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晶晶: 没有人权,哪有女权

—读秦晖《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

自二十世纪初以来,中国社会围绕“女性解放”与“现代化”的讨论一直曲折而激烈。百年之后,女权在中国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女性在当下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结构中又遭遇了什么新的桎梏?秦晖教授的新作《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After Nora’s Departure—A Century-Long Reflection on Chinese Feminism)以其一贯的宏阔视野和严谨思辨,结合生动的史料与翔实的案例,深度剖析了近现代以来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重大议题,也为我们进一步理解当下的社会矛盾和文化症结提供了新的启示。

在这部近 10 万字的著作中,秦晖从“娜拉出走”的新文化运动起步,一路反观苏区时期中共对妇女婚姻家庭的介入与利用,乃至共和国成立后“八千湘女上天山”、“惠安女过劳自杀”、“强制一胎化”、“铁链女”等连串的重大女性悲剧事件,持续追问“为何妇女解放在中国屡屡被异化”。

全书多次强调“没有人权,难有女权”,“女权的核心是权利(rights)而非权力(power)”,并呼吁我们跳出单纯的“父权—女权”对立迷思,从更大的政治与体制背景考察女性的受压地位。作者梳理了父权制家庭与极权化国家之间如何相互勾连,或者在某些时刻彼此冲突,从而塑造出对女性的双重夹击;他也论及近年中国社会管控日趋趋严,尤其地方官员对“拐卖妇女”、强制生育或强制节育的包庇、纵容背后所暴露的体制冷漠。所有这些现象,既是传统“家长制”残余和现代“极权制”形态交错的畸形产物,更是当代女性摆脱“小共同体”束缚后,却落入更加强大的“大共同体”支配的必然逻辑。

从“小共同体束缚”到“大共同体专制”

书名《娜拉出走以后》取自鲁迅当年关于易卜生《玩偶之家》的著名诘问:如果说“娜拉出走”象征了女性冲破传统家庭枷锁的勇气,那么“出走之后”她们会面临怎样的命运?一方面,新文化运动狂飙突进,高扬个性解放;另一方面,二十世纪初至今,中国始终维持着强势的国家机器,无论是“党国体制”还是苏维埃式的“革命组织”。秦晖通过梳理历史文献与案例指出:在五四时代,知识分子往往聚焦于父权制的“礼教杀人”,似乎只要挣脱封建家庭、挣脱父母“包办”就能获得婚姻自主和个性自由;但事实证明,随着“个体—家庭”之间的纽带松动,国家、革命、政党等“大共同体”常常以更大的权力形态介入个体私域,尤其是对女性进行再度“使用”或“收编”。于是,大批“娜拉”走出家庭,却沦为“湘女”被组织“分配”婚姻,成为“铁姑娘”在社会化劳动中无休止地被役使,甚至在计划生育时代作为“生育机器”惨遭暴力计生的伤害。

“娜拉”与“湘女”的互现

作者首先从“湘女上天山”那段往事讲起:上世纪五十年代,国家为了让驻疆部队的军官、干部“安家扎根”,以行政动员手段将数千名湖南少女“输送”至新疆。这些“湘女”在官方宣传里被塑造成“支援边疆”的英雄形象,但无数当事人背负了惨痛遭遇:她们原有的家庭和爱情被打断,在异地与并不相爱的配偶结合,终生难以摆脱体制枷锁。表面上,“娜拉出走”,摆脱了家庭羁绊;实质上,却是服从于更冷酷无情的国家需求。

在这方面,鲁迅的“娜拉出走以后”之问可谓一语成谶:摆脱“父母之命”“男权家庭”固然是解放的第一步,但当时人们忽视了另一个致命陷阱——把女性从“小共同体”里提取出来,为“大共同体”作嫁衣裳。“湘女”“惠安女”“铁姑娘”在时代画面中成为“英雄形象”,实质却是集体经济、政治运动、军事需要对女性身体与自由的双重剥夺。

从拐卖到强制生育:女性作为“资源”

秦晖在梳理“拐卖妇女”恶潮时发现,农村基层政府往往并不严惩“买方”,甚至表现出默认甚至庇护的态度。这背后隐藏的逻辑是:光棍太多,性别比失衡严重,买方已经付出了金钱,“若再让其妻逃走,就会‘人财两空’,影响地方稳定”。而地方政府或村干部一心只顾“维稳”,罔顾被拐女性所受到的非人暴力与摧残。

