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最后一朵玫瑰
·菊 子·
(一)弗兰克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它可爱的伴侣,都已经凋谢死亡。
中午时,看看手头的事情,杂乱无章,却是没有火烧眉毛的,就开了车,准备出门吃午饭。车里的电台还是99.5 WCRB,正在放的,居然是熟悉的《夏天最后一朵玫瑰》。
小时候看过德国电影《英俊少年》,少年海因茨唱着歌,把外祖父的硬心肠唱软了,把我们的软心肠唱融了。
想起了弗兰克。在这美丽的夏日,想起弗兰克,竟是无边的伤感。
最后一次见弗兰克,本是为他送行,结果他却姗姗来迟,手里拎着一块汽车牌照。“我们刚给我的车唱了丧歌(Kaddish)”。那天正好下着大暴雨,他的车在暴雨中彻底趴窝了。
弗兰克是德国人,海德堡大学的研究生。他参加了一个学生交流项目,来我们学校当一年访问学生,一年后,还是要回海德堡的。
弗兰克的破车,是我们每次见面打趣取乐的固定话题。那车好象是俩纳粹车,大众的,弗兰克花了八百元淘来的。奇怪,同一辆车,每一次却 总有不同的故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笑话。每次商量什么活动,做什么计划,弗兰克临了都要加上一句:“假如我们的车不捣乱的话。(If our car makes it.)
弗兰克虽然来自第二世界,其实比我们第三世界还穷,一个人的奖学金,却还要养活他自己和太太斯特凡妮。不过,人家究竟还是第二世界人士,别看穷,在美国呆了一年,跑的地方比我在美国十年还多。最能耐的是,他们自己一路开着车跑到了新奥尔良。
从波士顿开车去新奥尔良要二十八个小时。我从来没有驾车旅行过那么远,不过天底下人周游列国的多了,二十八小时驾车旅行本身算不了什么。弗兰克的绝处是:他们是二十八个小时一直开过去的,中间没有休息,没有住旅馆,也没有去饭店里消消停停地吃过一顿饭。
——他们不敢停车。弗兰克那辆车实在太破,跑起来倒也顺溜可靠,闸也还没有失灵,主要是发动困难;每次停车,他们都不知道车子会不会醒过来。万一车子熄火了,壮烈了,他们就吃不成新奥尔良的小龙虾和Jambalaya了。
其实,我对德国人很有偏见,对一切“德”似乎印象都不好。德语不懂,德国人冷漠,德国书尽是哲学,深奥繁复,德国诗太哲理,“三从四德”的德,专门欺负女性,德育最讨厌,德智体全面发展里,“德”总是拖我的后腿。
我读的有关德国的书也很少,勉强读的,除了教科书,不过是为了赶时髦而恶补的大路货。直接认识的德国人就更少。在国内上学的时候,听 过一位德国裔教授的课,现在想来他一定是犹太人了,当时并不懂,只知道他年轻时受过纳粹迫害,后来离开母国,发誓不再说德语。他讲课开始了,却发现学校派 给他的英语翻译根本不能胜任,正好在场的有一位德语专业的研究生,于是他只好改用德语讲课。
他说,那是他几十年来第一次使用德语。德语是一种忌讳,是一个大伤疤。
——带着这样的偏见,认识弗兰克,便是一种惊喜。
弗兰克那时才二十多岁,就已经开始有中年发福的劲头。他的脸有些胖,轮廓一点也不清晰,而且总是乐呵呵地带着孩童般的笑容,天真烂漫,任由他心中的快乐漫溢出来。刚认识他时,大家随意谈天说地,开心之余,心里却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
细一想,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心目中“正常”的德国男人都戴着硬挺的军帽,穿着挺括的军服,足蹬闪亮的马靴,脸部轮廓如刀削斧刻,目光凶狠,面无表情。
都是党卫军军官的形象。
(二)玛丁娜和达格玛
系里除了弗兰克以外,还有一个德国同学玛丁娜。弗兰克的太太斯特凡妮皮肤白皙,性情温和,玛丁娜却正好相反,她长得黑瘦,脸上线条刚硬,身上大概除了耳朵坠儿就没有一块肉。人以貌相,她的性情和斯特凡妮也正好相反。
