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谢烨 (之二)(2013)

在所有关于顾城杀妻自杀的相关文章中,顾城姐姐顾乡的《我面对的顾城最后十四天》(1994年2月,以下简称《十四天》)一文最引人注目。这篇文章引起了长达一二十年的喧嚣。直到不久前,才有另一篇驳斥的文章《顾城杀妻事件的细节分析》(2012)问世。

在1993年10月顾城杀妻自杀后两天,顾乡作为唯一的知情者,在与友人的电话通话中,诚恳真挚自然而然地叙述了真相。她说,“在这个事情上,人家谢烨当然无辜了。不过,顾城呢,我也没有办法。”“他什么都准备好了,然后在树上一套。”顾城的蓄意杀妻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仅仅四个月后,就是这个顾乡,却一反当初的姿态,在《十四天》中费尽笔墨大肆渲染,明示暗示是谢烨策划了整个杀人事件,是谢烨将顾城逼向了绝路。

何以发生这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向?如果看看顾城死后,顾乡如何全权代理顾城的作品,出诗书出字画,打理网站等等,就不难理解这种转变的动机了。作为顾城的家人,千方百计挽救顾城声誉的目的,就在于使顾城的“文学遗产”保值。因为在那样的情况下,杀人者不必接受审判,而冤死者也无法申诉,这段历史就任由这位自称最知情的顾城姐姐拿捏了。

顾乡不愧为作家文人。除了叙事,《十四天》还花费了大量的笔墨,加上作者自己连篇累牍的推理和演绎。她为顾城开罪的目的与倾向无法掩饰,可以说是赤裸裸的。

就叙事方面,这篇文章即使不存在刻意编造,作者是否可能记忆有误,无意遗漏,或者因为个人感情情绪和理解而断章取义呢?完全可能。然而,即便以文中所叙述的作为依据,只要除去作者所添加的解说推论和演绎,作为一个在婚姻中苦苦挣扎,在离婚的当口惶惑徘徊的女人,谢烨的那些言行完全符合情理,根本无可非议指责。作为杀人者的亲属,如此处心积虑地将谋杀的罪责嫁祸于受害者,将伤害升级,实在令人寒心。

按照顾乡的叙述,在那个浸染着罪恶的悲剧的后阶段,顾城谋害了谢烨之后,回到屋里洗手,并告诉顾乡“我把谢烨给打啦,我这就去死,你别拦我。”顾成自缢在早已套好在树上的绳索上。顾乡在慌乱奔跑之中,剪断了顾城的绳索,后者倒地时还在呼吸。她继而找到倒在草地上流血吸气呻呤的谢烨,回屋打急救电话。等急救人员到达,顾城已经死亡,谢烨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顾乡文中提到草地上的一把斧子,但又强调,斧子上无血,不可能是凶器。她还提到一个顾城带回屋的螺丝改锥,没有明确那是否凶器。警方的结论是用“金属利器”。毫无疑问,这是故意谋杀,给予的是最致命的伤害。至于用的什么凶器,难道能改变谋杀的性质?!还有人无端纠缠谁死在前谁死在后,难道因此而能改变谁杀死谁的事实?!(我据此推测,如果不是顾乡在不假思索之下当即告诉了世界,顾城自己说“打了谢烨”然后去死,根据某些人的分析演绎,也许这个谋杀的罪名早已落在了谢烨头上。)

据说谢烨在人们眼里是一尊女神,善良美丽、豁达宽容、吃苦耐劳,集许多女人的美德与一身。然而,在文章中,顾乡一改曾经认定的“谢烨无辜”的说法,刻意营造一种氛围,说明谢烨其实很可恶很可怕,貌似女神,实则女魔。另一方面,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世人,顾城很纯洁很善良很无辜。她将顾城自结婚后,他们姐弟的疏离,顾城的生活能力的缺乏(不会生活,不会英文,不会开车,不会计算机,甚至只会口述文章不能打字写字)都归罪于谢烨,连最后的谋杀自杀,也是谢烨所设计所引诱所逼迫。

顾城有什么样的人格?一个极端自私自利,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谢烨步入这个婚姻,其实是使自己沦为女佣女奴。她成了顾城的一份私人财产,失去了自己的一切,包括个人的写作和工作。他从来不尊重她的父母,他也不准她抚养和亲近自己的儿子。这样一个人格缺陷,缺乏爱的能力而六亲不认,没有工作和生活能力而寸步难行的人,如果要归罪于任何他人,那也只能说是他父母的培养教育失败。

