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0)
《中国青年》杂志2004年第13期刊载了肖复兴的一篇文章《向诺言致敬》。全文照搬如下:
有一件事情,我很难忘记。我曾经在北大荒插过队,知道在那里出现过上海知青英雄金训华。那是1968年8月15日在北大荒发生的事情,为了抢救落入洪水中的国家财产——150根电线杆,金训华带领同样是上海知青的陈健跳入洪水中,奋不顾身去抢救。当营救他们的船开来,陈健抓住船身,却因筋疲力尽手被洪水打松,离开了船身。就在这生命的关键时刻,是金训华在后面使劲推了他一把,把他救上了船,而自己却被洪水卷走,永远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那一年,金训华和陈健都才19岁。
想起了这段陈年往事,不仅是对金训华感到惋惜,更让我心头沉甸甸的,是陈健在金训华牺牲那一年的一个诺言。他说金训华是为救我牺牲的,我发誓要永远留在北大荒,为金训华守一辈子墓地。他说了,也做了好多年,尽了心意,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并没有人在监督他一定要真的守一辈子墓的,相反,许多人都好心地劝他回上海。他摇头说不,他对金训华允诺了一个诺言,他得做到。如今,35年光阴过去了,19岁的陈健已经54岁,他一直坚守着自己的诺言,一直在北大荒、在那片白桦林中为金训华守墓,他说到了,也做到了。35年呀,人的一辈子能够有几个35年?一个人把一个诺言守住了35年,就是石头也能够感动得开花了。在35年中间,更何况他要面临妻子离婚、父亲病逝、自己的疾病种种意想不到的苦难,以及所有知青大返城之后他自己所要面临的孤独。但是,陈健将一个说出口的诺言变成一颗钉天的星,永远闪烁在自己的心头和北大荒的空中。其实,那只是他和金训华一个私人之间的诺言,只是他一个自我良心的约束,他却把它当成和自己的性命一样的重要。他像是一个生死厮守的志士,也像是一个与世隔绝的隐士,隐遁在北大荒那片白桦林中。
是的,想起陈健,我不能不为他感动,感动之余,更是长长地怅然。我常常在想,如果我是陈健,我能够做到吗?为了当初19岁时的一个诺言,坚守35年漫长而寂寞的时光?
年轻的时候,我们曾经发出过多少诺言呀,曾经坚守多少,又曾经随风飘逝过多少呢?而今,诺言更是能够值多少钱呢?漫不要说那些拍着胸脯跺着脚跟比诺言还要诺言的欺骗,巧舌如簧的发誓,不过是在谎言上涂抹的一层耀眼的金漆,那样的诺言常常是欺骗的陷阱。就是真的是真诚的诺言,又能够怎么样呢?当初也许是一时的冲动、一时的心血来潮,一时和着啤酒的泡沫情不自禁的喷涌,到头来,即使没有变成一泡尿,也只是如同电熨斗上的热气,在时过境迁之后散尽,没有将自己的衣服熨平,心早已经冰冷似铁。开始时出口的豪言,到后来的戏言,到最后的无言,撂爪便忘,这样的豪言——戏言——无言的诺言三部曲,以及更为甚之的朝三暮四,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篷随风转,媚世苟合种种对诺言的背叛……我们见得还少吗?许多当初动人甚至感人的诺言,不过是一张冥币,纵使是再大的面值,也无法兑现。
或许,我们对陈健的诺言会感到那只不过是政治年代里的一种虚妄,是自我安慰的一株忘忧草而已。但是,现在我们对待诺言的态度,还能够有陈健的那种真诚、坚决与执著吗?在商业社会的锈蚀下,诺言也已经可以分类标价实用主义出售了,语气可能还是传统诺言的样子(甚至还要动人),而实质却已经偷梁换柱,再亲切再要死要活的诺言,也染上了橱窗里商品的色彩。这样的事情,不要说别的,只从那些各类假中介那里,我们见得还少吗?吃的亏还少吗?也不要说远的,只看看刚刚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原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贾安庆,当初对这个事件,他可是信誓旦旦地说用自己的人头来担保的,事情的结果如何呢?他的人头和诺言又有多重的分量呢?为了某种利益,不管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有意伪装或刻意包装的诺言,和大行其市的假冒伪劣产品一样,如今已经见多不怪,那都是一株株表面再漂亮不过的毒罂粟,毒害着人们的心灵,污染着我们周围的空气。古代仁人志士那种“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一诺千金的传统,如同跳脱衣舞一样,已经变为轻飘飘的衣服,被我们自己随手脱掉,抛弃在遗忘的风中。
