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 我错了!”

八十年代初期我在江南的S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一年后又兼任一个年级的政治辅导员,我每天的课堂教学和学生工作总是把一天的时间占得满满的。经历了十多年文革动荡坎坷和插队务农的艰辛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考取大学。毕业后我留校任教,因此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教学和学生工作都是尽心尽力,因此也得到了不少好评。

我的年级有120多名学生,女同学占了四分之三,因此学生工作之中除了抓好专业学习,其次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管好学生“不要出事”。八十年代中期国内改革开发初见成效,“西风”渐进,学生“出轨”事件也是时有发生,我是一直 “如履薄冰”,每次和学生开会谈话都是不忘“谆谆教诲”要学生注意自己的表现。平时注意和学生“打成一片”,便于了解情况,一有动态,先是“苦口婆心”,然后“陈述利害”,必要时“厉声指责”。辅导员任职两年,倒也基本相安无事。

但是,最担心的“丑事”还是发生了。

一天晚上半夜我已经入睡了,但是突然有几个我年级的女同学来敲门,说是有紧急情况需要汇报。我连忙披上衣服接待她们。同学们报告说在宿舍内的一个双人床底下发现了一双男同学的鞋子,同时有同学觉得那个双人床上铺里好像有一个男同学声音。

那个睡在双人床铺下铺的同学说她过去似乎也听到过上铺传来的杂音,但是没有非常在意,觉得大概是自己听错了。这次看到了男生的鞋子,而且听到有比较清晰的男声。这些来报告的学生告诉我,她们都知道睡上铺的那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热恋之中,平时来往比较密切,因此这几个女生商量后断定上铺肯定有一个男生睡在那里。

听到这几个同学的“紧急报告”,我感到此事“事关重大”,急忙带着同学们到了我们系女总支书记家汇报情况。随后我们一起有回到“出事”的女生宿舍。到了宿舍,我守在门外,女书记推门入室,走到床前掀开被子,果然发现了一位男生,他正是那位和睡在上铺女生热恋之中的男生。

这名学生随后被我“押送”到学校保卫科处理。

此事发生之后系的总支书记,副书记,副主任和我开会讨论如何处理此事。基本的情况是这个女生从小主要由爷爷奶奶带大,相对比较任性,入校后与其他同学没有较好的交流,这个男生来自她的家乡,比她小一岁,谈恋爱的过程也是“阴晴多变”,并且基本上被这名女同学“主导”。如此躲在女生宿舍的被子里多达数个小时(后来查明此事过去却有发生)并不是男生的主动行为。我们讨论决定,对男生是公开严厉批评。但是在对女生的处理上我们四人发生分歧。我坚决地认为此事性质严重,应该是把这个女生开除出校。我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也同意开除。但是正副书记(都是女性)认为用开除学生来处理此事过于严厉,而且对这位女生今后一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他们提议是留校察看处理。

我在会上“据理力争”:此事影响如此恶劣,特别是对同宿舍的女生来说,他们都是受害者,不开除不能“平民愤”,严厉处理此事也可以在学生中起到警诫作用。看到书记不同意我的观点,我就一字一顿地对她说,“你到学校领导汇报此事时,一定要如实汇报,我们四个人的讨论结果是两票要求开除,两票反对,虽然你是书记,但是你也是只有一票。”

我生怕这个书记不能如实到学校汇报,就专门找到了我们大学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再一次面呈我的“强烈要求”,对这个女生一定要开除出校。

学校最后的处理决定是留校察看。我对此决定很有抵触情绪,觉得是“轻饶”了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学生。我后来自己决定在年级学生大会上公开点名严厉批评这个学生,并“责令”她在年级学生大会上作“深刻的自我检讨”。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她在做完检讨之后,带着哭声掩面奔离会场。我当时毫无怜悯之心,在会议结束时忍不住再加上几句总结性的“严厉批评”。

此后这个学生就上了我的“另册”,我和她再也没有师生之间的交流。实际上我已经不承认她是我的学生了。

我平时自认为在思想言论上是比较“开放”的,自己做学生时一直在评论时局时发表“大胆言论”,特别是对政治经济学课颇有微词,在考卷上发表自己的“开放言论”,结果被任课老师压低分数。 我找到那位任课教师家里与他去“评理”。我说:我是完全按照你的标准答案回答每一个问题,你也没有指出我的答案中有任何遗漏差错之处。我只是在考卷的反面写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与你商磋……”他不正面回答我, 只是说“你作为一个班长,不应该发表这样的观点。”

