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美国往事——美洲雄狮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I
“让我们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以男子汉的气概去完成我们的职责,用我们的誓言和行动来维护正义,既要真诚大胆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来实现我们的理想。最重要的是,只要我们认为我们是站在正义一边,我们就不要在国内外物质或精神上的冲突面前退缩,因为只有通过斗争,通过艰苦危险的斗争,我们才能取得我们民族的进步。”
—— 西奥多•罗斯福
从时间序列上看,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是《美国往事》的最后一个人物。就个人而言,西奥多•罗斯福是本人最喜欢的美国总统。他可能不是最伟大的美国总统,但绝对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美国总统,没有西奥多•罗斯福,美国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在很多美国历史学家眼里,西奥多•罗斯福和华盛顿、杰弗逊、林肯并列。就个人而言,喜欢他,不是因为他伟大,而是因为他是我心中的男子汉。这么说好一点,一个男人要是能有西奥多•罗斯福那样的一生,堪称无憾。当然,就他的成就来说,他也是总统中的总统。
记得在上本科的时候,和对面寝室的历史系同学老单,聊起十九世纪欧洲历史人物。我说我最感兴趣是塔列朗(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erigord)和梅特涅(Klemens Wenzel von Metternich),他问为什么。我说,塔列朗是个人利益至上的人,但其政治智慧让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摆脱困境,站到胜利的一方,这样的人令人着迷;而梅特涅则能以一个二流国家为根基,去主导利益纷争的欧洲政治,他的才干见识绝非常人。老单说,没错,从政治智慧来说,也就是从技术上来看,他们绝非常人。但他们几乎没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可以说是伟大的国家经理人,但他们不是伟大的政治家。老单要我读读西奥多•罗斯福的事迹,他说此人才是伟大的政治家。一个人要成为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不但要有过人的政治智慧,还要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和实现这一理想的能力。最有意思的是,和那两位欧洲人不同,西奥多不但成全了自己的政治理想,还真的把自己的理想当作是正义和真理。他的作为和他的理想奠定了二十世纪美国的进程。为此我找来了西奥多•罗斯福的传记来读,从此西奥多就成了我心中的英雄,一位好丈夫、好爸爸、私人生活中和社会生活中无所畏惧的男子汉。
总统是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主角。这有悖于国父们的初衷。他们为了避免欧洲糟糕的君主制,建立了分权制。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滥用权力。但行政、司法、立法的制衡也可能造成政府的无为。于是,这三权之中必须有一个采取主动。美国国父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最早知道这一点,他主张“高效的行政能力是定义一个好政府的最重要的指标。”建国后的总统中,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和林肯都是这样的总统,但他们还是很尊重国会。到了二十世纪初,又出现了一个和林肯能相提并论的强势总统,他就是西奥多•罗斯福。
西奥多•罗斯福是第二十六届美国总统、二十世纪的第一位美国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西奥多为二十世纪的美国政治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活力,他为美国取得了巴拿马运河(Panama Canal)、控制了国内的经济垄断、建立了保护环境的国家公园、成功地解决了一次全国性的大罢工、通过解决日俄战争介入了远东事务、“开放门户”和“庚子赔款”不但维护了中国的领土和行政的完整,还为中国奠定了现代化的基础——现代教育。而美国从此走出了孤立主义,走向了世界。他还为二十世纪美国的政治改革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他主张的政治改革,从来都是渐进的、可行的。二十世纪的美国总统,凡是主张改革的,都在实行他的理论,即使是他的竞争对手也不例外。
一八五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西奥多•罗斯福出生于纽约市。父亲是纽约大银行家和进出口商,也叫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人称老西奥多•罗斯福,母亲是玛莎•米蒂•布洛克•罗斯福(Martha "Mittie" Bulloch Roosevelt)。父亲于一八七八年因肠癌去世,母亲于一八八四年死于伤寒。他们给西奥多留下了十九万美元的遗产,在当时这是笔巨款。老西奥多有四个儿女,西奥多排行第二,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弟弟。弟弟艾利奥特•罗斯福(Elliott Roosevelt)是有名的花花公子,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的岳父。两位罗斯福总统间,有一个有名的传闻:富兰克林小时候去白宫玩的时候,西奥多对他说,记住了,孩子,长大以后干什么都可以,千万别当总统,这是美国最烂的职业。
罗斯福家族是美国的名门望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一六四八年,一位荷兰人克莱斯•马顿曾•范•罗斯福(Claes Maartenszen van Rosenvelt)就来到了北美。后来,北美姓罗斯福的人,都源于他。但没人知道这第一位罗斯福,是荷兰什么地方的人,甚至一六四八年,这个年代也是不确定的。围绕着这位神秘的家族始祖的是一些不恭的传闻,说他是“离法警只有咫尺之遥”的恶棍。这位先祖的名字的英译,是尼古拉斯,马丁之子,罗斯菲尔德地方人。也就是说,罗斯福家族的祖籍是莱茵河口的托伦岛,那里曾住着一个望族:范•罗斯福家族。他们的治家格言是“谁从事种植谁就能生存”,也为美国的罗斯福家族所用。
