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夫读书(十四)

今天我突然想到在上一篇《渔夫读书》里对《小径分岔的花园》的讨论和介绍可能会在读者思想里产生错觉和误会,以致会认为所谓的先锋派小说指得是以博 尔赫斯小说为代表的,单纯对博尔赫斯小说形式进行模仿或摹拟的小说,也就是说小说里必须有迷宫,迷团或迷面才能算先锋派小说。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就错了。 小说是作者对生活和社会认识的反映,是作者对历史缩影人物化生动的记录,是作者的性格和心理活动的暴露,是作者自己文学知识积累过多的外溢,是有作者自己的DNA印迹和特点的。所以不同的先锋派小说家写的作品是变化莫测的,是可以有迷宫迷团也可以没有迷宫迷团的,形式上可以是博尔赫斯式也可以是乔伊斯式的,文体上可以有海明威味道也可以是马尔克斯味的,叙事上可以是博尔赫斯和狄更斯文风的混合也可以是马尔克斯和巴尔扎克笔韵的交融,也可以独树一帜新创文体的等等。说到底读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对读者只是一种娱乐,对作家仅仅是一种启发,是一种新异的写作技法,是恍然大悟中的惊觉:“啊!原来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

其实,博尔赫斯在他写的其它小说里运用的写作技巧和表现方法也是千变万化的,也是借鉴传统的小说技法的,是继承现实主义小说或古典文学的发扬光大。

博尔赫斯一生写的小说并不多,都是几千字的短篇小说,加起来编成一本书也不过五六百页。虽然博尔赫斯属于低产作家,他写的小说几乎篇篇有特点,章章有奇思。为了突显博尔赫斯在小说写作上的独特性,下面我再介绍三篇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包括博尔赫斯认为是他一生中写的最好的小说《沙之书》,以及分别被余华和苏童看好的短篇小说《南方》和《第三者》。

先聊《沙之书》。其实,“沙之书”是博尔赫斯发表的短篇小说集的书名,是他的晚年之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博尔赫斯写小说的关门之作。其中,这篇名为《沙之书》的短篇小说,可以看作博尔赫斯自己对书的归属或去留的看法。

《沙之书》从一开始就把文中的隐喻和象征以几何学里的几句碎语交给了读者。大体意思是时间是无限的,但个体出现的时间是有限的;空间也是无限的,但每个人 做为一点的出现则是有限的。比如一条河,它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是不一样的。如果这条河能一直存在,它是随着无限的空间和时间做无限的变化的,因为河水是 流动,河面不断变化的,而且每天与河相连的空间也是在每分每秒地变化的。

紧接着通过作者的主诉告诉读者一位陌生的奥尔卡达群岛人来访了,并且在不认识的情况下作者竟然和这位陌生人交谈了一个小时,搞得神神秘秘的,让读者彷徨不解。原来访问者是来推销一本旧的印度孟买出版的非常重的独特的圣经。这本圣经按作者的话讲:“书页磨损得很旧,印刷粗糙,像《圣经》一样,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上角有阿拉伯数字。页码的排列引起了我注意,比如说,逢双的一页印的是 40,514,接下去却是999。我翻过那一页,背面的页码有八位数。像字典一样,还有插画:一个钢笔绘制的铁锚,笔法笨拙,仿佛小孩画的。”作者利用对这本古圣经的描述,进一步突显了文章的神迷感。

令人奇怪的是书中看到的画,把书合上,再打开,一页一页地翻,竟然再也找不到了。这本书竟然神奇地连书的第一页也无法找到。用作者的话讲:“封面和 手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仿佛是从书里冒出来的。”这样作者把文章中本来已经神迷的色彩升华的简直不可想像,离奇的似乎圣经里的每一页都长了翅膀,可以飞来飞去,时隐时显。显然,博尔赫斯企图通过形而上的哲学理念,迷幻的叙述隐喻着:“书是有限的,但它的内容是无限的,不同的读者的理解和反应是千变万化的。这样以书的内容上的无限和本文开头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接上了头,相辅相成,彼此象征,用的写作手法的确巧妙,并组成了这篇小说内容的第一部分。

