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笔者有幸聆听过一位皈依基督教并成为华人圈著名布道人的证道。有幸,是因为自从听到那次证道之后,笔者就对自已当时深信不疑的基督教义产生了怀疑,结果导致对基督教(后来发现其实是原教旨主义)的幻灭。否则,如果仍旧深陷原教旨的泥潭,越陷越深,那就可能变成one track mind,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使其改辕换辙了。
只是那位证道人到底说了些什麽,竟然事与愿违,让笔者从深信不疑之中开始了对所信宗教的反思直至摒弃的呢?首先证道人从耶稣用两个面包和三条鱼喂饱了五千人(没查原文,或有出入)说起,论证了福音可以奇迹般满足世人饥渴灵魂的道理,并且由此引深出只要大家有志传福音,福音的种子很快就会遍地开花,正如耶稣只用了两个面包和三条鱼就喂饱了五千人一样的结论。接着他便言之凿凿地说道,现在穆斯林有十亿之众,然而如果光中国就出现十亿基督徒,那将是怎样一种情形呢?那还不把穆斯林世界打得落花流水。奇怪的是,证道者刚才还在信誓旦旦地宣讲着耶稣的大爱,甚至说即便用纯理性地眼光来看,两个面包和三条鱼喂饱五千人都是可能的,因为耶稣爱的呼唤与无私的表率足以感动所有在场的人纷纷慷慨解囊,把自己身上带的午餐都拿出来与其他人共享。因此,爱心也是那次证道的主题之一。然而,为什麽突然之间又要幻想十万万让基督爱心抚育出来的华人基督徒把另外十万万穆斯林打得落花流水呢?穆斯林就不是神创造出来的吗(哪怕是后妈养的)?这不是严重的人格分裂吗?由此也可以看出,原来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姐妹)也即所谓“基督之爱”,原来只是”主内之爱“,因此是不包括”异教徒“的。既然连最文明的基督教之爱,都惠不恩及异教徒,那末指望文明程度”较差“的其他宗教如伊斯兰教去爱异教徒,是不是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由此可见,一种宗教的排外性越强烈,也就越容易走极端。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这样的宗教,再想叫天下太平无事,真得就比登天还难了。尤其当这种宗教被尊为国教,占具了人力物力资源上的优势,那么对外为捍卫“(唯一)真理“不惜与异教决一死战,对内为了捍卫真理的纯洁性又不惜同室操戈,兄弟阋墙对修正主义大打出手,就成了这种宗教的家常便饭了。这也是为什麽政教必须分离的一个原因。然而当一种宗教中很多成员成为掌权者(如内阁成员,立法会员和法官等)并自觉地将自己的宗教信仰做为参政议政执政的依据时,政教合一的危险就在所难免了,哪怕宪法在法律上禁止政教合一。如果法律上都不禁止,反而提倡,那么连名义上的民主都难以保证了。因此,将宗教私人化,限制其越出私人领域,让它只对信教者本人的良心负责而不是作为约束他人的依据,才是避免政教合一的不二法门。
只是不无矛盾和反讽的是,宗教本身就是用来凝聚群体并规范群体行为的,因此要想让它划清私人与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几近不可能,尤其当某种主流宗教的领袖们要求世俗文化宗教化(如不久前的霍梅尼和历史上的加尔文)时,就更变本加厉了。因此如果只是将宗教中的人本主义亦即进步主义(如救死扶伤,关心弱势群体,主持社会公正)这一面在世俗文化中发扬光大,那么少有所养,老有所终的祥和社会就会更多地鼓励人们人心向善,则人民有福,国家有幸了;但如果只是将宗教中的神本主义亦即保守主义或原教旨主义(即一切唯【经过挑选的】经文,亦即上帝的话语–无论是《圣经》还是《可兰经》–的马首是瞻)这一面推而广之,那么此种反启蒙的中古主义复辟与(后)现代主义的冲突就必然导致社会动荡,生灵涂炭。这股因其倒行逆施的反动势力甚至不惜借助现代主义的科技成果来抵抗和打击现代主义。因为他们面临历史的淘汰,因此意识到自已的成败存亡就取决于这一后卫战,因此反扑的强度也将是前所未闻或史无前例的。与希特勒和东条英机对民主制度的仇恨有所不同的是,他们打着的旗号不再是政治的和经济的,而是宗教的,好像一夜之间又回到了中世纪。连小布什发动的伊拉克战争都要被冠之于“十字军东征”(Crusade),与伊斯兰激进主义(其实是反动主义)的“圣战”(Jihad)遥相呼应,好像不如此就没有号召力似的。何况《启示录》之类的经文又披上了一层“文明冲突”的华丽学术外衣,想不叫让原教旨灌醉了的各路门徒铤而走险,与整个现代文明为敌,难!