克莱斯夫妇来到北美后,购置了纽约木栅栏外的四十八英亩的农田,华尔街(Wall Street)就是从木栅栏得名的。克莱斯有六个孩子,其中五个长到了成年。惟一的儿子尼古拉斯(Nicholas Roosevelt),是西奥多和富兰克林的共同祖先。他在赫德逊河(Hudson River)畔从事毛皮生意,获利后回到纽约,开面粉厂,购置房产、并进入政界,曾当选为市参议员。这一时期,家族姓氏中的“范”字消失了,各种不同拼写法统一为Roosevelt。尼古拉斯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约翰尼斯(Johannes),是牡蛎湾(Oyster Bay)的一支的始祖,即西奥多的先祖;另一个叫雅各布斯(Jacobus),是海德公园(Hyde Park)村一支的祖先,富兰克林的先祖。
艾萨克(Isaac)是雅各布斯的第五个儿子,在西奥多成为总统之前,是家族名人。他是银行家、实业家、政治家,通过婚姻成了赫德逊河贵族的一员,但他不效忠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他为美国的独立甘冒牺牲和破产的危险。族史中称艾萨克为“爱国者”,他曾在一七七五年后的纽约地方议会中任职。美国独立后,他支持宪法,是争取批准宪法的先锋。
西奥多的叔叔娶了阿斯特(Astor)夫人的女儿海伦•阿斯托(Helen Astor)为妻。从此,罗斯福家族跻身于纽约四百家社会名流之中。
一八五八年,西奥多出生时,罗斯福家族在纽约繁衍了七代。罗斯福家族至今仍是美国最有权势的四大政治家族之一。除了政治上的成功,罗斯福家族商业上的声名也很显赫。纽约建城之初至今,罗斯福家族拥有了纽约曼哈顿第二十二大街到第四十六大街,从第五大道到哈德逊河的大部分地产。
美国内战开战时,西奥多还是小小孩,但内战对他的影响巨大。出身于南方富有的庄园主的母亲对南方邦联毫不掩饰的同情,常常让小西奥多很难受。小西奥多坚决支持北方,甚至在母亲在场时也会祷告,希望北方军队战胜南方军队。他一向视为英雄的父亲,却因为母亲的缘故不得不花钱请人代他参军。这对老西奥多来说很痛苦。为了弥补不能上前线的遗憾,老西奥多去邮局做义工,好让前线的军人能迅速地把收入寄给家人。西奥多的妹妹科琳(Corinne Roosevelt)相信,西奥多所以要在军事上取得某种荣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补偿父亲一八六一年未能参军的遗憾。
童年的罗斯福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孩子,严重的哮喘让他喘不过气来甚至窒息。一旦发作,几个小时甚至几天都不见好转。童年的罗斯福很长时间要卧床,家人常担心他是否能挨到下一个生日。妹妹科琳回忆说:“我对哥哥西奥多最早的印象是,他是一个个头很小、很有耐心、但饱受病痛折磨的小小孩。”尽管童年的罗斯福身体很弱,但他是一个活动过度淘气难管的孩子。一次因为咬了姐姐的手挨了爸爸的揍。病痛限制了罗斯福童年的快乐。他不能外出玩耍,在兄弟姐妹中,他是老大,但是孩子王却是他弟弟。同龄孩子享有的乐趣,与他无缘。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状况越来越让他难以忍受。
欧洲旅行是当时纽约富人热衷的活动。一八六九年五月,少年罗斯福和家人一起,赴欧洲旅行。旅行的目的是让孩子们换换空气,这样也许有助于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罗斯福在欧洲期间,从未摆脱过疾病的纠缠。十一岁的西奥多,如何熬过这些病痛的折磨,让人难以想象。旅行对罗斯福来说还是愉快的。在罗马过圣诞节时,罗斯福有幸吻过教皇的手。十一岁的罗斯福对穷苦还没有认识,认为把蛋糕抛给意大利的乞丐,并看他们抢蛋糕碎片是娱乐。一八七二年到一八七三年,罗斯福和家人还周游了埃及,参观了金字塔。这两次旅行使罗斯福终身受益。
从第一次旅欧返回纽约后,罗斯福还是不断生病。父母对他的健康状况非常担忧,让医生给他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医生发现,罗斯福是一个聪慧早熟的孩子,只是身体很弱。于是,医生建议他多呼吸新鲜空气,并加强体育锻炼。医生的建议启发了老西奥多,他决定让儿子通过锻炼身体来恢复健康。老西奥多郑重其事地对儿子说:“你的心灵正常,但身体太弱,一个人要是没有强健的身体的话,心灵是得不到充分发展的。你必须练好自己的身体。练好身体是一件极为艰苦的事情,但我知道你能做到。”罗斯福妈妈后来回忆,她儿子当时笑着说:“我行。”
少年罗斯福在家里建了一个健身房,按计划开始了他的体格锻炼。他热衷于拳击,但因上千度的近视,水平还是不高。西奥多不仅坚持室内锻炼,还参加了大量的户外活动。他会踏着冰冷的溪水溯流而上,以磨炼自己的意志;他远游郊外,登山涉湖,使自己适应各种自然环境。
罗斯福十四岁那年,父亲为了满足他获取动物标本的愿望,送给他一支猎枪。罗斯福喜不自胜,但在练习射击时,他什么都打不中。别人都行,就是他连看都看不见目标。这时罗斯福意识到自己的眼睛有问题,经医生检查后,发现他有高度近视。于是,父亲为他配了一副眼镜。视力的改善,大大地提高了罗斯福的观察能力。
少年罗斯福,在一次去缅因的旅行中受到四个男孩的戏弄。尽管罗斯福已不那么瘦弱了,但还是无法揍他们,这让他很难受。回纽约后,在父亲的支持下,罗斯福开始练习拳击。
一八七五年,罗斯福和几个堂兄弟一起进行了十五项体育比赛,以检验身体素质,包括跑步、跳远、摔跤、拳击。罗斯福获得了十四项胜利,另一项和对手打平。罗斯福的体能超出了同龄人。这个让他十分得意。罗斯福已从一个病弱的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强壮的小伙子了。青春期的罗斯福体格健壮、肌肉发达、孔武有力。后来为漫画家所夸张的面部特征已经形成:厚厚的眼镜片,大大的门牙、粗硬的胡须。他长的并不潇洒,但颇具吸引力。一位叫范妮•史密斯(Fanny Smith)的姑娘很崇拜他,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倾倒,相信他有朝一日会当上合众国的总统。这是对罗斯福政治前途的最早预言。
这时的罗斯福赢得了人生道路上的第一次胜利。他战胜了病魔,战胜了自己;他练出了强壮的体格,重新塑造了自己。没人知道,罗斯福为此流下了多少汗水、付出了多少努力。经过长期的刻苦锻炼,罗斯福变得体格强壮,豪勇好斗,对拳击、划艇、骑马、打猎、探险有强烈的兴趣。从此,罗斯福的精力体力总比他周围的人要强。这一转变,为罗斯福一生的事业奠定了基础,也磨炼了他的性格。他从不向任何困难低头,他敢于向任何对手挑战。人们难以相信一个柔弱不堪的人,竟然能成长为一个英气勃勃的男子汉。一个能掌控自己身体的人,又有什么梦想不能实现呢?
超常的锻炼也留下了后遗症。大学毕业体检时,医生发现,因为长期生病和过度的体育锻炼,罗斯福的心脏出现了问题。医生建议他过平静的生活,不要从事激烈运动,甚至连楼梯也不要跑着上,否则会影响他的寿命。罗斯福回答说:“我不会去过您描述的生活,我要过我自己要过的生活,我不在乎能活几天。”
罗斯福是美国总统中最具学术素养和思想观点的总统,以往的总统中只有托马斯•杰弗逊能与之相比。作为一个知名学者,罗斯福一生酷爱读书写作,他对各门知识有着强烈的兴趣。但是,少年时代的罗斯福因为病弱,无法去学校上学,他的教育是在家里,通过广泛的旅行和自由的阅读而得到的。罗斯福最早由舅妈安妮•布洛克(Anne Bulloch)启蒙。安妮用内战前美国南方的故事向他灌输历史观。
