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很早看的,那时的想法肯定是非常理想化的。现在要分析起来,还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的呢。试试看吧。
《飘》一开始就说,郝思嘉并不美丽,但很迷人。我不记得书里是怎么描述白船长的相貌的,但想象中应该是很有男人气概的。
他见多识广,明察秋毫,特立独行。在当时南方那个社会里,当那些所谓的绅士们整天只知道骑马,打枪,追女人,他众人皆醉我独醒。当卫家所有的男宾,除了卫希礼,嚷嚷着要去从军,和北佬打仗,他已经看到了南方失败的命运,因为他们除了棉花,傲慢,和无知以外,没有工业,没有外援,没有为打仗而打仗的士兵,。。。。他的话让所有的客人怒气冲天。
他很精明能干,当那些少爷们跌跌撞撞地在泥里水里打仗的时候,他却利用他的船走私,大发国难财。又成了上流社会太太小姐们心目中的英雄,因为他给她们带来了当时南方奇缺的欧洲的物资和奢侈。他舞跳得很好,也很有魅力,知道怎么让女人开心。
但让我喜欢他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他对郝思嘉的爱情。他在饿狼陀失陷以前,在她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偷来一匹老马,一辆破车,冒着生命危险,把她们送回陶乐。他在那个桥下对思嘉热烈吻别,却招了一记耳光时说的话,使我热泪盈眶。记得那晚睡都睡不着。
他们爱的过程没有风花雪月,红烛沙滩。而是战争,离乱,饥饿,贫穷,好事多磨。。。,他爱她,却不能告诉她,还要装作对她满不在乎。那么多年,他一直在她身边,对她包容,呵护,一往情深,却不能让她知道。
现在想想,这其实只是一部爱情的童话,因为现实里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不可能有这样的男人。但那时多年轻啊。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认为,真正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历尽艰辛,受尽磨难才能得到的。
表面上看,白瑞德是是够“坏”的。他不为当时上流社会接受,因为他不按常规出牌,不遵守当时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他公然出入妓院,玩世不恭。可是他真正懂得媚兰,因为她的善良和智慧而敬重她。他冒险救了希礼的命,尽管他们事实上是情敌。他为自己所爱的女人出生入死。对爱他的妓女,象对待朋友,慷慨回报。等等,等等。。。。
曾读到过,真正搞文学的人,只把这本小说看作三流小说。可我不管,哪怕现在明知白瑞德只是一个理想人物,那样的爱情只是蜜歇儿写出来的童话,还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