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这里所说的传教士既包括广义上的传道人,也包括狭义上的传教士。来美之初,第一个周末便被一位学长带去“查经”。不过一位学姐却笑着说,Bill很阴险,你得防着点。笔者心想,不就是“文化侵略”嘛,咱就是冲着它来的,就是要看看它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查经地点是一位校园牧师的家里,因为那是第一次进入美国家庭,因此对其居家的舒适,亦即窗明几净,松软的地毯印象深刻。同样也是在那里,笔者第一次尝到比萨饼。早就听说《圣经》(特指钦定版)与莎士比亚是英国文学的两朵奇葩。莎士比亚已经不再稀奇,但是《圣经》还真没机会好好读过,因此利用周末晚上,去蹭一顿正宗的美国饭,又能顺便学学《圣经》,既解决了就餐问题,又借此了解了美国文化,岂不两全其美?唯一的缺憾就是,查经的时间太短,内容也就是《马可福音》中的一小段,因此反到觉得不够过瘾。查经之后,就是娱乐时间,一般是先唱几首简单的美国歌曲,其中《这是一个小小的世界》成为每次必唱的保留剧目。接下来就是分成几组,有打一种叫Uno的扑克牌的,还有下跳棋的。如果说这种其乐融融的聚会,就叫“文化侵略”的话,那么笔者到觉得多多益善了。因为,若无美国人的热心传教,谁会那么关心你一个外国学生的课外生活?
校园牧师Bill和太太Jessie都是四五十岁的模样,虽然Bill鼻子下畜着的一撇鲁迅式八字胡让他的脸变得有点阴沉,但是这一最初印象很快就让他的“国际学生笑话”冲得无影无踪了。他最喜欢讲的一个comic routine段子(因为一来新人,他就要重复一次),是一个国际学生下矿井打工(场景显然是编造的),班长分派给他的任务是负责“供应”(supplies)。结果,直到过了吃饭时间,也不见他的踪影,班长还以为他在偷懒,于是便离开自己的岗位沿着工作面去找他。走了没多远,突然有个人影从一个黑暗的旮旯里跳了出来,对他大呼一声“Surprise!”原来这个国际学生把“supplies”听成“surprise”了。当然,光听还不觉得可笑,但Bill是把它当成show来表演的。所以加上肢体语言,您再不笑,就不是Bill的问题,而是您太缺乏幽默感了。
其他保留剧目包括,“有位老美问一位外国学生知不知道无知(ignorance)与冷漠(indifference)的定义,那位外国学生却回答说,‘我不知道,也不在乎’”。而一位中国留学生曾经非常认真地对他说道,“Thank you, Mr. Bill, for your
hospitality. Next time you be my guest,allow me to hospitalize you too”(比尔先生,谢谢您的款待。下次您来我家做客,请也允许我把您送到医院去)。另一个Malapropism(滥用大词)的事例是有国际学生把hysterical(歇斯底里的)说成historical(历史的)。显然长期与国际学生打交道的经历让他积累了不少外国学生在学说英文时闹出的笑话。
由于周末的查经主要是团契与社交,结果一个学期下来,连最短的《马可福音》都没读完。由于笔者在此期间积累了一些问题,平时没机会问,所以一个周末夜晚当Bill只是坐在一边看别人下棋时,笔者便悄悄走过去对他说能不能跟他单独谈谈。比尔说当然,接着便起身将笔者带到他的”办公室”。
于是在落座之后,笔者就把憋了一肚子的问题一五一十地抖搂出来了:基督教里说人人有罪,这一点应该不是问题。因为人的自私,嫉妒,贪婪,骄傲,亦即佛教所谓声色名利,显然是人类堕落与罪恶的根源。然而这种根源难道不是神,亦即造物主为了人类的生存繁衍而赋予人类的本能吗?没有了恶,没有了攀比和竞争,没有了出人头地,发家致富的野心,社会还能发展吗。马克思说,恶才是推动文明发展的动力,似乎也是这个道理。然而基督教一方面说人是神创造的,另一方面又说人都是有罪的,而人的那些罪同时又是神赋予人类以确保其生存发展的本性,这不是有些自相矛盾吗?如果说神不想让其子民成为罪人,一开始就不要把这些人类的本性program进人性之中不就行了吗?干嘛既让人成为罪人之后,又要牺牲神的独生子来拯救人类脱离这些罪恶呢?笔者差点就想用“脱裤子放屁”这个华夏粗口来形容这种不可理喻了。最主要的还是,既便通过接受吾主耶稣就能够洗刷掉以往的罪恶,谁能保证今后就远离罪恶?既然人还生活在同样的环境中,依然受到七情六欲的支配,结果只能是不断忏悔,又不断犯罪,就像电影上所表现的天主教徒那样。因为连意大利黑手党都可以是天主(基督)教徒。难道您不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宗教虚伪”吗?
