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尊严

(2010-03-21)

今年新春团拜会上,温家宝放了一句话:“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又据中新社北京2月27日讯:“中国总理温家宝27日下午与网民在线交流。在回答网民有关提问时,温家宝谈了‘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的三个方面含义。”

接下去介绍说:“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两会中,温家宝继续重申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个主张,于是感动了许多人,也包括我。甭管咋说,人家位居中共中央常委兼国务院总理高位,有资格说“让”的,总比“不让”要好得多。然而从草根这边说,“让”与的“尊严”不是尊严,尊严是自主自为“争”来的。两边若有互动,有“争”才有“让”,亦不失为一件好事。

然而,当我涉足网络,这个“尊严”便打了很大的折扣。“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做到了何种程度?

几个月前有老同学向我推荐一个“牛博网”,一搜才知它已经被扫荡了,据说是“低俗”;那么,很不低俗的“天益网”呢?亦未逃脱被扫荡之命运。又有一个很不错的资料性网站《二闲堂》,是我经常光顾的。两会前不久,发现其中《二闲堂文库》打不开了,网页上显示:“Internet Explorer 无法显示该页面”,至今依然。试着逐项去点击,有些栏目如《二闲堂笔记》还能照常阅读,多数皆如上面一行中英文字。收藏夹里有些网站亦成“无法显示该页面”,其他的网页或者某帖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似乎现在的技术较以前先进了许多,可以有选择地屏蔽掉某些页面了,唤作“外科手术式打击”?

每阅及此,就郁闷:宪法赋予的自由和权利上哪儿去了?《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不敢讲“集会、结社、游行、示威”那么激烈的事情,言论、出版有自由么?我常常接到一些朋友的电话:“喂!你的博客打不开了,被‘和谐’了?”谢天谢地,它常有打不开的时候,毕竟还是活到了现在,总算没遭到以前被和谐掉的那些博客命运。但,说老实话,我从来不敢奢望它是否还有明天。

这就是我感到的尊严,侥幸的尊严。另一位老同学讥讽道:“给你一点阳光,你就敢灿烂?”反讽曰:“有一缕阳光还不赶紧灿烂,转眼就是阴天,咋办?”其实,想想还是挺可怜的,每次上帖,总如做贼,粘上就跑。自吹自擂的话叫做“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凭心而论乃惶惶然,并不敢跟谁私下探讨什么话题,只敢发点一家之言。这个教训来自文革,那时,因为我们守住了良知,从未折腾过老师们,于是老师们也跟我们挺友善。虽然有所预防,从来不准跟他们合伙搞活动,以免无端惹麻烦。岂料躲鬼躲进城隍庙,康生一句无赖话,“揪黑教师爷”的工宣队、军宣队进校,滥施酷刑,我们的杨芳老师、雷扶九校长“被迫害致死”,没死的也脱了一层皮。

雷校长的遗书写道:“我反复申明:我决不是‘畏罪自杀’,我没什么罪可畏。”“我的自杀是经受不住过分的凌辱和超过我健康负荷的肉刑。”为了捍卫自己尊严,他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毛主席让中国人民站起来的一个小小的事例,同样方式维护自我尊严的案例在中国有多少?那时我正蹲在北京“功德林”的号子里,直至释放后才知道。但总有些悔意,若不是我多事布置写那篇文章,惊动了康生这个大党阀的马蜂窝,杨老师、雷校长或不致遭此厄运。每念及此,便会深深愧疚,永不会淡去。尊严,中国历来只有朝廷的威严,下民之尊严常需付出血泪甚至生命的代价,若不愿付出,便需咬碎尊严吞下肚,苟且活着。

人民要有尊严,首先需要《宪法》有尊严。美国人民享有尊严,那是因为美国《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尊严。举凡国民享有尊严者,那个国家的《宪法》必定具有尊严,二者成正比。1982年单位上学习新《宪法》,机修车间主任问:“《宪法》大还是‘红头文件’大?”与会者哄堂大笑,尊严在笑声中荡然无存。书记道:“你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当然是‘红头文件’大!一个‘红头文件’下来《宪法》就得改,《宪法》能改‘红头文件’吗?”《宪法》境遇如此,人民的尊严何以为继?