新生头一年,我住研究生宿舍,空间狭小,却也碍不着我聚众滋事。冬天下雪时,周末找个黄道吉日,把几件行李往墙边一推,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就是野餐桌了。现在想想那塑料布的出处有些可疑,说不定是淋浴帘之类,也不知我当时那些客人是否觉得硌硬。
客人都来了,挤挤挨挨地坐了一圈,地上琳琅满目也还堆满了好吃的,于是有人起哄,要摄影留念。斯特凡妮拿过我的傻瓜相机,正要拍照时,突然失声惊呼:“哇,这个相机还可以显示日期的!”翻来覆去地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玛丁娜撇撇薄嘴唇,不屑地翻了翻白眼:“这有什么稀奇。也就是你,从哪个德国村庄里钻出来的,连这个也大惊小怪。”
斯特凡妮白皙的脸刹那间涨得通红。
玛丁娜和我一样,也是读学位的。文科的学位制比较傻,头两三年要修课,修完课考资格考试,还要通过三门外语(法语、德语和一门专业外 语),才能成ABD(All But Dissertation),然后才能开始作论文。不过我们从小就是分数的奴隶,天生那点智商都用在了应付作业考试 上,修课倒也难不倒我们。每学期四五门课,期中期末考试,中间有小文章,期末有大文章,忙忙碌碌,倒也勉强对付得过去。
德国同学们就不行。德国大学里比较散漫,没有美国这么严格原始的修课制度。玛丁娜嘴硬,作业无法完成时,先是攻击教授,再是攻击修课 制度,连带着还打击一回我们这样的五分加绵羊。攻击归攻击,短时间内,玛丁娜却是无法改变美国的教育制度,一年后,弗兰克如期回国时,玛丁娜也放弃学位课 程回德国去了,说是读书本来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她回去当她那逍遥自在的职业学生去了。
另外一个德国同学达格玛,其实和玛丁娜长得有些象,也是黑发黑眼瘦骨嶙峋,但气质却完全不同,玛丁娜是满头满脸满身的刚硬,她却是满头满脸满身的温柔,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透着优雅。她是从原来的东德部分来的,说起头一次去西柏林,眼神有些起雾,还有些激动和憧憬。
达格玛和弗兰克一样,也是参加的政府项目,一年后将回德国。她很漂亮,漂亮的女孩子自然不会寂寞,在美国这一年,她就经历了她的美国罗曼司。她的宿舍就在我隔壁,因为墙壁薄,居然让我不小心偷听到了她的整个故事。
我们虽是近邻,却是从不同的门进出,所以我从来就没有见过她那个男朋友,现在想起他来也就只是一个声音。头一回听到那个声音,我就想 像出一个形象:鼻孔朝天、不可一世、天下都在老子嘴皮子上的吊儿郎当。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那个大嗓门。总觉得美国男生那样的粗俗,配不上达格玛娇羞的优 雅。当然啦,说的是达格玛的故事,我喜欢不喜欢,有什么干系。
年初时,是大嗓门高谈阔论,论题都很深奥,文学啊,哲学啊,柏林墙的倒塌啊,世界大同啊。一听就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听他夸夸其 谈,我忍不住会心微笑:达格玛小心,这小子在勾引你呢。几个星期以后,大嗓门渐渐变得柔和,情浓时,隔壁便只有卿卿我我唧唧哝哝。再后来时,眼见得达格玛 归期日近,大嗓门声调也日日转高,刺耳,达格玛当初温柔性感的磁性的笑声没有了,大嗓门嚷嚷之后,是她固执的黑色的沉默。
达格玛没有玛丁娜的自负,来美国读书,心中多少存着些感激,所以功课也还是认真对付下来。
弗兰克也没有玛丁娜的底气。期中期末时,他便无比紧张,唉声叹气地说个没完。临考试了,电话打过来,说明天的考试没有准备好,考完试还要写好几篇文章,斯特凡妮嫌他笨,正跟他生气呢,怎么办。
(三)苏珊娜
暑假时,弗兰克如期回到海德堡,我则拿了个基金会给的旅行经费,到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上暑期班。同班大都是叽叽喳喳的美国同学,同屋却碰巧是来自德国的苏珊娜。
