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武士和浪人
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着一个叫豫让的刺客,为了自己的主人智伯去刺杀对头赵襄子未果,跟赵襄子有如下一段对话。
“襄子数落豫让说:“你不是曾经在范氏、中行氏门下做过事吗?智伯把他们全灭了,而你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奔到智伯门下效命办事。现在智伯也已经死了,你为什么独独这样执著地为他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门下做事,范氏、中行氏都把我当一般人相待,所以我就像一般人那样报答他们。至于智伯,他把我当国士相待,我因此要像国士那样报答他。”襄子长叹一声,呜咽着说道:‘唉,豫子啊豫子!你为智伯尽忠,名声已经成就了;而我赦免你,也已经够了。你还是为自己想想吧,我不再放过你了!”襄子派兵围住豫让。豫让说:“我听说贤明的君主不掩盖别人的美德,而忠臣理应为名节献身。上一次您已经宽赦过我,天下人无不称赞您的贤明。今日之事,我自然难免一死,可我还是希望能得到您的衣服,击打它一下,以表达我的报仇的心意,这样我虽死而无憾。这不是我所敢期望的,我只是斗胆向您陈述我内心的想法。” 这时襄子深感豫让义烈,便派人拿自己的衣服给豫让。豫让拔出剑来,跳跃多次击刺衣服,说道:“我可以在九泉之下报答智伯了!”说罢便横剑自刎。豫让死的那天,赵国的志士听到这消息,都为他流泪哭泣。”
这一段粗看起来,豫让的忠诚让人感叹。为了义气,连着三次行刺赵襄子而不成,并且为了让赵襄子认不出来,还“漆身為厲,吞炭為啞”,一直到了“其妻不識也”的程度。就为了报答智伯的以国士相待的知遇之恩、这样壮烈的故事,让人看着似乎有着古希腊英雄式的悲剧美。
但如果你仔细品味一下,却似乎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这个故事,透着一股酸酸的陈腐气味儿。首先,豫让刺赵襄子,就是因为智伯曾经以国士相待。但这国士相待,并没有什么理想报国的成分,只不过是智伯可能对待他态度恭敬而已。充其量,不过是智伯和豫让之间的个人情谊,而且这种个人情谊,并没有什么治国平天下的内容,也并没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内容。为了这样一段“恩情”,三刺赵襄子虽然壮烈,却并不符合现代理想。其死,不可谓重于泰山。即使把赵襄子杀了,也并没有对国家民族有什么好的效果。第二,豫让为智伯报仇,抛弃家人,残害自身,也达不到目的。虽然似乎个人品格高尚,但最终目的不过是斩杀赵襄子的衣服,其成就和代价不成比例,不值得效仿。假设今天有人因为兄弟义气,而去如此这般报仇,社会上的普遍评价,应该不会是正面的。
当然,我们用今人的价值观,去评价古人,存在着时代的鸿沟。现在的社会,也会对牺牲自己生命者做出正面的评价,但那一定是为了一个相当宏大的目标,比如国家名族的利益,而不会是哥们儿义气,或者仅仅是对君主恩宠的回报。如果只是源于智伯私人的知遇之恩,就去不顾一切地杀人报仇,那不但会被世人讥诮为愚忠,而且会被告诫为违反法律和大家所接受的道德规范。
但我们看司马迁刺客列传当中,这种仅仅源于知遇之恩,并没有什么理想成分的自杀式刺客,却是主流。刺客列传一共写了五个,其中除了曹沫类似蔺相如的故事,其动机可大可小,专诸,聂政和豫让都是为主子舍生忘死,毫不吝惜,但其刺杀的目标都似乎并没有必杀之理由,而刺客们自孽的行为几近怪张。比如严仲子百金让聂政杀人并自残,还搭上姐姐性命,专诸为公子光夺位而鱼肠剑杀吴王僚,都并没有什么摆的上台面的理由。即使被后人无限拔高的荆轲,太子丹和田光之前,从未流露出什么关心天下大事抗击暴秦的意向,反而是狗肉美酒听筑,即使是田光之死,太子丹卑辞请求,也仍然是久之才允诺,仍要車騎美女恣所欲,条件百般,最后依然似乎仍然准备不足而失败。
假设我们抛开曹沫荆轲的故事,五位刺客中的三位,用现在的眼光看来,似乎都可谓经典的“死士”,他们缺乏任何远大的理想,赴汤蹈火仅仅为了主子的一点小恩小惠。荆轲更为后人推许,恰恰是因为在想象中,荆轲所谋者大,似乎有了那么一点抗暴秦的意思。如果荆轲也只是为了太子丹跟嬴政的私人恩怨而赴死,他的地位不会处在其他几位刺客之上。中国历史从史记以后,像司马迁时代那种比比皆是的完全因为私人关系而舍身赴死的故事,就基本很少看到了。(但那个时代这样故事还很多,比如要离杀庆忌,介子推割股等等)。
