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render何意?特朗普与自首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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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邮报》8月25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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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被告照片。将mugshot翻译为“大头照”大谬矣!按照英文,应译为“嫌犯照”,维基中文的“人案照”、“入狱照”也蛮准确。元照译为“面部照”。大头照指的是一般的头像,属于中性词。大头照指的是一般的头像,属于中性词。

*本文8月23日首发于朋友圈,现略作补充发表于此。

常有人说自己英语口语不是太好,言下之意就是书面没问题;而前头那个用词也是颇为婉转,不是太好,那就是很好了。

头年有个移民加拿大的熟人回来办手续,非要约我,闲谈中说他的英语很快会赶超。我回应道,这个国家人人汉语口语都流利,但只有少数人靠中文吃饭,而且古往今来都认为,读书人才是文化人。所以,外语书面语不是顶多查个字典那么简单、那么容易;加之口头表达有限,反倒是书面语难于口语,口头哪怕说错也很快被遗忘,除非人大校长清北校长。此乃本人向来观点,切身实践体会出来的。

8月23日、25日,诸多国内外中文媒体,包括法律媒体,纷纷大字标题,特朗普自首。

普通人也都知道,自首是什么意思。一度引发热议的门头沟余金平交通肇事案,本人就指出,把人行道上的受害者撞飞砸到挡风玻璃上,而后准确无误将车停在地下车库,却坚称不知道撞了人,这哪儿是自首?而且是在与老婆通话后得知警察已经上门,方在老婆劝说下前往公安局。讽刺的是,这个国家所谓的法学大佬们平日里屁都不敢放,在该案各显神通,甚至有不少鸿渐兄的校友拿外国说事儿,一派外国法律修养深厚的样子。

特朗普迄今4宗刑事案全都不认罪,而且大肆攻击司法机构、检察官、法官,甚至威胁要报复,哪儿与自首沾边儿?

美国例行程序一种是,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首次出庭(arraignment),治安法官(Magistrate Judge)核查被告如何申辩(how do you plead?),被告或答guilty(认罪)或答not guilty(不认罪);而后控辩双方就保释辩论。另一种如同特朗普案,非现行暴力案,大陪审团决定起诉后,法官命令被告在规定时间voluntarily surrender,这个法律术语《元照英美法词典》也没有收录,我将之译为:自行交付羁押。即被告按指令主动前往司法机构接受羁押,特朗普须按法官命令在25号前自行交付羁押,监狱方会拍照、捺指纹、登记个人信息,而后收监。乔治亚州是在前述程序完成后,改日首次出庭,即不在同一日。因此,特朗普至少得入监过一夜,其辩护律师已与控方谈好20万美元保释金——补充:8月24日特朗普晚7点多自行交付羁押后,约20分钟后释放,此应事先经过法官批准。美国媒体都没有谈及这一细节,美联社报道仅提到,特朗普首次出庭还得去一次。法定程序是,嫌犯首次出庭,控辩双方就保释辩论后,治安法官或批准保释或认定不适宜保释而判定还押,等候庭审。中国政法大学有个知名教授曾经文称,美国法官无所事事,控辩双方达成控辩交易(Plea Bargaining)就没法官什么事了。笔者评论道,控辩交易能否成立,决定权在法官手里。

中文有个现成的词语“投监”,但释义同样是自首。

本案与第一起案一样是州案,如果特朗普不自行交付羁押,那就麻烦了,乔治亚州就得向特朗普所在的佛州提出引渡——更正:特朗普夏天住在新泽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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