我当时听了这位任课教师“无理”的回复之后,很是愤愤不平,此事成为我四年大学生涯中的心结之一,多年之后只要谈起此事,心绪就会有些波动。 我自从担任辅导员之后,我也经常鼓励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形势,努力追求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对那些在八十年代中期上级布置的“管束”大学生和所谓“不要随便上街”的言论颇为反感。

处理这个学生“事件”之后,我听到有人议论我是“有时极左,有时极右”。我当时听了之后只是一笑了之。后来这个年级的学生毕业之后那个“出事”的女生也就从我的印象中慢慢地消失了。

我的学生毕业一年之后,我来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一所大学就读。记得第一天到学校报到,正值九月金秋时节, 灿烂的阳光洒在青青的绒毯般的草地上,一对对男女同学肆意地睡卧在草地上,或是嬉笑,或是亲昵。男女同学互相见面或是拥抱,或是接吻,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自然美好。我当时被深深地震撼了!

我不久有机会到这所大学的学生报社打工,恰逢该大学校长颁布新校规,异性学生到深夜两点之后一定要离开学生宿舍。大学的学生为此群情激动,又是集会,又是游行,同时还和校长公开叫板辩论。此事成为学生报纸的最大新闻,我比较仔细地阅读了学生的文章,由于该大学校长的作风一向比较专横,对不同意见基本是置之不理。他的这个决定肯定也是受到了一些道德(或宗教)上比较保守的家长的影响。显然,不少家长财大气粗,善于使用他们的影响来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私立学校的校长当然是轻易不敢的罪他们的。

来到美国,我又回到了学生的身份,我比较自然而然地同情了学生的观点。

突然,我意识到我当年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一个所谓的“极左”错误。

我不应该如此严厉的对待这位“出事”的女学生。我当时完全是意气用事,我的决定完全没有任何理性和人性。

随着我在美国生活和就学的经历增加,我的反思也就日益深化。来美国求学十年之后我有机会回到母校,并应邀在教师会议上交流发言。 在我介绍美国人文教育以及对我的影响时,就以比较诚恳的心态谈到此事,以及对此事的深刻反思和忏悔。

现在回想起来,这次“反思”谈话或许也是我开始比较深刻领悟美国人文教育理念的开端。

在座的一位青年教师后来成为了学院的院长。我去年年底有机会回母校并会见了这位院长。他告诉我我当时的反思言谈给他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在年前筹备校庆时,他特意从往届的学校毕业生中寻找比较有代表性的校友参与校庆盛事。因此他设法找到这位二十年前受到“处分”的校友,如今她已是当地腰缠万贯,富甲一方的企业家了。

当这位院长把我当时在学院教师会议上反思谈话告诉她时,院长告诉我当时这位女士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她的眼泪不住地直往下流。院长告诉我她事后也没有说什么话,不过我想她的眼泪已经表达了她当时的心情。

这个故事使我感到无比的欣慰,每次想到我这个不经意的道歉带来这样的结果,就像一缕和煦的阳光照亮了我的心头,这是一种美好的如摄重负的感受!

我们有些人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说“对不起”? 明明知道是错了,就是不说“对不起”。 非但如此,还要想方设法强词夺理为自己辩护,结果是越抹越黑,那既是一种愚蠢的短见,也是一种负重的心态!

我们每个人(特别是成年人)都会由于自己的社会(或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拥有一定或者相当的权力,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会由于自己的局限,哪怕是出于所谓的“好意”,都可能在社会上或家庭待人处事中做出各种各样的错误决策。如果有机会能够自我反思并向当事人道歉,一定不要错过这样的机会。是的,你或许无法知道这样的道歉行为是否能够给受害人(或孩子)带来多大的抚慰,你也许不知道这样的道歉能够为受害者所接受!

但是,你应该知道这样的反省和道歉使你自己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如不信,你不妨试一试!如果你真的做错了一件事,鼓起勇气,对当事人(包括你的孩子)说声“对不起,我错了。”(天是肯定不会塌下来的!)说过了,你的感觉会相当不错,如果能够被当事人真心所接受,那你就真是幸福极了!

一天也不要耽误了!过一天,就失去了一天的机会!过一年,就失去了一年的机会,一二再,再而三的拖延,或许你的道歉的机会也就永远失去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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