然而笔者对基督教的这一番慷慨陈词的讨伐,一点也没让Bill生气。也许此类问题他已经司空见惯了,因此也修炼到荣辱不惊的境地了。只见他不慌不忙地回答说,“你有这样的问题,就说明你有属灵的追求。其实我们传道人最怕的不是对基督教的批判,而是对基督教的无动于衷。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个好基督徒的,你所需要做的就是跟我跪在神的面前,祈祷他给你回答这些问题的智慧。来吧,让我们一起跪在神的面前,祈祷神饶恕你的罪恶并邀请耶稣进入你的人生,成为你的救主吧”,于是他就一边说,一边自行先跪下了。
这倒是笔者始料未及的。Bill不愧是个经验老道的传道人,轻而易举地将被动化主动了。难道这就是那位学姐所说的“阴险”?
“我。。。”,笔者开始支支吾吾的嗫嚅道,“还没有感情上的准备。我没有任何受招的感觉呀”。而没有说出的下文,才是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笔者即便对上述问题有了答案,也不一定就想皈依基督教,因为一想到教规教义,想到过组织生活,并作一个如果不是纯洁的人,至少也是一个有纪律的人,笔者心里就发毛,因为笔者在国内时,政治学习总是能逃就逃的,弄得教研室主任(一台湾同胞)总是跟在笔者屁股后面婆婆妈妈。此外,练这功,练那功的同事想拉笔者入伙的也大有人在。结果都被笔者拒之门外。不是不相信他们的见证,而是笔者太有自知之明了:那不是咱这号凡夫俗子干的了得。因为咱懒散,压根就不想约束自己。练打坐,练这练那,您还是饶了咱吧。
于是,Bill只好一个人跪在那里祈祷了半天,然而笔者愣是硬着心肠,不接他的碴,于是这段属灵经历也就无果而终了。不知Bill从中有没有发现幽默感,进而充实他的保留剧目。
一年半载之后,一女生说自己忙着生孩子,已无法继续为一韩国牧师上中文课了,因此她己经推荐笔者做他的替补了。而这就是笔者与韩牧的相识过程。
韩牧姓赵,三十多岁的样子。身高一米八的他不失潇洒,甚至不脱邻家大男孩的阳光与稚气。他的英文表达虽不够规范,但是交流不成问题。他之所以要学汉语,是因为打算去中国传道。“我要在青岛办一所教会大学”,他雄心勃勃地说。
“你自个办大学?”笔者狐疑地问道。“那得花多少钱呀?”