而为了个人恩怨,完全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之不顾的,可能首推司马迁非常推许的伍子胥。伍子胥因为楚王听信谗言,杀了父兄,就亡命敌对的吴国,帮助吴王阖闾(就是前面说的公子光)把自己的祖国灭了国,还将楚王鞭了尸,这才解恨。这样的事情,放在现在,就是地地道道的“楚奸”,属于不但要打倒在地,踏上一万只脚,而且要钉上历史耻辱柱的人物。如果不相信,想象一下把楚国改成中国,吴国改成日本,伍子胥行为的恶劣程度超过汪精卫多少倍,应该谁来评价都是一个大数字。但这样的行为,司马迁却说:“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囧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至此哉?白公如不自立为君者,其功谋亦不可胜道哉!”
读到这里,读者应该得出结论:司马迁价值观的如此扭曲,实在是到了让人不齿无以复加的程度了。即使楚王有错,伍子胥带着吴国的军队,屠戮自己的族人,蹂躏自己的国家,这居然能算“弃小义,雪大耻”?而且不要跟我谈伍子胥的个人品德。这个人一到吴国,为了攫取吴国的军政大权以报私仇,就策动了赋闲的红二代公子光去干掉了亲戚吴王僚以便上位。专诸,就是伍子胥给公子光找来卖命的死士。这实在是说不上有什么光彩的阴谋诡计。
豫让专诸这样的人物,不但现在会认为不足取,即使在中国历史中,从司马迁之后,就很少再看到了。我们能够想得起来的,可能也有这么几个范例:鸿门宴上的樊哙,救曹操而死的典韦,还有小说家编故事中的李逵和赵云。但仔细推敲,这几位跟豫让聂政专诸相比,其忠诚之盲目的程度,是远远不如的。樊哙之救刘邦,虽然涉险,却不必死,而且还有项伯的配合。樊哙还是刘邦的连襟,算是亲戚。典韦战死,中了埋伏,是否本意自杀却是未必。曹洪舍命救过曹操,但他说的是“天下可无洪,不可无主公。”这绝对不是那种因为主公奉送百金,所以洪赴汤蹈火的逻辑,而是非常现代化的心系天下的思路,和我们小时候戴红领巾时候背的台词:“时刻为着共产主义而奋斗”是一个框架里的。反而跟豫让的“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逻辑。
但这种人物,在我们邻国的日本,却一直存活直到明治维新时代。我们来看看其中一个范例。根据维基百科:“元禄十四年陰曆三月十四日(1701年4月21日),赤穗藩藩主淺野長矩在奉命接待朝廷敕使一事上深覺受到總指導高家旗本吉良義央的刁難與侮辱,憤而在將軍居城江戶城的大廊上拔刀殺傷吉良義央。此事件讓將軍德川綱吉在敕使面前蒙羞,德川綱吉怒不可遏,在尚未深究事件原由的情況下,當日便命令淺野長矩切腹謝罪並將赤穗廢藩,而吉良義央卻沒有任何處分。以首席家老大石内藏助為首的赤穗家臣們雖然試圖向幕府請願,以圖復藩再興,但一年過後確定復藩無望,於是元禄十五年陰曆十二月十四日(1703年1月30日)大石内藏助遂率領赤穗家臣共47人夜襲吉良宅邸,斬殺吉良義央,將吉良義央的首級供在泉岳寺主君墓前,為主君復仇。事發後雖然輿論皆謂之為忠臣義士,但幕府最後仍決定命令與事的赤穗家臣切腹自盡,而吉良家也遭到沒收領地及流放的處分。
元祿赤穗事件是江戶時代的一次重大事件,與「曾我兄弟復仇事件」、「鍵屋之辻決鬥事件」並稱日本三大復仇事件。尤其該事件中大石良雄體現出對主君的忠誠,以及執著的信念和超強的忍耐力,為世人津津樂道,至今仍然對日本社會和民族性格產生深遠影響。元祿赤穗事件出現很多匿名的戲曲來歌頌赤穗義士,後來更成為著名的歌舞伎劇目忠臣藏的藍本。”
故事的具体情节我们就不考证了(可看2013年电影47 Ronin)。但这个故事蕴含的价值观,却是非常清楚的。“家臣”的忠诚是完全属于藩主的。为了自己的主人,家臣可以赴汤蹈火,把竞争的藩主杀掉是值得歌颂的事情。幕府虽然勒令家臣破腹,但这已经是赐自尽中最为荣耀的方式了,不但如此,幕府也没有压制把这些家臣谓之为忠臣义士的舆论,而且还把被杀的藩主没收领地和流放。
