屋装修工,而艾伦也出身贫寒,父亲也是一位房屋装修工。让琳达吃惊的是他俩竟然有共同的爱好,琳达从小喜欢跟着父亲到湖边钓鱼,艾伦从小也喜欢跟着父亲去湖边钓鱼。那天晚上在餐馆里艾伦给她讲的话,给她讲的那些事情不停地在她的脑子里转啊,转啊。想到趣处,她竟然禁不住失声嘻笑。她还发现艾伦说出的话不但好听,而且语气中孕藏着一种无法描述的吸引力,动人极了。她感谢上帝让她能遇到这样好的男子,她还不时地求上帝成全她与艾伦走在一起,她甚至还想只要能与他生活在一起,做牛做马她也愿意。她没想到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平时心气高的她竟然深深地爱上了他。从此以后,除了学习之外,琳达开始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接近艾伦。说来也巧,在接下来的星期五晚上,兄弟会和姐妹会联合在学校里的大礼堂里举办一场规模盛大的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