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你知道吗?”透过咖啡的热气,云的两只眼睛在镜片后面炯炯放光。
“什么?”我问,有些心不在焉。
“英刚离婚了。”
“英,哪个英?”
“嘿,你怎么忘了?那个跟你一样嫁给美国人的那个英。”
“哦?”我闭了闭干涩的眼睛,隐形眼镜让我很不舒服。“为什么?”
“还不是外遇,靠老美拿了绿卡,又看不上人家了,说没有共同点,跟个台湾人勾搭上了。都快两年了,那个傻老美居然都不知道,绝不绝?”镜片后云的眼睛在狡黠地笑。
“可以理解。”我不咸不淡地应付着,暗地里皱紧了眉头。
云是我最好的女朋友,所谓最好,也因为她是我唯一的华人女友。云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俩都生长在江南水乡,那个盛产美女的地方。上学时学校组织去郊游,往往是那几处园林,云总是和我肩并肩,有人说我们是一对姊妹花。这话也不是不着边际,云和我确实有些想像。
和云走到一起还是因为当时的“一帮一,一对优”的活动。云的学习成绩不好,我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自然当仁不让,云便因此与我形影相随。云是祖籍水乡的女孩,天生丽质的美人,皮肤白皙细腻,眉清目秀,用“肤如凝脂,眼若秋水”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如果她不是个子偏矮的话,可以称得上妙龄绝色了。云的家境不太好,父亲是个小学教师,母亲还是农村户口。
我虽然和云有几分相像,但又很不同。我的祖籍不是江南,父母是从北方下放到江南的。我有着北方人的高挑,却没有云的秀气和细致。男生们评论说我的美丽象水上莲花,“可远观而不可近玩”;而云却是空谷幽兰,远而香,近则俏。潜意识里,我对云还有着些许的妒意。所幸我那对高知的父母不会做饭,却很会打扮我。
我的父母都在大学教书,父亲是中文系副主任,母亲是英语教授。我印象中两人都非常注重仪表,尤其母亲,上班前总在镜子前端详许久。母亲据说上大学时就手巧,自己缝制服装,虽然她做的饭不是一个难吃可以比喻的。我从小学一年级的衣裙都是母亲挑选或自力更生的,不知道赢得了多少老师,同学,家长的啧啧赞叹。
我不知道是父亲从小逼我念的那些诗词格赋,还是母亲对我的耳濡目染,我对美和如何在外表上显瑜掩瑕有着超人一等的敏感。我的头发,我的服装,我的姿态总能恰如其分地表现我最美丽的特点。原以为这是女孩子与生俱来的本能,但后来的生活经验告诉我,非也。靠着这些后天的补充,我和云站在一起也算难分轩轾了。
中学临毕业前我和云一起去照相馆照毕业像,摄影师却一眼看上了我们俩,说只要我们同意给他们的橱窗照做模特,我们的毕业照免费不说,还可以每人得一张免费的和橱窗照同样大小的照片。我俩自然乐不可支,那张合影就成了我和云中学友谊的唯一见证。一般美国人连韩国人,日本人,华人都分不清,出乎我的意料,多年以后我的丈夫汤姆看到这张照片,却一目了然地道出了我和云的区别。
“你比她显得傲气,她比你自然。”他说。
“为什么?”我斜睨着他,“我不自然吗?”
汤姆刮我的鼻子:“她笑得开心,笑得灿烂,你的笑有些矜持。”
我无语。汤姆的那双浅蓝色的眼睛我有时开玩笑说象半瞎,看来我低估了他。
(二)
“不说英了。”云似乎看出我有点不快,忙转移话题,“还记得我们毕业前的联欢会吗?”