因此,我们可以对陈健在漫长的35年中坚守着自己的诺言不理解,但我们不应该对这种真诚诺言亵渎。诺言的不坚定,乃至诺言的变卖,把诺言根本不当一回事,实质是我们信仰的不坚定,乃至缺失,或者从来根本就没有过什么信仰。把信仰嘲笑为庸俗的对象,才会把诺言视为儿戏,漫不经心地对待,觉得誓言不过是说说而已,是不如一只猪蹄子值钱的,是可以啃完了就随手扔掉的,是绝对不会傻到陈健那样的地步,为了19岁时的一句诺言,要付出35年乃至一生的代价。
这就是真诺言与伪诺言的区别。蜜蜂和苍蝇都在我们的头顶上嗡嗡地飞,却不都一样能够采蜜酿蜜。鸟儿和风筝都在我们头顶飘飘地飞,却不都一样能够带我们飞向远方。
我们应该向陈健致敬,向他恪守35年的诺言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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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文军评论:
恕我直言:我不会向金训华、陈健为抢救150根木头(有报道说,在场人员证实:其实只有两根做电线杆的木料)举动致敬,更不会为守墓35年喝彩。
第一, 不要说金训华如果活着,他所能创造的价值远不止那150根木头,就算他出生后的19年岁月,他的父母,也算上国家,花费在他成长过程中的价值乃至感情、精力,也远不止那150根木头,姑且不论他们是否有可能把那150根木头全都打捞起来。在那个年代,无限拔高“奋不顾身,抢救国家财产”的宣传,充满着一种对生命的蔑视心态,在某种事业无尚崇高的蛊惑之下,生命变成殉葬品。这是一种良知的扭曲,而非正义。我和我的一个同学,当年在柳江游泳时也曾救起过一个溺水的孩子,但我们并非“奋不顾身”。首先,被救的是生命而非谁的财产;其次我们有足够的能力救助这条生命,虽然当时并没有仔细掂量。倘若那不是一个孩子,而只是一堆木头,我们肯定不屑一顾,无论它是多么崇高的国家财产。那时我们几乎每天都到江边游泳,涨大水时经常有原木被激流冲走,有时甚至是整个木排,没谁会有抢救它们的冲动,木材都是国家财产,即使冲到广州,它还是国家财产。倘若那孩子离我们很远,且在激流中我们无力把他救起,我们也不会跳下水去救他。因为那毫无意义。并非现在的判断,当时我们就三言两语地商量过谁下还是一起下。万一救助孩子时发生意外,我们或者说我被淹死了,我也不会认为这是一种崇高,仅仅只是不可预见而已。假如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且付出生命,那么我就是傻瓜。金训华推陈健上船,毫无疑问是高尚的而不是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但我相信如果他还有能力自己也爬上船来是一定会爬上来的,绝非故意不上船。那么也属于一种不可预见,尽管危险是存在的,金训华的高尚在于敢于冒风险。
第二, 如果金训华救助的陈健只为他守墓35年,那么这个救助的意义就大打折扣,如果说它还有意义的话。我冒昧地猜想,金训华在九泉之下,知道他付出生命救助了一个仅为他守墓的人,一定很失望。
问题还不在这里,而在于肖复兴对诺言的议论。在人生只有19岁的激情年岁,冲动的诺言一定不可少,否则这个年岁就失去了激情,这违反上帝的意旨。轻诺就必然寡信,需要批评的是轻诺而非寡信,尤其是那种“违心”的轻诺。不必说我们那个年代每个人都发誓要“永远忠于毛主席”,邓公不是也信誓旦旦“永不翻案”么?如果信守这个诺言就必须推翻改革开放的所有。那时,我的每一本日记本甚至书上,当年都写下了“誓用生命和热血保卫毛主席”的诺言,如果我坚持信守这个诺言,那就属于冥顽不化的“花岗岩脑袋”,或者叫“顽固到底,死路一条”。那么谁信守了当时的诺言呢?江青、张春桥!他们毫无愧色可以成为肖复兴致敬的楷模。