试读1961年,毛在秦皇岛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

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那我们也只好说: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

这段文字来自网络,没有查到它的权威出处,却有确凿的历史与现实证明。老毛没说的实话是,中国的《宪法》是按斯大林的指令制定的。所以,现在的两会高层信誓旦旦要坚决抵制宪政民主,不过秉承毛氏衣钵而已。继承了权力也就格外关心继承物的合法性,所以恪守毛先祖的一切,除了某些具体政策,例如文革,例如人民公社,稍有并不彻底的扬弃。至于其他,像拿《宪法》和法律当玩具,当摆设,依然故我。

《新京报》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被记者问道中国为什么不搞竞选时说:“西方国家搞竞选,一个基本的条件是必须有资金支撑选举经费,社会上的多数人没有这方面的资源和实力。”这是我们从小就听得耳朵起老茧的说道,剑桥大学讲师刘瑜曾在《南方周末》发文章诠释过这个故事,毕竟很久了,故照录于后,不必再多说。李飞还说:“我们注重实质民主,实质民主和形式民主应当高度统一。但一个社会从公正、公平角度要更注重实质民主。我们的实质民主是什么呢?就是要保证各个方面、各个地区和各个民族都有一定的代表进入到国家权力机关里来,不是采用西方国家简单的那种竞选。”这也不是什么新鲜说道,毛先生不止一次抨击过“假民主”。

问题在于,自己制定的《宪法》,自己不遵守,这就不是西方东方的问题,或者“实质民主”还是“形式民主”的问题。而是言而有信还是言而无信的问题,诚信问题。没有诚信也就谈不上什么尊严,人民没有宪法保障而尊严尽失,管人民的人言而无信同样尊严尽失。更遑论如今在我们的“实质民主”旗号下,贪官污吏早就成举世闻名的“风景线”,光屁股的皇帝,无论怎样判决那些看不见华服的观众是傻瓜,尊严总是谈不上的。一个尊严扫地的群体,怎么可能跑到世界上去寻找尊严呢?而且,既往的合法性不等于未来的合法性,抢得天下为王的合法性是不能持久的,自己制定的《宪法》都不遵守,“合法”二字从何而来?蒋经国最后十年明白了这个道理,舍弃了恪守大半辈子的“以不变应万变”,晓得尊重《宪法》了,小马哥重新登台就有“蒋家王朝”所不曾有过的底气。

温总理说“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是标,不是本。根本的问题是:《宪法》具有尊严,执政党才可能有尊严,切勿像老毛那样将威严当尊严,那种定式,即使是在“中国国情”里也混不了多久的,因为世界在变,“中国国情”也在变,“以不变应万变”是不可持续的。

问题也还有另一面:草根们具有多少尊严意识?草根的尊严是从质疑开始的,也即“争”,没有质疑是不会有尊严的,逆来顺受难道也可以叫做尊严么?马克思曾说他最喜欢的格言叫做“怀疑一切”,文革时我们曾如获至宝,拿它当大旗乱摇。很快就被叫停了,理由是:“毛主席你们也怀疑么?共产党你们也怀疑么?”于是张口结舌,争辩是不可能的。有质疑者,如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等等,都惨遭杀害,大家只好偃旗息鼓。但不准怀疑的结果是“十年浩劫”。

当一些超级弱智还在两会圣殿里献媚邀宠时,温总理关于尊严的论说无疑具有警醒之意义。具有尊严意识的人已越来越多,标识恰在于质疑之声已经越来越响亮。打压之举依旧每日可见,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前进的方向是光明的,尽管这“碎步走”如同传统中的小脚女人,但毕竟还在走。我们的希望无非是步子再大一点,不过这需要更多人的质疑才可能促成。(2010.3.20)

附:刘瑜:《美国大选贵不贵》

(南方周末 2008-9-18)

花数十亿美元买来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物有所值

随着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落幕,美国总统大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每次到这个时候,总有一个声音冒出来:选举太贵了,花太多钱了,就是个有钱人的游戏而已。