“当然记得,你唱的评弹《章台柳》真叫满堂彩。”我恭维地笑。
“你的钢琴演奏也不错。”
“现趸现卖了。”我呷了口咖啡。
《章台柳》讲的是唐代诗人韩羽在安史之乱中同妻子柳氏分离,柳氏做了尼姑。他寄给她一首诗说:“章台柳,章台柳,颜色青青今在否?总是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柳氏也还他一首说:“杨柳枝,芳菲节,可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柳氏后来果然被武将沙陀利强占,所幸俩人最终团圆。后人用章台柳比喻爱人被人夺走。云的姑妈会评弹,不知道为什么云喜欢这个故事,特意练了在联欢会上唱的。
“转眼都十四年了。”云叹口气,“孩子都上学了。”
“是呀,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我也附和着。
“哎,我还记得联欢会以后到你家玩,你给我做的鱼香鸡丝呢!”我忽然想起来,带些亢奋的语调说。
“你还记得哪?回味了十四年。”云笑得爽朗。
“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至于吗?”云透着得意,“嘿,说真格的,你们这些嫁给美国人的每天都吃什么呀?”
“怎么每次你都问吃什么?”我苦笑。
“那个老夫子不是说过吗,‘民以食为天’嘛。”
“都什么年月了,还‘民以食为天’呢,”我笑,“这是美国,只有穷人才整天想吃什么,所以那些超级胖子都是靠食品券生活的人,他们也只能把吃作为享受了。”
“呦,我本来就是穷人。”云有些不满了。
我自悔失言,“你呀,就是对美国人好奇,也有偏见。美国人也是人,也要日食三餐,夜眠一榻,跟我们没区别。”
“不,”云一脸严肃,“吃的就跟我们不一样。皮萨饼,汉堡包,牛排,火鸡,偶尔吃吃还行,吃多了受不了。”
我忍不住笑,“你跟汤姆的口气一样。不过他说的是,蒙古牛,左公鸡,回锅肉,偶尔吃吃还行,吃多了受不了。”
“那也叫中国菜,真是没见过好东西。”云开始撇嘴,“真不知道你怎么受得了?”
“习惯就好了,”我怂怂肩膀,“感谢我那不会做饭的双亲,我对吃从来就不讲究。要不然你的鱼香鸡丝让我记了这么多年。”
“说的也是,看来你爹妈倒成全你了。”云也学我似地怂肩,“怪不得你这么苗条,三十岁的人了,看上去还象中学生。”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云一定是又想起了几个月前的街头巧遇。
(三)
那是一个艳阳中天的午后,我因为工作关系,两点过后才有空出去买午餐,好在公司对面就有家快餐店。我正提着食物准备过马路,一个身材丰满的亚洲中年女人拦住我的去路,她无所顾忌地大呼小叫:“哎呀,秋,你不是秋吗?你怎么多年怎么一点都没变?”我吓得几乎把食品袋掉在地上。
“您是?”我想不起来这中年女人是谁。
“我是云哪!”她依旧声音奇大。
“什么云?”我有些不耐烦,一方面也因为她的高声喧哗而赧颜,不自觉地四顾行人。
“你中学时候最好的朋友,你忘了?云。”她有点着急了。
“云!”那个美丽小巧的云,怎么会?她只比我大一岁。我细细的上下打量她,依稀仿佛是那张脸,多了一些皱纹。那声音,那直爽的性格,那个头,果然是她。
“你真的是云,这世界真是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我拉住她的手。
“天,你总算认出我了,我有那么老吗?”她长叹口气。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说说,你怎么也在这里?”我在转移她的注意力。
“你大学去了北方,我上了个大专。后来一个回乡的留学生看上了我,我就跟着出来了。几年前计算机火,我也学了俩年。干了两年,公司裁人,我就下岗了,三个儿子不上班也忙得不行。你呢?”
“我?一言难尽。”我也叹了口气。
“什么?”听了我的叙述,云几乎跳了起来,“你嫁了个老美?”
“嘘,你还是那脾气。”我做了个低声下气的动作。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就是快。当年我们班的大才女,做诗填词的一把好手,嫁个老美,你这不是那什么,什么明珠暗投了吗?”云促狭地笑,“不是为了绿卡吧?”
