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清规

在上周发生了两件引人注目的事件,其一是维基解密的创始人阿桑奇在英国向警方自首,其二是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仪式在挪威举行。这两件事的相关之处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它们分别使中美两国政府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在人治的中国,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条款从来没有被认真执行过。然而,在法制社会的美国,维基解密的行为也对言论自由提出了挑战。

尽管言论自由被写进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但是,最高法院对一系列案例的裁决表明,并不是所有言论都受到保护。一个人们熟知的反例就是不能在拥挤的剧院里玩恶作剧而大喊失火,因为这样有可能造成人们彼此践踏伤害。然而,如果剧院真的出现了失火的迹象,这样做却是完全合法的,尽管也可能会造成同样的伤害事故。所以,言论自由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实事求是。可是,人们的很多言论并不是对事实的陈述,而往往是发表个人的一些观点和主张。在美国不同的政治观点受到极大程度的保护,除非威胁到根本的国家利益。在历史上当美国遇到重大危机时,也不得不对人们的言行进行一些限制。例如,在1798年美国与法国处于战争的边缘,为了防止敌人在背后搞颠覆活动,国会通过了针对外国人的“煽动叛乱罪法案”。此外,911事件以后,为了及早发现恐怖分子的作案企图,国会又通过了“爱国法案”。在民主国家言论自由被看作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否则民主就失去了意义。然而,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民主也会走向其反面,希特勒在德国掌权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为了避免历史重演,包括德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在宪法中对颠覆民主体制的言行进行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尽管维基解密所公布的电传使美国国务院十分难堪,但是,这对美国的政治稳定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把一个国家比喻为一栋高楼大厦的话,最重要的就是其根基。例如,美国的根基就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来建立政府并且界定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分割。因此,尽管美国人有时普遍对总统和国会议员嗤之以鼻,但是并不影响政府的合法性。相比之下,中国的权利基础则是国家机器,它可以把少数人投进监狱,却无法面对整个社会的不满。此外,美国的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就是自然资源十分充足,自建国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那种在中国历史上经常出现的大饥荒。我们平常去美国的影院看电影,经常会感受到其经营的艰难,因为每个放映间里通常只有十几个观众。如果此时有人大喊失火,大家都可以从容不迫地有序离开。美国的国情就与其影院的情形类似,揭露真相甚至散布谣言都不会造成多大损失。与之相反,中国则类似于一个座无虚席的大剧院,一旦人心浮动则会造成严重后果。这种局面一方面反映出了中国物质基础的薄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其政治体制的落后。刘晓波等人所起草的《零八宪章》也许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宪政这条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今年胡哥被评为世界上最据影响力的人,其实可能也是最可怜的人。如果把民主国家比喻为一辆汽车,那么中国就相当于一辆两轮摩托车。汽车可以进退自如,停下来也安然无恙;而摩托车必须高速向前行驶,否则就倾覆了。然而,世界上没有笔直的通天路,也不会一路全是绿灯,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总会出现停滞甚至倒退。三十年前中国处于极度贫穷的状态,那时,发展经济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目标。如今,绝大多数中国人已经摆脱了贫困,而且一少部分人已经跻身于富豪阶层,此时国内的社会问题反而变得更加复杂和尖锐了。此外,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开始改变国际社会的力量对比,因此必然导致与一些国家的利益冲突,韬光养晦政策已经无法奏效。随着岁月的推移,这种内忧外患还会不断加剧,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实现国泰民安的根本出路。

刊登在 2010 华夏快递 kd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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