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

小时候,父母亲的朋友多是上海、江浙人氏,都说好听的侬语,风度翩翩,文质彬彬,温良恭俭让,让我看了觉得很舒服,那时候就朦朦胧胧地憧憬着将来遇上一个从江南骑着白马翩然而至的英俊王子,他与我一见钟情,心心相印,他将我扶上马儿,一同奔向幸福的金光大道……

长大后,还真嫁了作上海媳妇,实现了自己愿望的一部分。只是那个不是白马王子,却是个前世冤家。两人奔的也不是康庄大道,而是荆棘满布的崎岖人生。

我俩在大学里认识,刚认识的时候,他给我的印象极其恶劣。记得刚入学不到一个星期,同学之间还没认全呢,他和座位前的一位小同学不知怎地争执了起来,等班上大多同学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的时候,只见他一脸凶相,气势汹汹地威胁着小同学:“你再讲一句,看我不把它给撕了!“小同学一看大家都在看着,脸上有点挂不住,就底气不足地小声咕嘟了一句:“你敢。”话刚落音,只听得刷刷两声,那纸头便被他撕成了几截,扔到了地上。这一下子,刚才还嬉皮笑脸的小同学一下子变成了个哭丧脸,默默地捡起破碎的纸片。无疑,小同学引起了大家的同情,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前因,可是看到这种后果,都为小同学抱打不平,对他没有好印象,我也是在那时候知道了他。

以后,慢慢地熟悉了起来,又渐渐地形成了一个小团伙,再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人影不离的一双。。我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看上他的?按说他的脾气臭的要死,还有很多怪癖,比如吃饱了饭后会拿猪油蘸了砂糖当饭后点心,一口一口地吃,看得我直吐舌头;揩鼻涕和吃完饭都会拿出一条老头手帕出来擦擦之类。而最主要的,是他专门与我过不去,常常用刻薄的语气一针见血地道出我的不是,令我气,令我恼,让我气急败坏。当然我也不甘示弱,往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有机会便对其恶毒攻击,得逞时很感快意。

在学校时,我是田径队的中长跑选手,蹦蹦跳跳很来是。一次,我班和别的班进行排球比赛,当文体委员的他把我也叫去上场,我不愿意,说打排球我不太会的,要是老接不住球,那多难看呐。他两眼一瞪,说:“难看?你难看的时候多了,跑步最后冲线时呲牙咧嘴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直把我给气得一愣一愣的。

当然,他专门与我作对的反面,是对我的事情特别上心。他是一个很认真细致的人,方方面面都考虑得很周到,而且动手能力特别强。在我看来,他什么都会做,似乎没有能难倒他的事情,和他在一起,我可以很放心地把一切都交给他管理,只要他在,我就把脑子挂在了他的头上。一点脑筋也不要动,因为我想到的他全想到了,我想不到的他也帮我想到了。出门时,我甚至连一分钱也不带的就跟着他走了。他对我大摇其头:这么依赖法,我不在了你怎么办?我就对他说:你可不能死在我的前面,到老了,等我死了以后,你才能死呀。

那时候,学校里的同学甚至老师,都认为我们是理想的一对。我也很满意啊,找了一个能干的主儿。只是能干的人就特别挑剔,他那高标准严要求待结婚以后让我吃尽了苦头,不过这是后话。

毕业以后,他分到四川,我去了广东,二人天各一方,鸿雁传书,每天一封,诉不尽的思念,道不完的衷肠。不过他是毫无文学细胞的,只会告知:今天中午在食堂吃了什么菜,几分钱,晚上自己烧面,打了两个鸡蛋,然后问:你呢?

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可以调到一起了,那年年底,他接到了调令,我俩真高兴啊,分别大老远地跑到当地邮局打长途电话,我打着如意算盘跟他说:你再等几天才过来吧,过了年我就有探亲假了,那时我到你那儿,先在成都玩玩,然后去重庆,乘船游三峡,经上海一起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嗯呀哦呀地答应得好好的。谁知道,四天之后,他突然间站到了我的跟前,令我惊喜万分,紧紧地拥抱过后,我反映过来了,问:你怎么现在来了,不是讲好下个月才来的吗?是来出差的?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搓着手,有点内疚地说:我生怕夜长梦多,想想还是事不宜迟,于是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手续,收拾好东西就赶紧坐火车过来了。我一听真是哭笑不得,完了,我知道想去四川的计划泡汤了。就这样,这一遗憾延续至今。

接下来,一切顺理成章,我俩筑起了属于自己的爱巢,开始了婚姻中最温磬浪漫的一段生活。一年以后,第一个孩子出生了,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欢乐和争吵,我们从油盐酱醋中品尝幸福的滋味,锅碗瓢勺敲着愉快的乐章,尿布象彩旗那样飘扬,编织着五彩缤纷的梦。我们领着孩子在月光下散步,徜徉在绿草,鲜花丛中,享受着那份满足和宁和,那时候,只觉得这一切天经地义,那样的日子,只以为会直到地老天荒。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出国大潮也把我们先后抛到了日本,让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当年的挫折,辛苦,迷惘,摔跌都不愿意再提了,只觉得是从炼狱里走过了一遭。待我们重新认识了自我,打量着对方,恍如隔世。

终于,我们在日本安顿下来,变成一个五口之家。日子却过的艰难,昔日的温磬不再,每天车轮大战,家,幼儿园,公司三点一线周而复始地转。他是个顾家的男人,每天清晨,开车先送孩子去保育园,再送我去车站,然后把车开回家再去上班,休日买好一星期的菜,做好,装盒,放进冰箱里,好让我每天带着孩子下班回家就有现成的,只要热一下就可以吃了。而他,总要做多几小时残业(加班)才能回家。

一次,我单位里有个晚会,于是让他早点回家接孩子,可是等我晚上回到家,只见大女儿委屈得眼泪花花,一问,才知道他居然忘了,保育员过了七点钟打电话到家里,大女儿只好自己去接弟妹,在寒冷的黑夜里拖着3岁的弟弟,抱着1岁的妹妹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回到家。只见他不无歉意地说:与往常一样,九点多种回到家里,钥匙插进锁孔的那一刻,想起来了,今天应该我去接孩子!奈何?!他前脚进门,我也后脚到家了。从此不敢轻易信他。

在日本的日子不温不火地过着,感觉上就像锅里被逐渐加热的鱼,令人窒息。我们试图再次改变现状,于是他成了海归,我成了守望角。生活渐渐地起了变化,他难得在家,可是只要回到家里,总是一脸的疲惫,连声叫道:爸爸累死啦!然后也不坐在沙发,而是往地上一躺,象条死狗似地伸直了,不过孩子们是不管爸爸死活的,照样过来,一个拉手一个拉脚要让爸爸跟他们玩,当爹的却只装蒜,任凭推打就是赖着不肯起来。我吸地到了跟前,他也不愿意挪开半步,这时候,我真恨不能用吸尘器把他当粗大垃圾也吸了进去。

几年艰辛,自己的公司终于有了起色,当第一次分了红,他用那笔钱给我母亲买了一套房子,令我动容,让我心慰。

年前回国,和在北京的同学聚会,其间一位同学拍拍他的肩头,说道:你找了个好老婆啊,她把你的三个孩子养得这么好,还支撑了你这么些年,没有她,没有你今天哪。可是,在回旅馆的路上,他却忿忿不平地说,这三个孩子也是我养的,他怎么不说我能干?我听了实在忍俊不禁。

我和他,如水和盐,平淡和平常,却不可缺少。一纸婚姻,定下的却是终身契约,只因了那许下的诺言,便一生相守,永不放弃。

发表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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