“一百万美元启动资金,应该够了”,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一开口就是一百万,好大的口气。你不会是百万富翁吧?”笔者瞅着他一身也许是哪个教友捐赠的西服,开玩笑地说。
“钱不是个问题。我做事本来就是指望神,而不是指望我自己。我自己有什么本事嘛?”这倒是给笔者上了一节信心之课。不过笔者依旧视其为不切实际的想入非非,直到几年后,他的梦想果然成真。正如John Knox 那句名言–“神,给我苏格兰,要么我就死”–所表现的那样,信心显然是传教士的最大资本。
韩牧的传教对象主要是东亚人,因此在他的周末团契上笔者见过日本人和韩国人,但主要是华人学生。为了满足亚裔学生的需要,韩牧经常有的放矢地请附近大学教文学,哲学,物理和政治学的基督徒教授来为大家开讲座。笔者自然不会错过这些机会和他们辩论,但是正如Bill所言,基督教不怕批判,就怕人们对其无动于衷。因此,越反驳,笔者与基督教反而走得却越近了。
韩牧的一个口头禅是share(分享)。在查经会上,他会请各位“分享”自己的心得。在就餐时,他会感谢与国际学生“分享”食物的美国家庭。每次给他上完中文课,他都要感谢笔者与他“分享”的汉语知识。笔者第一次发现分享这个词还有这么大的用途。
和Bill一样,韩牧也有自己的段子。其中之一就涉及笔者接替的那位女生。据韩牧所说,一天夜里,韩牧已经睡下时,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原来那位怀孕快要生产的女生夜里十二点多了,突然想吃韩国杂酱面。于是韩牧和太太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不也乐乎地为她专门做了碗韩国杂酱面送上门去。韩牧这么说时目的倒不是自夸,而是因为一个华人对韩国炸酱面这么感兴趣让他感到纳闷。“当然还是中国杂酱面更正宗喽。难道我的手艺真那么好吗?真是不敢当了”。
不过最难忘的还是那次佛罗里达之旅。他用面包车载着六七个中国学生一路风尘仆仆,让大家在迪斯尼乐园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圣诞节。因为吃住都在明珠父母家或当地教会,所以每个人一路上的花销只是迪斯尼几个主题公园的门票和分摊的汽油费。这对当时阮囊羞涩的华人学生来说,无异是一次基督徒爱心的盛宴。
唯一使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韩牧对太太的态度。从笔者的角度看,韩牧的太太明珠是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既要做一个牧师的贤内助,为丈夫主持的外国学生团契烧菜做饭,还要照顾好两个似乎患有好动症的小小儿子儿。比起韩牧的身高马大,明珠是显得小鸟依人了些。但是她任劳任怨的坚韧性格让她默默地忍受着丈夫的莫名怨气。除了不是典型的韩国美女之外,韩牧不知对明珠都有些什么抱怨。不错,明珠显然不是韩牧自己看上的,但明珠是美国公民,难道韩牧是为了绿卡才下娶明珠的?只是韩牧不但对明珠,而且对明珠的父母也看不上眼,声称自己从来不称呼他们为爸妈。也许还是儒家文化的大男子主义也未可知。
由此可见,韩牧坦率得实在可爱。由于已经与韩牧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所以笔者了解到韩牧的身世。他的父亲是传道人,但是他却在大学期间走上了与父亲截然相反的道路。他成了校园内激进的毛主义马列分子,参与并领导学生运动。只是在了解到中国的真实情况后,他才从狂热中冷静下来,并开始参与教会的活动。大学毕业后,他被保送来到美国这家圣经学院,从而走上了子承父业的传教人生。
因此,即便韩牧不是位完美的传道人,但是他对大家的爱心与助人为乐的精神,起到了身教甚于言教的作用,因此不少亚裔留学生受到他的感召,皈依基督教。笔者虽然自视自由主义者,但是也觉得应该以实际行动报答和支持韩牧的工作。此外,韩牧似乎不完美的基督人生也让笔者增加了一点自信。因为笔者认识到成为基督徒,也可以不意味着羽化登仙,从而成为不再食人间烟火的圣贤使徒。因为归根结底,人因信得义,正如韩牧那样。而这就是笔者的皈依经历,谈不上有何特别之处,甚至可以归类到大米基督徒之列。
