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抗命与奴隶造反- -香港民运有感

 

香港人民争取真正普选的民主运动开始以后,引起大陆人民以及国际社会关注,支持声援纷至沓来,显示港人正义呐喊得道多助,同时也有少数批评怀疑质问,特别亲共媒体,经常掩盖真相模糊实质,提出一些模棱两可问题,混淆视听抹黑栽赃,企图推卸责任转移目标。比如故意提到如果发生美国,是否允许妨碍交通瘫痪政府(据说有人就此采访美国街头警察,答案毫不客气武力镇压), 或者如果发生在西方国家,是否允许聚众违反政府法令。也有言论将香港民运和当年大陆“六四”运动,以及和今年春天台湾学运进行对比,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

这些怀疑质问对比故意回避了一个根本区别,那就是这类政治行为发生在文明民主国家还是野蛮专制国家,政府对待自己的人民是公民还是奴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不能混为一谈。两种社会形态完全不同,代表人类政治文明新旧发展阶段,官民奴仆关系截然相反。政治反抗运动发生在不同的阶段,就有不同的性质不同方式——以公民对待自己人民,就有公民抗命,以奴隶对待自己人民,就有奴隶造反,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也无可比之处。

民主国家因为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理性文明谦卑,公民政治权利受到充分尊重保护。公民发现某项法律不合理,无法通过正常程序改变时,可以采取法外抗命行动要求改进,比如拒绝遵守执行,或者故意触犯某项法律,和平阻塞公共场所,非法占据某些社会设施等等,通过这种非暴力的扰乱行为,呼唤社会整体的良知和正义感, 形成强大的民间压力,迫使政府对部分非公正的法律或政策进行修改或废止。

但是民主国家政府乃是人民主权标志,民有民治民享象征,公民代议制度体现,庄严崇高受到尊重,不容肆意践踏,更加不能容非法占领。同时公民抗命的行为必须合乎比例,不能滥用民主自由,不能构成过度破坏或者不便(瘫痪国家机构等等)。民主体制之下,占领政府就是挑战人民主权,破坏国家公器,是以西方民主国家公民抗命虽然时有发生,比如上个世纪美国反战运动,法国学生运动,最近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等等,但是鲜有占领瘫痪政府的行为。

但在专制国家,非法政府并非人民所有,对待自己人民如同奴隶,拳打脚踢残忍施暴,摧残性命视作蝼蚁,开枪杀人不眨眼色。由于政府不是理性文明对手,流氓不听讲理,大兵枪击秀才,官民完全对立,人民自然无须规规矩矩行事如仪,只能采取激烈行动,挣脱锁链聚众造反,一哄而起推翻暴君。正如古人所云,“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专制体制下,奴隶占领政府就是挑战屠夫暴君,不要说占领瘫痪政府,就是彻底推翻政府也是完全正义行动。

最近一波全球民主浪潮之中,民众造反起义掀翻专制极权政府例子比比皆是。比如罗马尼亚造反民众冲进政府机关,当众处决独裁暴君,结束共党长期专制;菲律宾人民集会包围封锁总统府,迫使独裁者仓皇出逃;埃及革命人民聚众起义,占领多处警察局,一举推翻终身总统。这些包围进攻占领政府机关行动,都是专制国家奴隶造反起义,好比奴隶占领奴隶主庄园,人权觉醒完全正义,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受到国际舆论普遍支持,无人认为这是过分或者暴力行为。 (同时也有一些国家实现和平转型,比如苏联德国等等,统治阶层主动推进民主进程)。

杰斐逊曾经说过,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政府滥用职权,把人民置於绝对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民主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自己创造,接受民意监督不会滥权专制,基础合法受到尊重,所以相对稳定长久不会被人推翻。例如美国政治体制建立二百多年以来,虽然远非完美无缺,但是无人想要推翻重来,因为没有比这更好的政体。所以这套民主体制,可能正如林肯所言,可以与世永存了。

但在专制体制之下,国家不是人民国家,政府不是理性政府,缺少合法基础,百姓仇官恨官,统治阶级只能诉诸暴力实行独裁,所以不能维持长久,或迟或早都被推翻的。中国近代百多年来,造反起义屡次发生政权更迭,比如清朝满族帝制,辛亥革命将它推翻重来,北洋政府封建割据,北伐革命将它推翻重来,蒋氏民国贪污腐败,中共革命将它推翻重来。现在中共政权践踏人权,同样可以被推翻重来(通过奴隶造反推翻,或者,如果将来中共内部改革力量占据上风,通过和平手段实现转型)。只能等到中国真正实行民主,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自由中国才会千秋万世天地同在。

此条目发表在 未分类 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被标记为 *

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