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商品价值学说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交换经济,即人们互相交换自己劳动成果的经济。在市场上,任何人都不愿意自己的劳动成果被白白侵占,这就要求人们在交换过程中有统一的交换尺度。这个交换尺度就是价值。这是价值必然长期存在的理由或客观要求。
价值说到底,无外乎是人们的一种主观认定。客观世界並不存在什么价值。它只不过是人们为了市场而制定的一种交换形式或方法而已。但是,这並不表明价值可以随意地任由人编造,而是依据一定的科学理论而规范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离开马克思。无论你喜欢不喜欢,正是他在十九世纪中叶,创立了一整套关于商品价值的理论,对资本主义价值问题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分析和研究。他的基本思路是:创造价值的主体只能是人;工人在生产中,通过消耗自己的肌体,即“抽象劳动”去创造价值;机器在生产中只能转移其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产品的价值工人只能拿一小部分,而剩余价值被资本家获得。按照这个思路,他认为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全部秘密。很显然,他的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恰恰相反,他的目的是为了否定其生产方式的合理性,是为其剩余价值学说寻找理论基石。这种目的,扭曲了资本主义几百年来生产力飞速发展的事实,偏离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正确的轨道。它的危害是严重的。当然,客观地说,这个价值理论产生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初期,是不成熟的社会生产力产生的不成熟的理论。我们不能苛求于先辈。本文试图就其中几个最重要的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並求教于学者同仁。
二、抽象劳动的本质
价值的质,如同金属镍币,无论币质多少,只有当镍的成色都是一致时,才能进行量的交换。因此,价值的质是第一位的。马克思认为,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劳动的抽象性,即劳动的同一性,才是价值产生的根源,唯如此,人们的不同的具体劳动才能进行交换。这个论述把价值来源和人的生命体相联系,确实是天才的构想,也为人们认识和完善价值理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不过,人的生命体是自然的产物,如果不用自然科学对生命体进行细致的分析,就可能会导致价值理论走向错误的结论。实践证明,这是研究价值理论必须要走的第一步。马克思所处的十九世纪中叶,当时的自然科还没有对人的肌体的消耗进行深入的研究,只知道一些表面的现象。这种历史局限性,使得马克思不可能超越这种认知去把握所谓抽象劳动的本质。今天,我们必须把抽象劳动的概念细化、深化,即把人的生命体在客观世界表现出来的征象,放到微观世界去研究和探讨,从而使其理论的内涵更具科学性,更能揭示其实质。结合自然科学的成果,我们认为,马克思判定的人的肌体的耗费产生价值的抽象劳动,应该是能量在产品上的耗费。这就是说,价值来源于抽象劳动,而抽象劳动来源于能量。这是我们理解价值论的唯一的锁匙。
科学家告诉我们,人类作为生命体所呈现出来的运动形态和世界万物的运动是物质世界最基本的属性。而物质运动唯一可以相互描述和比较的物理量就是能量。物理学认为能量是物质运动转换的量度,是表征物理系统做功的本领的量度,能量以多种不同的形态存在,按照物质不同的运动形式分类,能量可以分为机械能、化学能、热能、电能、风能等,这些不同形式的能量之间可以通过物理效应和化学反应而相互转化。
十九世纪末期,科学家发现能量学说也适用于人体,並逐步形成系统的生命能量 的理论。这个学说认为,一切生命体都需要能量,这些能量主要来自于食物。食物进入人体后,经过消化转为葡萄糖,再经糖酵解后,可将葡萄糖转化为丙酮酸,接下来,丙酮酸将会被传递至细胞的线粒体,並在那里被氧化,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相应的势能会被转化成ATP。ATP是细胞核内能量释放、转移和利用的中心物质和直接供应者。经过这些一系列生命体的化学反应,细胞内部的大量能量被释放。人类的肌肉可以利用这些能量自由地收缩和扩张,完成各种机械功。这种力学特征决定了人在运动中的表现,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体肌能耗费的本质特征。除此之外,人脑和神经与能量的关系更加重要。据测,大脑只占人体体重的百分之五,消耗的能量却占全身消耗总量的百分之二十,这些能量大部分用于神经元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以上这些论述说明,人的运动形式虽然十分复杂,但是最基本的特征,还是离不开对能量的消耗。能量是物体对外做功的本领,在生产过程中,我们把人的肌体对能量消耗的运动称之为劳动。具体来说,劳动就是人的肌体通过对能量的消耗而做功,其中,能量为做功提供动力,而做功则是把能量转换为具体的劳动形式。我们把消耗能量的过程称为抽象劳动,这就是抽象劳动的本质特征。而把做功过程称为具体劳动。从能量学说来看,人体的能量是化学能,这种能量的产生和释放是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生成的。而做功则是把化学能转变为机械能而形成的。人类劳动的方式方法千百种,哪些才是所有劳动所共有的因素呢?这个共有的因素就是人们消耗的能量。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了人所消耗的能量,什么劳动可以进行呢?抽象劳动的这些认知是自然科学极大发展的产物,也为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思正是缺少了这个认知和基础,才使得自己的价值学说在一些重要的方面造成了严重的缺失。