“不是,”我脸一热,“汤姆是我上经济学院时的同学。”
“不是想跟你过不去,我认识一个叫英的女人,自己有硕士学位,却嫁了个HANDY MAN。你说,不是为了绿卡,还能为啥?我担保这婚姻长不了,不信走着瞧。”
“你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快人快语。”我说。
“还说,老了,花了你半个小时才认出我来。”她揶揄我。
我有点窘。
(四)
“想什么呢?”云的问话把我从沉思中拉回现实里。
“没什么。”我掩饰着。
“那你说说,你喜欢那老美什么?”
“说不清楚,他长得象克鲁斯,很会照顾女人。”
“是吗,就是说,又英俊又温柔。”云替我总结,“怎么个会照顾女人?”
“你电影里常见的,西方男人的惯例,出门给开车门,进餐馆给搬椅子,拿大衣。情人节送鲜花,上班离开要吻别。每次讲电话完毕都是‘我爱你’作结。”我有些忸怩起来。
“噢,全是些虚的东西。”
“我就吃这一套,没办法,上当了。”我笑。
“瞧这双弹钢琴的手,啧啧。”云拍着我的手,十分亲热的样子,“一看就是没有孩子,不做饭的,这大概也是嫁给老美的好处吧?”
“胡说,我也做饭,只是做得不多,也简单,烤箱用得多,不需要剁剁切切的罢了。”
“看来你挺幸福的呀,怎么还网恋上了?”云不怀好意地笑。
“唉,”我叹口气,“人生识字忧患始,不懂爱情其实真是幸福。”
“为什么?”云疑惑地看着我。
“很简单,本来我自以为很幸福,很满足,汤姆待我象眼珠,象金子。我承认,我从来没有死去活来地爱过他,事实上,我在他之前也从来没有如火如荼地爱过任何人。世界上多数男女也就这么结合的,门当户对,条件,学历相当,彼此之间谈得来。如果不是在网上认识他,我真的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蹙着眉头,虽然我知道云一定会问的,虽然除了云,我没有一个中国人的朋友可以倾诉,我还是有点不自在。
“我从来没有想过世界上真有一个人我可以称为灵魂上的知己,真有一双眼睛能看到我心里的最深处。我写的每个字,他都能读出那后面我说不出来,不能说,不敢说的东西。而他写的每一句话,都好象是从我的心底流出来的。我怀疑前生我们也许是一个人。”我喝了口冰水,我感到口干舌燥。
“真的,爱情真的很神奇。”云满脸的羡慕。
“什么叫心有灵犀,什么叫心灵感应,唉,”我又叹口气,“可惜相识恨晚。”
“别泄气嘛,总会有办法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嘛。”云同情地看着我。
“有什么办法?他有家有儿女,不是孑然一身的年轻小伙子了。我比他要容易得多。”我摇摇头。
“咳,这年头,谁管得了谁?你总不能眼睁睁地就这么放弃了吧?你见过他了?”