肖复兴用了很大篇幅来谴责“商业社会的锈蚀”,但我以为他彻底搞错了谴责的对象!他所列举的范例,根本不能划入“诺言”的范畴,诺言在发出之时就必须是真诚的,否则不能称其为诺言,而仅仅是欺骗。把欺骗与诺言混为一谈,所发议论就只能“谬以千里”了。肖先生所怪罪于“商业社会的锈蚀”,其根本思路完全是儒家文化里“无商不奸”之俗套。真正的商业社会,恰是以诚信为本的,没有诚信做基础,商业社会必然崩溃。先验地戴上有色眼镜来评判一个社会,大谬!而现今中国社会上那些举不胜举的欺诈,恰是“中国特色”的体现,当权力继续豪夺利益时,所谓“商业社会”是根本不成立的。没瞧中国政府花了多大气力让各国承认我们是“市场经济”吗?也就是地道的“商业社会”。倘若按照肖先生的议论,我国政府岂不是在往泥坑里跳?其实,这个权力至上的传统文化岂止“无商不奸”,它根本“无官不奸”、“无文不奸”、“无史不奸”。在这个文化氛围里,没有科学的任何地位也就不奇怪,因为科学偏偏来不得半点虚假。于是孟德斯鸠给我们指出:“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没错,我们民族的历史上确有许多“一诺千金”的志士仁人,遗憾的是,那只是“出淤泥而不染”的孤芳,他们并无得志的机会,如果不愿身败名裂,也只好“採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而所有“风流人物”都是轻诺寡信的豪雄。
肖先生认为:“诺言的不坚定,乃至诺言的变卖,把诺言根本不当一回事,实质是我们信仰的不坚定,乃至缺失,或者从来根本就没有过什么信仰。”我以为他只说对了一半,或者一小半。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为了坚定不移的信仰,“把诺言根本不当一回事”的范例更多。毛先生为了实现他的信仰,曾经许下多少民主的诺言?结果呢?当一个预设的信仰产生利益的存在之时,诺言就成为遮羞布,或者说,这个诺言在许下之时就是一种欺诈,例如“阳谋”。因为任何预设的信仰都不可能完全符合历史的发展,倘若要坚守这个信仰,那就只能扭曲历史真实以圆信仰之梦。指望它能够兑现从一开始就是天真。诺言之成为诺言而不是欺诈,它要么没有利益的存在,要么是“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利益。
话题回到陈健的选择。我把它看成陈健个人的选择,这个选择是无可厚非的,倘若陈健对自己人生作这样的选择,那么有没有当初的诺言都一样,足以令人尊重,虽然我不会钦佩,更不会致敬,窃以为,这种不负责任的致敬本身就是一种虚伪。倘若他果真只是对当年诺言的恪守,那么这个包袱也太沉重了,选择是对意愿的满足,它是幸福的;恪守则是对意愿的折磨,它是痛苦的。我诚心希望陈健没有这种痛苦。(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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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看来愈演愈烈,CCTV评选的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揭晓了,排名第七的是陈健。颁奖词如下:
“一个生者对死者的承诺,只是良心的自我约束,但是他却为此坚守37年,放弃了梦想、幸福和骨肉亲情,淡去火红的时代背景,他身上有古典意识的风范,无论在哪个年代,坚守承诺始终是支撑人性的基石,对人如此,对一个民族更是如此。事迹:1969年8月15日,20岁的上海知青金训华为抢救国家财产英勇献身。来到黑龙江逊克插队的近5000名上海知青陆续返城了,只留下了一位默默的守墓人、当年跟金训华一同跳入洪水中的陈健。
“陈健不是不想回上海,也不是没有机会。一次生命的交换,让他内心留下了永远的歉疚:‘有金训华的牺牲才有我今天的活着。金训华留在了逊克这片土地上,我一个活着的人为什么不可以陪伴他呢?’