综上所述,我们即知道,抽象劳动使自然物品变成有价值的产品。抽象劳动的本质即是能量的使用和消耗在人体上的体现。价值是能量功能的尺度,是能量的表征和外化,是能量作用于产品过程中的计量,是数字化了的能量。
三、机器可以创造价值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一个例子,即工厂常见的电锤和人手工操作用的铁锤。人工操作的铁锤,用的是由人体的化学能而转换成的机械能而工作的。而电锤用的是由电能而转化而来的机械能工作的。按照能量学说看来,化学能和电能並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它们都是按照能量守恒定律可以互相转化的动力而已。其实,究其本质而言,人可以看作是用能量工作的“电锤”,而电锤也可以看作是用能量工作的“人”。相对于被加工的源料这个客体而言,人和电锤都是现实劳动中的主体。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却认为,物化劳动並不创造价值,而只是根据生产中的消耗情况,转移其旧价值。他认为,关于价值的来源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劳动的主体,即参加现实劳动的人;二是价值的同一性,即价值的质。其实,只要理解了抽象劳动的实质,就能正确地理解这个问题。现实劳动的主体是什么呢?参加劳动的行为主体是否只有人,或者只能是人呢?这里,我们认为马克思把劳动主体的概念的内涵缩小了,外延就没有了其他主体的位置。确实,在工厂,人和机器的区别太大了。除了有死活区别之外,在工作程序、方法、地位和功能上都不一样。从这些现象分析,马克思的判断似乎是正确的。但是, 二者之间的区别乃是马克思所谓的具体劳动的区别,而更为重要的一点,即二者的相同之处,即抽象劳动马克思却没有看出来。其实,关于劳动的主体的界定的关键因素並不在于生命体与非生命体的区别,而在于主体是否有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主要包括二个部分,一是具有适应劳动需要的技能,二是具有适应劳动需要的动力(即做功的能量)。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显而易见,人是具有这种能力的劳动主体,不需多叙。而机器之所以也可以和人一样作为劳动的主体,也是这二个因素决定的。
我们先看第一部分。在现实生产中通过三次工业革命,机器的具体劳动的能力在现实劳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人在生产中的占比越来越少,机器反之越来越多。如,美国现在注册在案的七百二十个职业,将有百分之四十七被人工智能所取代。又如,美国特斯拉汽车公司在加州的汽车工厂, 基本实现了无人化生产。从冲压开始到焊接、组装、喷漆四大环节,全由一百五十个机器人和机器人手臂操作完成。机器人的非凡表现说明,生命体和非生命体在运动时,可以表现出功能上的一致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智能机器人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和控制的功能,这些过去只能从生命体生长出来的功能,如今已经成为非生命体可以表现出来的东西了。这说明,机器可以具备一定的“活劳动”的特征和功能。当然,机器再有本事也离不开人的劳动。但是,机器的发展趋势就是弱化人的劳动的趋势,这种异化的方向就是生产力发展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这就决定了人的劳动与机器相比,他的弱势是很明显的,创造的价值和机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一个锻压工,靠手工制作,最大力气也就几百斤,而万吨水压机,揉几千斤的铁块就跟人和面一样容易。
关于第二个部分,是在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中,机器和人是同一的。正是这种同一性,使得他们创造的价值只有量的区别而没有质的不同。这种同一性,即都是通过消耗能量而创造价值的。前面例子告诉我们,在劳动中,无论是人利用的化学能也好,还是机器利用的电能也好,在微观世界里,它们统统都是物质对外做功的本领,都是原孑、分子动能和势能释放的能量。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同一性表现为它们共同对能量守恒的遵从。这个自然界的铁律不仅制约着能量的运动,而且制约着人们对价值观的认定。正是能量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决定了人和机器在抽象劳动中的本质是一致的,因而,机器也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从这个推理出发,我们即知道劳动的本质,就是通过能量消耗而作用于生产资料而成为新产品的价值的运动过程。这个本质说明, 价值是劳动的凝结物,它反映的是劳动能力的大小,至于劳动的主体是谁並不重要。但是,马克思却认为确认劳动的主体很重要。因为在他看来,如果劳动主体的机器也可以创造价值,那么,人的创造价值的意义就会大大减弱,那么,所谓剩余价值的理论也会大大降低其指导意义。但是,实践证明,只有依靠消耗能量而创造价值的特质才是决定谁是劳动主体的唯一标准。
四、机器不能转移其价值