一八六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年仅九岁的罗斯福给在萨凡纳(Savannah)做客的母亲写了一封信,文笔流畅、用词准确、童趣天成。这是他留下的十五万封信中的第一封。这年夏天,罗斯福开始记日记。
七岁的罗斯福,在市场上看到了一头死海豹,从此他对动物产生了终身的兴趣。罗斯福对一切生命都很喜爱。他搜集标本,在房间里养蛇和乌龟,出门时常常会带回家一只青蛙,弄的大人们亨不安。一八六七年,在堂兄的帮助下,建立了一个“罗斯福自然博物馆”,收藏各种动物和昆虫标本,第二年藏品就超过二百五十件了。少年罗斯福一心想成为一个动物学家,他抓到了无数的动物,把它们做成标本,藏在自己屋子里。还对它们进行研究和编目。九岁的罗斯福根据他的个人观察写出了早熟的学术论文《昆虫的自然史》。
在罗斯福的早期教育中,两次出国的经历非常重要。第一次,是在一八六九年到一八七零年间,一家人在欧洲逗留了三百七十七天。周游了九个国家,所到之处,多为历史名城。一八七三年,罗斯福和家人游历了埃及、希腊、土耳其等国。这些国家是人类古代文明的发祥地。罗斯福把旅行当成了科学探险,一路上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科学考察笔记。在德国的德累斯顿(Dresden),罗斯福曾向当地一位女教师学习德语和法语。这位老师对自己的美国学生的预测是:“他将成为伟大的学者或是美国总统。”回到纽约后,罗斯福在私人教师的辅导下,为进入哈佛大学进行了紧张的准备。
一八七五年,罗斯福进入了哈佛大学(Harvard College)。在哈佛的头一年,他参加了支持拉瑟福德•海斯(Rutherford B Hayes)的总统竞选集会和游行。罗斯福的自然科学、德语、修辞学、哲学成绩很好,古典语言成绩不佳。
令人不解的是,在哈佛的四年中,罗斯福未与师长们建立起任何特殊关系。罗斯福个性鲜明、鹤立鸡群、好出风头。同学们觉得他很怪。班上点名时,有人念他名字时发音不准,他就跳起来抗议;听演讲时,他常常站出来反对演讲者的观点;课堂上,他常常和老师争论不休,搞得老师大发雷霆,提醒他注意是谁在讲课。罗斯福在哈佛的生活非常舒适。他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姐姐从纽约赶来为他收拾房间。他在那里一直住到毕业。老西奥多对儿子十分在意,他给儿子的教诲是:“第一要注意你的道德,第二是你的健康,最后才是学习。”罗斯福谨遵父命,勤勉自持。他称自己在哈佛是纯洁”。罗斯福从未放弃体育锻炼。曾向哈佛的轻量级拳王挑战,但未成功。罗斯福修过大名鼎鼎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课。
一八七八年二月九日,父亲老西奥多辞世。对罗斯福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悲痛不已,当天的日记仅写了一行就难以为续。在给友人的信中,他写道:“父亲走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也随他而去了。他是唯一我能把一切和盘托出并总能得到充满爱心的建议和同情的人,没人能替代他。”对他来说,父亲是他的精神导师、处世楷模、知心朋友。现在,父亲不在了。十九岁的罗斯福成了一家之主。角色的变换,加速了他的心理成熟。父亲的影子始终伴随着他,每当他做重大决定时,他总会想要是父亲处在自己的位置上会怎样做。初入白宫的日子里,他说:“我感到父亲的手在我肩上,这是对我的最好的祝福。”父亲还给罗斯福留下了每年八千美元的收入。
罗斯福是哈佛的活跃分子,他被选进了波塞利安俱乐部(Porcellian Club),当上了俱乐部图书管理员、自然史俱乐部副主席、《鼓动》杂志编辑、金融俱乐部创始人。尽管有很多的活动,他还有时间写文章。一八八零年,罗斯福在一百七十七名毕业生中,以第二十一名的成绩毕业。他的毕业论文题目是《论法律上赋予男女平等权利的可行性》,文章表明了他在当时的激进观点。他认为,在一个理想而完善的国家中,男女理应完全平等。即使在现今的社会中,人们也应极力争取男女在法律上的完全平等。男女不仅要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在婚姻上也应该完全平等,妻子不必采用丈夫的姓氏。
罗斯福对《圣经》很精通。但在哈佛曾因为不是教友派教徒而被撵出主日学校。罗斯福即反对路德宗和加尔文派,也反对罗马天主教和禁欲学说。他坚信政教分离,认为美国硬币上的“我们信仰上帝”的铭文,即违宪又亵渎基督。他在总统任期内,试图把这一字样去掉,但未成功。
在女友爱丽丝•李(Alice Hathaway Lee)和J•劳伦斯•劳克林(J.Laurence Laughlin)教授劝说下,罗斯福放弃了成为博物学家的想法,于一八八零年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法学院,为从政做准备。第二年,罗斯福为了竞选纽约州参议员,从哥大退学,他从未拿到律师执照。
一八七八年十月十八日,罗斯福从哈佛来到一位家在波士顿的朋友家度周末。在那里,罗斯福见到了他家邻居的女儿爱丽丝•哈萨维•李。十一月十一日,罗斯福第二次见到爱丽丝,他们既以爱相称。罗斯福暗自发誓,一定要娶她为妻。此后,他开始以她的好恶为好恶。爱丽丝不喜欢动物解剖留下的气味,罗斯福就不再搜集动物标本了。一八七九年三月,罗斯福挑战哈佛轻量级拳王时,请爱丽丝来观战。罗斯福打的十分卖力,尽管功亏一篑,但他的勇气打动了爱丽丝。一八七九年春天,两人常外出郊游。五月的一天,李家邀请罗斯福去作客,他非常高兴。十一月,爱丽丝要罗斯福放弃对她的追求。罗斯福心灰意冷了几天后,想出了一个主意。他邀请李的一家去纽约作客。李夫妇带着女儿来到纽约罗斯福家,这次拜访很成功。半个月后,罗斯福的姐姐和妹妹回访了李家。然后由罗斯福请李家和罗斯福家的长辈们共进晚餐,晚餐气氛融洽,举座皆欢。但罗斯福并没有因此挽回和爱丽丝的关系。罗斯福心里十分难受。为了排遣苦闷,他开始动笔撰写《一八一二年海战》(The Naval War of 1812)一书。
一八七九年圣诞节,爱丽丝来到纽约,造访了罗斯福一家。元旦那天罗斯福和爱丽丝外出游玩了一天,此后两人的关系回到了从前。罗斯福的母亲对爱丽丝很满意,她觉得爱丽丝和她年轻时一样,美丽高雅、落落大方。双方家长们商定,两人在一八八零年情人节订婚。同年十月,罗斯福二十二岁生日那天,两人结婚了。新婚夫妇在马萨诸塞州的春田(Springfield)市和纽约的牡蛎湾度过了两周蜜月。一八八一年夏,两人去了欧洲旅行,在那里,罗斯福为他的第一部专著《一八一二年海战》搜集材料,还登上了瑞士的马特哈恩峰。