美国总统选举的确贵。1996年总统大选花了4.8亿美元,2000年6.5亿,2004年则超过10亿美元,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今年大选,到7月底花费就已经超过10亿了,这个无底洞还在延伸之中。这样砸钱到底多不多呢?看你从哪个角度看了。一方面,若是把选举款换成“孩子们的书本”,那得换多少本啊。但10亿美元占2004年美国GDP的十万分之八,用来决定这个国家发展的方向,似乎又不算太多。

一个朋友跟我聊起过:“美国的民主最虚伪了,我们这有个有钱人,选举时给当地官员捐了很多钱,官员上台后处处给他好处……”我说:“这种情况可能有,但肯定是非法的,从法律上来说,美国的选举中一个人每次选举给一个候选人最多只能捐2000美元,这点钱要买通一个官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有钱人“购买”选举,政客当选后为有钱人服务,似乎是劣质民主的一个典型形象。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屡见不鲜。1872年格兰特参选总统时,有个大款一口气捐了其竞选开支的四分之一。不过,随着1972年美国《联邦竞选法案》出台,有钱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购买民主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从那时开始,不但捐款人必须公开姓名和数额,而且捐款数额有了明确规定:每个人每次选举给某个候选人捐款不能超过1000美元(2002年调整为2000,随通胀而浮动,2008年为2300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集体捐款也有了限额。

当然选举的不平等影响不可能彻底消除:一方面,就算有2300美元的捐款限额,有钱人可能顶着2300美元捐,而且可以发动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而穷人要么捐不起,要么只能捐个几十上百的;另一方面,虽然对捐款数目有了限制,但有钱人或组织往往通过做议题广告“曲线”影响选举,这就是所谓的“软钱”。虽然2002年《两党选举改革法案》旨在消除软钱的影响,但孙悟空七十二变,软钱正想方设法变成“更软的钱”。

那么何不干脆取消私人筹款、直接使用公款竞选呢?公款竞选透明,防止无度花钱,还能避免富人和穷人的不对称影响力,听来似乎是最佳选择。事实上,像澳大利亚、西班牙、墨西哥和很多苏东国家都主要依赖公款竞选。

美国不是没有公款竞选制度,只不过它是一个“自愿选项”,即,候选人可以选择使用公款,但前提是接受公款的总额限制(今年大选是8400万);也可以选择自己“化缘”,坏处是没有底线保证,好处是不存在总额限制。今年,“本来支持公款竞选”的奥巴马决定放弃公款,而麦凯恩决定使用公款。两人选择不同并不奇怪:根据麦凯恩在本党初选中的筹款记录,他自己筹款也就筹到8400万左右——既然有免费午餐,何必去千辛万苦地求爷爷告奶奶呢?而奥巴马简直就是竞选筹款的“神奇小子”,筹款能力是麦凯恩的两倍——既然可以筹那么多钱,何必戴上8400万的紧箍呢?

说奥巴马筹款神奇,不仅在于他的筹钱总额,更在于他的筹款大多来自于中小选民。拿2008年6月的筹款记录来说,其总额中有65%来自于小于200美元的小额捐款,而麦凯恩只有33%。可以说,奥巴马的大多支持者们真的是省吃俭用来支持他。真的粉丝,敢于直面惨淡的钱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巴马的竞选代表了民主选举的真义: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人,在给民主竞选提供动力。

从一个大款操控候选人竞选资金的四分之一,到无数个200美元汇成候选人筹款的65%,这本身就说明了金钱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意义的变迁。不错,钱在选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代表的不再是“资本家的垄断利益”,而是无数普通国民成为“民主股东”的愿望。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许竞选资金没有必要全盘公款化,因为筹款本来就是个动员过程,能带动普通民众去参与、去思考、去影响这场选举。当一个大学生将自己省下来的20元钱捐给一个候选人时,他表达的不仅仅是对这个候选人的支持,而且是一份实践公民责任的意识。花数十亿美元去挑选一个总统也许太贵,但用这些钱买来普通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却又物有所值。

(作者为剑桥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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