因为圣经是不能买的,作者用他的圣经和许多钱从这位陌生人手里换来了那本十九世纪出版的旧圣经。接下来,作者对这部内容无限的书的看法和处理便形成了这篇小说的第二部分内容。

如何对待捉摸不透的无限呢?博尔赫斯在他的小说中是这样说的:“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然后又担心它并不真正无限。”这种矛盾心理 折磨得他实在受不了了。起初,作者想到了把这本书烧掉,但又担心火一旦燃烧起来变成无限的怎么办?在困惑中,作者突然恍然大悟,拍手叫好:“啊!事物最好的 归宿就是它产生或想往去的的地方”也就是说让书回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图书馆。让无限去无限吧!这就自然而然地引出了博尔赫斯的一句精辟的名言:“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

不过这篇小说的第二部分到底隐喻了什么?象征了什么?不同的朋友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可以理解博尔赫斯对无奈的处理,可以理解博尔赫斯对他一生写作的总结,也可以象征作者对自然和人类社会发生的千奇百怪的事情的最好结局的假设,等等。无疑,博尔赫斯通过一个简单的换书故事让成千上万的读者着迷,脑子里都是推理和假想。

如果说博尔赫斯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用了叙事圈套,在《沙之书》里用了哲学理念和具有迷幻色彩的象征,那么在短篇小说《南方》里博尔赫斯则换了一种写作技法——暗藏悬念的叙事。我理解成潜伏着包袱或暗埋着地雷的叙述。

小说《南方》从旁观者的角度旁述了一位名叫达尔曼的故事。这位庄园主的身体里虽然流着他那军人般勇敢善战的外祖父的血 ,他生性却像他那牧师的爷爷一样绵羊般的软弱。一天,达尔曼买了一本不成套的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后,便急不可待地往家里冲,要看个究竟。没想到在上楼 梯时不小心被刮伤。第二天便高烧不止。以后不得不被送到医院,在被诊断为败血症后,在医院里得到了难以忍受的住院治疗。经过一段痛苦的时光后,达尔曼的病好了,便心急如烈火似地把家还。

在回家的路上,达尔曼先做马车又乘火车,在火车上临时被告知火车不停在惯常的车站,而要停在稍前面的一个车站。没办法,达尔曼不得不在一个他不认识 的车站下车,并在一家铺子里找到一辆四轮马车送他回家。在乘马车回家之前,无聊的达尔曼决定到附近的饭店吃晚饭。没想到遇到了几位醉汉的挑衅。有一位醉汉竟然用手玩着明晃晃的短刀吓唬他。本来他准备不理睬的,没想到饭店里有一位牛仔扔给他了一把匕首。他竟然从地上捡起了那把匕首勇敢地走出饭店和那位挑衅者举行决斗。然后故事完了。

首先,《南方》是一篇有头无尾的短篇小说。到底达尔曼是死是活只能猜测。其次是不同的解读。一种解读认为这篇小说主要表达人从软弱变成勇敢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本来软弱的达尔曼在医院里经过了一段痛不欲生的经历以后,对死已经不怕了,已经变成了勇敢的人。

另一种解读认为小说《南方》描述了一种人生的回归,即达尔曼渴念南方,结果回到南方时,南方却杀害了他。

但我认为最好的解读应该是达尔曼在医院里或出院以后做的梦。言外之意,于其在医院里受折磨,还不如和别人决斗,就是死了也光荣,也无憾。也可以理解为:“于其在病床上忍受无穷无尽的折磨,还不如和别人决斗死掉。”