不过,促使笔者自己也开始考虑成为传道人的机缘却是《马太福音》。《马太福音》笔者在韩牧的查经班上已经断断续续读过,在圣经学院的《马太福音》课上又系统地过了一遍。然而在终考之前,笔者还是花了两三个小时,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因为这次没有中断,是一气呵成,所以效果显然不一样。只觉得越读越不忍放下,全身心都浸入文本的语境之中,及至读到耶稣在升天前给门徒们下达大使命时,笔者突然有茗壶灌顶,茅塞顿开之感,全部身心似乎都经历了一场灵魂的洗礼或曰脱胎换骨。笔者不禁感慨道,“很难想象竟会有人不信”。那种惊粟与彻悟的感觉以前从未有过,以后也未再出现过。看来绝非仅仅是书有没有读进去的原因。于是一股也去帮助完成这个大使命的责任感油然而生。而这也是笔者把读神学作为传教准备,而非仅仅当成学术研究的开始。
也许有人会说笔者是否言过其实,流于夸张了。然而实际上,正是为了不想让读者作此想,笔者才做如上轻描淡写的。如果要对上述情形做客观描述的话,那就是,由于上述经历,笔者对圣女贞德和Joseph Smith声称自己看见“异象”,默罕默德声称自己得到神启,都不再怀疑了。因为笔者也是可以把自已明明关在一个只有一盏台灯和一个破旧沙发的暗室里却确凿从生理上经历了如浴阳光,如沐春风,并且被一束耀目却不刺眼的光束所罩定的幻觉和幻象称之为异象的。由于过于理性,笔者其实也在本能地抗拒那个异象,因此整个过程也就持续了一二十秒钟。如果不做抗拒,而是主动接受的话,同样得到神启,也记录下个把经书或启示伍的,也未可知(因是亲身经历,所以也不怕被人污蔑为亵渎神灵而下地狱)。笔者没有吸毒体验,所以也不知该不该称之为“high”。然而称之为“宗教体验”却是名副其实的。如果笔者日后对所传之道有任何信念(conviction)的话,其源泉即在于此。只是笔者从未与人分享过那个经历,原因也再明显不过,因为那可能只是个人的纯主观感受,不足与外人道。而且一旦说不清,反而会被人以为走火入魔,被当成白痴关进神经病院也未可知。因为据说有个叫宋尚杰的华人传道人就是这个下场。但是,其他(包括自封的)传道人是否也有过类似“受招”(不敢使用“拣选”,因为这个loaded word,加尔文气味太重)经历,笔者就不得而知了。只是没有“受招”经历,信念(conviction)从何而来?只靠人的“渺小”理性吗?而一旦“受招”,根据加尔文教义,是否就意味着,您就算不再想得救,甚至叛教,都无法摆脱被救的宿命,因为神的主权高于一切,不是人说了算的?如果那样,笔者出于私心,还真想为加尔文律师大呼一声:哈来路呀!
成为职业传道人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兄弟单位学习取经。笔者已在前文中提到过为了传教不惜倾家荡产的Robby。不过Robby不知从哪找来的传教士Jeremy,才令笔者真正眼镜大跌。Jeremy甚至不是美国人,而是加拿大人。更加令人叹为观止的是他简直就是另一个白求恩转世,高高的前额与稀疏的金发,大鼻子,蓝眼睛,再加上瘦削的下巴和同样瘦长的身材,扮演白求恩可以不用化妆了。只是他只能扮演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一条腿的白求恩,因为Jeremy一条腿截肢,只是依靠胳膊下的双拐才能勉强代步。显然,Jeremy还处于适应期,并在等待义肢的到来。一定是一次灾难性的打击让他决定将余生献给神的。
Jeremy的妻子也瘦瘦高高,坚毅的面容上很少露出笑意。夫妇俩有个七八岁的黑人女儿,Faith,是从非洲领养来的。Robby显然想让Jeremy先熟悉一下传教的方式,再把他派出国。于是Robby,Jeremy和笔者便在周末来到附近的大学校园学生宿舍区,然后分头进入事先已经约好的同学家里。据同学的反馈,Jeremy到底是个新手,似乎也没有多少正式的神学训练,因此除了给学生当英语的练习靶子之外,实在乏善可陈。然而,韩牧的事例已经说明,传教并非只靠口吐莲花,传教人的信心与爱心,同样甚至更能打动人心。一年后,笔者接到发自纳米比亚的一封信。发信人自然是Jeremy。从信中粗略的描写中,笔者似乎看见广漠天地间Jeremy孤独的身影。他正在步履艰辛地奔波往返于非洲大地村落之间的田埂地头之上,为了将信徒组织成教会而进行着不懈的努力。原本自己就需要别人照顾的人却承担起照顾着一个教会的重任。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不就是白求恩精神吗?
