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说《出身贫寒的美国总统》

(2009-11-25)

拙帖《出身贫寒的美国总统》,有热心人给编辑了序号,说44位美国总统里有15位出身贫寒者。有些不确。因为克利夫兰做过两任,所以美国44任总统只有43人;而限于篇幅,我还舍去了几位。例如第十一任总统詹姆斯.波尔克,是家里10个孩子的长子,从小就随父开垦荒地,干许多农活;还进入商店当店员,吃过许多苦头,还险些被疾病夺命,成了首例胆结石手术患者。直至18岁始得受学校教育。但他的家庭买下了庄园,经济地位变为庄园主,故未罗列。

第十四任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第十五任总统詹姆斯.布坎南,两人都是“木屋总统”。皮尔斯出生不久家境就起了变化,他父亲扔下犁耙参加了独立战争,升至旅长,独立后又从政,直至新罕布什尔州州长。小时吃过苦,也没有接受正规的初等教育,但他的父亲终于还是将其送进中学、大学,属于早期脱贫,故舍去。布坎南出生后在简陋的小木屋长到5岁,家境亦发生变化,搬到默塞尔斯伯里,他父亲在那里买下300英亩小农场,虽然他也需要在课余时间帮助父亲干很多农活,日子毕竟脱离贫寒之列了,也舍去。

第二十一任总统切斯特.亚瑟倒是可取可舍的,他父亲是浸礼教传教士,有薪金。但他有8个孩子,全家十口靠那点薪酬确实难乎为继。而且随着老亚瑟教区的变化,举家迁徙是常事,全家省吃俭用节衣缩食。小亚瑟很小就得到附近农场干零活挣点小钱补贴家用,全靠父母在家施以基础教育。直至中学才得以进纽约团结村中学就读,也得在课余时间干活挣钱维持。15岁进入斯克内克塔迪的莱森姆学院上预科,课余时间出去兼课挣钱,考入联合学院读本科时,仍需到附近学校兼课以挣取维持学业的费用。

如果把这四位都算上,该有19位了。说这些贫寒家庭出身的总统,还有另一层意义。美国早期总统都是由参、众两院预选会推举出来的,例如华盛顿就是69人推选而就任总统,属于精英圈内选拔。稍后改由各州议会派选举人参加全国选举团,间接投票选出。这两种选举办法导致前六任总统皆殷实之家或名流之辈,与平民无关。比如1824年秋季总统选举开始,24个州选举人所投票最终统计贫民出身的杰克逊和贵族出身的亚当斯最高,但均未过半数。依据宪法规定改由众议院在得票最高的三位候选人中投票决定谁当总统。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政治交易,最终众议院选择贵族出身的亚当斯而舍弃了贫民出身的杰克逊。

由于在决定总统的众议院,克莱当过多年议长,故影响力极大。曾有传闻说他与亚当斯达成秘密协议,如亚当斯当选将委任克莱任国务卿,而这个职位被认为是下届总统的预备位置。后来果然如传言,克莱当上了国务卿。此事激怒了杰克逊以及支持他的那些民众,报纸直呼为“肮脏的交易”,还有报纸干脆称众议院是“政治妓院”。美国于是掀起了一场关于总统选举制度的激辩,致使总统选举办法有变。到1828年秋季大选时,除南卡罗来纳州之外,其余各州议会都放弃了对提名总统候选人的投票权,而是将其交给选民。这次选举仍旧是亚当斯与杰克逊呼声最高,大选的结果是杰克逊获胜,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由选民们选出的总统,也是首位贫民出身的美国总统。

因此,说《出身贫寒的美国总统》,也意味着说选举制度的重要性。美国立国之初,无财产者连选举权都没有。托马斯.潘恩挖苦道:某人的毛驴值六十美元,他于是拥有获得选举权的财产。他骑着毛驴去投票,到了投票站毛驴死了,便失去投票权。潘恩问:投票权属于毛驴还是它的主人?以后美国废弃了财产权,但性别、年龄、种族之类限制是经历许久才获得改变的。美国开始时非但没有政党,精英们甚至厌恶党派,杰斐逊就是坚决否定政党的存在的。以后才结盟形成联邦派与反联邦派,继而发展成政党,最要紧的是,他们认识到只有一个强大的反对党存在,才是使本党健全、强大的最大动力。