“30多年里,无论刮风下雪,陈健每年要到金训华墓地祭扫。他信守着当年战友下葬时自己心底默默许下的一个诺言:一辈子留在此地,陪伴这位长眠黑土地、再也不能还乡的战友。”
CCTV在煽情。如果陈健之行为居然能够感动中国,那么中国没救了。都21世纪了,举国居然会被一个守墓三十余年的人所感动,孔夫子一定会笑得醒过来。这究竟算是进步抑或倒退?从电视直播里看见那个热闹场面,我感到一丝悲凉:我们这个民族究竟怎么了?难道守墓之类陈腐的文化遗产至今还有感动整个中国的能量吗?如果有,它只能证明这个民族的落后习俗至今还在顽固地统治思维。很明显,它成功地统治了据说40位的评委的思维。做出这个评定是需要冒风险的:一旦发生争议,就意味着“感动中国”已经遭遇失败,因为感动了中国的人和事是不应该发生争议的。而且,我们已经从网络上看到了对于此事的批评意见,尽管很微弱,但这个批评意见直斥要害:它不真实!
我不想在真实性上面说三道四,因为我没有亲身的经历与感受。想说的是,即使真实性毫无问题,这个“感动中国”也是虚伪的,它其实只是感动了决策此事的有关方面,他们需要这样一类榜样,以弘扬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境界。首先,陈健守墓的墓主曾经是共和国宣扬的楷模,倘若此人仅仅是个平凡的人或非革命英雄,陈健决不可能“感动中国”。证明就是:为民族英雄袁崇焕真正守墓三百多年的佘氏家族何以不能“感动中国”呢?其次,陈健本人是同金训华一起奋不顾身跳入激流抢救国家财产的模范人物,之所以没能升格成英雄,是因为他还活着。革命需要付出生命的楷模,而不很需要“双赢”之偶像。
然而这个理想境界同发展进步格格不入,因为在它的天平上孰轻孰重是很严格的,生命权永远不能超越“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可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已经把生命权视作至高无上的权利了。由此我们不难看到,决策圈认定陈健应该“感动中国”的根本缘由在于,他们需要重申金训华的献身精神,尽管那两根木头并未因金训华的献身而获救,但这种献身精神是革命事业不可或缺的部分,就像肖复兴文章里强调的,如今“商业社会的锈蚀”已经危及革命事业的存亡了。
隐隐约约,我已经感觉到这个“感动中国”偶像的失败,争议即将爆发,而一旦爆发争议,所谓“感动中国”就是适得其反的。例如这样一项网上指控:“为什么白礼芳老人活活累死也感动不了中国?谁代表了中国?”尽管这类指控预示着风险,但CCTV还是公布了决策层的认定,中国式官僚的顽固可见一斑。(2006.2.10写于颁奖典礼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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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本应告一段落,然而偶然看见网上2006年高考辅导资料里,赫然列举了“感动中国”的写作指导,当然也有陈健的事迹。毫无疑问,假如高考果然出此题,怕是没有哪个考生敢于在答卷里质疑这件事,只能顺着指导中的讴歌去抒发“假大空”的议论。注定会成“逼良为娼”之高考版。因为同样没有哪个老师敢于给质疑性写作予高分,更可能判定它不及格。这风险就太大了,远比感动不了中国更冒险。
