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习以为常的贿赂文化

       纵向社会对官员贪腐的监察,还是在官场内外认可贪腐的文化氛围中进行的活动。官员的受贿收入,是被官员本人、官员家属乃至民众,计算为收入的。为官的目的之一,就是冲着这笔受贿收入而来的。“一年清知府,10万白花银”,是这种文化的写照。“无官不贪”,是民众和官员的共识。“不贪”变成“不能干”的另一种表述。“清廉”在人们心目中,成为虚伪或无能的一种表现。

  经济愈繁荣,贪腐愈发展,民众愈麻木。官员只要有“政绩”,就一肥遮百丑,受贿更多,行贿也更多,官就升得更高。无权无势的民众,也视此为正常。“当官哪有不贪的,只要不贪得太过分就行了。”成为公众无可奈何的普遍心态。

  京剧《女起解》中,苏三有段唱词道:“县太爷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众衙役狼狈为奸共分赃银,一个个都把良心昧,洪洞县里没好人。”这是对纵向社会里一个县官场的写照,其实岂止一个县如此。老百姓对此所作的概括:“天下乌鸦一般黑”,是中肯的。

  在官员们想方设法搜刮民脂民膏的同时,官僚系统内层层向上行贿以谋升官、保权,层层向下索贿、受贿,以取得更多财富和更多向上行贿的资本,是每个王朝后期的官场生态文化。它与“君权神授”的造神文化、匍匐于权势脚下的等级文化一起,共同构成了纵向社会的社会文化。

  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上,被世世代代剥夺了知情权、话事权和监督权的社会公众,只有在改朝换代的非常时期,在迫不得已的时候,用暴力摧毁旧权贵,迎来新权贵。在除此而外的大多数时候,他们是世界上难得的顺民。他们安分守己,少惹官非,恪守中庸之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甚至“打落门牙往肚里吞”,万事忍为上。依仗权势侵夺他人者,和无权无势的被人侵夺者,都高喊着同一个口号:“和为贵”。

  当祸从天降,或侵夺者无事生非时,被侵夺者只好自认倒霉,花钱消灾,“使银子”疏通官府,拿钱买平安。“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社会的共识;见官就拜,匍匐于权势人物脚下,是社会的普遍行为;看来头大小以定是非,成为社会通则。因而“使银子”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对象来头的大小,官等通常决定行贿额的多少。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势为必然。

  “礼多人不怪”,“雷公不打送礼人”。因此“平时烧高香”绝无坏处,不要等到“出事” 了才“临时抱佛脚”。逢年过节、逢官员甚至官员家人的生日,有点余钱剩米的人早早就开始筹划如何“打点”这些“惹不起”、“躲不开”的权势人物,以积少成多的贿金,换取日常生活的平安和改善生活的希望。

  行贿受贿,已然成为一种常态。在如此氛围中,要获取反贪成果,结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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