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研究生(2)–创业的Mohandas

Mohandas是我在学校打工时认识的“工友。

长达三个月的暑假,是学生们打工的黄金季节。打工范围之广,可以说是五花八门,遍及各行各业:从大公司的实习员到“麦当劳”的厨工,无论职位高低,都能赚到美元。 对於各国来美国读研究生的一族,其打工层次又可分为上中下三等:学理工科的,往往享受全年的助学金,假期中留在学校实验室里,为导师做研究助手,此为上等;学文科的,暑假里一律自寻饭碗。那些英文好又有汽车的,可以找到报酬较好的初级“白领”工作,此为中等;那些英语差且又无车的,只好加入“蓝领”大军,此为下等了。到美国读博士的第一年,我自然而然地参加了“蓝领”大军,在学校里找到一份为期2个月打扫宿舍的工作。没想到,在这社会的底层,我却结识了一位印度贵族。

我所在的州立大学拥有四座塔楼式的宿舍区。当学生们离校后,所有的房间都必须彻底清扫一遍,为秋季开学做好准备。学校每年都要雇用了近50名学生,协助那些清洁工完成这一任务。那是我们转入一个新楼区干活的第一天,在楼道里,除了几个相熟的中国学生外,还有三位正式的清洁工, 都是20-30岁的白人,其中一个似乎是白人和西裔的混血儿, 叫乔治亚。她们没有高中文凭,只能得到这种按小时计价,付最低工资的工作。我们自恃文化水准高,不屑与她们为伍;她们则嫌我们语言不通,不愿和我们搭腔。 今天的气氛似乎有些不同:在这三位女工紧紧的包围中,端坐着一位二十出头的青年男子:棕色的皮肤,浓眉,短髭,微微凹陷的眼睛,一看便知是一个印度人。在我的印象中,印度是一个贫富极度悬殊的国家,既有瘦骨嶙峋的饥民,也有华服美屋的贵族。令人费解的是,能到美国留学的印度人断不会是穷人;而到学生宿舍当清洁工的,又不象富家子弟所为。

从一个叫维基的女工口中,我知道他是从孟买来此地读书的学生。不等维基说完,胖胖的乔治亚就抢着说:“他是一个贵族!在家时有佣人为他做饭洗衣,打扫房间呢。”看她那付兴奋的神情,似乎面前不是一个印度学生,而是一颗闪闪发光的大钻石,令她头晕目眩。

贵族?我半信半疑,只当那印度人在这里招摇撞骗。他走过来与我握手,自我介绍是Mohandas,在计算机系读硕士生。当我们一起走到宿舍管理员的办公室时,他抢先为我们开门,颇有一番“女士优先”的绅士风度。最有趣的是他随身携带一把小梳子,每逢见到镜子,就掏出来梳理他的头发。实际上,他的头发油黑发亮,一丝不乱,大可不必如此上心。Mohandas讲一口流利的带英国音的英语,流利到可以和那几个女工打情骂俏的程度。每逢听到乔治亚那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时,他便会意地大笑。那笑声,借用我的打工朋友小陈的话,是“皮笑肉不笑的干嘿嘿”。小陈也是计算机系的研究生,在系里见过他几次。计算机系是全校唯一不提供奖学金的理工科系;从这个系毕业的人,学士也罢,硕士也罢,不仅职业有保障,倘若进入硅谷,三五年间,便可成为百万富翁。 所以,他们在校时,可谓吃尽“苦中苦”,学位一到手,就可为“人上人”了。

一次工休时,我问Mohandas为什么来当清洁工,他倒很坦白,说系里没有奖学金,家里因不同意他出来留学,拒绝资助他;他把自己的积蓄都交了学费,暑假中只好打工挣钱了。我笑笑说:“听说你是贵族?”他点点头,说他的家庭是印度种姓中的第二等,Kshatriyas。在印度时,他白天去一家大公司上班,下班回家后有佣人服侍,舒服得很呢。可他不满足,想出来看看,特别是想打入当前最热门的计算机领域。待毕业后,他打算在美国和印度开一家跨国的电脑公司,开辟出一片自己的天地。这种创业精神倒是符合地道的美国传统。 到了2000年以后,美国许多电脑公司纷纷移资海外,印度成了主要市场之一,和Mohandas这批留学生有直接的关系。

我说:“你也许有亲戚在美国,给你提供财务担保,可以向他们借钱,免受打工之苦。”他却表示,虽然有一个阔气的伯父在美国,但不想向他开口;“我才刚刚起步,不知能否成功;如果先借下一笔债,总不是好事。”他解释道。於是这位昔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少爷,就只好在美国的大学生宿舍里打扫厕所了。Mohandas倒也不含糊,看他刷马桶时那份认真的模样,不由得使我想起“劳动改造”这个名词。看来,在美国这个资本主义社会里,贵族正在经历一个革命化的过程。