马克思在价值论述中认为,资本家的全部资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于购买工人的劳动力,称为“可变资本”,其价值量在生产过程中是可变的,能通过工人的劳动来增加;另一部分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等,称为“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是不变的,只是将原来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机器为什么只能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出去而不能创造价值呢?马克思似乎没有给出理由。但是只要真正理解了价值的本质和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的理论,就能知道机器不能转移价值的原因了。这主要是三个因素决定的。
其一、这是抽象劳动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价值既然是主体抽象劳动的产物,必然只能用其抽象劳动的特性和功能去客体创造价值,而不能离开抽象劳动去转移价值。马克思和我们的分歧点在于,我们认为机器也是创造价值的主体,也是可变资本的一部分。而马克思仅仅承认人是可变资本,是创造价值的主体。那么,一个重要的问题必须回答,即机器对于价值的作用是什么呢?马克思给出了“转移价值”的答案。不如此,机器就失去了任何存在的理由。前面我们已经叙述了机器创造价值的理由,这个认知是和抽象劳动的本质特征相符合的。这也就是说,人和机器既然都是通过消耗能量来劳动的,他们的抽象的本质是相同的,那么,他们的资本属性就是相同的,即都是可变资本。机器本身的价值是生产它的主体通过抽象劳动创造的产物,在自己做为主体而生产产品时,也只能通过抽象劳动去创造新产品的价值,而不是去转移自己的价值,从而削减自己的价值。机器既然是通过消耗能量而生产的工具,那么这里内在的逻辑的规定性就是这样的,即机器必须有能量作为动力才能生产,而一旦利用能量生产,就必然包含抽象的劳动。如车床加工一个轴,车床的设备架构使其具有具体劳动的能力,同时,它还具有利用电能作为动力进行抽象劳动的能力,这两种能力的合力通过人的操纵去加工。这时,有一种加工模式可供我们选择,即加工轴旋转,靠人工进刀。当加工完成时,我们只能知道总的能量创造了总的价值,而无法分辨哪些是人创造出来的价值,哪些又是机器转移出来的价值。这表明,无论是人或者机器,只要利用能量加工产品,它就必然表现出抽象劳动的能力去创造价值。我们猜测,马克思用“死劳动”与“活劳动”的概念来阐明价值的原因是,机器没有像人一样的肌体的消耗,也就没有和人体的共同的抽象性,因而只能是死劳动,只能转移价值。这个推理在那个时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不知道 — 我们这个世界,能量是物体对外做功的本领,这是人机劳动中共同的抽象,在这个前提下,机器只有创造价值的功能。
其二、这是价值的特性所决定的。能量和价值虽然如影相随,但是,价值只是人们把能量加工的效应记载下来,成为商品交易时的凭证。价值记载之后,永远恒定。这种记载在生产中没有任何作用,只是在市场交易中需要参考的数字。有人把生产中的折扣等因素看成是价值的转移,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实际上,折扣反映的是机器消耗能量的大小的改变,即创造价值的能力的大小的数值上的估算,而不是反映机器自身价值的转移。机器如果是不变资本,即意味着机器就有转移完价值的时候。如榨甘蔗,汁液只会逐渐减少而不能增加。那么这就需要解决如何计算这些机器转移价值的总的时间和确定转移率。这些问题如果不能量化的话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反过来,如果我们仅仅计算机器创造的价值量就好办了,只要把机器每一单位时间耗费的能量乘以加工所需的时间,就知道该机器创造的价值量了。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机器不坏,其创造的价值之和总会超过机器原价值,即可以实现投资人赢利的目的。
其三、这是劳动主体的特质所决定的 。马克思在论述价值时,从来不认为作为劳动主体的人在劳动中会转移其自身的价值。这是对的。因为人的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途径,他不可能一边在创造着价值,一边又转移自己的价值。情同此理,机器也只能如此。如果仅从物化劳动是指具有劳动能力而言的话,那么,人在现实劳动前,也是一种活着的“物化劳动”。他的“物化过程”一面是靠别人的训练和传授,一方面是靠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工作实践。这个“物化”过程,本质上来讲,也是一种能量消耗的过程,即把自己培养成能够劳动的生产“工具”的过程。资本家雇佣工人买的是他们的劳动能力,目的是靠他们的具体劳动去创造使用价值,並靠他们的抽象劳动去创造价值。同理,同样为物化劳动的机器也应该能够创造价值。机器和人不同之处在于它不能自主获取,而必须靠人的赋予。但是它一旦具有了一种劳动技能,就能利用这种劳动能力去创造使用价值。当然,由于机器不能自己产生动力,而必须靠人去设计和装配产生能量的系统,即提供动力的功能系统。有了动力系统和生产功能,机器就类似人一样,可以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了。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机器会逐渐老化,产生价值的能力会逐渐下降,正如人老了,肌体的各种功能减退,劳动的能力也就弱化了。当然,这只是人体老化而不是人把自己的功能转移出去的原因。机器也是如此,老化了的机器,生产能力大大减弱,但是,这並不是机器的价值转移出去的结果,而是表明机器生产价值的能力减弱了。虽然表面看上去都是价值减少了,但是,减少的原因却是大不相同的。这就像是母亲生孩子时,孩子是她创造的产物,而不是自身的组织转移出去的产物
