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的悲剧与小人物的灾难

(2006-10-16)

王光美死了,在八十多岁的年龄段死去当属寿终正寝,于是有各种各样的纪念。

我丝毫也不想幸灾乐祸,但也没有任何伤感,人总是要死的,毛泽东说,死了人要开庆祝会,庆祝辩证法的胜利。我知道他说的庆祝是指死的是别人,不是自己人,更不是自己。况且,无论有没有辩证法,人都会生老病死,说庆祝辩证法胜利属强词夺理或诡辩,似乎没有辩证法人就不会死一样。

我也不相信毛要把刘整死,只是叭儿狗比它的主子更严厉,刘少奇才会被整死。王光美也捱过许多苦难,应该表示同情。“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寄托我们的哀思”,这是毛主席在《老三篇》里的教导,不是开庆祝会。我们看见各式各样的文章,探寻毛、刘之分道扬镳,议论各异。而官方倡导的批判“十年浩劫”,也仅允许批到迫害老干部为止,不许越雷池一步的。又有报道连同照片一起发表,说王光美领着全家与毛家亲属聚餐,相逢一笑泯恩仇,大约证明了毛说的:“好人打好人,误会。”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极?大人物的悲剧常以喜剧做结尾的。

只是可怜了那些小人物,一旦出演悲剧就只能是灾难。且不论土改、镇反那一阵,毛说:“杀了一百万,很有必要。”中国人都理解这个必要性。从秦始皇开始,直到老毛,一朝新天子登基,必杀得血流成河,不杀不足以奠基。这个必要性甚至可以追溯到动物世界里去,一代新狮王登基,必咬死前狮王的所有孩子,否则它不能统治所有的母狮。

当年毛签署了中苏条约,《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一册,第501页有:“中苏签订关于新疆石油与有色金属两个合股公司协定的消息发表后,已在北京学生中引起了极大的波动,怀疑这两个协定是否要损害中国主权,许多青年团员提出质问,要求解释,甚至有骂苏联侵略,人民政府卖国者,并有要求退团及向人民政府请愿者。”这本是很正常的现象。中国的学生特别爱国,“五四”就开始表现这类爱国心的,刘少奇本人就以组织、发动此类爱国运动著名。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了,国家在别人怀里撒娇时,勇敢地夺人所爱显得很男人;如今夺得佳人归,就容不得他人来爱,同样也很男人。刘少奇代表中央要求全国各地注意对付此类情况:“在整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那些激烈的作各种反革命提议和行动的分子,记取他们的言论和行动,并对他们加以侦察,以便发现他们之中的反革命行为和反革命组织,然后在适当时期由公安部门加以破获。……在有了充分的侦察和准备之后,必须加以严厉的彻底的镇压。”请注意,刘的指示里没有证据的要求,只需“充分的侦察和准备之后”,就“必须加以严厉的彻底的镇压”。在那次镇压行动中,有多少遭难甚至冤死的学生?永远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刘少奇“被迫害至死”。

接下去,“三面红旗”飘过,三千万饿殍盈野,那只是一个指头的问题;类似夹边沟那几千具右派尸骨,各地还有多少?文革中各种死因的,叶剑英说有两千万。又有,王光美女士亲自抓的“桃源经验”,连同其推广执行,整死的基层干部和老社员也不可能深究。这些帐是一律不能细算的。“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也许真的可以开庆祝会,庆祝辩证法的胜利。但它可以归结于高尔基所定义的“国家恐怖”,当小人物也学会了蔑视别人生命的时候。

大人物与小人物终究是有区别的,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与资产阶级专政的区别。君不见,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总统下令暗杀了一个小人物,于是被判处绞刑。一个大人物竟然因一个小人物而领极刑,成何体统?君不见毛、周不是都以外交方式向巴基斯坦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吗?

(2006.10.16初稿发天益杂文,22修改,发华知、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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