在以后的两个月里,我很少有机会与Mohandas交谈了。尽管我很想借交谈练习英语,无奈乔治亚紧紧缠住他不放,向他展开了全面的攻势。别看乔治亚在我们这几个中国学生面前吆三喝四,摆“小工头”的威风,在Mohandas面前却变成了恭顺的奴才:一会儿甜言蜜语地与他调情,一会儿去自动售货机买巧克力或炸土豆片与他分享。中午饭时,她主动开车带Mohandas去附近的快餐店买汉堡包,有时还将自己剩下的炸薯条分给他。这时,Mohandas也不顾什么“贵族体面”,照吃不误。 从早到晚,我们的耳边总是响起乔治亚那甜腻腻的声音,一口一个“Mohandas”,叫得人头皮发麻。 维基笑她是印度人的情人,她又假装正经地说:“我是结了婚的,有丈夫有儿子;我可是一个规矩女人呢。”我和小陈在一旁听了,差一点将正在吃的炒米饭都喷了出来。

对於乔治亚和Mohandas的暧昧关系,我们几个中国学生只乐得看戏,连茶余饭后的谈资都排不上号。每天半小时的午餐时间,正是我们高谈阔论的大好时机:来自不同系的人,各显身手,从中国的市场经济到美国的两党竞选;从电脑热到学分制,哪里还有乔治亚的份儿。可是乔治亚却逐渐显露出一副“小人得志”的蛮横态度。当我们一起打扫一套单元房时,她常常将扫厕所和拖地板的重活都留给我和小陈,她自己只擦擦家俱,然后就东游西逛。开始几次,我们也就忍忍算了;好在州立大学属於政府机构,不讲效率,没有定额,我们戏称为美国的“大锅饭”。但时间久了,大家对乔治亚的偷奸取巧就大为不满。她再吆喝我们干重活时,我和小陈就装聋作哑,似乎听不懂她的话,一走了之。事情闹到宿舍管理员那里,他宣布每个人包做房间,从擦家具到扫厕所,一个人从头干到尾,谁也不干涉谁。看来,从“大锅饭”到“包工制”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中西概未能外。

打工即将结束时,整个清扫界都知道乔治亚正在追一位印度来的阔少爷,还传言Mohandas已表示要与她结婚了。我们几个知情人都暗自发笑,深知这传谣的起源正是乔治亚的那张“大嘴巴(Big mouth)”。一天,乔治亚没来上班,我就打趣地问Mohandas是否打算举办婚礼?他笑了,说全是流言蜚语,根本没有这会事。 他在印度有一个女友,也是贵族出身,两人感情甚笃,快要订婚了。至於乔治亚,只是好朋友罢了。我说:“你是被乔治亚的巧克力收买了。她又蠢又懒,这里打工的学生都讨厌她,只有你是个例外。” 看着我那极其鄙夷的神色,Mohandas沉默了一会儿,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年近60的老黑人去牙买加旅游,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就爱上了她。 那女孩只有19岁,就是乔治亚。乔治亚并不爱那个老黑人,却看到这是一个脱离贫困,进入美国的大好机会。她与老黑人结了婚,来到美国;一年之后,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老黑人使乔治亚成了美国公民。尽管他并不富裕,却尽量满足她的各种要求:为她买了一辆漂亮的汽车,虽然不是全新的;为她买了许多首饰,虽然不是纯金的。但乔治亚并不满足。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她不仅需要父亲般的疼爱,还需要刺激的性生活,而这后一条是老黑人不能满足她的。 於是,乔治亚就象一个饥渴难忍的人,四处拈花惹草,挑逗调情。不过她还得处处留心,不能做得太过分,因为她丈夫仍是她物质生活的基本保障。尽管乔治亚是美国公民,但一无文凭,二无技术专长,一旦离婚,她是很难养活她自己和她儿子的。“你如果了解她的身世,你就会理解她的行为了。”Mohandas以此结束了他的故事。

这一次,轮到我沉默了。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个碧海蓝天,阳光明媚的南美岛国。 一个红裙少女穿梭般地来往于散坐在棕榈树下的游客之中,为他们送上粉红色的草莓汁或者金黄色的菠萝水,……  我不能说我没有被打动,但与其说是被这个故事本身,不如说是被讲故事的人。漂亮女人用青春换取美国国籍的故事并不少见,少见的是一个印度来的阔少爷,却能为这位令人讨厌的清洁女工送上一份同情。无论Mohandas的动机如何,同情心在乔治亚的生活中是不常见到的。当她遇到一个愿意倾听的人,就迫不及待地披露自己的身世,倾诉心灵的创伤。是的,轻佻懒惰的乔治亚也曾经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

新的学期开始,我们都投入了紧张的学习之中,打工生活似乎是上一个世纪的事。一次在校车上,我偶然地碰到Mohandas;闲聊中我问他下一个暑假是否还会去当清洁工,他兴奋地说:“不打工了。我的硕士学位就要拿到手,先回家看看,准备结婚了。”当然,这新娘绝对不是乔治亚。当我开玩笑地提到乔治亚时,他微微一笑:“我们仍然是好朋友。她听说我回国探亲,还哭了一场呢。”说得潇洒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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