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班长敌友情

我并没当过兵,所谓班长,就是中国学校里那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官本位学生头儿。这种学生头儿,在中共干部编制里,没有位置,离最末一品都差得老远,但却是出将入相的起点。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胡哥,早年在清华,当过学生会的头儿。如果不是当过那个一分钱不挣的头儿,胡哥便不可能成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我这里要说的学生头儿,离胡哥那种天降大任者当然要差很远,但性质相同,都是靠管理同学起家。他与我同龄,当了我整整十年班长(1964-1974), 从小学二年级相识起,到初中,再到高中,直到毕业。非但如此,小学的时候,我和他两家住的楼还总是挨着,在一个区是这样,搬到另一个区,还是这样。所以,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我出入他家,就像出入自家一般随便。初中的时候,有半年时间,我俩还是同桌。他文体极好,但学习不灵,我俩便互通有无,上课我抄他的——我看不清黑板,考试我让他抄我的,这样我俩都能得到不错的分数。

看客不要秉持现在的观点,认为班长那时考试抄我的有什么不光彩。那个时候,大家都那样儿。我不是光和班长这样配合。从小学四年级起,直到高中毕业,七年半的时间里,换过许多同桌,每个同桌学习都不好,而且常常是班上最不好的,于是我和几乎每个同桌都如我和班长那样配合默契。只有一个例外,高一下学期,和一个女生同桌时。那个女生很封建,考试宁愿不及格也不抄我的。一张桌子,一个条凳,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离我老远的。好在平时我也不必抄她的笔记。我上了高中后,必要时,上课已敢戴眼镜看黑板,不再有那种害羞心理了。因为我认为,我已足够有知识,配得上那副眼镜了。只是下课时才摘下来。

按理说,我和班长,又是街坊,又是同学,还是互相抄袭的同桌,应该有极好的感情,可是偏不,许多年里,我一想起他,心里便不舒服。我一向为人厚道,待人总先假定他/她是朋友,遇到与人纠葛,总先想自己有什么错儿,所以在我一生认识的上千人里,让我一想起来心里便不舒服的没有几个。80年代末期,大使馆那个管留学生的官员是一个,他刁难我,不给我延长护照,影响了我一生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这位三朝班长也影响了我一生的命运,他弄坏了我的门牙。而牙齿,尤其是门牙,在现代文明社会,无论中外,简直就是通行证。毋庸讳言,我持这张残缺了的通行证,在中外社会上行走,与人交往,包括找老婆,找工作,影响是什么,谁都明白。

事情发生在我们9-10岁之间。一天夜里,我们一群孩子在一起疯跑,大概是捉迷藏之类的游戏,奔跑中,班长在我背后猛撞了我一下,我刹不住脚,如一片多米诺骨牌,飞撞到面前一根水泥电线杆上:门牙磕掉一块。我没怪班长,我家人也没去找他家人,我们依然是朋友,依然整日在一起上学,玩耍。但有一天,刚上初中的时候,他在一群同学面前,当着我的面,说我那颗门牙是我自己抱着电线杆啃的。我没说什么,维护了班长的谎言和他的面子,但我记住了他的话。并不是为君子报仇十年非晚,我才特意记住这句话的,而是我的记性太好,忘不了,但我一直也没拿这句话当回事儿。直到几十年后,不久前,忽然想到,不对呀,这说明,班长的人品,是极差劲的那种。至少,他没有忏悔意识。

不是所有人都没有忏悔意识。我有两个同学,一个是我小学同班,一个是我高中同班。1971年6月13日,是个周日,彼时互为初中同班的他俩,在公园里往树上扔石头砸杏。一块石头不幸落到其中一个同学的眼睛上。那只眼后来渐渐变瞎了。另外那位同学为此难过了一辈子,比瞎了一只眼的那位还要难过。其实那块闯祸的石头,也不一定就是他扔的,还有另外两种可能:别处飞来之石;那不幸的同学自己扔的,砸在树上,回落下来。但另外那位同学认了,承担了责任,也就承担了难过,一辈子的难过。我能理解这种难过。如果我是他,会情愿那只瞎眼是我的。