当然,从Jeremy来信的字里行间,笔者也能读出Jeremy想通过笔者寻找更多教会资助的意思。只是笔者本人近水楼台都没什么资助,那里有办法去为他发掘资源呢?因为笔者一上任,就被长老告知不许再向其他教会寻求资助。向其他教会寻求资助?您不说,俺自个肯定是想不出来的。(怨不得韩牧要带一车子华人学生去佛罗里达,除了游玩,还要接受当地教会长老们的接见。原来拿了人家的,就得让人家看见成果。那句美谚怎么说来着,“没有免费的午餐,总得有人买单”?)也好,有多少钱,就办多大事。反正俺是不会向韩牧那样野心勃勃,老想着去建一所教会大学的。俺缺乏传道人应有的信心?您说得太对了。因为俺随遇而安,能不折腾,尽量不折腾;当然最终依旧难免折腾。结果,笔者只能给Jeremy回信,说本人与教会都遥祝他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笔者侍奉的教会,根据第一任执事Ricky的说法,还是跟华人挺有缘份的。因为作为长老,Ricky在五六十年代曾经代表教会前往台湾视察接受本教会资助的几位美国传教士在那里的工作。“到台湾教徒家里串门时,他们正在清洗猪大肠。哎幺,猪大肠子那个臭啊,差点没把俺当场熏死。你们中国人真是什么都敢吃呀”,Ricky每当回忆起在台湾的那段光景,猪大肠子的臭味似乎便扑鼻而来,且挥之不去,以致猪大肠与中国人便成为难解难分的同一概念了。
后来在遇见那些赴台传教士时,他们己经是退休的老人,只是依旧活跃在对华人留学生传教的第一线上。“你们教会的那个Ricky长老,不知他还在不在?他老嫌中餐不干不净,但对我们来说,只怕不要太好吃呦。只是再怎么吃,我们也没吃成像他那样的大胖子”。
本教会决定在先于其他独联体国家脱离苏联的一个波罗的海国家设立传教区。几番面谈和选择后,传教士的职位确定在一位退休长老的大儿子身上。Stewart其实在外州工作,也许早就想去传教了,所以一听说老爹的教会要征一名赴欧传教士,马上就赶过来应试。应试通过后,他就辞掉工作,来教会上班,并把长老会议室改成自己的临时办公室。一个周五,笔者照例去那里巡视一遍,因为礼拜天的华人查经就安排在长老会议室。一进去,笔者首先被以前是空空如也现在被塞的水泄不通的书架所吸引。Stewart碰巧不在,于是笔者就趁机浏览了一下他的藏书,除了一些耳熟能详的世界名著外,便是神学书籍。其中不乏索伦吉尔克郭德,尼布尔兄弟俩,和保罗提里希的著作。这些都是笔者打算或正在阅读的现当代神学家,因此笔者猜测Stewart肯定读过神学专业,而且是正规神学院,而非笔者所上的圣经学院,因为在后者的课程设置里是没有这些神学家的书目的。当笔者自己自修这些书目时,读者已经知道,彼得长老代表教会对此显然是不以为然的。
不久,Stewart就去赴任了。又不久,长老们开始在会上讨论起撤换Stewart的问题了。原因是什么?从讨论中,笔者得知Stewart在搞离经叛道,分裂教会的勾当。原来又是一个Chris问题。显然,Stewart的神学书籍读得太多了,因此已经偏离了圣经的正确路线。
替换他的是正在读圣经学院的年轻人Simon。但是长老中有人质疑Simon是否具备传教士的心理素质,因为“Simon早年曾经亲眼目睹他父亲当着他的面杀死他母亲的恐怖情景”。其实,Simon是有些心理不稳定因素的。然而,最终还是确定了Simon去替换Stewart,一是因为一时难以找到更合适的人选,二来Simon对赴欧传教满腔热忱,指天可鉴。
于是不久后就传来Simon与慕道友Tanya擦出恋情火花的绯闻。怎么办?一位长老幸灾乐祸地指出到,“我早就说过”。另一位长老则表示,事态还没那样严重嘛。只要Simon能够说服Tanya入教并和她结婚,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至少,Simon成家后,心理状态会稳定下来(但愿如此)。只不过目前仍需再派个人过去,对Simon进行必要的监督,不能让他为所欲为。