十九世纪末,美国的政治机器已锈迹斑斑,党魁从上到下控制着各级政府。党魁背后是大财团,钱权结合,造成了普遍的腐败现象。杰弗逊和林肯时代的政治理想荡然无存,职业政客与豪门巨富的肮脏交易无处不在,所谓美国民主徒有其表。社会上物质主义泛滥,人人以发财致富为人生目标,百姓的公民意识越来越淡。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对此十分担忧。罗斯福出身殷实之家,从小受到父亲清高的政治理想影响,对于幕后交易、贪污腐败深恶痛绝。罗斯福的政治良心和社会责任感,让他对社会环境非常不满。进入政界后,尽管他的功名心非常强烈,但罗斯福是一个真心的社会改革家。他始终没有忘记父亲的临终告诫:“那些将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党派政客们掌握着国家的权力,我真为这个国家感到遗憾,也为你的将来担忧。我们不可能长久地容忍一个如此腐败的政府。”可以令老西奥多笑慰于天堂的是,这个如此腐败的政府,在他儿子的手里被整顿革新了,杰弗逊和林肯的理想主义,再一次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被他儿子树立了起来。罗斯福不但塑造了一个新美国,还为二十世纪美国的社会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罗斯福的改革不是空头口号,他的改革是脚踏实地的改革。罗斯福以后的任何一位实行改革的总统,无一不是以他的改革理论行事的。正是这些奠定了罗斯福成为二十世纪美国最伟大的总统的基础。
一八八零年,罗斯福参加了第二十一选区的共和党俱乐部和他们的活动。罗斯福家族为此很不高兴,因为他们瞧不起政客。但罗斯福不为所动,他打定主意,要进入统治阶层。罗斯福的父亲为康克林(Conklin)一伙的操纵的纽约共和党机器所坑害,他立志向党魁政治挑战。
一八八一年秋天,罗斯福从欧洲回来后,卷入了一场政治角逐。他所属的共和党俱乐部的分裂分子推举他为纽约州众议员候选人。十月二十八日的共和党代表大会上,罗斯福第一轮既获提名。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到:“我的竞选纲领是:在州的事务中坚持强硬的共和党立场,在地方和市政方面则持独立态度。”这是典型的西奥多精神:身处党魁政治的夹缝中,却念念不忘自己的独立性。十二天后,二十三岁的罗斯福被选进了纽约州众议院,是为众议院中最年轻的议员。
一八八二年,罗斯福的《一八一二年海战》出版,得到了纽约报界的好评。
一八八二年一月二日,罗斯福只身来到了阿尔巴尼(Albany)的州众议院上班,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州众议员任职,也开始了他一生的职业政治生涯。最初,那些资深议员们根本没把一口哈佛腔、穿着像个花花公子的罗斯福放在眼里。他曾与两名民主党坦幕尼议员发生纠纷,还把其中一人打到在地,教训他“办事要像个绅士。”但是,没多久,他们就发现罗斯福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罗斯福是雷厉风行的实干家,被安排进了城市委员会。上任二天后,罗斯福就提出了四个法案。一项关于纽约市供水;一项有关改进市参议员选举;一项是废除城市基金中的股票与证券;最后一项是减轻上诉法院负担的议案。四项法案中只通过了第二项,但他已引起了舆论和州议会的注意。人们看出了他那不安于现状和寻求新路的个性。很快,他就成了独立共和党议员的核心。他的作为引起了舆论的关注,《纽约先驱报》(The New York Herald)说:“他的个人荣誉和政治诚实得到了如此强烈的表现,这在此地的立法史上极为罕见。”
终于,罗斯福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他的朋友发现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T•R•韦斯特布鲁克(T•R•Westbrook)涉嫌受贿。罗斯福闻讯立即着手调查。调查中他发现韦斯特布鲁克与华尔街巨头古尔德(Jay Gould)相互勾结,以权谋私,事情涉及到纽约州总检察长。令罗斯福愤慨的是,这位大法官竟向古尔德承诺:“为了保护你的利益,我会把司法任意决定权(Judicial discretion)用到极限。”罗斯福在众议院拍案而起,动议由司法委员会对大法官韦斯特布鲁克和总检察长汉密尔顿•沃德(Hamilton Ward)进行调查。这一动作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这位哈佛的“花花公子”竟然做了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目击者回忆到,罗斯福的话如同一颗炸弹,整个众院都开了花。党魁们当即反对动议,要求推迟辩论。西奥多收到了来自各方的劝说和警告,但他毫无惧色。辩论中,他坚持原议案,还提供了很多证据。他的演说极具说服力。议长力劝罗斯福,如此莽撞会毁掉自己的政治前程。在强大的阻力面前,罗斯福的动议被搁置了起来。
罗斯福的行动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第二天,很多报纸在头版头条披露了这件事,罗斯福成了舆论界红人。《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预言,罗斯福作为改革者,前程远大。议会中的党魁和古尔德的代理人也在幕后紧锣密鼓地活动起来,企图扼杀罗斯福的动议。次日的表决,以五十四对五十票否决了动议。罗斯福要求进行记名投票,这次以五十九对五十四同意对动议再作考虑。反对派知道罗斯福无法被收买,就设下了美人计。一天,罗斯福在回旅馆的路上,一女子滑倒在路上,他扶她起来,帮她叫了辆马车。女子坚持要罗斯福送她回家,引起了他的警觉,调查后,发现是对手的圈套。最后,迫于公众舆论,议会以一百零四对六票的优势,同意立案调查。
调查的结果对罗斯福很有利,议会同意对韦斯特布鲁克和沃德发起弹颏。但党魁和公司代理人用每人二千五百美元的代价收买了议员和调查委员会成员,结果调查报告被改的面目全非。罗斯福气愤难当,大骂本届议会糟糕透顶。舆论也认为这是自德威特(William M. Tweed)被清除以来的最腐败的一届议会。
罗斯福在纽约州议会取得了巨大成功,树立了自由主义的改革者形象,他在纽约州家喻户晓,他的才干和品德获得广泛的赞许。人们说,在他身上看到了“新时代的曙光”。报纸说,罗斯福的同龄人中,他最出色。这一事件在罗斯福的政治生涯中极为重要。罗斯福得到了和党魁及大公司代理人打交道的经验。同时也显示出了罗斯福不同于一般政客的品质,他富于政治良心,俱备从政道德,敢于向权势挑战,为了坚持自己的政治理念不惧风险得失。正是这些品质使得他在以后的政治生涯中一路顺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以克里夫兰为首的民主党人在纽约州的兴起,使很多共和党人议员落选。但罗斯福仍以多数票连选连任。一八八三年,共和党人推举罗斯福为众议院议长,但未成功。罗斯福是保守派,他反对有利于劳工的立法。他反对把纽约市电车工人的工作时间减至十二个小时,也反对把纽约市的消防人员的年薪涨到一千二百美元。很多报纸称罗斯福是美国的希望之星。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的著名学者安德鲁•怀特(Andrew D White)在讲课时,要那些有志于从政的学生向罗斯福学习。他预言道:“他的同龄人中,只有罗斯福能径直向总统职位进军。”
一八八三年,罗斯福作为纽约州的代表出席了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支持参议员乔治•埃德蒙兹(George Edmonds)竞选总统,但未成功。