我能理解这那位同学的难过,不仅因为我和他一样,有忏悔意识,还因为我也承担过类似的责任。小学二年级,一天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和三、四个同学一起,隔着篱笆,与校外一条马路对过的几个孩子互扔石块。忽然,那边的孩子里传来哭声,一个女孩的头被砸破了。我方的孩子停下手,都看着我,意思是说,是我扔的石块砸的。我也就认了。挨了老师批。父亲还亲自带着我,到那女孩家道歉,赔了两块钱。以后的几十年里,母亲老提这件事。每次我回国,她必然提起,说不明白,那么多孩子一起扔石头,怎么就一定是你扔的石头砸的?我当然也不明白,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好在那女孩伤很轻,没听说留下什么后遗症,也再也没见过她,所以我没感到多少内疚。但同病相怜,我特别能理解我那位同学。他的父母和其他亲人也一定问过他,怎么就知道是你扔的石头砸的?他也肯定回答不出来。有的时候,承担责任,便意味着无辜牺牲,没有道理可讲。

当然,门牙磕掉一块,和瞎一只眼,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伤害,不能相提并论,但性质相似,影响都是终身的。我不是大象,我属灵长类,大象一生换六次牙,而我只换一次,已经换过了,不可能再换。门牙那天晚上磕掉一块,就是我的一生磕掉一块,就如同那位不幸的同学,瞎掉一只眼,便是瞎掉一半的人生,许多事情都不可能了。

我可以不记恨班长撞我——他当然并不知道会因而撞坏我的牙齿,但难道,我没有权利责怪班长不知忏悔吗?他说那话的时候刚进初中,14-15岁,还不算懂事,但以后,不能说不懂事了,他也从未向我道歉过。我今天其实并不在乎他道歉不道歉,道歉如何,不道歉又如何?几十年来,我早已习惯了别人看我时的目光所向和奇怪表情。道歉,毋宁说,更是道歉者的自我救赎。

好人当然也会做坏事,或因一时失手,或因一时糊涂,但好人做坏事与恶人做恶的本质区别,是好人知道忏悔,会痛不欲生,甚至会成祥林嫂,例如上面说到的那位在瞎眼事件中承担了责任的同学,而恶人从不知忏悔为何物。我当然不是说班长就是恶人,但他性格里有恶的成分。因为此,如果是班长在那位同学的位置上,他一定成不了祥林嫂。甚至,他会把责任推得光光的,就像说我自己抱着电线杆啃那样。想明白了这一点,我豁然开朗,心安理得了,理解了班长,同时也理解了我,理解了我和他的关系,为什么一想起他,会觉不舒服,会觉压迫感。原来,我与班长后来的疏远,是敌情使然,他在我潜意识里是敌人,而我却一直没意识到,一直以为,我没有敌人。

我在潜意识里把他当作敌人,不仅因为门牙,还因为我与他分属不同的阶级。他家是革命阶级,我家是被革命阶级。其实,他家祖上也是被革命阶级,只因为他老爸运气好,投身革命后没挨整,也没当俘虏,所以解放后户口本上就成了“革干”而不是“地主”,而我父亲,虽然参加革命比他老爸还早几年,按理说更应该“革干”,但我父亲运气太差,先遭自己人整肃,又被日本人俘虏,所以我家户口本上就一辈子保持“地主”了。于是,我与他,虽然都是红旗下的蛋,却一到世上便分属不同的阶级,命运因而截然不同。文革中,1970年,我家被革命当局扫地出门,他家一秒钟都没等,立刻抢了进来。真是相煎何急!其实,我家那房子与他家的相比,面积差不多,都是三室一厅,楼层也是一样的,三楼,只是视野宽阔一些。班长后来结婚成家,一直就住在那个我有许多记忆的房子里。那个房子,几十年里,我无数次梦见,始终不得门而入。对我来说,它就象征着共产党中国的阶级压迫、威权和霸道,所以我每次回国,从那楼下走过,仰头看那房子——我不能不看,心里就不舒服。此时此刻,对班长,这位高高在上的革命利益即得者,我怎能在潜意识里不深怀敌意?