于是,马上就出现了一个合适人选,Bruce。Bruce是长老Joe的小儿子,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但仍旧孑然一身,似乎根本就不考虑成家的问题,因此颇让Joe夫妇为他操心。
Bruce为此已经辞去工作,但在讨论Bruce的传教工作内容时,长老们似乎很乐意地忽略一个基本事实:Bruce的资助问题。你总不能让Joe长老自己资助儿子的传教任务吧?啃老也不是这种啃法吧?
然而除了Joe和笔者痛楚地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外,其他人似乎依旧生活在无知即福的状态中。笔者人微言轻,只有旁观的份。于是Joe终于忍无可忍地站出来为Bruce说句公道话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在讨论其他传教士时,资助问题总是优先考虑的问题。为什么到了Bruce,资助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归根结底,Bruce是在为教会工作,而不是在为我私人工作。因此,我不得不声明自己没有义务资助他的全部工作”。这还是笔者第一次看见Joe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的利益争辩。
长老们在面面相觑之后,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开始讨论Bruce的传教士待遇问题。半年之后,就听见Joe与大家说自己和老伴儿是如何喜欢Sofia。这Sofia是谁?还能是谁,自然是Bruce的拉托维亚女友喽。原来连无忧无虑的大男孩Bruce也是革命生产两不误的高手,还真没看出来。不过还是要对Joe长老夫妇说一声可喜可贺的。赴欧传教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笔者不得而知,但至少传教士们(Stewart除外)皆大欢喜,却是确凿无疑的。
笔者就读圣经学院的西裔同学中有来自厄瓜多尔叫Hugo的。他的名言,就是有朝一日拥有自己的BMW。这个梦想对于一个未来传教士来说似乎太物质了一点。然而Hugo对其有自己的解读,因此也就见怪不怪了。因为对他来说,BMW只是一个Big Mexican Woman的缩写,仅此而已。Hugo本人身材瘦小,一付小男生的模样,为何偏偏钟情BMW?原因显然还在于另一同学Xavier。这个Xavier三十岁刚出头,一副老墨割草工的模样(只是老墨割草工是什么模样?所以请原谅这个stereotyping),但已经是五个孩子的爸爸了,但是据他爆料,墨西哥太太还嫌不够,逼着他再接再厉,看来不生个十个八个,是不会善甘罢休的。于是,在Hugo的眼中,BMW显然就成了生殖力茂盛的象征了。Xavier毕业后成为一美国教会的西裔事工,Hugo则转入一教会大学攻读经济学去了。
由此可见,传教士的人生与寻常百姓的百态人生无异,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根据笔者的观察,只要能够乐在其中就好。似乎没有人是冲着钱去当传道人与传教士的,没有“受招”经历的除外,televangelists与CEO主任牧师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