“约会了很多回了,他就在本城住。他的样子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真是不可思议,就好象我们上辈子已经认识了。”
“你一定要争取,人生能有几回真爱,别放弃了。”云还在说着,而我的思绪却在悠悠飘散的咖啡热气里弥漫开来。
(五)
与城相识是在那个叫星潮的网站上。我是那里的一个无名小写手,我写的东西很少有共鸣,也许是我的生活经历与众不同吧。只有一个网名叫城的人对我的文字青睐有加,他是一个很好的写手,也是很好的评论者。他对我的文字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能一语道破我的写作用心和目的,无论是鼓励还是批评,都让我心服口服。而他的文字就象是我写的,让我有种前所未有的熟悉和拥有的感觉。
自觉不自觉地,我开始追随他的影子。好象他也如此,每次我在,他必出现;而他出现,我一定上网。渐渐地,我们的谈话由地上转入了地下。我们谈古论今,以朋友的名义,但我们都明白,有一股暗流在朋友的名义下涌动。终于有一天,我们同时询问对方的居住城市和手机号码。我们惊讶地发现,我们竟然住在一个城市,难道上帝真的在暗中协助这段不应该的感情吗?我不知道,但我潜意识中希望这真的是天意。
第一次约会只是工作午餐,我们相约在一家很小的不引人注目的中餐馆。那一次我们只是握了手,没有任何越轨的举止。但以后的约会便一发不可收拾,我感觉一日不见他如隔三秋,一天不笔谈茶饭无味。我的心里充满了他的影子,没有空间去想这是否罪恶。偷情,这个丑陋的字眼儿,让人不齿的字眼儿,从来没有在我的意念中闪过。我只知道我爱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在没有爱情的时候,我设计自己的白马王子,要有怎样的相貌,怎样的能力,怎样的家庭,怎样的财富,于是当一切都合适的时候,我便义无反顾地把自己嫁了出去。可是当爱情真的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一切预为设计的条件都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多么的无聊。在真正的爱情面前,它们都有如粪土一般。
当我自我感觉幸福的时候,我曾经耻笑那些说女人爱情是第一位,生命,财富等都居其次的说法。我曾自嘲自己是个俗人,只要男人给我个温馨稳定的家,柴米油盐不用我操心,我就满足了,汤姆给我的要远远多于我想要的。什么爱情,都是成人的童话,每天的奔波度日,平平淡淡才是真。我真的是这样想也这样履行着我的爱情和婚姻。
然而,城的闯入让我无法再沿着我的旧轨道滑行了。城在现实生活中不是个夸夸其谈的人,事实上他相当有城府,和他的名字相当。网络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没有网络,城也许根本不会打开他的心灵世界,因为现实世界中遇到知己的机会少之又少,人们更愿意选择封闭来保护自己。城远没有汤姆的高大和英俊,如果没有网络,对于城这样相貌平平的男人也许只会轻轻地从我眼角掠过,连一点涟漪都不会有。正是因为网络,他的长相,他的家庭,他的学历,他的背景,他的经济状况都不在话下了,我爱他就是他这个人。不是因为他,我永远不懂什么叫灵魂上的息息相通。
我明白我可以为他舍弃我拥有的一切,可以跟着他远走天涯,只要有他在身边,我不在乎我一贫如洗。我已经三十岁了,“三十而立”,三十年的生命,我却第一次尝到爱情的滋味。有时候,我也在骂我自己太不理智,象个小孩子一样的痴迷不悟,但我管不了自己。每当我一个人独处时,城就在我的眼前飘荡。在上下班的路上,在办公桌前,在浴缸的泡沫里,我都能感受城的气息。每想起他,我的心都在隐隐地痛,快乐地痛,甜蜜而辛酸地痛,我知道,他也一定在想着我。我不知道这段情会走向何处,我真希望我能融化成他的温存里,和他同生共死。
只有每天离家上班时,汤姆的亲吻和“我爱你”的告别语让我回到现实中,让我惭愧和不安。我知道汤姆对我的感情,他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和城一样,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男人不大会为爱情而疯狂的缘故吧。如果我离去,他也许会伤心一段时间,但他会很快恢复正常的生活,他有他生活的理念。城是否也如此呢?我想是的,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他总在忧郁,总在犹豫,总显得优柔寡断。