事实上,自从CCTV播放了“感动中国”实况以来,争论就掀起来了。首先发难的似乎是同金训华、陈健同在一个村子的老知青。事情于是逐渐有了眉目:因为与金训华一起跳下激流的缘故,陈健于1970年12月首批招工进了县建筑队当工人,那时金训华就埋在村里,陈健不仅没有为“守墓”而拒绝招工,而且,他是最先离开金训华墓地的知青。那些在村里一直呆到1979年的老知青,证实在他们离开之前陈健没有回来过。也即,非但没有守墓,就连扫墓也没有。须知,在中国,守墓与扫墓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把这两个概念混同起来,是“为革命撒谎”已经习惯成自然的宣传员们的本能;其次,陈健自己说:“金训华没有推我一把,我也从来没这么说过。这是记者写出来的。跳水的时候,他先下去,我后下去,他始终在我的前面,不可能说推我一把。”那么,颁奖词里所引陈健的讲话:“有金训华的牺牲才有我今天的活着”就毫无道理了,无论金训华是否牺牲,都与陈健的活着无关。两段陈健的讲话成为悖论,必有一句是假话。而且,守墓的动机――报恩――也就不存在了;第三,为了守墓,陈健拒绝了所有亲情:不仅自己的妻儿、在上海的父母亲戚、一块插队的知青甚至包括他为之守墓的金训华的家人。这墓就“守”得莫名其妙。争论使我们知道,这件“感动中国”的事情见诸传媒,盖源于陈健自己为后妻换肾谋求社会赞助的举动。我们不得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高端的政治利益与低端的生存需求不谋而合,共同利用金训华的亡灵,再次炒作。
代表国家意志的高考就要开考了,不知道它是否真的会拿“感动中国”来检验应届考生,如果真的用陈健故事来检验,对我们的孩子们的心灵无疑又是一次煎熬,他们将选择投靠权势或者靠拢真实,不知这次选择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未来。中国早已经历过太多的“感动”,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杨根思、刘文学、雷锋、欧阳海、王杰、刘英俊等等,大抵都是牺牲自我以成全革命的楷模。生命在革命面前显得极其渺小。我丝毫不怀疑,陈健之所以成为“感动”的主角,并非陈健有什么值得“感动”之处,重新弘扬金训华精神是不可或缺甚至主要的因素,但这次是失败了,陈健没能“感动中国”,相反,激发出来的是质疑。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中国确实是在进步,民众终于有资格表达自己的见解了。(2006.6.30)
附录一个帖子:
几乎是一夜之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在这个灵魂空白和心情浮躁的年代,媒体的力量是强大的,左右着我们的道德思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新闻媒体的追捧和夸大下,陈健成了英雄,感动了“中国”,……然而,人生就像演戏,有悲有喜,有实有虚,真作假时假亦真。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今一个更吸引眼球的新闻被媒体深挖了出来,敲打着我们善良的心—-原来,“感动中国人物”陈健的事迹是假的!让我们重温一下历史和现实:
1969年8月15日,在黑龙江逊克县双河村插队的上海知青金训华为抢救国家财产(两根电线杆),跳入洪水不幸牺牲,后被追认为党员。金训华的事迹当时被广泛报道,还为此发行了一枚纪念邮票。在那个时代,金训华的名字和雷锋一样响亮。
2006年2月9日,在电视台播出的盛大颁奖典礼上,当年和金训华一起跳入洪水的陈健当选“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登台领奖。此前媒体报道,洪水中金训华托了陈健一把,陈健于是许下诺言留在那片土地为金训华守墓36年,并为此“放弃了梦想、幸福和亲情”。那一晚,陈健这个名字感动了中国。
“假的,不要看。”第二天下午回想这件事时,因高位瘫痪而躺在床上的朱伟明对记者说,他和金训华、陈健、金训华的妹妹金士英,以及现在负责照顾他的黄德明是1969年5月底一起到黑龙江黑河市逊克县双河大队下乡的,金训华生前身后的事都是他们亲历的,而现在对陈健的报道“太离谱了”。