我和苏珊娜天生有缘份。按照以色列的安全归类(Profiling),我们都是高危险系数人物:临行前,她在法兰克福机场的航班因为 她被推迟两个小时,我在波士顿的航班因为我推迟三个小时。身为超级恐怖分子嫌犯,说起以色列的安全措施,我们都有些不屑;白天各自分头行动,晚上闲谈,总 要交流交流当日的“安全艳遇”。
因为长相特殊,我们经常在大街上惹麻烦。苏珊娜是金发碧眼,以色列人一眼就认得出她是德国纳粹的后代、亲戚,我则是黑发黑眼、长发长 裙,大约让他们想起曾经炸过特拉维夫机场的日本共产主义恐怖分子。进出校园、超级市场,我们常常遭拦截,背包也常常要被人翻个底朝天;大街上,海滩上,常 常有帅帅的黑发青年向我们眉来眼去大送秋波。刚开始,我还有些得意,以为自己光芒四射、魅力无穷,没几天就恍然大悟:以色列最优秀的青年都在军队里搞特 工,这些冲我们大飞眼风的青年里,起码有一半以上是特工人员。幸亏我们是货真价实的穷学生,不然,我们这样意志薄弱的好色之徒,岂不是乖乖中了人家的美男 计。
苏珊娜在法兰克福机场被扣,是因为以色列安全人员问她为什么要来以色列,她说出的理由不能令人信服。她的父亲是个牧师,她就是想学希伯来语,这样好阅读旧约的原版。安全人员不信。金发碧眼的德国妙龄女子,吃饱了撑的,才会颠颠地跑到这兵荒马乱的地方来没事找事。
我们住的宿舍楼下,有一只小黑野猫,大概只有几个星期大,一身漆黑的毛,眼睛却是宝石般的纯绿。某一天,我们外出时多次被人骚扰,彼 此都很愤懑,正在嘲笑以色列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时,小黑猫从树丛后面钻出来,我脱口而出:你看你看,连这只小黑猫,没准也会让他们说成阿拉伯间谍。“阿 拉伯间谍”,就成了这只小野猫的临时名称。
我们住的宿舍楼,七八间宿舍合用一个小厨房。小厨房里有一个大冰箱,每个人指定一格。吃不完的冰激淋、香肠,顺手放进冰箱,却常常是 不翼而飞。先前以为是自己老年痴呆记错了,自己并没有剩下的东西,后来才听旁边屋子的本校生讲,别看以色列人张口闭口“安全”“安全”,这里的冰箱却极不 “安全”,放在那里的东西,随时是会给别人“共产”的。
知道了这一点,苏珊娜和我就学聪明了,剩下的香肠肉类,情愿拿来喂小黑猫。
每天黄昏,忙过一天,暴烈的阳光渐渐变得柔和,炙热的沙漠天气也转为凉爽,我们常常坐在楼前的石阶前,和我们的“阿拉伯间谍”玩耍。好日子却是不长,夏天要结束了,我们都要回到各自的学校去,还有没有人来伺弄这个阿拉伯间谍,我便不得而知了。
一天,苏珊娜突然“失踪”,彻夜未归,令我提心吊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回来,大大咧咧地拍拍背上的睡袋,说她去加利利湖了。我便笑自己多事,人家德国学生就是潇洒自由,德国开车都没有限速的,人家夜不归宿,哪里用得着向我这个临时同屋请示汇报。
我是天生的书呆,每天上完课,就是马不停蹄地钻图书馆、档案馆,访问学者教授、政府官员,得到的不过是官样文章、大路新闻。苏珊娜却 是绝对的草根,跑的尽是不知名的小村庄,参加犹太和阿拉伯青年之间的定期对话。回头看,我记住的东西尽人皆知,而她则是真正的“亲历历史”。
有一个周末,我们分头南下北上,她去了北方的一个德国移民后裔的基布兹(社会主义集体农庄),我去了南方一个基布兹。北方的基布兹 穷,成员越来越少,新增加的往往是带着一群孩子、在别的地方生存困难的单身母亲。我去的基布兹很富有,虽然内部是集体生活和财产共有,生产方式却早已经是 资本主义的市场经营。假期时,成员们都能集体去巴黎度假,每个周五晚上的集体大会餐,还有葡萄酒喝。
苏珊娜那年已经二十六岁,准备毕业,拿个硕士学位。她说,这么年轻就毕业,她的同学都说她疯了。她的同学都象玛丁娜,准备当一辈子职业学生。
各自回校后,我们还互相写过一些信。她说,暑假结束,她和同学凑到一起,互相竞赛,看谁暑假期间搜集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因为我提供的资料,她的笑话得奖了,让她在同学间大大露脸。