当然,我明白,这些都不是班长个人的错儿,时代使然,不该班长个人负责。但是,如果我们承认,忏悔意识的基础是同情心,而同情心要求的是,能站在别人的立场和角度上看问题,那么我们可以说,班长没有忏悔意识,说明他没有同情心,他不能从别人的立场和角度看问题。以今天的观点看来,班长的意识形态是有残障的,但在那个时代,又是正常的,因为“我们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这种特殊材料的配方里,没有忏悔和同情。

尽管如此,若我径直把班长看作敌人,恶人,不共戴天,感情上又有一道坎儿过不去,因为他还给我留下许多朋友一般的美好回忆。举几个例子。高二的时候,我和他步行去一个建筑公司还大提琴。那琴我在班上拉了半年,伴奏,无师自通那种。那天,我们一人握琴头,一人拎琴脚,看上去就像提着一口肥猪,只是没那么沉。走了十里路,其中一段是宁芜铁路,踏着枕木。枕木间的距离,一步迈一根嫌小,二根嫌大,很别扭的。一路上,我们谈了许多,但我一句也记不得。我跟他不说心里话,而他是那种没有心里话的人。不是心里话,便是废话,而废话是记不住的,尽管我记性超好。1978年末,寒假,我从武汉回到家,班长特意找到我,邀我一起去看望小学教音乐的韩老师。班长认为,我77年考上大学,是给韩老师争了光。韩老师那次说,江岩声从小就算术好。这我倒不知道。1995年,我回国探病父,班长和几个初中同学请我下馆子吃饭,之后执意用他的坐车——有司机的夏立面包车,送我回家,直到我家门口。其实根本用不着,从那饭馆到我家,走路不过十分钟。班主任张老师喜欢集各国硬币,我去她家拜访时,便给了她几个欧洲国家的硬币,记得其中有一套瑞士法郎硬币。班长找到我,一定要付我等值人民币,不过几十元而已。我无论怎么说,他都不收回。我只好假装笑纳,再专程跑到邮局,填汇款单,付了寄费,给他(或张老师)寄回去,颇费了一些时间。

给我留下这些美好回忆的班长,难道不是朋友吗?

潜意识里是敌人,心坎上又是朋友,中文缺少适合的词来表述这样一种奇怪的复合感觉。法文里倒有一个词很合适,Frère ennemi(兄弟-敌人),即敌人般的兄弟。什么是敌人般的兄弟?电影《情人》里有一个例子:兄妹三人吃饭,当大哥的,从小弟盘子里抢过一只鸡腿,一边大口吞咬,一边恶狠狠地说,鸡腿该我吃!小弟抹眼泪。排行老二的小妹“我”(杜拉斯)气愤地对大哥说,我恨不得你死(Je voudrais que tu meurs)! 摔桌而去。是的,我与班长,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敌人般的兄弟,虽然敌对不到你死我活的程度,但天生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无论在一起交往多久,多么密切。

正因为,是兄弟,又是敌人,所以,几十年里,我经常在离班长一万公里外的地方,从内外双重视角,来观察和分析他。

如果单从达尔文物种进化的观点来看,班长无疑是我们那一代人里进化最好的,最适合生存竞争。他个头适中,1米73,长相俊朗,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高不低,嘴巴不阔不窄,皮肤不白不黑,总而言之,他全身上下,你就是架起倍数最高的俄罗斯望远镜,近看,远看,都找不到一个缺点,一切都恰到好处。尤其是,他的手脚和身段,极其灵活,体育极好,小时候,喜欢时不时找我摔跤。我力气跟他差不多,或许还稍大一点儿,但总是被他使绊儿摔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班长的文艺最为突出。同样是吹笛子,他稍稍一吹,便鹤立鸡群,技压所有大块楼同时学笛子的几十个孩子,以至于大人们游行的时候,都要请他去。他小小年纪,坐在彩车里,吹“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长江滚滚向东方,葵花朵朵向太阳……”,多么光彩!大家一起刚看了阿尔巴尼亚电影“宁死不屈”,一回到家,他抄起笛子,就能把主题歌吹得响彻我们那两栋楼,“拉嗦咪嗦拉希多希拉—,拉嗦咪嗦拉希多希拉咪—,咪咪咪嗦拉嗦咪咪来多咪—,多咪咪咪多,多咪咪咪多,希来多希拉—”。

我也跟班长一起学过几天笛子,但很快就看出不是他的对手,这才改学二胡的。我家墙上一直挂着把二胡,有这个条件,虽然那二胡的蛇皮破了个洞。因为会拉二胡,我高中进了文艺班,班长笛子吹得好,当然也进了。后来从和县转来一个学生,也会吹笛子,班长就让他吹,自己改学手风琴,很快就拉得很好,能胜任一切伴奏,成为乐队的核心。