知青们认为陈健没有守墓36年,按照目前的报道,“陈健也只说是扫墓,而不是守墓”。“当然,如果他真的每年都回去扫墓,我们也认可了,可问题是他没有。”1998年才离开黑龙江回到上海的黄德明说。“至少1979年我离开双河大队以前没见到他回来扫墓,我们知青在清明节和金训华祭日举行活动也没见他参加过。”朱伟明说。
“他是最早离开的一批,报道说他最后一个离开。”朱伟明说:“陈健离开双河村以后,我从来没见到他回去过,更别说去扫墓了,我那个时候管食堂,他要是回去,肯定知道。”自认在知青中和陈健还算有些接触的刘龙九称:“1971年到1979年这9年间,我极少见到他回双河。那时每年两次扫墓,清明和金训华祭日,我一开始是参与者,后来是组织者,没见到过陈健。”
毫无疑问的是,陈健目前是双河村最大的新闻。对陈健的回忆,双河村人最一致的一点是,他是在金训华死后第二年,即1970年就离开了双河村,逊克县第一批面向知青招工,他就走了。“在他离开双河村的头几年,没见他回来过。”
陈健说:“从1969年下乡到现在,我没离开过逊克县吧,不是一直陪着金训华吗?”守墓一事最早的报道者之一,上海一家报纸记者费凡平说:“陈健当时的说法是‘我陪着他(金训华)’,‘守墓’的说法是我提炼的,我觉得这就是守墓。”
上海知青和金训华的妹妹金士英对陈健不满的地方在于,几十年来,陈健从未到过上海金家看望金训华父母。“金士英总是跟别人说,为什么他从来不到我家去?他说他守墓了几十年谁相信?”这些流传在上海知青之间的议论,跟随在一批批前往双河村回访并祭奠金训华的上海知青,进入到了双河村。
金训华救陈健的细节是知青们的又一个疑问。“当时水流那么急,金训华头露了3次就不见了,怎么会来得及托他?”朱伟明说。“我没有看到金训华推了陈健一把。”79岁的双河村民姚振杰时就在现场,他目睹了抢救陈健的过程。
对此陈健觉得很冤,“金训华没有推我一把,我也从来没这么说过。这是记者写出来的。跳水的时候,他先下去,我后下去,他始终在我的前面,不可能说推我一把。”而费凡平则回忆:“我采访的时候,陈健说好像(金训华)推了他一把,又好像没有推。”
大部分知青1979年之前都回到了上海,在双河下乡的知青中,除陈健外,还有黄德明等3人。对于陈健的留守,几乎每个接受采访的知青都进行了分析,“按照当时的政策,和当地人结了婚的,在当地有工作、已经不是知青户口的回城不能落户口,陈健两项都占了,而且大家回城也是一片茫然啊,不知道前途在哪里,在那里有个工作至少稳定一点”。采访过陈健的凤凰卫视一位编导称:“陈健也向我们表示他留在黑龙江并不全是因为金训华。”
费凡平把陈健的行为提炼为“守墓”,后来很多报道便以此为基础。《共同关注》记者郭俊义则表示是黑龙江另一报纸向他们提供了线索,而他也认为陈健虽然离开了双河村,但在逊克县留了36年,就可以理解成为金训华“守墓”了。
2005年8月15日,十多位上海知青又到双河村扫墓,陈健陪同前往。陈英姿回忆,“我当时觉得报道有些过了,就对陈健说,’你见好就收,不要太过分’。” 面对朱伟明等知青的疑问,费凡平说:“我觉得(陈健的报道)细节上可能有些出入,但主体上是没问题的,陈健确实留在了逊克县。” 陈健在澄清报道中夸大的成分后说:“我觉得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的东西,这个不实,跟我没关系,不是我说的。”
今年 1月,陈健被选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又一波报道高潮来临,使知青们觉得有站出来澄清的必要了。2月15日下午,应上海媒体邀请回到上海的陈健本来要举行黑龙江知青见面会。朱伟明等到双河下乡的知青没有获得邀请,但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这个消息,一行10人在见面会开始前便赶到了现场。他们到场后向安排见面会的媒体质询为什么报道不真实?为什么他们反映很多次还是连续报道?最后,陈健没有出现,举办方取消了见面会。(2006.8.10发花枝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