更甚者,暴力计生“百日无孩”运动中的强制引产、强制结扎,使无数妇女在怀胎足月乃至即将临盆时被“引产针”击垮,甚至酿成母子双亡的惨剧。从近乎“军管式”的计划生育,到今天开始鼓励“三孩”,背后都显示出同一逻辑:女性生育权任由国家及官员摆布,始终是“工具性”的。

通过这一系列历史与当代案例,书中对“娜拉出走”的第一重疑问凸显:为什么一旦女性摆脱传统家庭,就极易陷入另一个更为庞大、冷漠的系统而难以真正获得自由?作者在跨章节的讨论中一再强调:“没有人权,哪来女权?”这是本书的核心关切。

“女权的核心是权利而非权力”

若问在中国到底是谁在压迫女性?不少人本能地给出答案:是历史积淀的“男权文化”。但本书却不止一次地提醒:传统的“父权、夫权”固然是女性自由的一道障碍,可在更深层的结构里,女性往往也与同为无权者的男性一样,都是“极权的奴隶”。把女性的苦难完全归结于“男权”,很可能忽视了更庞大的“帝制—极权”机器如何以“男女都一样”的名义加深了对女性的役使与控制。要真正理解中国女性的现状,必须从认知上跳出“男权 vs. 女权”的误区,进而才能认识被男权/女权掩盖的“极权 vs. 人权”的真矛盾。

“女权”并不等同于女性掌权

秦晖在书中举出了历史和现实中多位“女强人”——武则天、慈禧、江青、乃至今日贪腐女官员等——为例。她们手握权杖时,未曾给普通女性带来实质好处,相反往往是政治斗争与内部倾轧的参与者甚至主导者。女性官员或权贵以同样的暴力手段压迫下层民众,这并非“女权”的胜利。

“女权”若理解为“女性争夺权力”,就容易衍生出“性别对立、女性要压倒男性”的误解。然而真正的女权在西方主流理论中对应的是“women’s rights”——即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都应与男性享有平等的人身自由、财产权、社交权、参政权等。这并不是要打击或贬低男性的人权,而是要求补足因历史与制度形成的女性弱势,使之与已有的“男性人权”看齐。权利(rights)不同于权力(power);只有在自由民主的政治架构下,“女性要拥有同等权利”才具备可操作性,否则落入极权体制下的“男女平等”往往变成“大家一起做牛马”。

父权固然“封建”,但极权更可怕

书中多次对比:过去中国皇权曾运用严刑峻法搞株连,后宫三千佳丽成了君主私产,男人也被阉成太监。“紫禁城”内没有性别意义上的谁更自由,所有人都只是更高权力的附庸。这是一种“男女平等”的极权形态,女性和普通男性实际上难分彼此,都是“奴”。

在现代,买卖妇女成风,不少家庭虽想挽救被拐女儿,却难抵地方“父母官”与人贩子的勾连。农村亦不见得父母包办强过公家包办。曾经的革命故事中,类似“组织上指婚”“分配婚姻”“湘女进疆”“嫁给大山”这类强迫亦屡见不鲜。可见,一味抨击父权家庭,不去解决极权专制之下普通人的整体无权,只会导致原本在家庭中还有几分爱护与亲情保护的女性,更加失去依靠。

本书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便是将“女权诉求”放置于一个“人权与极权的对立”框架下考察。作者提醒我们:在中国,无论是摆脱传统男尊女卑也好,还是追求都市女性的浪漫自由也罢,都离不开基本的民主、法治、人权之实现。只有当权力受到约束,个体才可能在政治、社会和家庭领域里享有真正的自主。否则“父权”被推翻,也随时可能出现一个凌驾所有家庭之上的高压政府,让女性“从锅台转向工地”乃至“从自家闺门转向边疆屯垦”,非但谈不上进步,更可能变本加厉地剥夺了女性“选择不劳动、不远嫁、不生育、或自愿生育更多孩子”的自由。

计划生育、强制堕胎与女性生育权的极度伤害

书的中后段,作者以诸多当代案例进一步印证论点,尤以“人口政策与计生暴力”以及“拐卖妇女”两个维度最具警醒意义。

自上世纪80年代起,在“独生子女政策”这面“基本国策”的大旗下,中国广泛推行强制性节育。不同于西方国家围绕“堕胎自由”所展开的女权之争,中国却是一反向的“强制引产”、强制结扎,甚至出现了“百日无孩”这样匪夷所思的运动。“为完成‘杀羊羔’的目标,有关部门强令所有怀孕妇女引产,不论月份大小。”“足月胎儿被打掉后当场掐死或淹死”的惨剧,在若干县市真真切切地发生。

