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美元》里的那记耳光

自1919年五四运动起,中国小说一路向下,势头越来越猛,卑微崇拜,贫贱崇拜。进入共产党时代,把农民推上祭坛,崇拜得不行。改革开放后,商业盛行,农民光环熄灭,兴起流氓崇拜。始作俑者,当推王朔,其后有贾平凹,王小波,卫惠,现有所谓晚生代的曹寇,朱文。当然,文学上的流氓崇拜并非产自中国,西方早已有之。在我的阅读范围内,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可算作流氓小说,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更是:前者写了上流社会的流氓,后者写了底层社会的流氓。但流氓在现代西方文学中不占主流,在现代中国文学中则占主流,在中国影视作品里也占主流。这与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里,认为中国现代社会和文化的特征就是流氓的看法相吻合。

朱文的《我爱美元》,描写了一对父子寻花问柳,是具有代表性的中国流氓小说。这种小说的特征是,人物没有正当职业;或虽有,却都不把所从事职业当真,对工作毫无兴趣,敷衍了事;生活里游手好闲,得过且过。他们没有追求,人生没有目标。并非没有追求,没有人生目标者都是流氓。《活着》里的富贵和家珍也没有追求,也没有目标,但他们不是流氓,他们只是因为没有选择,才从不做选择地(苟)“活着”。而文学里的流氓不同,他们就是要苟活,就是要把自己等同畜牲,行尸走肉。那是他们的选择。他们以自认为别出心裁的选择,居“高”临下,蔑视常人和常规。

流氓小说并非没有价值。敢写流氓小说的人,向朱文这种,是有远大抱负的。他们是在用流亡意识挑战正统说教。正如西方第一位翻译朱文小说的Julia Lovell所指出的,《我爱美元》反映了自1989年后,中国人看破红尘,玩世不恭,重商主义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氛围。而中文媒体里,有一位作者认为,《我爱美元》写的是儿子对父亲的挑战。对这些说法,我除表赞同外,还认为,《我爱美元》写了一个社会性的技术难题:老年人的性欲。朱文有一篇文章,题目就是《老年人的性欲问题》。在《我爱美元》里,他用讲故事的方式,重新探讨了这个问题。他让那儿子给他父亲一个一个地找女人,就像对父亲射去一支又一支的丘比特箭,而父亲则举起一层又一层的道德裹脚布,挡箭牌一般,将那些丘比特箭一一阻于脚下,维护了他为人父的尊严,但也窒息了他这把年纪的老人的性欲。“窒息”一词在此,不算准确。性欲就如同洪水,可因疏导而分流,而细化,而不兴风作浪,如何能因窒而息?如果真能因窒而息,人类恐怕早已因两千好几百年的各类正统说教的驯化而死绝了。

老年人有没有性欲问题呢?按照孔子的观点,没有,因为他老人家说过,他七十岁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孔夫子说话,向来言简意赅,一字顶一万字。所以他说的那个欲,当指一切欲望,自然也就包括性欲。所以孔子那话又可解释为,他七十岁时,性欲已经低到不论怎样由着性子胡来,都不会犯法。譬如说,看见美女的丰乳肥臀,孔子不会伸手去摸。这不是因为孔子能忍住不摸——如果是那样,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因为,七十岁的孔子已没了那种邪恶的欲望,自然就不会逾矩。这听上去很美妙,但放之于四海里的每个老头,都能很美妙吗?我怀疑。比方说于我,孔子的话对不对呢?我觉得,也对,也不对。我距七十还有十三,差不多也可算老人了。也许,我其实早已是了。因为,我早已注意到,见到漂亮女人时,我已没了年轻人的那种物理反应。从这点来说,孔子的话是对的,我也不会去摸。然而,我又分明感觉到,吾身虽无反应,可吾眼球仍会随着美女转。要让它们不转,须在心理上暗示自己,把自己拉回古人圈定的那个正人君子的范围内,非礼勿视,就好像将唐僧圈定在孙悟空用金箍棒画的那个圆内。此外,美女在视野里消失后,伊在我心理上的倩影不会立刻消失。须等上一段时间。只是这段时间比我年轻时要短一些。所以,我体会到,严格说来,孔子的话又是不对的,我的欲望并没有因为吾之老去而尽失。以己度人,显而易见,在既没失明,又没痴呆之前,有些老年人是有性欲问题的。这与年轻人相同。只是强弱、急缓的程度不同。再次,老年男人的性欲问题,不像年轻人那么容易解决。因为没有女人愿意与老年男人做爱。在性欲面前,不同年龄段的人是不平等的。这是物种延续所需。可是,当今社会,随着医学和社保的进步,老年人越来越有力量,需要越来越多的性资源,而偏偏性资源是向年轻人倾斜的,这便形成了社会问题。或曰,不是有28岁的女人嫁给82岁的老头,并且每每十指紧扣吗?这个,不能算作反例。因为,我相信,无论“嫁给”,还是“紧扣”,都不是因为那女人愿意与那老头做爱。愿意,就是情愿,而情愿总是包含了一些喜欢的成分。28岁的年轻女人,喜欢和82岁的老头做爱,这超越了上帝赋予地球上一切动物的想象力,自然也超越了朱文的想象力。所以,在《我爱美元》里,当“我”向女友提议,跟“我”父做爱时,挨了女友一记耳光,小说便结束了。
这记耳光很可惜,扇得不是时候。其实小说到那之前,应该算刚刚开始,好戏还在后头。我们不妨流氓到底,将正统意识逼到墙角,设想一下,那女友偏偏就同意了!至于原因,可以是因为伟大爱情——怕得罪“我”,失去“我”,也可以因为就是喜欢老男人。为什么不呢?凡事总有例外。比如28岁的女人嫁给82岁的老头。这样一来,球便到了父亲手里。情节该如何发展?有两种可能:拒绝,接受。如果拒绝,再加上那位父亲一惯的慷慨陈词,便又落入吾国人写父亲的伟光正俗套,很没意思。那么,让他接受。准儿媳妇,这道丘比特箭,太遒劲了,父亲此前举起过的种种道德遮羞布都没法招架,父亲终于被射中,纳了儿子进贡的“妾”。事后,父亲当然要遭受来自内心的重重折磨,面对老伴的羞愧,面对儿子的尴尬,而“我”和女友今后的关系也必定复杂许多。这样一来,小说发展别有洞天,有可能给我们提供一个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里从未有过的父亲形象。
世上的父亲并不都是《背影》里的那种。恶棍,兽父,扒灰,大有人在。而在西人里,恶父,兽父尤其多。君不见,奥地利那位73岁的恶父,约瑟夫·弗莱茨勒,把女儿关在地窖里,乱伦24年?所以,西人在描写恶父方面也远远走在中国人前面。弗洛伊德早就发现,儿子和父亲是天敌,因为对同一个女人(儿子的母亲,父亲的老婆)的争夺。卡夫卡的《变形记》里,儿子忽然变成了可怜的甲虫,父亲竟毫无恻隐之心,从未去看过一眼,只是更加厌恶那据说已变成甲虫的儿子。这样的父亲,在中国文学里尚属空白。《我爱美元》做了一定尝试,却没深入,用一记耳光,草草收场,终成中国文化酱缸里的又一根银样镴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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