美国人意识到:当选总统并非出身显赫的人的专利,以往六任总统皆来自庄园主、种植园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贫民出身、没上过大学的人也能竞选当总统,人人皆可做总统梦。正因此,以后的美国总统不仅有十几位出身贫寒人家,普通平民出身的也不少。而出身富贵的只有八位,他们是:第九任威廉.哈里逊、第十二任扎卡勒.泰勒、第二十三任本杰明.哈里逊、第二十六任西奥多.罗斯福、第三十二任富兰克林.罗斯福、第三十五任约翰.肯尼迪、第四十一任乔治.布什以及第四十三任小布什。

有人读罢拙文很愤怒,说中国也有出身贫寒的皇帝,像刘邦、朱元璋。我不知道这中间有什么可比性,也没心情跟他们争辩。还有声称共和国有一大批“泥腿子将军”,就更不知从何说起了。人类还在动物世界里混的时候,就有成王败寇的规矩,猴王都是厮杀出来的。不能说那不合理,但毕竟只是不文明或者文明初级阶段的案例。当人类文明已经进化到现代,愿意固守陈腐规则也是一种选择,只是别侈谈什么先进性、科学性。

世界在不断进步,普选权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对于那些生存条件低劣或者个体权利贫弱的地方,人们或许并不在意这种权利,伯.罗素在《真与爱》里说过:“在野蛮人中,不会产生个人的自由问题,因为他们并没感到需要自由;个人的自由问题产生于文明人中间,而且人类文明程度越高,这个问题也就越来越迫切。”同样,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选择。但刻意攻击普选权者,要么愚昧已极要么别有用心。我们可以说普选权的诸多问题,却找不出比它更好的办法。不要对我歌颂完全提拔体制多么好,因为正是发现它的弊端太多我们老祖宗才发明科举制的。至少,科举制部分地满足了民间自主奋斗进入上升渠道的需求,多少实现了一些草根族自由选择的权利,问题仅在于命题范围的狭窄窒息了这个制度。

以《大清搢绅全书》的数据,1745年朝廷任命的知县、知州,从科举“正途”入仕者为71.9%;以后逐年下降,至1904年仅占32.8%。太平天国之前朝廷命官约2/3出自“正途”,太平天国之后缘于湘、淮两军平乱有功,旁门左道进入仕途的骤增,使“正途”官员降至4/7了。以后“正途”官员逐年递减至不足1/3,官场腐败朝廷没落则日甚一日。终至190592日废科举,又无其他良法顶替,官绅仕途全凭上级提拔,滥权日渐普遍,终至大清国覆亡。可见圈内提拔体制实际上是最腐败的仕途。

其实,随着国民生活水平、文化素养的提升,威权的淡化已无可避免,还权于民是大势所趋。美国立国之初就是一群精英在自己人的圈子里挑选总统的,精英并非庸才,他们也会挑选最合适的人做总统。在各州基本自主行政、中央权力有限时,还是可以适应的。随着联邦权力扩展,总统权力也逐渐增加,选举总统就越来越重要。到1840年,美国开始大张旗鼓宣传各候选人的政见,接受国民审视。历史证明,美国选举总统的办法有效可行,并非没有问题,但它确实无大碍且在逐步完善。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在杜绝腐败方面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现在,我们那些聪明绝顶的谋略之士设计了“党要管党”的计谋,其实并不新鲜,历朝历代早就是朝廷管朝廷的,自上而下的办法无论怎么管始终不灵验。毛曾经计划过自下而上监管官僚主义的办法,甚至落实在“四大”之上,但那只是在加强独裁权力条件下的有限“自由”,结果酿成文革之灾,只得破产了事。

适得其反的是,这场看似整治权力的运动,恰恰成为前所未有的权力游戏。军队介入文革的结果,导致了比原来的官僚更严重的滥权,缘由就是军代表权力独大。从此,共和国的腐败迅速蔓延,最典型的就是,“走后门”泛滥整个社会。在物资极端贫乏的那时,没有一事一物不可以靠走后门获得。以至于利用公权力在招工、招生、参军、提干等方面乌烟瘴气的腐败现象数不胜数。例如我插队所在公社,书记大人宣布悬赏一万元给买回一辆卡车的任何人用于“走后门”。那时一部新“解放牌”也不到两万元,结果他果然如愿以偿。

如今中共党员人数7300余万,已超过伊朗全国人口,可在国家人口排序中挤进第十七位去。假如说中国人民没有那种素质,可以自主地选举或被选举的基层人大代表,那么,最先进的阶级中最先进分子难道也没有自主选举自己所在支部书记的素质?那么,这个先进阶级又先进在何处呢?那么,比如说吧,那“三个代表”怎么先进得起来?(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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