临去以色列前,有广东同学相托,让我在以色列打听商机。七拐八拐,我竟然也找到了一个大商人,告诉他,有人想从以色列采买鸡脚。商人 很礼貌,耐着性子告诉我:生意的事你不懂,也不用懂,你这样聪明乖巧,还是好好念书是正经。看我穷学生,还送我一张SPA卡,每天去学校附近的海亚特旅馆 游泳桑拿做头发修指甲。
生意没作成,还被人居高临下教训一通,有挫折感。晚上跟苏珊娜诉苦。听着听着,她瞪圆了眼:什么,你说什么,鸡脚?Chicken Feet?
我很认真地说,其实没那么难听的,我们毕竟是文明古国,这玩意儿也有斯文名称。我伸出自己的手,比划着说,我们叫它凤爪,Phoenix Fingers.
一阵爆笑,两个人都是泪眼婆娑、手脚瘫软。笑毕,苏珊娜就有了她的年度最佳笑话。
(四)约瑟芬
弗兰克回德国后,和在美国时一样,永远缺钱。离开学校后,他成了自由职业者,帮报纸写稿子,也写电影剧本之类,写得好不好我也不得而知。
东德西德合并之初,就业压力很大。我和一个同学分别几年后重逢,头一次见面,话题竟然被她的德国同屋抢走——那个女生有些歇斯底里, 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她喧宾夺主,不停地抱怨东德人搞坏了经济,抢走了工作,害得她背井离乡,离开她的父母亲人,千里迢迢地跑到美国来讨生活。
弗兰克温和得多,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经济窘境而指责他的东德同胞。好在斯特凡妮顺利毕业,当成了小学教师,有了固定收入,不久更有了好消息,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起名约瑟芬。日子虽然艰难,却也其乐融融。
去年的某一天,却收到弗兰克的消息。坏消息。脊椎癌。
写信去问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事已至此,礼节等等早已无关紧要。询问,不过是累他重新叙述一下他的病情;他一定已经向无数的朋友叙述过。帮助,这样的绝症,我辈无能,又能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曾经绚丽的生命,终究将归于凋零。
弗兰克缠绵病榻,还在继续阅读、写作。给他寄去了全套的《纽约客》光盘,供他聊以打发时光。上次来信,他说最近刚作过一次手术,如果手术再晚半个钟头,他就不会在那里给我写信了。
弗兰克的女儿约瑟芬开始上钢琴课了,弗兰克发来了她的新照片,小姑娘踮着脚站在钢琴前,金发碧眼、漂漂亮亮的小美人胎子。
小肯尼迪从飞机上掉下去了。他的叔叔特德·肯尼迪,这一辈子送过无数的至亲好友,说过无数的悼词,每一次说出的悼词都能令人动容。他说,希望小约翰和他的父亲,在天堂里能够长寿,能够活到“梳理灰白的头发”的那一天。
从来都以为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是青春易逝、生命短暂的悲剧。今天,却突然意识到,白发和皱纹,原来也是一种奢侈,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到。
想看见弗兰克,脸上挂着我们熟悉的温和亲切的笑容,用手指梳理着灰白的头发;盼望着有一天,他能够顶着苍苍白发,挽着女儿的手臂,走过长长的教堂甬道,把她交给她的白马王子。
KUHLAU:Last Rose of Summer (Steven Young, piano; Donald Zook, flute) Donald Zook Records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8 华夏文摘 cm080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