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文写作之四:不用信仰、习俗和常规来争辩

论说文写作之四:不用信仰、习俗和常规来争辩

廖康

美国开玩笑的奖状上往往印有一句拉丁语名言:“我不知道,因此我相信。”这话说得似非而是。其非,显而易见——我们通常都是充分了解某个事物后才相信那是真的。其是,得略加说明:以前,人们面对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对造物的神奇,只有感叹和敬畏。人们面临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往往无能为力,只好战战兢兢地匍匐祷告。人们不了解万物运行的规律;生死无常,命运乖戾,这世界太神秘太神奇,远远超越人们的理解力和想象力。于是,人们索性把这一切都归功于一种超自然,超人类的神奇存在,祂万知万能且无所不在;可称之为“道”或“逻格斯”。但人们又希望祂至善至美,并具有人的特性,不愿意让祂“以万物为芻狗”。那样,还有谁来豢顾人类啊?大家还能有什么希望啊?于是祂就成为了具有人格的神,或曰上帝,或曰真主。人在其面前,渺小无比,只有谦卑地祈求福祉,不能有任何作为。人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完全了解这人格化的神的方方面面和全盘计划。对于自己死后是否能上天国,谁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谁也没有见到任何人从天国回到人间,我们不知道是否真有彼岸;即便真有,也不知道彼岸的实情。然而,还是有很多人相信神是伟大的、善良的、正确的,是会给人带来终极幸福的。这种绝对的信仰,建筑在无知和盲从上,就像婴儿睡在母亲怀里一样,对母亲绝对信任。这信任不是来自经验、知识或逻辑,而是来自本能和直觉。这就是“我不知道,因此我相信”的基本含义。

很多信仰,不仅是宗教的,政治的和世俗的信仰往往也具有这种盲从的性质。很多人莫名其妙地认为自己所相信的东西绝对正确,最终会给人类带来福祉。因此,那些藏民要一路叩拜到拉萨朝圣。因此,伊斯兰教徒要履行五大职责,包括响应圣战的号召。因此,我们曾经狂热地投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因此,有些人几十年来一直买同样牌子的商品或同样号码的彩票。实际上,人们并不真正知道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情是否正确,但是出于信仰,他们会持之以恒地去做。奇怪的是,这种非理性的行为,往往比人们明白了某种道理而理智地从事一项事业,干劲要大得多。

于是,我们看到一对矛盾:写论说文要运用逻辑,而信仰无视逻辑;写论说文要用事实说话,而信仰经常是超验的。写论说文要起承转合,严密论述。而信仰是跃过一切怀疑和理喻,一步到位。因此,写论说文,既不要因别人的信仰而争辩,也不要以信仰为依据来争辩,那必将是徒劳无功的。更需要注意的是,在论说文中,绝不要用信仰来代替说理。下面是这类谬误的典型例子:

上帝一定存在。如果没有上帝,我们道德伦理的基础就不存在了。持此论点,以此论据争辩者,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其它道德伦理体系;或者说,他们不承认还有其它道德伦理体系;再说得具体些,他们认为道德伦理只能建筑在上帝存在这一先决条件上,而不能建筑在任何其它条件上。而且只有他们的上帝才是唯一的上帝,别人的上帝都是假的,别人的信仰都是异端邪说。你问他们为什么,他们会说他们感知到了,上帝在他们心中,真实之极,喜乐之极,但不足与外人道,外人也无法体会,无法理解。你跟这些人根本没法辩论,因为他们把信仰和说理混为一谈,既不尊重信仰,又背弃了说理。

不仅宗教信仰如此,对世俗事物,有人也报以不可理喻的宗教信念:我不相信会发生核大战。如果打核大战,全人类都要毁灭,对谁都不好,谁会发动那种战争呀?核武器只是战略性的,用来威胁别人的,绝对不会有人真正使用它。显然,这是用一厢情愿或善良意愿来代替理性,用信念来蒙蔽自己。但你休想说服他。哪怕你把五十年来我们曾经数次濒临核战争边缘的史实给他摆出来,他还是会说:可是核战争毕竟没爆发呀,恰恰说明了我的信念正确。当然,他用这种信念也难以说服与之意见相左的人。

还有一些人仍坚定地相信共产主义是人类最美好的理想,不仅是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著作论述过,古今中外的圣贤都论述过。中国有孔孟,希腊有柏拉图。在共产党诞生之前,也有很多人为之奋斗,身体力行。上个世纪中苏的实践失败了,是因为没有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去实践。再说了,做面包还得尝试几次,才能保证软硬适中呢,何况如此伟大的人类蓝图?失败是成功之母,共产主义一定会再次从人类社会的地平线上升起。你跟持这种信仰的人争辩,一定徒劳无益。

而且,信仰往往化为习俗,也往往以常规的形态出现。在论说文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辩论:大家都认为此说正确,因此,此说就是正确。其谬误在于,人类文明史已经反复证明了,公认的说法并不总是正确的。两千年来,我们的祖先一直以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太阳绕地球运行。当然,反常的新说法不是说说就能建立起来的,而需要逻辑推理或实践证明。但不听别人的推理,不看别人的证据,仅凭大众的习俗或常识就否定别人,则为谬误。在论说文中一定要避免这类谬论。比如:

抽烟当然无害了,不信,你去问问咱们公司那些抽烟的人,他们都觉得对身体没有什么不好嘛!

负责救灾的王主任辩护道:“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虽然有贪污现象,但那是在任何其它项目运行中都出现过的问题,没有什么了不起,根本算不上问题。”

作弊算什么?大多数学生考试都做过弊,小事一桩!

甭跟我唱什么“男女同工同酬”的高调,哪里不是男的挣的多?美国不也是男的挣钱比女的多吗?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你说我们执法犯法,可哪里都有执法犯法的现象啊!美国有,英国有,没有哪个国家没有执法犯法的。

这些例子看上去好像只与习俗和常规有关,但说到底,还是因为言者相信“抽烟、贪污、作弊、男尊女卑、执法犯法”没有什么不对,才想当然地认为这一切都天经地义,人人为之。在论说文中,这种辩法是不允许的,老师一定会用Appeal to belief / common practice / popularity等字样来标明你的方法错误。

当然,很多习俗和常规都是有道理的,都是对人类有好处的,所以人们才实行这些习俗,才遵守这些常规。然而,你写论说文时,如果要以这类习俗和常规为例,就要说出其中的道理,才更有可能说服人——当然,也有可能会说服你自己,改变看法。比如,台湾的出版物长期以来坚持从上往下写字的习俗,横着写时,也要从右往左写。其中理由有二:一是传统——伟大的中华文明的传统。二是反共——偏要与其政敌对着干。当他们仔细分析这传统的原因时,才认识到:古人在竹简上刻字,写字。一大卷竹简放在案头,当然是从上往下,从右往左写起来方便了。但自从中国人开始在纸上写字后,明明是从左往右写更顺手嘛。先前的习俗真没道理。至于政敌,那就更没道理了,连以红色为革命颜色的共产党的交通法规都是红灯停,绿灯行。人家都没跟全世界对着干,台湾还较什么劲呀?理性终于战胜了信仰和习俗。

2011年12月16日

此条目发表在 文学天地 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被标记为 *

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