顾城生前的好几年,他在荒岛上的家维系着一种畸形的爱情婚姻关系。身在婚姻中,要求谢烨全身心地为自己付出,他却公然地恣意地接受并向别的女人示爱,并将其引入自己的生活。 “谢烨给她(英子)出了机票,一个冬天都把丈夫让给她,自己好跟孩子在一起。” (顾准:《回忆顾城和谢烨》)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谢烨不得不采用这样扭曲屈辱的做法,何其无助无奈。这之后,她要想方设法摆脱那个第三者,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言而喻天经地义的。然而,同为女人的顾乡,作为文人的顾乡,却刻意将这样一种畸形的三角家庭婚姻关系描写得美丽正当甚至高尚,姐弟俩反而要对谢烨摆脱英子遣走英子的行为反复地追究质疑甚至谴责。让人无法不问, 这个诗人的姐姐怎么啦?她还像是个正常的女人吗?

不是逼到悬崖边缘,谢烨是不会想到离婚的。与其他女人的婚姻不同,谢烨的婚姻,不但是她的家庭,也是她的事业。步入这个婚姻,她就被迫放弃了自己原先的工作和学业,只能将顾城的“诗才”当作自己的事业,事实上,除了妻子和佣人的角色,她还是顾城的手(打字写字),嘴(英文)和腿(开车)。作为同样从父母婚姻残缺不全的家庭走出的女人,我太理解谢烨在婚姻里的善良软弱坚忍,她在离婚上的惶惑徘徊犹豫。

按照他们在德国的老朋友顾准所说,尽管有男子追求她,在顾城的日夜陪伴监控下,谢烨并无可能与其他男人密切接触,也无从产生新的爱情。而顾乡却在文中反反复复提到,似乎是谢烨的追求者“大鱼”的到来,促成了这件凶杀案。在婚姻之中,顾城将英子留在家里引到床上而毫不内疚,反而因英子的出走对谢烨兴师问罪;而在离婚之际,谢烨只是因为大鱼的即将到来,为其找房子安排住处,准备和弟弟一块到机场接应,不但遭此杀身之祸,还要承担“引诱”“刺激”的罪名。这实实在在太强盗逻辑了。

顾乡和顾城的朋友都曾证实,谢烨说过一句话“我不怕他死,只怕他活”。这句话被顾乡一再引申,推论出,因为谢烨“什么都想要”,要名要利要财产,因而要他死等他死,最终逼得他杀人自杀。粗看看,这句话确实莫名其妙,令人疑窦丛生。可是,几乎所有认识顾城的人都知道,许多年里顾城一直宣称要自杀,还计划在写完了什么书之后就自杀。毫不奇怪,谢烨早已不得不接受了顾城自杀的宿命。另一方面,生活在顾城身边的谢烨母子,不仅长期精神情感上的磨难,还经常感受到生存威胁。不但父亲不爱儿子,母子被迫分离,顾城在新西兰时“从言论到行为都折磨过妻子和孩子” (顾准语),在德国时他因为家暴而遭到警察的查处,责令送精神病院。当人们了解了这一切之后,对”我不怕他死,只怕他活”这句话的解读不就一目了然了吗?在谢烨终于被顾城活生生地谋杀之后,还有什么理由来质疑这句话?

为了开脱顾城的罪责,顾乡罗列了顾城杀人自杀前写下的所有遗书。这些是顾城坐在草地上等谢烨到来到时写下的,有给他父母的,给姐姐顾乡的,给儿子的,唯独没有给谢烨的。遗书中还嘱托姐姐顾乡安排儿子和遗产(房子),而绝口不提谢烨。为什么?这是否表示届时孩子的母亲已经不在了?然而,顾乡却煞费苦心地将此诠释为,因为顾城准备见到谢烨时口头交代,因而没有必要写遗书。由此推断,顾城原本没有计划要杀害谢烨,一定是谢烨用话语激怒了他,他才下此毒手,从而又一次证明,谢烨才是此次谋杀的始作俑者。这样的强盗逻辑太可怕了,但也不经一驳。若按照这个逻辑,顾城在自杀的前一刻,还回屋见了顾乡说了话,有什么必要留遗书给她呢?另一方面,按照任何法律与情理,既然孩子的母亲在,姑姑顾乡有什么权利安排遗产和孩子?这个事实最逻辑的解释是,顾城在写遗书时早将谋杀计划好了,他没有打算让谢烨活,留遗书给她毫无意义,因为她根本没有机会读到遗书。届时父母双亡,遗产和孩子的事当然只能托付给顾乡。

至此,这一切还不够明白吗?所以,顾乡的《十四天》只能是欲盖弥彰,反而充分暴露和强化了顾城对谢烨的丧尽天良。

毕竟,笔墨改写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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