高中毕业,我们都必须下乡。班长主动报名去了最艰苦的淮北。大家佩服极了。就连照相馆的橱窗里,都陈列着班长的大照片,背着背包,胸前一朵大红花,朴素,英俊,潇洒。我了解班长,他不是那种好出风头的人,为了那张大照片,那朵大红花。他也不是那种热血青年,一听到学校领导作动员报告(说淮北大地一马平川,闭眼走一小时也不会跌跟头),便像有些同学那样,激动得不行。在我的印象中,班长从没激动过,无论为何事。倒不是他深沉,而是他根本就没有激动因子。我相信,班长带头报名去淮北,只因为他是班长。也就是说,他是个负责的学生头儿,上对班主任负责,下对一班同学负责。否则的话,都像我这般落后,跑到和县吃大米,谁个去淮北吃山芋干?班上岂不乱了套?班主任如何对上面交待?一个班,40人,其中多少该去吃山芋干,上面是规定了比例的,就像1950年镇反杀头,1957年甄别右派。

事实证明,班长去淮北那种贫穷地区插队,是正确的选择。贫穷的地方,必然落后,落后便需人才,班长很快脱颖而出,当了大队干部,入了党。招工自然优先。不久也就回了城,提了干,年纪轻轻,未及不或之年,便荣登法院院长的宝座。他在我们班乃至我们那一届学生,五、六百人里,最早荣升正处级。班长的人生,真可谓顺当极了。达尔文进化论应用在班长身上,乍看起来,真是大获全胜!

然而,即使伟大如达尔文者,千虑也必有一失:在进化论里,达尔文没给上帝留下位置,而上帝最是公平。上帝赋予班长超群的外在条件,却没在他脑瓜里植入超群的智力或智慧。我和班长从小在一起,同学十年,同桌半年,知道他学习非常一般,没有任何一科出色。不是他不努力,是再努力也不会有多少改善。所以,班长的学习,一直也就是得过且过,考及格不费力,考90分不可能。但他也并不在乎。他并不需要非凡的学习成绩来提升自尊心,证明他的能力,维持他的超群地位。他已经足够优秀,足够白马王子了。

白马王子的婚姻当然顺利。班长不乏仰慕者,只需挑选就是。奇怪的是,在我们文艺班众多喜欢班长的女生里,班长选择了一位学习最不怎么样的。当然,她或许可以说是其中最漂亮的。然而,对于一个有起码智慧的男人来说,他一定明白,漂亮不能当饭吃,特别是,不能给子孙当饭吃。再说了,那位的漂亮,和其他女生相比,差别几乎微不足道。就如同将林黛玉,薛宝钗,晴雯,秦可卿排在一起,非要让你说出,哪个最漂亮?这个问题不可能有统一答案,无非各有千秋,见仁见智而已。客观地讲,我们班的女生都漂亮,都远超平均水平,不然怎么能进文艺班,上台演出?

虽然说,在学校里学习好坏,与后来在社会上混得好坏,没有直接关系,但在大家都不学习的年代里,学习好的人比较有趣一些,聪明一些,不是吗?父母学习都好的,孩子的学习尚且不见得一定好;父母学习都不好的,孩子学习好的概率更接近于零。这不用想便知道。天下哪家父母不希望孩子学习好?所以,在得知班长娶了谁,尤其那是在舍了谁以后,我极感诧异。那个被舍的女生,舞蹈天赋超群,品学兼优,1978年考入一所著名大学,毕业后成为工程师,直到今天,快要当奶奶的人了,还有昔日文艺班同窗,几十年不见了,仍对她念念不忘,说她身材匀称,胸部丰满,舞姿轻盈。

我这样拿班长的个人私事大做文章,纯属无事生非,显我以小人之心,度班长爱情之惠,不仅得罪了班长,更无端得罪了那位同学,而我对她,根本毫无不良看法。我甚至记得,她的英文还是很好的,因为我改过她的英文作业,那时盛行兵教兵——英文老师因此可以回家奶孩子。不管怎么说,班长的婚姻,以任何标准评判,都是成功的,持续了几十年,直到如今,可说白首偕老,还有什么比这样的婚姻更美满的呢?文学家们都说,爱情不需要理由,但实际上,爱情真的不需要理由吗?世上有没有不需要理由的爱情?即使在最低等的动物之间?假设爱情需要理由,再从小人视角看,我对班长的选择想到的唯一解释是,班长看上去白马王子,优秀得不行,其实内心很自卑,怕跟智力超群的女人待在一起,真的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因此可以说,班长不尊重智慧,而不尊重智慧的原因,是班长没有智慧。