一八八四年,罗斯福担任了州众议院城市委员会主席,其追随者在其他委员会中也很有地位,他成了众议院议举足轻重的人物,前途一片光明。罗斯福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接二连三地提出各项议案。他力图打破两党党机器对纽约市的控制,限制被党魁操纵的市议员的权力,加强市长的地位,提出了“关于集中纽约市政府责任的法案”。这是进步主义时代之前城市改革的先例,纽约市民大力支持。罗斯福排除党派之见,认为共和党在党魁政治方面也难辞其咎。他还要对纽约市政府进行调查。州议会批准了他的议案,授权他组织一个委员会负责对城市腐败进行调查。这时的罗斯福已经是纽约州最有政治潜力的年轻人了,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认为他定会成名。可是,一场家庭悲剧从天而降,差一点断送了他的政治前程。
在政坛打拼的罗斯福,家庭生活十分幸福。每个周末他都回纽约。议会休会期间,夫妇俩相携出游,生活充满乐趣。一八八三年年,爱丽斯怀孕了,给他们带来了喜悦和希望。罗斯福安排她与母亲和姐妹一起居住。令人欣喜的是,孩子的预产期是情人节,他们订婚四周年纪念日。
一八八四年二月十三日,罗斯福正在阿尔巴尼为加强市长权力的法案获得通过而努力。他收到家里电报,得悉爱丽斯已顺产一女,母女平安。罗斯福初为人父,喜悦万分;同事们也纷纷向他道贺。几小时后,家里来了第二封电报称“这房子在闹鬼,妈妈奄奄一息,爱丽斯命在旦夕”。
罗斯福一路急赶,晚上十点时半到家。一进家门,看到是令他肝肠寸断的惨剧。二楼是患伤寒,已奄奄待毙的母亲,。三楼是产后患了肾炎,生命垂危的妻子。当罗斯福把她抱在怀里时,她已进入弥留状态,认不出他来了。罗斯福眼看着妻子的生命在一点点地消失,内心极为悲痛。第二天凌晨,他下楼与母亲作最后的告别。凌晨三点,母亲在她五十一岁的壮年便辞别人世。等他再上楼来时,爱丽斯已完全不省人事。下午三点,爱丽丝与世长辞。这一天是二月十四日情人节,罗斯福的两位至亲离开了他。这一天,他在日记中画了一个大大的十字架,只有一句伤心欲绝的话:“光明已从我的生活中消逝。”此时,纽约市的库柏大厅(Cooper Union)正在举行一场盛大集会,参加者有格兰特(U•S Grant)将军、前市长格雷斯(William Russell Grace)、大学教授怀特及罗斯福后来最重要、最亲密的政治盟友伊莱休•鲁特(Elihu Root)等人。他们坚决支持罗斯福在州众议院提出的改革法案。但他们不知道,此刻他们的英雄正在悲痛中挣扎,痛不欲生。
纽约的社交界和新闻界为这一消息深深震动。州议会为此破例休会,以表示对罗斯福的同情,没人相信上帝竟会如此残忍。二月十六日举行葬礼,主持葬札的牧师声音颤抖,难以自持,落下泪来。罗斯福面如槁灰,神情木然,他的家庭教师说,“罗斯福处于迷乱呆滞的状态,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说什么”。面对如此剧烈的变故,罗斯福的心境难以用语言描述。他对新生的女儿毫无兴趣,整天在书房里走来走去,家人担心他会失去理智。
爱丽斯是罗斯福生活中的太阳,丧妻之痛如此深巨,他用了很长时间才从中解脱出来。罗斯福的意志十分坚强,他尽量避免有扰心灵安宁的记忆。以后的岁月里,罗斯福很少提及爱丽斯。一八八六年再婚后,爱丽斯这个名字就永远从他的笔下、口中消失了,他甚至称大女儿爱丽斯为“娃娃李”(Baby Lee)。女儿成年后,从父亲口中从未得到过任何有关母亲的情况。一九一三年,罗斯福撰写自传,对家庭生活的描绘很详细,却唯独不提及与爱丽斯的生活。
惨遭丧妻失母之痛的罗斯福,在政治上也备觉失意,真所谓“祸不单行”。
葬礼后,罗斯福逐渐恢复了理智。他知道工作是唯一能排遣悲哀的方式。二月十八日,罗斯福回到阿尔巴尼,重新工作。他比从前更努力。数日内他向议会提出了好几个法案,但通过后多数为州长克利夫兰否决,令他很不快。一八八四年是大选年,纽约州共和党代表大会上,罗斯福当选为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纽约州人口众多,在全国政治中举足轻重,罗斯福是纽约州共和党人的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将对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产生很大影响。在纽约州代表大会上,罗斯福是各派争取的人物。罗斯福对共和党头面人物心目中的两位候选人都不看好。他看好佛蒙特州的联邦参议员乔治•爱德蒙兹。罗斯福以四百二十二票的绝对优势当选代表,其他三位正式代表也是独立共和党人,纽约州共和党党魁米勒未能当选。这表明罗斯福已成为纽约州共和党领袖。即便如此,罗斯福还是放弃了州众议员的竞选。一个原因是,他想离开纽约这伤心之地。另一个原因,是他无法在纽约实现他的政治理念。他曾在信中写道:“我在政治上不被看好;除非能按我的意志行事,否则我会退出政治生活;我的理想不管能否实现,都是十分高尚的。”
尽管罗斯福有些心灰意冷,但他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还是成了记者们热烈追捧的人物。在这次大会上,罗斯福遇见了亨利•卡伯特•洛奇(Henry Cabot Lodge),一位来自马萨诸塞的独立共和党人。两人意气相投,成为终身密友和政治伙伴。两人最终成了共和党的领头人。罗斯福和洛奇等人尽了一切努力来阻止布莱恩(James G Blaine)的提名,但无济于事。共和党保守派布莱恩获得了总统候选人提名。引发了共和党自一八五四年年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大分裂。一批具有改革意识的共和党人退出共和党,转而支持自由派民主党人克利夫兰。罗斯福不仅没有退党,还很鄙视他们,经常恶语相加。他声明道,“说我对布莱恩先生的提名感到满意,那是假话;但是,我既已参加了共和党的全国大会,就支持这一提名。”
在芝加哥的失意,导致罗斯福下定决心去西部闯荡。他对《纽约世界报》(New York World)记者说,“我要去达科他(Dakota)放牛,度过夏天剩下的日子和秋天的时光。此后我将做什么,无可奉告。”一八八四年上半年,罗斯福在生活上、政治上受到的打击,让他那颗年轻的心感到不堪负重,他需要自我疗伤、调整。于是,他告别文明、深入西部,开始了近两年的牛仔生活。
一八八零年离开哈佛后,罗斯福就曾游历西部。当时他对西部的很不适应,还生了几场大病。一八八三年初秋,为了猎取野牛,他去过达科他,他不仅四处寻猎野牛,还对牧牛业发生了兴趣。当时一位法国人德•莫雷(De Molay)男爵认为牧牛业会在短期内兴旺,动员当地居民从事牧牛业。罗斯福与当地人讨论此事时,很令人鼓舞。于是他用一万四千美元,在巴德兰兹(Badlands)买下了一个牧场,请人照看他的牛群。他一是想开点财源,二是在西部有个休闲打猎的落脚处。没有想到,一年后,这里竟成了他的精神疗养地。
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后,罗斯福直接从芝加哥(Chicago)乘火车来到了达科他州的小密苏里(Little Miissouri),然后骑马来到巴德兰兹,开始了牛仔生活。他拿出二千美元,买了一千头牛犊。初到巴德兰兹时,他只是骑马打猎,周游草原。《巴德兰兹牛仔报》(Badlands Cowboy)如此报道:罗斯福这个年轻的纽约政治改革家,周一非常愉快地来访,他一身牛仔打扮。对西部的自由生活十分着迷,正准备去比格霍恩地区做一次旅行,这段时间里,他不会在纽约露面了。刚到西部的日子里,罗斯福心灵的创伤并未恢复,他笔下常有一些伤感的词汇。他写了一篇《纪念我心爱的妻子》的短文,给纽约亲友们传阅。他说,他的希望埋葬在东部了。有人说,时间会改变一切,但他认为,痛苦是无法痊愈的,“不要说什么事过境迁,时间永远也不会改变我的心灵”。