那么如何才能知道这篇小说下半部描写的是个梦呢?我认为可以通过博尔赫斯有意识地在他的小说《南方》里布置的几处悬念或几个包袱推断出来。

第一个悬念:在火车上,达尔曼他瞌睡了一会儿开始做梦。并且在以后的叙事直到小说结尾,没有提示或暗示达尔曼从梦中醒来。这意味着以后发生的决斗很可能是个梦。

第二个悬念:为什么火车临时换停车站?只有一种可能,作者在做梦。

第三个悬念:达尔曼对家乡周围的车站竟然不熟悉,在饭店里店主竟然叫出了他的名字,一位不速之客竟然扔给他了一把匕首。这些奇怪的事情的发生仔细想想也只能发生在梦中。

所以小说下半部分讲的其实就是达尔曼自己做的梦。在小说《南方》里,博尔赫斯是通过悬念词在文章中的巧妙安排而促成了梦境和现实的转换的。

最后,再聊聊博尔赫斯的只有几千字的短篇小说《第三者》。在这篇小说里,博尔赫斯即没有用悬念,也没有牵扯到圈套或迷宫,只不过在小说的开头用了叙述上的小技——对叙述者的叙述。这一点,大家可以很容易从下面这一段叙述中看出来:“守灵的人们一面喝马黛茶,一面闲聊,有谁听到这件事,告诉了圣地亚 哥·达波维,达波维又告诉了我。几年后,在故事发生的地点图尔德拉,又有人对我谈起,这次更为详细,除了一些难免的细小差别和走样外,大体上同圣地亚哥说的一致。我现在把它写下来,因为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认为这个故事是旧时城郊平民性格的一个悲剧性的缩影。”

在篇小说里,作者把听到的故事稍加修饰, 并作为旁述者为读者一一道来。但仔细咬文噘字还是能体会到文章里的暗示。比如在小说的开头,作者提示虽然这个故事是从弟弟口中传出的,但作者认为哥哥的死并不是“寿终正寝或正常死亡”(提示哥哥的死因存在着疑念)。再比如作者认为小说里讲的故事没有搞错的话应该是旧时城郊平民性格的一个悲剧性的缩影。这悲剧到底指的是什么?

故事发生在阿根廷的图尔德拉的贫民区。那里住着土生土长,身材高大魁梧,可能有着丹麦或爱尔兰血统的两兄弟。在那时,两个兄弟好的像一个人似地,做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当地人都怕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这兄弟俩赶过牲口,套过大车,盗过马,一度还靠赌博为生。有时,他俩也偷鸡摸狗或逛逛妓院什么的,生活还算过得去。不过好事不常在,自从哥哥花钱买了个女佣并带回家来以后,兄弟之间的情意出现了严重的裂缝。因为没多久弟弟也喜欢上这个女佣,女佣也表现出对弟弟的爱慕。

还要说哥哥宽宏大量,决定和弟弟一起分享这个女 人。没想到,事情竟然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哥哥和弟弟为了这个女人开始争锋吃醋。

为了维持兄弟之间的友谊,哥哥高风亮节,狠下心来一跺脚,把那个女佣卖到了妓院。心想:“这样做问题总该解决了吧!”谁知道,哥哥和弟弟都相互瞒着对方到妓院去嫖那位女佣,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显然兄弟俩之间又有了二心。

为了兄弟之间的情意恢复到从前,哥哥下了绝情,把那位女佣从妓院里买了出来,把她杀了,然后兄弟俩抱头大哭成就了这篇小说的结束语。

在《第三者》里博尔赫斯用简洁流畅的语句为读者道出了在特定环境下哥哥,弟弟和女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哥哥为了保持兄弟情把他的女人卖给妓院,又为了 兄弟情把他的女人杀了,说明哥哥爱弟弟超过爱女人。而弟弟对待女人的态度则相反,他竟然爱上了哥哥的女人,并和哥哥闹别扭,显然弟弟爱女人胜过爱哥哥。

此外,该小说通过对哥哥的描述揭示了阿根廷贫民区的底层人们对兄弟情的珍惜,让读者感到吃惊:“中国古代小说《水浒》中哥们之间重情意讲义气竟然也发生在异国他乡的阿根廷”;其二它告诉读者,在过去,在阿根廷的社会底层,女人就是商品,可以任意买卖。

《第三者》除了讲故事之外,有没有留下什么伏笔呢?让我说:“有!”因为狡猾的博尔赫斯在小说开头还是给予了暗示:“哥哥是不正常死亡的。”这样就留下了疑念,就有了这样的推理:哥哥的死和弟弟有关。并间接地和那位女佣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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