由此可见,一种宗教的排外性越强烈,也就越容易走极端。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这样的宗教,再想叫天下太平无事,真得就比登天还难了。尤其当这种宗教被尊为国教,占具了人力物力资源上的优势,那么对外为捍卫“(唯一)真理“不惜与异教决一死战,对内为了捍卫真理的纯洁性又不惜同室操戈,兄弟阋墙对修正主义大打出手,就成了这种宗教的家常便饭了。这也是为什麽政教必须分离的一个原因。然而当一种宗教中很多成员成为掌权者(如内阁成员,立法会员和法官等)并自觉地将自己的宗教信仰做为参政议政执政的依据时,政教合一的危险就在所难免了,哪怕宪法在法律上禁止政教合一。如果法律上都不禁止,反而提倡,那么连名义上的民主都难以保证了。因此,将宗教私人化,限制其越出私人领域,让它只对信教者本人的良心负责而不是作为约束他人的依据,才是避免政教合一的不二法门。
只是不无矛盾和反讽的是,宗教本身就是用来凝聚群体并规范群体行为的,因此要想让它划清私人与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几近不可能,尤其当某种主流宗教的领袖们要求世俗文化宗教化(如不久前的霍梅尼和历史上的加尔文)时,就更变本加厉了。因此如果只是将宗教中的人本主义亦即进步主义(如救死扶伤,关心弱势群体,主持社会公正)这一面在世俗文化中发扬光大,那么少有所养,老有所终的祥和社会就会更多地鼓励人们人心向善,则人民有福,国家有幸了;但如果只是将宗教中的神本主义亦即保守主义或原教旨主义(即一切唯【经过挑选的】经文,亦即上帝的话语–无论是《圣经》还是《可兰经》–的马首是瞻)这一面推而广之,那么此种反启蒙的中古主义复辟与(后)现代主义的冲突就必然导致社会动荡,生灵涂炭。这股因其倒行逆施的反动势力甚至不惜借助现代主义的科技成果来抵抗和打击现代主义。因为他们面临历史的淘汰,因此意识到自已的成败存亡就取决于这一后卫战,因此反扑的强度也将是前所未闻或史无前例的。与希特勒和东条英机对民主制度的仇恨有所不同的是,他们打着的旗号不再是政治的和经济的,而是宗教的,好像一夜之间又回到了中世纪。连小布什发动的伊拉克战争都要被冠之于“十字军东征”(Crusade),与伊斯兰激进主义(其实是反动主义)的“圣战”(Jihad)遥相呼应,好像不如此就没有号召力似的。何况《启示录》之类的经文又披上了一层“文明冲突”的华丽学术外衣,想不叫让原教旨灌醉了的各路门徒铤而走险,与整个现代文明为敌,难!
当然诉诸理性与多元文化的(后)现代主义本身尚未臻于完善(其实与原教旨主义的掣肘不无关系),因此也不是无懈可击的。因此宗教依然是慰藉人类心灵,并试图为人生提供另一种意义和归宿的选项之一。但是,借助宗教来维护既得利益(如父权patriarchy)的做法是与历史发展背道而驰的,也不是非要通过暴力才能解决的。因此只凭着经书上的只言片语,拿着鸡毛当令箭,像个走火入魔或无头苍蝇似的白痴那样受着某个利益集团的蛊惑或驱使,就去与整个现代文明相抗衡,且不说天堂地狱的最终归宿(滥杀无辜会得出什么善果吗?),任何自不量力,螳臂当车的极端主义分子,在疏而不漏的恢恢天网下,只能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综上所述,原教旨主义不从实际和历史出发,而是从经书固定的宏大叙事出发,将个别古人对当时人类历史的见解当成一成不变的金科玉律,并不许其追随者越雷池一步。于是,《古兰经》“(9-123)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就成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发动恐怖袭击的口实。此外,为圣战殉身的人,死后升入天堂,享受着七个处女的伺候这种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则更加坚定了他们赴死的决心。
而《圣经:创世纪》十六章 12节所谓这孩子(指伊西迈尔)“性情必像野驴,他要跟人作对,人也要跟他作对。他必与他所有的弟兄为敌”,在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那里也就成了自我实现的预言和预设(必然)的结论(foregone conclusion)。只是试问,这一结果是因为信徒们相信经书,所以通过不遗余力的努力才使之成为现实的呢?还是历史在没有人为外力引导之下自然而然发展的结果?也就是自然满足神的意志的结果?如果那样,神为什麽要这般邪恶,蓄意为伊萨制造出一个与之为敌的伊西迈尔?亦即《三国》所言,“既生瑜,何生亮?”请不要跟笔者玩那是因为神要惩罚亚伯拉罕的不信这种循环论证的游戏。