罗斯福在一条河岸的低地处,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地点,盖了一幢房子。那里不受他人干扰、便于打猎也适宜写作,而且完全贴近大自然。他的房子背枕河流,开门见山,远离人世,十分适合他的心境。房子收拾得十分舒适,书房里有满满三架书,闲暇时可以读书写作。诸事安排妥当后,他回到纽约。把女儿托付给姐姐贝米(Anna “Bamei/Bye”Roosevelt),女儿五个月了。他仍无法面对她,因她长得酷似她死去的母亲。东部改革派报刊正在激烈批评他有负改革大业。他也无意理会。八月一日,他与两个朋友回到巴德兰兹,两人都是好猎手,也是罗斯福的主要帮手。这时候,他才真正开始经营牧场。他有两个牧场和两个合伙人。
这时的罗斯福,身体慓悍,皮肤黝黑,是真正的牛仔。他头戴墨西哥宽边帽,身穿皮马裤,脚蹬牛皮靴,靴子上有着短穗和银马刺。他与生俱来的争勇斗狠作风本来就与牛仔十分接近。他的一声大吼:“赶快给我到那边去!”曾差点把两个牛仔吓得掉下马来,这句话在巴德兰兹广为流传。一天,他外出寻找走失的马匹,天色已晚,便走进一家旅馆落脚。酒吧的客人中,有一人借喝酒撒野,手执双枪,把墙上的挂钟打了几个窟窿。见罗斯福进来,那种对戴眼镜的人惯有的不屑与怀疑流露了出来,他冲着罗斯福大叫“四眼”,还揶谕地说,“四眼要请客了”。罗斯福不想惹事,不在意地大笑起来,来到炉边坐了下来。那个家伙跟着罗斯福,寻衅滋事。他手持双枪,眼睛直瞪罗斯福,口出秽语。罗斯福慢慢站起来,漫不经心地靠近他,突然出手,把他打倒在地。他的头碰在柜台上,双枪胡乱开了几枪,失去了知觉。罗斯福缴了他的枪,让人把他抬了出去。第二天那个无赖乘货车离开了。
罗斯福渐渐地在西部生活中找到了生的乐趣,入夜,他可以安然入睡了,心灵的伤痛在渐渐恢复。牧场的事情主要由合伙人和帮手照管,罗斯福沉湎于打猎。他每天都有收获,七个星期制作了一百七十件标本。他每天都在马背上度过,有时日行百里,经历过各种恶劣的天气,与各种野兽较量过,猎杀过一头一千二百磅的大灰熊。他经常风餐露宿,以猎物充饥。他还要和当地的强悍之徒较量。一个地头蛇曾与他争夺一个牧场的所有权,扬言罗斯福不用金钱就得用鲜血来的到它。罗斯福闻言径直去找此人,对他说:“我知道你要当面宰了我。我现在送上门来,要看看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杀我。”那个家伙连忙推诿,说别人把他的话传错了。此后,就很少有人敢轻易向罗斯福寻衅了。
罗斯福人在西部,心里却从未放下过东部的政治动向。一八八四年十月总统大选全面展开,他重返纽约,他虽然没参加竞选,但以演说为共和党助选。他对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只表示人格上的尊重,尽管他知道克利夫兰是个有作为的改革派。他不满布莱恩的政治态度和人品,但出于党派利益,他全力支持布莱恩。大选结果是,克利夫兰在民主党失势二十五年后首次当选总统。共和党的失败,加深了罗斯福政治上的失意,他在冬天返回达科他,一心照看他那几千头牛。
达科他的冬天漫长而寒冷,罗斯福的住所没有很好的取暖设备。他要亲自动手加固牛舍,保证牛群顺利过冬。冬天无法打猎,牛仔变回了绅士。他整天呆在书房,读书写作。圆木垒成的房子孤立荒野,窗外寒风呼啸,雪花纷飞;室内罗斯福灯前伏案。一八八五年元旦,他回到纽约,住在姐姐新找的房子里,埋头写作,数日内写出了《一个牧牛人的狩猎旅行》一书,不久公开出版。四月份已是冬去春来,但巴德兰兹依旧寒气逼人。罗斯福返回牧场后,很少出门,继续在书房里读书写作。他读完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完成了西部政治家托马斯•本顿(Thomas Benton)的传记。
春天到了,牧场欣欣向荣。牛群安全过冬。罗斯福又用三万九千美元买回一千五百头小牛。他在牧场的投资达八万五千美元,是当地的大牧场主。投资不小,风险很大,一旦失败,本钱都难以收回。此外,他还在牡蛎湾建造他许给爱丽斯的房子,花费四万五千美元。罗斯福的开销很大,手头开始紧了起来,家人为他十分担忧。
过度劳累,影响了他的健康状况。做为牛仔,他已为西部人全然接受,牛仔该干的活,他也都能干;他吃苦耐劳的能力不在任何人之下。他创下了连续骑马四十小时、累垮五匹马的纪录。他早上三点起床干活,受伤也不看医生而任其自愈。花花公子式的东部口音已经不见了,口音与西部牛仔完全一样。重要的是,他战胜了绝望情绪,生活中又有了阳光。
一八八五年秋天,罗斯福出色地处理了他来西部后的一次严重的人际纠纷。巴德兰兹养牛业的祖师是法国人德•莫雷男爵。罗斯福来后与他分庭抗礼,在牧场地盘、牲口交易等事情上屡有冲突。后来德•莫雷被控犯有谋杀罪,受到调查。德•莫雷扬言可以用钱摆平,但最后还是被送进了监狱。关键证人是罗斯福过去的打猎向导,德•莫雷疑心是罗斯福买通证人加害于他。报界对德•莫雷入狱一事大肆渲染张扬,他怀疑是罗斯福故意的。他认定罗斯福存心害他,以消除竞争对手。他向罗斯福下战书,声称要按绅士的做法来处理此事。德•莫雷以强悍出名,身材高大健壮,生性好斗,枪法极精,曾两次打死决斗对手,是一位传奇人物。罗斯福亦非等闲之辈,他起而应战。他回信说,他不愿做男爵的敌人,但他不惧怕任何挑战和威胁,他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到底。口气很强硬。不久,德•莫雷来信解释,说他的意思被误解了,他并未威胁罗斯福,他只想消除两人的误会。罗斯福认为这是隐晦的道歉,他有了一种胜利者的喜悦。
巴德兰兹曾是印第安人的狩猎地区,在白人迁来辟为牧场后,印第安人丧失了狩猎权,为此不时对白人进行报复。秋天,印第安人就放火焚烧牧场。罗斯福的牧场曾几次发生火灾。罗斯福对印第安人素无好感,视他们为文明的障碍。如今这种切身利害关系更加深了他对印第安人的蔑视。后来,他在《赢得西部》(The Winning of West)一书中,对印第安人的土地权利极力否认。在巴德兰兹,他差点与印第安人发生直接冲突。一天,他骑马来到牧场与印第安人活动区交界处。传说这一带常有牛仔被印第安人杀死。罗斯福不仅没有因此而却步不前,反而决意要去试一试自己的勇气。果然,他遇到了五个骑马的印第安人,持枪催马奔他而来。罗斯福迅速从马上跳下,准备应付印第安人的攻击。不过印第安人对他并无恶意,只是问他要点糖和烟草。他表示自己没有。一个印第安人试图偷袭他,被他用枪制止。五个印第安人很快走开了。这是一次对他勇气的检验。