或曰,智慧便是分数吗?也许,智慧现在不是分数,但在那个年代,大家都不读书,或读很少的书,智慧便是分数。

的确,在我关于班长的种种记忆中,没有一条和智慧有关。班长乐器演奏得好,但那只是一种技艺,算不上艺术。虽然从小就吹笛子,比一般的孩子有更多的机会接触音乐,但班长对音乐并没有超过一般人的理解和灵性。举一个例子。高二的时候,我和他曾一起熬夜,为一首曲子配器,加前奏,过门之类的东西。我至今都记得那个难劲儿。当我们想自己写一段曲子的时候,简直就没有办法。后来,我下乡的时候,为公社宣传队写过一首曲子,还演出了,女生表演唱。我没觉得怎么难。我就在想,和班长在一起时,作曲怎么就那么难。他作不出来,搞得我也作不出来,一句都写不出来,写出来便划掉,而平时我的脑子里,经常会冒出一些没听过的旋律,就像现在经常会胡思乱想一样。也就是说,我俩几乎同时接触音乐,他的机会比我还好一些,但他的乐思却还不如我,而我的乐感,不过略好于一般人而已,远非专业那种。我听音乐,有时会流下泪来。我拉二胡,能如醉如痴。我拉小提琴,能治疗我的抑郁。近年来,我忽然喜欢听西方交响乐了,但也听不出多少名堂,只是心仪,喜欢而已。我不知道,班长现在与音乐还有没有缘,除了卡拉OK,听不听高雅音乐,拉不拉琴。我和他,已逾37年没因为音乐待在一起了。说老实话,尽管潜意识里有敌意,但我有时还是挺想的,和班长再能待一起,一小时就够了,班长拉琴我拉琴。

前面说过,班长没有激动因子。是的,无论我怎样仔细回想,都想不起班长激动、愤怒、发狂、流泪时是什么样子。我相信,那就是没有。而这些表情,是和智慧的一个组成部分——情商连在一起的。因此,我可以有把握地说,班长没有情商,或者很低。他也不是冷漠、麻木。他就是没有。好像一部机器,该怎样运转,就怎样运转,毫无表情。所以,他招工进司法部门工作,真的很合适。虽然一开始,他只是跑龙套——开摩托递送文件,但很快就崭露头角,升任法官,继而院长。药家鑫案如果落在他手上,判决一定和现在一样。

了解班长的同学,或许不同意我的观点:班长没有情商,为什么那么热衷于和当年的老师们在一起?师生情难道不是情商?的确,我对此也曾百思不得其解,直到读了王蒙自传。他不无得意地写道,当了文化部长后,他去访问台湾,专程看望了一位小学语文老师,见到老师后,他跪在地上。我不禁头皮一阵发麻。至于吗?! 我能想象,彼时彼刻,身为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长,跪在地上,仰头看老师的王蒙,心里豪迈着怎样一种温情。但假设,王蒙没当文化部长,仍是灰头土脸的右派,会去看望那位老师吗?我敢打赌,拿任何东西打赌,他不会!由此,我理解了班长。我注意到,我们班40人里,热衷于和当年的老师们在一起的,总是那么几个人,大多数同学几乎不去看望老师,有些从来不去。高中毕业37年来,我去看过两次老师,一次是大学毕业那年,1982年,一次是1995年,以后再没去过。师生情也是一种友情,而我自认为是极重友情的人,为什么不去看老师了?因为觉得没多大意思。我混得不好,去看老师,脸上无光。我尤其害怕老师问起——而老师一定会问起,江岩声,这些年你都干了些啥?我怎么回答?在失业?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写博客?老师能理解吗?我不相信她能理解。老师是个与时俱进的人,社会上流行什么观念,她就信服什么观念,而我不同,心向往之的,是乘一叶“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既如此,跟老师有什么好谈的?谈数学,我早已超过了她;谈文学,她又不懂;谈政治,肯定要吵架——我跟岳母一谈政治都要吵架的;谈家长里短,我觉无聊。那我还去老师家做甚?不是自作多情,自找难受么?

那为什么班长乐此不疲?

