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路新
三年一次的联邦大选,将在今年的9月14日举行。
一般来说,总理在确定了大选日期后,要向联邦总督报告,请求解散议会,以便大选。今年年初,总理吉拉德在宣布这一日期时,说明,她还没正式向联邦总督提出,以获批准,也就是说,这个日期,还是可以改动的。
虽然还有半年多的时间,这些日子,联邦各主要政党,各政客的言行,已开始围绕着联邦大选了。
作为选民,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观察各主要政党和政客的表现,分析他们的政策,做出自己的选择。
同时,我们也有时间,来谈谈澳大利亚的政治制度,特别是她的选举制度。
坦率地说,澳洲的选举制度,不是最好的,它有许多的缺点。择其要者,可以举出如下几点:
第一, 澳洲的政治是政党政治,党是高于个人的。在联邦一级,党的领袖就是联邦总理,在州一级,党魁就是州长。所以,在选举日,你如果希望某个人做联邦总理,投票时,就要选择他这个党在你这个选区的候选人。在众议院占多数的政党,出面组阁,这个党的领袖,就是当然的联邦总理。
举一个例子。自从加入澳洲国籍,有了投票权,我就一直投票给自由党。为什么呢?因为自由党的许多政策,符合我意。2007年大选时,是我唯一一次投票给工党,因为当时工党的领袖是陆克文。据说,陆克文是个“中国通”。我想,选个“中国通”做总理,可能不错。对于我这样的,生在中国,嫁到澳洲的人来说,最希望的,就是两个国家关系顺畅,没有麻烦。
于是,我不仅把自己神圣的一票投给了陆克文,还动员老婆孩子亲戚朋友也投票给陆克文。
可是,一届未满,联邦工党内部发生宫廷政变。陆克文被赶下台,吉拉德成为党的领袖。这样,大选时,我选的陆克文总理,中途就成变了吉拉德总理,男的变成了女的。虽然我不喜欢吉拉德,也必须接受。
这就是政党政治。
第二, 拨票制度。每一个选区,无论有多少候选人,必须有一个人过半数,才能当选。很多的时候,第一轮计票时,没有人过半数。这时,得票最少的那个,就要出局。他所得的选票,按照他自己定的优先拨票顺序,拨给他喜欢的人。
譬如,你把票投给了张三,因为你喜欢他的形象,喜欢他亲民,或者喜欢他的政策。可是,在第一轮计票时,无人过半数,而你选的张三又位居最后,这样,你投给张三的票,就要拨给他所喜欢的人。张三喜欢的人,不一定就是你喜欢的人。可是,既然你选了张三,就要听他的,由他决断,他说把票给李四,就是李四,给王五,就是王五,你就做不了主了。
所以,在投票前,在你决定把票投给谁的时候,除了考虑你要选的这个人,还要考虑,万一他不能当选,他会把你的选票送给谁。
第三, 联邦政治和州里的政治是双轨制。也就是说,联邦的政治家和州里的政治家,是不可直接调任的。必须要退出,重新加入另外一伙,才行。这一点,和美国不同,和中国更不同。在中国,中央和地方,特别是省部级,官员调动,是家常便饭。澳洲不行。联邦不可以从州里直接提拔有能力的人物。比如,维州的前州长肯尼特,任州长期间,大力推行私有化,水、电、气等设施,共同交通,能卖的,基本上都卖了。最出名的,是在雅拉河南岸、皇冠赌场旁边建了个“杰夫大棚”,作为各种展览会的场地。
虽然表现出色,可是,肯尼特不能够从州里直接升任提拔到联邦一级。他必须要退出州里的政治,换个站台,上另一辆车,上联邦的车,才能进入联邦政治。从
这种双轨制,对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对于加强联邦和州的联系,都是不利的,可是,这是历史造成的。
第四, 强制性投票。根据澳大利亚选举法规定,每一个18岁以上的成年人,都要在选举委员会登记,选举日,要去投票。你可以提前投票,可以邮寄选票,如在海外,也可以到澳大利亚的外交机构如大使馆投票。可是,你如果没有投票,又没有“充足的理由”,就会被罚款。
这一点,让很多人不满。他们认为,投票与否,是个人的自由,是个人的人权问题。
不错,去投票,是你的权利。不去投票,也是你的权利,是你的人权。可是,很多的时候,民主和自由是矛盾的,是不可兼得的,民主与人权也是。
要民主,就要牺牲自己的部分自由,放弃某些方面的权利。黑格尔说:“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就是这个意思。
澳洲的政治制度,包括选举制度,有许多的缺陷,可是,迄今为止,它仍是一个“较好的制度”。
这就是“我们安徽”的史学大师唐德刚说的,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社会制度,没有一个是十全十美的。只有较好的制度,没有最好的制度。
较好的制度,总比较差的制度好。较差的民主制度,也比独裁或专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