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宪章》想到中国

刘路新

今年的6月15日,是英国《大宪章》签署800周年。

年初以来,很多地方都有纪念活动。大英图书馆举行为期半年的“大宪章:法律、自由与遗产”展览,吸引了众多人士。

1215年,英格兰国王约翰与贵族签署的《大宪章》,具有历史里程碑的意义:约束了国王的权力;保障了贵族的权利和自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贵为国王,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等等。

《大宪章》开创了人类的现代政治文明,奠定了英国宪政的基础,也是美国民主政治的蓝本。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落后了近千年。直到今天,我们还在争论“人大”还是“法大”,“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

答案很简单:任何一个社会,如果还有一个人在法律之上,不受约束,这个社会,就不是法治的社会。

早些日子,有位中国领导人明确地告诉美国政治学家福山,在中国,司法不可能独立,“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就是中国特色”。

谁要说现在的中国已经是法治的国家,就是罔顾事实。中国在往法治的方向前进,可是,非常困难,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不是法治国家。

和签署《大宪章》时期的英国相比,中国在法治的道路上步履艰难,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中国没有英国那样的社会基础。当时的英格兰,是欧洲式的封建社会。国王与封建领主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国王为贵族提供保护并尊重他们的习惯,贵族则提供兵役并效忠于国王。整个国家不是一个紧密的政治实体,而是一种松散的契约有机体。

这样的社会结构,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于西周时期。周灭商后,开始封土建国,将土地分封给姬姓子弟、灭商的功臣和殷商移民,也就是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封建制、宗法制和礼制,构成了西周社会的三大支柱。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了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现在。毛泽东说,“千载犹行秦政制”,就是这个意思。

有人说,鸦片战争后,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是没有历史依据的。“半殖民地”是对的,“半封建”则不对。在中国这么一个历史悠久的中央集权的帝国里,一点“封建”的影子也没有。

在这种制度下,“国”与“家”是一体的,国君等于家长。皇帝拥有天下,犹如私产。所有的官员在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以后,都对皇帝负责。与此同时,下级官员又对上级官员负责。每一个官场中人的升降和奖惩,甚至生死大权,都由上级说了算,全国则由皇帝说了算。

这样的制度,就产生一种人身依附关系。下级官员完全依附于上级官员,全国官员则完全依附于皇帝。下级没有任何的独立性,更没有任何的自主权。

国家是皇帝的私产,官员是皇帝的“家奴”。 这样的体制,下级向上级要权利,等于是自杀,因为,一旦被解除职务,可能无法生存。

所以,我们就明白了。英国签署《大宪章》的时期,国王对封建领主没有生杀大权,贵族不仅有很大的独立性,在经济实力等方面,也很独立。贵族们有资源,也有资格,要求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这种情况,在中国就没有。

我们常说,知识分子是附在体制这张皮上的毛,其实,官员也是。某种程度上,整个中国社会都附着在这个体制之上,围绕着这个体制旋转。因此,所有的权利和自由,都要皇帝恩赐。如果有人胆敢争取自己的权利和自由,首先可能失去生存的资源,进而会有杀头的危险。

早些年,中国有位总理说,“人权就是生存权”,意思是说,活着最重要,让你活着,就够了,再谈人权、法治,都是扯淡。

中国难以完全走向法治的另一个原因,是宗教方面的。

西方社会在法治和人权方面的进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宗教的存在。任何的宗教里,都有一种超脱于尘世的力量,基督教里的上帝,伊斯兰教里的安拉,都是。他们所代表的,是超越人世间的力量。

法治也是。法律必须有一种超越所有人的权威,被所有的人敬畏,法治才能实现。

中国人虽然也常说,“头上三尺有神明”,但是,碰到毛泽东这样“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人物,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中国人是务实的民族。一方面,他们没有宗教,没有信仰。另一方面,他们又有很多的宗教,什么都信。

务实的民族,就会产生机会主义者。西方是“以法治国”,用法律管理所有的人;中国是“依法治国”,一些人“用”法律来管理社会上的另外一些人。西方人认为,既然制定了法律,大家都应遵守。中国人认为,某些特殊人物,应在法律之上或者之外,更有些人认为,既然法律是他们制定的,他们就可以随时修改,即使宪法,也是如此。

政治学家福山说,现代国家应该具有三个要素:国家,法治和问责的政府。这三个要素,在中国传统文化的DNA中,都不存在。法治的问题,我们前面谈过,至少现在的中国,还不是一个完全法治的国家。政府的问责更不存在,因为中国的政府从来不需向谁负责,他们“视民如子”,“为民谋福”,自己对自己问责。

国家也是。从前,皇帝时期,我们只有“天下”的概念,没有国家,“国家”的概念,是近代以来的产物。

所以,比较一下签署《大宪章》时期的英国,和现在的中国,我们不仅落后将近一千年,不仅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每一步都会非常艰难,也可能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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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宪章》想到中国》有 2 条评论

  1. xu3331 说:

    可是毛觉得,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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