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平反,补发了迟到十一年的清华大学毕业生文凭
第五章 一、 清华大学来人了,延安地委组织部窑洞里的平反见面会
一九七八年十月的一天,我被通知到延安地区中共延安地委组织部去一次,“地委组织部”?这是我从来不去登门的“三宝殿”,找我有何事宜?我怀着不安的心情进了延安地委组织部。这是延安南关“延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机关大院里左边的一排石窑洞里,其中一孔石窑就是“地委组织部”,进去以后,组织部的人向两位中年干部介绍了我。
两位中年干部迎上来与我握手,对我说:
“我们是清华大学派来专为你的冤假错案平反的,这十多年来你受苦了!我们代表学校向你致以慰问。”
接着,他们向我出示了一份盖有“清华大学”公章的政治“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对我在校表现作了良好评价,文中写明我档案中有不实之词,决定从档案中撤出,予以锁毁,以此材料代替《大专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文下方具名是“清华大学”四个字,此文件共210 个字,出具日期是1978年10 月16 日,盖有红色“清华大学”公章。
地委组织部的办公桌上有一只厚厚的档案口袋,这就是我的档案。他们当着我的面打开了档案袋,从中撤出不少份材料,这些材料中我看到有一九六四年“九评学习”运动中我有“反动言论”的记载,其中在一份《大专院校毕业生登记表》中,清华大学在该表中给我写下的文字是:“1964年九评学习中交待了对无产阶级司令部、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等方面的反动思想,犯了严重错误。”文字写下的时间是1970 年8 月25 日。
他们撤出了这些材料,然后将盖有清华大学公章的“证明”材料放入了我的档案袋中,我十多年的冤案算有了一个结论。他们还告诉我,学校将补发我的清华大学毕业生文凭,但要我本人照片,要一起制作,还要等些时候。其中一位干部还对我讲:
“我们看过你的材料,64 年你“九评学习”运动中说的这些言论都没有错,只是说的早了。”
他们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
“我到陕北来是带着‘反动言论’的帽子来的,是取消了毕业生资格、取消了毕业生文凭来的,这不是工作分配,是政治流放。到陕北这十来年,我在政治上是抬不起头来的,举个例子吧,一个三百多人的工厂要挖一口水井,有十个人在井下挖土,当厂里书记看到十个挖井工人中没有我时,立即派人把我叫来,并恶声训斥我,立即叫我下井去。其它待遇我不用一一去描述。政治流放对我是种迫害,所以我要求调回清华大学,重新分配工作。”
这两位清华大学来的干部对我的要求表示为难,他们说,“文革”中受迫害的清华学生和教职员工人数太多了,学校无法重新安置工作,希望以工作调动的方式予以解决。延安地委组织部的干部也立刻表态:“只要你联系好接收单位,我们立即放人,全家户口准迁。”
过了几个月,清华大学教务处为我挂号寄来了清华大学毕业生文凭,这迟到了十一年的清华大学毕业生文凭编号是“毕证字第0101 号”,上有清华大学公章,有我的照片,签发日期是1979 年5 月21 日,文凭中载明我是1962 年入清华大学土木建筑工程系,1968 年毕业,清华大学教务处寄来的挂号信编号是0884 号,北京52 支邮政,寄出日期是1979 年5 月31 日。发文凭的日期与我毕业的年份整整相差了十一年,这补发的迟到了十一年的清华大学毕业生文凭证明着我受难和冤案的事实。
拿到这份清华大学毕业生文凭,我不胜唏嘘,双泪默然而下!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学生,对国策和政见发表些个人的见解,私下里与中学同学说了几句话,竟要取消毕业生资格,取消毕业生文凭,去农场两年劳役后再去陕北十年流放。这种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无边无际、似刑非刑、似囚非囚的无期限的带着档案材料去偏僻之地流放改造,这种对年轻学生言论进行政治迫害的手段震惊着人类社会的道德和良心!也严重违反国家公布过的宪法和法律!