我不想给城哪怕一点点压力,但爱情是自私的,我没法忍受分别的痛苦。我不明白爱情这么美好,为什么又这么折磨人。为什么我们的缘分没有早点来临,又发生在不该发生的时候。
(六)
“又走神了,”耳边,是云的声音,“我都为你难受,唉。”
“对不起。”我说,我欲哭无泪。
“看来你这顿饭是没心思跟我吃的,”云好整以暇,“我也不难为你了。”
“是我不好,别说我了,说说你吧,你过得怎么样?”我强作笑容。
“我吗?还不是老样子。三个宝贝儿子把我都累死了,老公也不帮忙,一天到晚忙忙忙。没办法,全家人指着他的收入,也难怪他忙。恨不得抱着电脑睡,我们俩也没什么话说。”
“这样可不好,夫妻之间要交流,美国人的观点,夫妻首先要是朋友。”我说。
“你那是美国人的观点,中国人是不同的。我爸妈一辈子说的话还没有你我这顿饭说的多,还不是过了一辈子。只要他定期把钱给我,他说不说话我不在乎,有空我还和孩子们说话呢。再说,他的心思没人能明白,他说了我也没兴趣听。”
我无语,云也许是对的,我记得我父母总是忙,好象也没有多少机会交流,中国人的夫妻也许都是如此。我和城总有说不完的话,所以我们只能做情人。
“你真这么难受,还不如一了百了,坚决要求他离婚,不然就分手,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不知怎的,云把话题又拉了回来。
“那怎么行?他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
“什么责任感,有责任感就首先对你负责。”云一脸的执着。
“……………。”我不知所云。
“太晚了,我得回去了。”云终于站起来,“我儿子的中文课也快上完了。”
我也站起来。我们走出餐馆的时候,一个男人正锁好车,朝餐馆走来。
“城,”我兴奋地大叫起来,“怎么是你?”我上去拥抱他,象个小孩子进了糖果店。
转过头,我对云说:“云,这就是城,我刚跟你说起的。”
我看到云的一双喷出火来的眼睛。
(七)
云的叫骂在耳边轰鸣:“秋,你个不要脸的,你个狐狸精,三十岁的人了,不会养孩子,打扮得象十八岁,就是为了勾引男人那。那碗鱼香鸡丝,我还不如喂狗,狗还会摇摇尾巴呢,你个白眼狼,狐狸精。瞧你这多好看的手指,不弹钢琴了,改折章台柳了,那评弹该让你唱的。你个白眼狼,狐狸精。”她扑上来,恶狠狠的。我感到我的左脸立刻火辣辣的,我没有反抗,我甚至没有躲避,我只是闭上我的眼睛,于是我的右脸也遭到同样的待遇。
我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我已经麻木了。我甚至庆幸这个城市我从不和中国人来往,不然我一定会无立锥之地的。我想反击,但我的家庭,我受过的教育注定我不可能象云那样撒泼,我太矜持了。我也想说是她自己无能,笼不住丈夫的心,但我不忍让城难堪,与其那样,我宁愿自己受辱。归根到底,我对不起云,那个我曾经瞧不起的云。
城也迷惘了,良久,他才如梦初醒。他跳到云的面前,捏住她的双手,阻止她再次扑向我,并把她拉向他的汽车,嘴里喝道:“云,你冷静点,别在大街上现眼,有话回家说。”云还在骂,“狐狸精,不要脸。”直到车门关上的那一刻。我无力地靠在我的红色奔驰跑车边,缓缓地跪坐在地上。友谊和爱情,瞬间成了过眼云烟。我想哭,我又想笑,我也要歇斯底里了,就象云一样。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家的,汤姆不在。我的手机响了很多次,我知道是城的,我没有接,我不知道是生他的气还是生我自己的气。打开电脑,城正在上面:“秋,云就是那个脾气,别和她一般见识,好吗?”
我的泪水象秋叶一样洒落在键盘上:“不,她没错,”我写道,“是我,我罪有应得。”我拔掉了电脑的插销。
几天后,我收到一个大信封,里面是半张黑白照片,十七岁的我在那上面孤零零地矜持地笑。
我走出户外,在凛冽的秋风里,点上一支烟。坐在门前的凉椅上,看着半轮冷月,烟头上的那点火就象灼在我的心上。一缕青烟袅袅飘散,我的思绪也随之飘散,耳边隐约仿佛,是十八岁的云的歌声:
“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