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 (三):人民法庭

雅典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 Ἀριστοφάνης, 446 – 386 BC)在他的《黄蜂》里,塑造了一个当陪审官上瘾的老头,菲洛克里昂(Philocleon)。老头做梦都在绕着法庭的水钟转。拿惯了判决铜票的三个手指头,一天到晚捏在一起。他每天天不亮就赶到法庭。总是判每个罪人重刑。 他的儿子为了不让他上法庭,在家里开了一个模拟法庭。菲洛克里昂在家里审判狗拉贝斯(Labes),无意中投错票,赦免了拉贝斯。这是老头一生中第一次赦免被告。他发现以后,气得昏死过去。

陪审官的权势,使菲洛克里昂陶醉。

“一开始我就会对你证明
没有什么国王,拥有超过我们的权柄。
有什么能与陪审官的乐趣、福气相比?
尽管上了年纪,
有谁比审判官更欢快,更令人畏惧?”

雅典人民法庭(People’s court, Heliaea) 审理的案件包括: 民事诉讼、刑事案件、涉及城邦的案件(政治案件)。起诉者可以是受害者,可以是任何公民。

为了减少琐碎或者恶意的起诉,涉及城邦的案件,起诉者如果在开庭前撤回指控,或者判决时得不到 1/5的投票,将被剥夺公民权, 并且罚款 1千Drachmas (1 Drachmas = 6 Obols = 一个熟练匠人一天的工资)。但是,如果赢了,起诉者会得到一笔奖金。 虽然有罚款的危险,还是有不少泼皮跃跃欲试。也有泼皮以此讹诈有钱人。 当然,起诉的正人君子也不少。正人君子起诉不为钱,为了把对手打翻。

公民不满执政官或其他官员的判决,不满议事会、公民大会的判决,可以上法庭申诉。 公民大会通过的法令,可以在法庭重审、推翻。公民大会没有通过的法令,法庭通过后即有效,不需再回公民大会重新讨论。

法庭的判决是最后判决,法庭也是最高法院。

公民大会和法庭有什么区别? 公民大会由所有20岁以上的公民组成。法庭由少数抽签选出的,30岁以上的公民组成。

雅典公民,无论穷富,只要年满三十岁,没有被剥夺公民权,没有欠城邦的钱,就有资格当陪审官( dikastes, dikast )。每年由每个部落,抽签选出600人。十个部落共6000人。每天参加法庭的陪审官,就在这6000人中选出。

dikastes英文翻为 Jurors。 不过,他们既是陪审团,也是法官。日知、力野先生在他们翻译的 《雅典政治/亚里士多德》中, 译为陪审官,大概更准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体现在人人可以向法庭申诉,也体现在陪审官由抽签选出。

雅典人们热爱诉讼,甚于美国人民。雅典法庭,除了公民大会的日子,及城邦的节日,几乎天天开庭。

陪审官的选择,最初是先来后到,以后改为随机抽签。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治》一书中,对于如何选择陪审法官有详细叙述。本文简单描述一下,与亚里士多德所记不是完全相同。

开庭前,执政官确定当天开庭的法庭数目,每个法庭需要多少陪审官。再把陪审官数目平均分配给十个部落。

每个部落在法庭里有一个入口,两个房间。房间里有两组箱子。第一组十个,箱子上刻着字母,从α 到κ ( 第一到第十个字母)。 第二组十几个,字母从λ开始。箱子数目与当天法庭数目相同,每个字母代表每个法庭。还有一缸橡子,橡子数目与部落所需的陪审法官数目相同。橡子上有代表各个法庭的字母。另一个缸子装着棒子,棒子的色彩及字母,与相应的法庭相同。

九个执政官分别主持一个部落的抽签,另一个部落由司法执政官的书记负责。陪审官候选人到了以后,来到他们各自部落的房间入口,把陪审官铜牌(或木牌)投入相同字母的箱子。


图 9: 陪审官铜牌(Pinakion),上面刻有候选人的名字,父亲的名字和村庄(Deme) 的名字。还有一个字母,从α 到κ。

挂票者按照字母,把铜牌随机插进抽签机(Allotment machine, Kleroterion) 。

图 10: 出土的抽签机(Allotment machine, Kleroterion)。每一列挂相同字母的铜牌。


图 11: 仿制的抽签机(Allotment machine Kleroterion)。

挂票完毕,执政官开始摇签。

摇签器是一个上面带漏斗的空心棒。漏斗里放入黑色和白色的铜球。摇动开关,如果白球落出,同一横排的十个人中选。

中选的陪审官从缸子里摸出一个橡子。橡子上的字母,确定他到哪一个法庭。执政官把他的铜牌投入相应的箱子。 挂票者发给他一根对应的棒子。

抽签完毕,陪审官带着棒子橡子到相应的法庭。装着铜牌的箱子随后也送到法庭,退给陪审法官。

最后,执政官也用类似的抽签方法,分到各个法庭,主持法庭。

这种选择方法,使陪审官及法庭主持人(执政官)的选择和分配无法预测,因此无法贿赂、舞弊。

案件大小不同,涉及的钱财数目不同,陪审官的人数也不同,从 201 人到2501人。 大的案件,发言的时间更长。不过,再大的案件,也在一天内审完。控方首先发言,然后是被告发言。控方与被告,发言时间相同。计时的工具是水漏。罐子里的水越来越少,水流越来越细越慢。打官司多年的老讼棍,讲到后半截,一边翻嘴皮,一边盯着水流。最后一滴水落,发言随之结束。

图 12:水漏

证人作证、展示法律文件不算发言时间。双方发言结束,展示完证据,证人作证完毕,立刻表决。没有休庭,没有审议(Deliberation) 。 如果判决被告有罪,则双方再次发言,然后第二次投票,在控方和被告提出的惩罚中选择一个。


图 13: 铜票:中轴空心的票支持控方,实心轴票支持被告。每个陪审法官发空心实心各一张票。投到铜票箱里的算数,木头票箱里的不算。


图 14:票箱


图 15:里面装的不是砂锅豆腐鱼,而是打官司用的文件或证据。

陪审官多数是老人。 年轻公民,很难有这个奢侈天天坐在法庭上。451/0 BC前后开始,陪审官有报酬,每天三个 Obols (一个熟练工人半天的工资)。以后,陪审法官以穷人居多。

每年,新的一批陪审官,宣誓就职:
“ 我要根据公民大会和议事会通过的法律、法令投票。如果有的案件,没有法律可循,我将根据我最好的判断投票,不偏向任何一方。我只对起诉的事情投票。我将不带偏见,倾听起诉方和被告方。”

法庭的判决,取决于陪审官的法律知识。在法律含糊不清或不存在的时候,得依靠他们的良知,取决于他们对公正的理解,或者他们的偏见。

雅典的陪审官们,靠得住吗? 法庭的判决能否公正、明智?陪审官们是否会让感情战胜理智、法律?他们是否被控方或被告轻易操纵?他们是否有杀富济贫的倾向?

下一章介绍几个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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