更为可笑的是,根据援引的《圣经:启示录》九章15节,“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了,他们为了此年、此月、此日、此刻已经预备好了,要杀掉人类的三分之一。另一个与《启示录》有关的是一本关于敌基督的书【6】。懂得圣经的人知道《启示录》中的敌基督是最最邪恶的。【6】把伊斯兰教与敌基督对应起来。如果【6】正确,伊斯兰教将会一直强盛到世界末日。”
然而问题是,既然这些都是神预先的安排,都是人类不可改变的命运,那末还有反恐的必要吗?不光没有,恐怖主义还证明了神的伟大光荣正确,至少是“料事如神”,哈来路呀!人类(其实只是信徒)真聪明,把所有的坏事都推到神的(话语)头上了。然而保守派们一贯津津乐道的“个人责任”一到关键时刻都跑到哪里去了呢?
其实,保守派们的个人责任是推卸不掉的。正是他们把宗教经文变成了巫婆与女巫的咒语。以下这个事实就是一个证明。根据《圣经:创世纪》第九章记载,诺亚有三个儿子,含(Ham),闪(Shem)和雅佛(Japheth)。洪荒过后,诺亚开垦种植了一个葡萄园。一天自酿的葡萄酒把他灌醉了,结果他就赤身裸体地倒在帐篷里睡着了。含不小心走进帐篷发现赤身裸体的父亲在呼呼大睡,就出来把此事告诉了闪和雅佛。闪和雅佛于是拿了条毯子,倒着走进帐篷挪到还在睡觉的父亲身边,将毯子从脑后扔过去,把诺亚用毯子盖了起来。诺亚醒后开始追问毯子的事情,于是闪和雅佛就如实禀告。结果,诺亚大怒,痛斥含是不屑子孙,并且发誓叫含的子孙世代为奴,伺候闪和雅佛的子孙。只是那又怎样呢?不过是个警世恒言,旨在提醒子女不要侵犯父母的隐私罢了。当然也可以解读成宗教对性的禁忌。
然而,原教旨主义者(当然当时这个名词还没出现)却能够微言大义,从中发掘出惊人的教义。首先,含是黑人的祖先。闪是以色列和黄种人的祖先。而雅佛则是白种人的祖先。因此当诺亚告诉雅佛可以接管闪的帐篷并接受含的子孙的服侍时,那就意味着白种人取代黄种人(以色列人)成为上帝的选民并且成为黑人奴隶理所当然的主人。而这也成为美国内战前南方蓄奴制的神学根据。现代人已经很难想象那末一篇无关痛痒的圣经故事怎么可能发展成为一个血腥恐怖体制的理论基础。然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如果没有历史和文学(福克纳《押沙龙,押沙龙》中对这一神话就有鞭辟入里的揭露和批判)的记载,谁会相信?
由此可见,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个人责任。因为并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认同这种将《圣经》的字面意义与历史现实简单挂钩后所作的类型学(typological)解读。人的原罪显然包括利用神的“话语”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用宗教经文来为自己文过饰非,真是太方便不过了。因此,任何将自己的罪孽和暴力犯罪归结于宗教经文或教义的伎俩,都只能自欺不能欺人。经文和教义是死的,人是活的。只有愚蠢的原教旨主义者才会去认“死”理,让经文教义束缚住自己的思想和大脑,蒙蔽了自己人之为人的恻隐之心,从而成为食古不化的行尸走肉。或许他们还觉得自己在古为今用。但至少从经文中提炼出点有助社会进步,人类和平的精华,抛弃那些偏执与野蛮的糟粕行不行?而认为《可兰经》或《圣经》无误,从而鼓吹原教旨主义的人,无论穆斯林还是基督徒,也无论他们再标榜自己多么Godly(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亵渎),有意无意之中都成了恐怖主义的教唆犯。
有关链接
https://www.ciaos.org/my/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3Farticleid=3578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