一八八五年的秋、冬两季,罗斯福一直呆在纽约。一八八六年三月他返回巴德兰兹。这时他在达科他已有了相当的政治影响力。他创办了巴德兰兹牧牛业者协会,并担任主席。人们说,一旦达科他加入联邦,罗斯福是该州国会参议员的最佳人选。罗斯福兼任比灵斯县的代理警长,对付那些不法之徒。一次,一群盗贼竟然在夜里把他的船偷走了。罗斯福决心将歹徒捉拿归案。他与两名助手追踪了几天,发现了盗贼的老窝。这是几个惯盗,非常凶悍。罗斯福先逮住了一个,然后设下埋伏,等候另外两个。结果一举得手,将三个贼全部抓住。但将犯人押回警局更麻烦。当时的达科他天寒地冻,渺无人烟,这几个贼是亡命之徒,路上凶险万分。西部警长的做法,是将犯人就地正法。罗斯福不愿如此行事,他要将犯人押回去,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把他们送进监狱。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小心地看管犯人,一不小心就有性命之忧。第六天,他们几乎断粮,除面粉之外,无以充饥。又过了二天,他们抵达目的地。此时的罗斯福已衣衫褴褛,疲乏不堪,脚肿得连抬都抬不起来。
一八八七年四月十八日,罗斯福代表巴德兰兹出席了蒙大拿(Montana)养牛业者大会。他捉拿歹徒的故事传遍西部,他成了民间英雄,深得当地人的钦佩。西部人已完全把他当成他们的一员了。没人叫他“四眼”或“花花公子”了,而是一个“无畏的野种”了。虽粗俗,却是西部人对自己敬仰的人的最高赞扬。令罗斯福感到安慰的是,他从东部政坛引退,却在西部建立了极高的政治声望。一份西部报纸预言:“罗斯福将成为合众国总统。”罗斯福闻言平静地回答:“你的预言要是应验了的话,我会尽力做一位好总统。”
不妙的是,他的牧场处于危机之中。由于贪多求快,导致牧场草源不足,加上干旱,饲料短缺。此时,芝加哥市场上牛价下跌,卖一头牛不抵成本和运费。两位助手颇感失望,决定返回缅因。罗斯福知道牧牛业已无利可图,对这种生活也渐生倦意,于是将牧场托付给他人照看,于十月份返回纽约。
罗斯福后来说,西部的两年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他说:“对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牧场生活更有吸引力了。那是一种美好健康的生活;它教人明白自立、勤奋和迅速判断的价值;一句话,它赋予人来自大自然的种种美德。我非常喜欢那种生活。”他虽在经济上大受亏损,但他在西部的收获绝非金钱所能衡量。他去西部,本来就不是为了发财,而是治疗精神创伤。两年多来,他时常怀念死去的爱丽斯,但伤感的情绪得到了控制,心灵渐趋平静;他经历了自然与人文环境的种种考验,意志得到了进一步磨炼,在身体和精神两方面更趋成熟和坚强;而且他与东部的政治联系从未中断过,却又在西部树立了政治声望,为下一步的成功做好了铺垫;尽管身处蛮荒之境,但他从未放弃读书写作,为他的名著《赢得西部》准备了感性材料。两年多的时间只是罗斯福生命中的一瞬间,但对他的人生道路则产主了深刻的影响。他说,“如果不是在北达科他呆了几年,我决不会成为合众国总统”。
一八八六年十月,罗斯福回到了纽约。罗斯福将以全新的面目出现在东部政界。可就在他离开巴德兰兹的这年冬天,达科他天气奇冷,大雪铺天盖地,大部分牲口都被冻死。罗斯福的牧场损失达65%,他只得完全退出了牧牛业。
罗斯福勿匆离开西部,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与伊迪丝•卡罗(Edith Carrow)已秘密订婚,并准备于一八八六年十一月在伦敦举行婚礼。罗斯福妹妹的密友伊迪丝•卡罗是他在家族成员外的第一个朋友。青春期后,两人因对书籍和大自然的共同爱好而彼此爱慕,但从未真正成为恋人。爱丽丝去世后的第二年,罗斯福在妹妹家里与伊迪丝不期而遇,他们重新约会。一八八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罗斯福向伊迪丝求婚,她接受了。同年十二月二日,他们在伦敦举行了规模不大的婚礼。十五周的蜜月旅行后,两人回到纽约。罗斯福夫人沉默而有能力,把家管理的井井有条。罗斯福入主白宫后,伊迪丝把传统的每周一次的总统招待会改成了音乐会,还花了四十七万五千美元把白宫改造成了罗斯福想要的“朴素而威严的共和国总统住宅”。伊迪丝在白宫为继女爱丽丝举行了婚礼。罗斯福去世后,伊迪丝周游了世界。一九四八年九月三十日,伊迪丝在纽约的牡蛎湾去世,享年八十七岁,被安葬在牡蛎湾,罗斯福的旁边。
罗斯福共有四子二女,其中的爱丽丝是第一任妻子所生。罗斯福曾说过:“我一生只能做两件事中的一件,要么当美国总统,要么管住爱丽丝。”爱丽丝一直活到一九八零年,她是华盛顿和纽约社交界的名人。第一次大战时,罗斯福把四个儿子全都送到了欧洲战场,小儿子昆丁(Quentin Roosevelt)牺牲在欧洲战场上。为此,罗斯福留下了一篇流芳百世的演说辞。
一八八六年,罗斯福摆脱了过去不幸的阴影,组成了新的家庭,以一种更为成熟老练的姿态重新步入政坛。一八八六年十月,罗斯福作为共和党候选人竞选纽约市市长。竞选在改良主义哲学家亨利•乔治(Henry George)、民主党人艾布拉姆•休伊特(Abram S Hewitt)和罗斯福之间进行。休伊特是有成就的工业家,家产甚巨,深为上层人物瞩目,他对工厂工人很开明,为社会下层所接受。竞选结果是,休伊特当选市长,乔治得票第二,罗斯福得票第三。罗斯福没当上纽约市市长,但很多人对罗斯福的政治前途极为看好。《纽约太阳报》(The New York Sun)评论道:“今年他没当成市长,但谁知道来年会发生什么呢?他难道不会成为国会议员、参议员,州长、或是总统吗?”也有人不看好他的政治前景,一家叫《小玩童》(Puck)的报纸写道“罗斯福,你不是当总统的料。”当时的罗斯福只有二十八岁,而竞选美国总统,必须三十五岁以上。《纽约太阳报》断定,一八九九年之前,罗斯福不可能当上总统,这就是说,十九世纪不属于罗斯福,二十世纪才是罗斯福的时代。
一八八八年,罗斯福为本杰明•哈里逊(Benjamine Harrison)在中西部进行竞选演讲拉选票。第二年,当选总统哈里逊让罗斯福在美国文官委员会(United States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中任职。一八九三年,民主党人克里夫兰总统上任后,罗斯福在文官委员会中留任。罗斯福在该职位上干了六年。罗斯福在该职位上兢兢业业,积极实施文官法。罗斯福对文官制度改革本来就很感兴趣,他曾在纽约州议会提出过文官改革法案,是全国第一项州级文官制度立法。去华盛顿就职前,他在巴尔的摩文官制度改革协会发表演说,抨击分赃制,认为考绩制是民主的体现,是地道的美国式民主。罗斯福知道《彭德尔顿法》只确立了新的文官制原则,具体实施则全在联邦文官委员会。罗斯福坚信文官制度改革是美国民主精神的体现,出任文职的机会应当平等,文官的工作必须有效率,不能随政治潮流潮而进退。
一八九四年,一位改革人士威廉•斯特朗(William L Strong),经两党联合提名当选为纽约市市长。斯特朗请罗斯福担任纽约市警察局局长。罗斯福立马辞掉了文官委员会的职位,欣然前去纽约任职。在罗斯福的眼里,纽约市警察局是“风纪极为败坏”、“受贿勒索成风”的地方。上任后,他迫使受贿的官员辞职。他亲自在深夜上街巡逻,他的夜巡是新闻界的好材料,报纸称这位纽约市警察局长当总统都够格。他严格实施《星期日消费税法》,禁止在安息日出售酒精饮品,获得了美国和欧洲报纸的赞扬。但是,罗斯福本人不同意该法,因为它极为不得人心,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忠于职守的罗斯福,关闭了市内违法的酒吧,并对业主罚款。纽约市民因此对罗斯福很反感,罗斯福解释道“我不是与公众情绪打交道,我是与法律打交道,我不能像立法者那样,提出立法建议,我是实施法律的执行官,与我个人的行为无关。”