因为班长混得成功呀,虽然不及王蒙,但也名噪一隅,早早就当了大官——我们那个小地方上的。再看那几个常去的,也都混得极不错。这样的同学,才有资格和老师常在一起,彼此忆甜思甜,甜上加甜。老师,您没看错人,不是老师当年对学生的栽培,学生不会有今天,学生感恩不尽!老师,您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大好了,有何需求,尽管对学生吩咐就是,学生敢不效犬马之劳!于是,执手相看泪眼,彼此彼此,互相增光,其乐融融,心理上都获得极大的提升和满足,既温暖,又豪迈。这在法语里叫autopromotion,刚从诺东有声小说《Antéchrista》里听来的一个词。但我以为,这样auotopromoter出来的师生情,不能算作智慧里的那种情商。

我当然并不完全弃绝师生情。我只是对能当我老师的人要求苛刻,如同对我自己。我不接受中国人所谓的师道尊严,一日为师,一世为师之类的陈词滥调。我认为,那是矫饰。西方人就没这一套。因此,在我一生当中,能引起我师生情的,少而又少,严格地说,只有一人,巴西Venturini教授。他不但学问比我好,好很多,而且为人处世也是我的表率。他热情好客,朋友遍天下,档次都很高。我每次投奔他,去看他,都是在我最倒霉,最失魂落魄的时候,他从不因此而对我有任何鄙视,总是尽其所能,招待我,帮助我。这样的老师,我每次一想起,心底里便升起崇敬之情,想见一见的愿望。可惜,他已经死了。

关于老师,必须离题补充几句。我在前面说我数学早已超过老师,文学她又不懂,我当然自知语有不敬。作为她的学生,我后来有过比老师好得多的机会,上了正规大学,出国留学,读了博士,博士后,去过许多国家。我在学术上超过老师,完全应当,没什么好骄傲的。如果我敢因此鄙视老师,那我便是狗屎不如。评良心讲,老师对我很好。我的家庭出身那么差,她让我当学习委员,在那个时代,是需要政治勇气的。高二开学前,我到老师家,一再请求说,我不会当官,干不好,还耽误我的学习,让学习更好的人干吧。老师坚决不允,坚决命令我继续戴那顶乌纱帽,直到毕业。毕业前,老师说,毕业考试取消了,你们每人自己编,自己解一道题,交来就行。我冥思苦想,到了没编出那道题,没交卷。老师不以为忤,毕业成绩单上依然给了我数学“优秀”。我发疟疾,几天没上学,老师带着同学到我家慰问。那时我家住在小平房,相当于今天农民工住的房子,环境脏乱,屋子很小,味道很差,老师并没嫌弃。我从1962年入小学,直到1974年高中毕业,12年间,换了两座城市(南北相距两千公里),三所学校,她是待我最好的老师。其他的老师,如果我照实描写出来的话,以今天的观点看,绝大多数根本就不配当老师,最差的一个,甚至在课堂上,当众骂我肥头大耳。这是老师在课堂上能对孩子使用的语汇吗?但我依然不得不那样写待我最好的老师。不是我忘恩负义。前面说过,我极重友情,当然鄙视忘恩负义。是因为,我一直深感遗憾,在我最能学习的年代里,没有列宁的老师那样的老师,没有普鲁斯特的老师那样的老师。但这不是老师的错。我们生活在把天才弄成笨蛋的世纪。直到今天,依然如此,中外皆然。我对此一直有些怨气,老师无辜代世纪受过,学生抱歉。

最后能证明班长没有智慧的事实,是班长的发福。班长在我们同学里第一个当官,也第一个发福。大家都知道,当官的职业病便是发福,因而三高,继而短命。同学寄来的一张照片上,2008年,53岁的班长,肚皮凸起,脖颈很粗……(此处删去20字,因为老婆审查文稿时告诫我,莫太得罪人),简而言之,一脸官相吧——中国的那种,哪里还有当年白马王子的一点点影子?!他早早便在官场上混,怎会不知当官的危害?不严加注意?就那么放纵自己?不能说是遗传。他当官的父亲就不胖,那时没有那么多酒肉。只能说是班长没有智慧。我的一个插友,与班长同在一个城市,同样的年龄,同样大的官品,身体却保养得很好,参加局里年轻人的篮球比赛,可以打满场。这位插友,可说是有智慧,既为官一方,又能明哲保身。我想起班长的一个好朋友,同时也是我的好朋友说的话。他说,曾当着班长的面,嘲笑班长一肚子民脂民膏,班长呵呵一笑,也不生气。我看着照片上的那堆民脂民膏,心情极为复杂,既为班长心痛——毕竟是儿时伙伴,十年同窗,情同兄弟;又觉上帝是公平的,给了班长什么,就收回什么,而且连本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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