清华大学的教职员工与广大学生受极左政治迫害的何止我一人!历史上受迫害的有多少?且不去说它,“文革”中受难的人数看《光明日报》1978 年8 月6 日第一版报导:
“其严重程度十分惊人,近十年来仅被立案审查的清华大学教职员工就有一千二百二十八人,佔文化革命前全校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多亏中国的政局有了转机,不然的话我的白骨早已埋葬在了陕北的黄土野岭下了。与东北因思想言论罪被枪毙並活割喉管的张志新女士相比,我还算命大了。1980 年我走出了陕北,以后的人生历程是:我被评为高级建筑师,当过建筑设计处副处长,建筑设计院副院长,得过不少建筑设计奖,例如,得过中国建设部优秀设计奖,深圳市住宅设计竞赛二等奖,上海市建设立功奖,上海市优秀规划设计奖,上海市首次向全国招标的住宅设计工程中标奖,设计了办公楼,工厂,医院,电影院,大中小学,住宅区,工业区等几百万平方米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受过多家报刊的点名表扬和报导,被香港“中国名牌”杂志邀请发表文章…这些都不必一一去说它,我简单的说这几句并不想为自已评功摆好,只想说明一个事实:我不是极左政治把我打成的有“反动言论”的取消毕业生文凭的学生,我是一个对国家和对人民有用的科技人员,我后半生的人生实践验证着我对人民,对事业和对国家的热爱。
第五章 二、从袁世凯时代的一篇时评有感
1912 年5 月20 日,上海《民权报》发表了23 岁的记者戴天仇写的一篇时评短文“杀”,这篇短文一共只有24 个字,却用了4 个“杀”字,这篇时评是这样写的:
“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太炎阿权,杀!”
这几个人都是当时当政者北洋政府的权势人物,熊希龄是财政总长,唐绍仪是国务总理,袁世凯是大总统,章太炎是社会名流。这位热血青年记者为什么要说这么激愤之言?
说熊希龄卖国,是说他任财政总长时与四国银行财团签订丧权辱国的财政条款。说唐绍仪愚民,是说唐绍仪任南北议和北方总代表时,迷惑欺骗民众,使袁世凯窃国得逞。说袁世凯专横,是说袁世凯出卖君主立宪派,使维新人士遭屠杀,镇压义和团,窃取辛亥革命成果,复僻称帝。说章太炎阿权,是说章太炎在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后,写文章称赞袁世凯。
上海“民权报”发表此时政短评,剑锋直指当政者,民情激愤,社会震动。可是当时的当政者北洋政府並没有封报馆,也没有逮捕或流放这位热血记者,文章发表后,当时的国务总理唐绍仪还为此事致电上海,称:“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公开为戴天仇记者说话。
1912 年6 月,即文章发表后一个月,上海租界公审公廨(类似法院)公开作出宣判,称“共和国言论虽属自由”,但该报“言词过激”,涉嫌“鼓吹杀人”,最后以“罚款三十大洋”而结案。
这是发生在99 年前的一件“涉上”言论案,一件直指最高当政者的言论时评案。
从1912 年起,历史又迈进了半个多世纪,到了1968 年的岁月,“文革”当政者是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的“公民有言论自由”这个问题呢?试举几例:
东北的張志新女士因不同政见而遭活割喉管和枪决,清华工程力学数学系69 届学生王醒民因议论毛泽东和文革而被定性为“敌我矛盾”判劳改八年。清华大学土木建筑工程系66 届学生曹群英和土木建筑工程系68 届学生傅培程因在64 年“九评学习”运动中被清查出有“反动言论”而被定性为“敌我矛盾”,取消毕业文凭,劳役流放多年。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68 届学生郑效卿因一封家信被定性为“敌我矛盾”,取消毕业文凭,劳役受苦多年。清华大学数力系69 届学生叶志江因贴康生大字报而被载入档案,去四川“甘阿凉”人烟稀少之地农场劳役多年,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系学生王容芬因写一封信给中央反对文革,被判无期徒刑,过十年铁窗牢狱生活后再三年劳改。北京一部队医院一现役军人文秘因抄写大字报时写错一个字将“万寿无疆”误写成“无寿无疆”而被定为“反革命分子”被捕入狱,与周泉缨关同一牢房…举这一些仅仅是大冰山之一小角、茫茫沙漠之几粒砂而已,中华大地上因“言论”两字而受流放、受牢狱之灾的人有浩大的群体,与袁世凯年代相比较,对在报上发表带有四个“杀”字的时评文章的记者尚且不捕不关,国务总理还称:“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对站在大众广庭上公开发表批评政府言论的鲁迅先生尚不加以言论罪,可见中国的“文革”当政者对人民的言论治罪要比北洋政府的袁世凯厉害专横的多!历史前进了半个多世纪,“文革”当政者的政德政风比军阀年代的军阀还要不如,呜呼!国家与人民能不受浩劫?!
1989 年3 月24 日,一位在极左年代当过毛泽东秘书的中共重臣由美籍物理学家李政道教授牵线访美,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面对一百多位教授、研究生,他作了题为“中国为什么犯二十年左倾错误”的学术演讲。他说:
“现在不准备去叙述这20 年的历史,也不准备对这20 年中的种种错误和荒谬去进行谴责,而只试图客观地解答一下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左’倾错误,并使它延续这样久呢?”
作为毛泽东年代的理论与政策重臣,他能有这番认识,也实属不易了。多亏他是说的晚了,如果说的早的话,那是要杀头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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