这事情放到现在,一个省长没进政治局,他手下的人就去把对抗的省长砍了,中央政府居然就由着舆论称他们为忠臣义士,还把死了的省长家送到青海劳改。这事情听上去是不是很荒谬?这些人显然是目无法纪。不但如此,他们的道德水平也是低下的。不为了国家利益,只是为了自己小帮派的利益,就违反法律,杀害国家干部,这绝对是要严厉惩罚的。这些“忠臣义士”显然是不听中央(幕府)的。他们只听自己“主人”,这样的“武士”,是现代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日本社会这种只忠于主人,不那么忠于政府和天皇的武士,却是比比皆是。而且,如果一个武士没有了主人,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只能离开主人的地盘而流浪,叫“牢人”。江户时代,牢人统统称为浪人。这就是中国人熟悉的日本浪人。他们常常看上去破破烂烂,但配着日本刀,有武功,常常成为雇佣军,或者变相强盗。明朝的倭寇里就有浪人。日本“武士”也许还有些许褒义,“浪人”在人们的印象里,就基本只是滥杀无辜和抢东西强奸妇女的强盗了。但“浪人”这个词在日语里的含义,则更为可怜。根据武士的道德准则,一个失去主人的武士,应该破腹自杀。如果做不到破腹,成为浪人,那么他是没有尊严的。所以浪人是被人所看不起的。西方借用日本浪人的概念,拍了一部电影叫Ronin,讲的也是特种部队被组织抛弃以后做雇佣军的困苦。浪人的结局,最好的就是被其他主人收编,从新回到武士的地位。
作为职业军人的武士,如果失去“主人”就要自杀,而不是去保家卫国,为国家民族做贡献。如果不自杀,居然还是“浪人”,被人所看不起,这种道德观是不是很“奇葩”?
这种状况,到了明治维新,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868年幕府解体,但更为重要的是藩主也没有了。一时间,各个藩主豢养的武士阶层,突然失去了他们的主人。与其同时,他们也失去了四民之中高贵的地位。日本一下子“四民平等”,“士农工商”中的“士”(就是武士),变得和其他阶层拥有一样的地位。但跟其他三民不同,他们原来是靠藩主养活的,现在一下子失去生活来源和地位,反而变成最底层的“浪人”。一时间10万浪人。
但这次浪人的结局却不同,因为社会的价值体系改变了。浪人跟日本军部结合,变成了天皇的部队。相对于一般部队,他们更有武士道的传统,包括武艺和一种以颜面为中枢的道德体系(或为西方作者称为耻感)。但跟以前完全不同的是,他们效忠于天皇。这种以天皇为中心的忠诚体系,是日本明治维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成为由武士转化成为的浪人的认同感来源,更成为日本民族变成现代国家中极其具有特色的民族主义形式。
日本由明治维新而一跃成为现代化国家,这是一个没有争议的定论。但明治维新的真正含义,却常常被简化为日本先于中国走上了西化的道路。这种西化,当然包括了引进西方科学,搞工业化,也说日本引进了西方的一些现代制度,包括什么三权分立。以后的“脱亚入欧”,更被认为是日本脱离传统亚洲历史传承,走入现代化国家的断崖式变革。但明治维新做为日本历史自身发展逻辑的一个阶段,过去的历史解读是不全面的。
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是处于幕府为中心的封建割据时代。幕府下面是藩主,幕府跟藩主的关系是主从关系。但藩主有很大的独立权,他们豢养武士,在自己的领地上是宗主。武士忠诚的对象是直接对应主人的,而不是幕府,或者天皇。这是一种小范围内小群体的具有高度协调性的认同体制。
明治维新不但把幕府消灭,而且把日本的封建割据消灭了。日本从此实现了中央集权的政府。为了实现中央集权,维新者把原来万世一系虚君天皇推到前台,同时大力推动“大和名族”的理念。这样,从顶层的忠诚对象,到每个单独个人之间的关系,有了一套全新的价值体系。人人都是大和民族,也都是天皇的子民。人人忠于天皇,但也意味着人人忠于大和民族的利益。以前那种忠于主人的武士价值观彻底改变了。这是日本明治维新让日本成为“现代化国家”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但中央集权的政府和国家主义雏形的“天下”“天命”概念,在中国却早在秦代就实现了。这种“现代化”,中国最早就先于全世界变成了现实。与日本现代化不同的是,中国一直到晚晴,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的概念。日本的“现代化”和“脱亚入欧”,其实有着一部分亚洲血统。明治维新让日本成为“现代国家”之后,西方思想的三权分立在大正民主时期试验很短的一段时间后,中央集权的日本就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这其实和中国废除封建,以中央集权的秦制取代周制,有着深刻的相似性。