对比西方女权运动中“自愿堕胎”争议,中国女性却要面对的是“由行政命令操作的大规模强制堕胎”,根本无尊严与自主可言。可见,当一个女性没有最起码的身体与人身自主权,“堕胎合法性”的话题就显得遥远。“国家机器可以随时干涉我的子宫”,意味着女性连自己的母性都无力守护,更莫谈什么平等地参与社会竞争或展开精神追求。

“铁链女”、拐卖产业链与官员“默许包庇”

书中细数了自上世纪80年代起拐卖妇女现象就早已泛滥,各地记者调查时发现有的村庄数十上百名妇女皆来自拐卖。被拐来的女性多遭拘禁、殴打、轮奸,苦苦挣扎却难逃。奇怪的是,对比“严打”期间对所谓“女流氓”施以重刑甚至死刑,基层公检法却对买媳妇、虐待媳妇漠视或“轻判”。地方政府“基于买家财产投入”和“维稳”考虑,实际在纵容或掩盖这种大规模的反人道犯罪。

“铁链女”事件之所以在 2022 年轰动,正是因为当局舆论早已紧缩,然而一旦被揭露,足以刺破所有美好的“发展叙事”。几十年过去,中国早已工业化,贫困县大多脱贫,却仍有许多地方保持匪夷所思的买妻恶俗,并与地方政权构成“共生”关系。这恰恰应证“在没有人权保障、政府权力缺乏透明与监督时,一种严重的女性奴役现象可以长久持续”。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更能体会作者所谓“女权的灾难”的严峻:在真正的法治社会,侵犯妇女权利乃至性别暴力都可通过司法得到及时严惩;而在一个人权与公权均未能良性运转的环境里,女性压根没有处在一个与男性同等谈判地位的“自由契约社会”。国家或地方政府看似“广开就业门路”“允许堕胎”“打击拐卖”,但只要权力网络的根本逻辑未变,背后的种种强制、包庇、冷漠就会吞噬女性的尊严与安全。

从“米兔”到“天兔”

本书的另外一个视角,是对当代西方女权思潮的回应与超越。本书多处提及“Me Too(米兔)运动”。作者认为,在西方女性完成了争取“选举权、就业机会、个人财产”等基本权益后,如今聚焦“性骚扰”“家务分配”等问题无可厚非;但中国当下的女性基本权利尚没有制度层面的切实保障,如拐卖妇女、强制生育、留守妇女等严重问题仍高烧不退。若只是一味跟随“米兔”潮流,呐喊“男女对立”“反普信男”,很可能并未戳中更本质的结构性问题。秦晖用“天兔”(them too)的说法暗示:中国女权亟须把更多“深层悲剧”呈现给世界,让国际社会知道我们面临的问题远非单纯的“性别职场歧视”,而是“极权加持下的人身摧残”。

“Me Too”不足以消解极权,女权需要“猫头鹰”

书中的“猫头鹰”隐喻则更具体:对中国女性而言,与其只诉诸性别对立,不如合流到更普遍的公民运动或人权运动中,让“猫头鹰”——象征理性、自由、公民权利的守卫者——去对抗“黄鼠狼”式的极权机器。唯有全社会的公民主体站出来要求法治与宪政,女性问题才真正迎来制度性改进的空间。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忽视具体的对女性的歧视与侵害。正如在西方历史上,女性选举权确实先建立在现代民主宪政已经成型的逻辑前提之上。中国女性要争取在职场和婚姻中的自主,也不可能绕过“国家权力的约束、官员的监督机制、司法对拐卖的严惩”等基础工程。

女权:从“争取更多权利”到“保护每个人的权利”

书的最后一章反复引用沃斯通克拉夫特“为人权而辩护”与“为女权而辩护”的双向关联:女性与男性在某些问题上立场一致,争取的都是真正的“个人权利与尊严”,而非对立的“利益博弈”。历史经验证明:只反“男权”,未必能迎来女权;反倒是反“极权”、争“人权”更能惠及女性。

本书亦不否认在大量社会文化层面,还存在男尊女卑的种种陋俗,比如“生儿防老”“严格限制离婚”“女方婚后入男方户籍”等惯性,这些也需要逐渐改造。但它更警醒地指出,“若抱着打击男性权利的方式去实现女性优先,或寄望强大政府颁布苛刻行政命令强推女权,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最根本在于自由宪政与公民社会土壤的培育。