一八九六年,罗斯福为众院院长托马斯•里德(Thomas Reed)的总统竞选助选,当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后,他积极为麦金莱助选。麦金莱当上了总统后,罗斯福想在新总统的班子里谋得一个职位。罗斯福向往海军部的工作,为此他疏通了麦金莱的朋友贝拉米•斯托勒(Bellamy Stoler)夫妇,对共和党的头面人物、麦金莱的密友马克•汉纳(Makr Hanna)也礼遇有加。但麦金莱真正顾虑的是,罗斯福与纽约和东部共和党头面人物普拉特(Thomas Collier Platt)不和,用罗斯福会使普拉特不高兴。罗斯福得悉内情后,拜访了普拉特,并与普拉特达成了一项交易。罗斯福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他不惜出卖友谊和政治原则,转而支持普拉特的参议员竞选,而不是他的政治盟友和支持者约瑟夫•乔特(Joseoh Choate)。普拉特老奸巨滑,仍不轻易表态。这时,有人提醒普拉特,与其让罗斯福在纽约“惹是生非”,不如让他去华盛顿。普拉特认为此言极是,罗斯福终于获得了海军部助理部长职位。
三十七岁的罗斯福一上任,就让部长约翰•朗(John D Long)相形见绌。罗斯福口若悬河,对海军事务很熟悉,海军部常请他出面做发言人。罗斯福趁机鼓吹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的海权论,呼吁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暗示美国应该介入古巴革命,反对西班牙。罗斯福和政府内外的扩张主义者组成“首都俱乐部”(Metropolitan Club),公开宣扬吞并夏威夷夺取古巴。俱乐部成员有洛奇、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威廉•培夫脱(William H Taft)、约翰•海(John Hay)和一些报界人士,后来,伦纳德•伍德(Leonard Wood)和乔治•杜威(George Dewey)也加入了。罗斯福是俱乐部领袖。
一八九六年六月二十日,罗斯福去纽波特(New Port)的海军战争学院发表他就职以来的第一次公开演说,题为《华盛顿的被人遗忘的格言》。他从乔治•华盛顿的名言“备战是最可靠的和平保证”讲起,强调积极备战是和平的保障。他说:
备战是最可靠的和平保证。一个真正伟大的民族可以忍受各种战争的灾害,而不愿以国家的荣誉为代价来交换可耻的繁荣。我们要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是因为这样一支海军,一方面是和平的保障,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有这样的观点:要是一个国家不愿意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放到战争中去考验,不愿流血、流泪、放弃财产,而为了自身的“繁荣”一味地委屈求全,这个国家就不值得存在下去。
一切杰出的种族都是好战的种族;一个种族一旦丧失了顽强战斗的美德,不管它还保留了其他什么东西,……那就等于丧失了跟最佳种族平起平坐的高贵权利:懦怯,无论对一个人还是一个种族,都是难以饶恕的罪过;和平中的胜利绝对不如战争中至高无上的胜利那么伟大;……迄今为止,尚无一个国家在没有用以随时捍卫其权利的武装的情况下,可以在世界上保持其地位,或做出任何有价值的事情来。外交若无武力做后盾,乃是完全无用的;外交官只是战士的仆从,而不是其主人。
罗斯福的这次演说极为雄辩,咄咄逼人,极富鼓动性,是一次极为成功的演说。美国各大报纸全文刊载了演说,在全美国引起了轰动,连麦金莱也点头称是。
当时,美国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把社会生产力推向了史无前例的高峰。美国的工农业产量已是世界第一。于是,对外贸易成了当务之急,孤立主义的外交政策必须改变。处于这一转变时期的罗斯福、参议员洛奇、海军学院院长马汉,提出了美国走向世界的全新的世界观:美国必须主宰国际事务。为此,美国必须扩军。马汉以专家的身份出版了巨著《海权论》(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1660-1783)。
马汉的思想和罗斯福一拍即合,罗斯福读了马汉的著作后,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更为清晰了,并大力推介《海权论》。罗斯福本人对海军也是情有独钟,他在一八八零年代初期即出版了《一八一二年海战史》,对海军问题做过深入研究,海军战争学院的创办人斯蒂芬•卢斯(Stephen Luce)将军把罗斯福的这本书做为该校的教材。罗斯福在给马汉的信中写到,美国目前急需要办的事情:第一、要尽快合并夏威夷和古巴;第二、要在尼加拉瓜修建一条跨洋运河;第三、要造十余艘战舰;第四、是夺取丹麦诸岛。
一天,他收到一位海军权威向部长推荐远东舰队司令的信。罗斯福读过后,把它收进了抽屉。直奔好友海军准将杜威家中,杜威正在会客。罗斯福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抓住杜威,把他弄上了马车,问到:“你有没有熟悉的参议员。”杜威道:“有”。罗斯福说:“那好,你马上找到那位参议员,让他明天一早提名你担任远东舰队司令,机不可失。”等部长读到信时,杜威的提名已被参院批准。
在海军部长朗告病期间,罗斯福担任代理部长。在担任代理部长期间,罗斯福制订了一份海战计划,主张对西班牙开战以解放古巴。他设想是,战斗将在加勒比海和菲律宾同时展开,甚至有可能直接攻击西班牙本土。对古巴的战略是海上封锁和陆军登岛作战。该计划与后来的美西战争十分接近,这说明罗斯福的战略眼光非常超前。罗斯福在一次讲话中还说:“我希望在我六十岁以前看到西班牙和英国国旗在北美地图上消失!”汉纳以为此言极为不妥,斥责道:“罗斯福,你疯了吗?!加拿大又没有招惹你!”
一八九八年,“缅因”号军舰在古巴的哈瓦那(Havana)港外被炸沉后,作为海军部代理部长的罗斯福痛斥这是西班牙的“卑鄙的、背信弃义的行为。”在一份未经上司授权的电报中,罗斯福命令在太平洋的海军准将杜威,将舰队全部集中在香港,一旦战争爆发,你要在太平洋沿岸击溃西班牙分舰队,然后对菲律宾进行攻击。同时他还电令各海军基地做好战争准备,甚至还告诉纽约州民兵将领加紧训练。伍德回忆到,罗斯福曾告诉他,“我让海军做好了一切准备”。
麦金莱在宣战问题上还是举棋不定。罗斯福早已不满这种拖延了,私下里称总统“软弱的就像巧克力蛋糕。”他放言批评“不惜代价的和平”论调,极力敦促朗做好战争准备。三月二十八日,美国派往哈瓦那的调查组提出了一份报告,认定“缅因”号是被鱼雷炸沉的。麦金莱政府向西班牙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它在古巴停止一切军事行动,遭到拒绝。四月十一日,麦金莱向国会递交了宣战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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