封建时代的中国和日本,武士,刺客都是主人豢养的门客。他们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限于小范围内的主从关系。门客的忠诚,跟主人个体及门户,有着极其紧密的联系。周孔儒家思想,把家庭内的家长和子女的关系,推广到了层层叠进的封建关系。而现代国家,打破了层层叠进的小范围人际关系,以国家和民族(或者中国的天下)概念,取代了家族概念,以大范围职位身份关系,取代了小范围强纽带关系,以不认识的人的关系,部分取代了熟人关系。这种变化,在职业暴力人士当中,就表现为作为私人武装的武士和刺客职业阶层的消失,而国家体制下的军队制度和兵民一体化的兴起。这种变化,在史记对先秦刺客的道德评判和秦汉以后史籍和小说价值取向的趣味迥异上,表现得很明显。
这并不是说现代国家只是这一种特征。在西方,民主的传统来源于希腊,而独立于世俗权力以外的宗教催生了独立法制。而最为关键的一步,是西方中世纪以后产生的法制保护下的个人权利的概念。这些,是成功的“现代国家”的要素。但不可否认的是,打破以家庭部落熟人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建构建立起中央集权政府也是现代国家的一个主导因素。这个因素,在孤悬海外的英国,以英格兰苏格兰合并为分界线,在法国在路易十四时代开始,以法国大革命完成。而俾斯麦铁血的德国统一,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成为全世界后殖民主义民族国家的样本。在某种意义上,日本和德国,走的是一个范式。它们,而不是自由主义的英美,才是现代国家的样本。
这种现代国家模式,以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民族主义互为依托。民族主义,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它造成的危害,不亚于共产主义。而中央集权政府的国家主义,中国因为最早试验,其实是最有经验的。这种结构的诞生,是适应当时环境的结果,解决了当时的某些问题。但这种架构,产生的种种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结合,事实上是一个炸药桶式的结合。这不光包括日本和德国崛起带来的生灵涂炭,在“民族自决”口号下小范围惨剧还不时发生。如果没有跨国家民族的国际体系,其结果可能还更可怕。日本德国本身经过二战,似乎自己都跟这种模式拉开了距离,但长期效果,还有待观察。
而中国历史,应对国家主义所产生的各种方案,可谓层出不穷,包括部分地走回过去。所以中国历史虽然不是轮回,但确实有一种痛苦的重复节奏。看懂中国历史的这层基本脉络,就会帮助我们理解中国跟现代国家的相似和不同,也会帮助我们理解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巨变”到底是变什么。历史没有终点,看过去越多,越发现我们其实知道得太少。
豫让的故事:
豫让者,晋人也,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子最怨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左右欲诛之。襄子曰:“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释去之。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其友为泣曰:“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
既去,顷之,襄子当出,豫让伏于所当过之桥下。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使人问之,果豫让也。于是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雠,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雠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子其自为计,寡人不复释子!”使兵围之。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于是襄子大义之,乃使使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选自《史记·刺客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