理解当代中国的女权困局与社会转型

回望中国近现代史,每一次关于女权、妇女解放的高涨声浪,都与政治风云呼应:五四时期对父母包办与贞节观念的冲击,延安时期组织动员妇女打破“三纲五常”却屡屡演变为“集体化”支配婚恋,建国初的《婚姻法》推进,文革式“男女都一样”的宣传,以及改革时期的“新女性”风潮、近年“米兔”运动等。透过这些运动与口号,一方面能看到文化上摆脱“男尊女卑”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必须留意到政府在不同阶段对女性资源的政治化利用。秦晖将之看作理解中国社会结构的一把钥匙:

官民关系的剖析

女性地位问题凸显了中国式管控的核心:无论是“一胎化”、强拆还是拐卖,都显示当底层民众(特别是女性)与地方政府利益发生冲突时,后者往往站在强势买方、腐败网、政策需要的一边。所谓“维稳”,从来缺席最弱势的人群利益。

这同时也是对“男性民众”的警示:在面对公权力时,多数普通男性依旧无法保护配偶或女儿,唯有更大范围的人权保障才能使家庭真正成为个体的避风港。男女之间并非根本性对立,共同面临的恰是缺乏法治下的任意行政行为。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切面

书中从女性着手,也帮助我们看到当代“精英—底层”的鸿沟:大城市白领女性或可借“离婚诉讼”“社交媒体声援”获得一些资源;但草根女工、被拐农村媳妇与留守妇女却长期处在舆论和制度真空地带。女性群体内部的分化也成为观察中国不平衡发展的入口之一。

此外,对计划生育和性别比失衡的痛批,恰是揭示了中国经济奇迹的阴暗面:政府曾以铁腕手段缩减人口、节省成本,但多年来激化的“3000万光棍”与“女性短缺”又催生更可怕的拐卖产业与性暴力循环。“一胎化”不仅破坏了传统的多子养老模式,也并没有建成真正的社会保障。女性既没能得到来自家庭的悉心照顾,更没能从公共福利中获益。

彰显“问题”重于“主义”

本书于理论层面最大的启发在于:西方女权历经数百年,已聚焦到“性骚扰”“家务革命”“职场天花板”等“剩余不平等”课题;而中国许多尚处于“基本人身权力无保障、买卖婚姻未禁绝”的阶段。我们与其盲目移植西方那些已到后期的激进思潮,不如正视自身“前提”——先让所有人拥有最基本的法律与政治权利。

当然,本书的论述也可能引发某些分歧。有人会质疑:“父权确实是性别不平等的源头,难道不是优先打破‘父权、男权文化’更重要吗?”秦晖的答案是:当下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极权专制导致“大小共同体”都没有真正让位给“个人权利”,所以要将对大共同体的争权放在更首要的位置。但究竟如何在操作层面落实,也可能遭遇“步步是难关”。书中虽提出思考方向,但留给我们更多现实政治的诘问。

秦晖的《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一书,秉持了他一贯的“兼顾历史纵深与现实剖析”的写作风格,打破了那些简单化的“父权–女权”二分法,将女性被压迫的根源置于更深的国家专权体制与社会结构失衡之中考量。透过详实的史料和当下触目惊心的案例,他引导读者重新思考:何谓真正的女权?女权能否单独存在于一个整体人权缺失的社会?以及为什么一个推翻封建大家长制的社会,却能依旧纵容残酷的拐卖和暴力生育政策?

书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结论,是“女权的核心是权利(rights)而不是权力(power)”。没有对人的尊严、自由、私域安全的制度性保障,就算“一胎化”取消了父母包办,或者宣扬“妇女能顶半边天”,也可能变成“让女性做牛马”“让湘女走进荒漠”“让铁链女成为繁殖工具”。这是十足的历史讽刺,更是对当代中国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文明的鞭策。这里也提出了一个更深层的呼唤:女性在这个国家,要收回自己的命运,必须联合同样被权力压制的男性群体,合力追求宪政民主所带来的规则保障。“米兔运动”揭示了性别侵害在都市白领层面的危机,可更多底层女性遭受的凌辱远超出性骚扰范畴。要真正保护到那些最弱势者,只有把目光拉向制度之根,而非单纯的社会风尚或个体品行。

《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立足历史与当下,以丰富严谨的案例和冷静深刻的分析,展示了中国女性解放在“一波又一波的启蒙高潮”下为何屡屡反遭体制性压迫的真相,也提出了“若无法突破极权束缚、建立真正的人权基础,女权运动或将持续沦为工具或噱头”的警示。它既纠偏了许多女权话题在大陆容易陷入的“简单归咎男权”误区,又为重新定义“女权”在当下语境中的角色提供了更高的“人权—自由”维度。对任何关注性别平等、社会正义、法治建设的人来说,此书都值得仔细品读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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