最后强调一点,生产原料和机器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原料是生产中被动的客体,是被加工的对象,因此,它只能接受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除了机器之外,其它辅助设备都是实现生产的必备条件,但不是创造价值的必要条件(即並不具备抽象劳动的能力),这些辅助设备原有的价值同样不能转移,它们的价值只能通过企业不断地通过产品新生的价值的累加去逐渐“对冲”投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成本核算),才能转入赢利的阶段。另外,机器设备的能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也是要计算成本的,但不是去转移自己的价值,而是去创造价值,从而抵消成本。总之,一切以能量为核心的价值观才是我们分析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
五、人与机器创造价值的占比关系
当我们把机器也作为创造价值的主体时,那么在两个“活劳动”之间就有一个创造价值的占比关系了。这种比例关系的划分是非常必要的,对我们重新认识、评价价值论和人机在创造价值中的地位、作用、发展趋势有重要的作用。如果现代工业劳动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之后,仍然套用传统的价值观去看待这些问题,就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而落后于时代。
人机占比的划分大致有以下这么二个原则:
首先,产品的价值,仍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
其次,是把人机各自作用于在产品上的劳动时间之比,作为各自创造价值之比。如现代数控机床,采用计算实现数字程控的技术后,机床就会按照图纸要求的形状和尺寸,自动地加工零件。工人的工作主要是程序的输入,零件的装卸,刀具的准备和加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这样,工人劳动强度大大减低,在生产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大大缩短了,耗费在产品上的精力减弱了,也就是说,为产品提供的抽象劳动大大减少了。如果加工零件用时十小时,机器用时九小时,工人用时一小时,那么,两者创造价值的占比就是9:1。过去我们把完成工件的整个时间都算成是人的劳动行为,这是不对的。因为在完成工件的过程中,人並没有把自己的能量都消耗在工件的加工上。
根据这两个原则和资本主义发展史推论,我们即可知道:
1、在资本主义初级阶段,企业主要靠人的体力进行劳动,工人创造了大部分价值。在手工作坊,工人创造了全部价值。当时,资本家主要靠工人加班加点千活,並拿走了大部分剩余价值,马克思提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现象,是和这个时候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随着机器的大力发展,现代工业已经主要靠机器生产了。这样的话,工人的数量急剧减少,随着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出现,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的用于产品的劳动时间越来越少(不是上班时间),而用于辅助生产的时间越来越多,价值占比肯定大量减少。这样的话,攫取剩余价值已经不是资本家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了。
3、既然价值创造的主体是机器,那么,剩余价值就归机器的主人拥有了。那么,至少,在自动化先进的企业里,资本家就可以脱掉剝削的帽子了。这样,剩余价值理论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现实基础而成为了过时的理论。当然,马克思试图给予工人阶级更多的人文关怀,並赋予他们极高的历史地位和巨大的历史使命是可以理解的。他希望工人阶级从苦难的生活方式中解脱出来,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贫困的生活的解脱主要还是靠生产力的发展才行。物质的批判,还是要靠物质的力量去解决。马克思试图用某种理论,如剩余价值学说去批判资本主义,难免会走上空想的道路。这条道路已经被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证明是行不通的。马克思的这个理论最大的失误在于他並不了解抽象劳动的实质,即能量不仅是创造价值的动力,而且是创造世界的动力。他把这个不了解的东西当成了剩余价值的基石,不可能不失误。正因为这样,导致他沒有给予机器留有任何创造价值的余地。我们猜测,他大概怕这样会导致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剥削程度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大打折扣。但是,理论是灰色的,生产力发展的生命之树长青。实践证明,发达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工业条件不仅仅是不剝削工人了,而且是把工人阶级彻底解放了。所谓解放,就是经过三次工业革命之后,不但解放了人的四肢,而且也正在逐步解放人的大脑。现在,新型态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三D打印机、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和新设备大量代替人的劳动。工业采用智能化制造的最根本的特征就是无人化。随着工人阶级的自行消亡,这必然对过去的价值观造成巨大的冲击力,只有将机器能够创造价值观念适时地引进来,才能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生产力发展的新趋势。历史证明,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工人阶级不旦没有经过革命推翻了资产阶级,反而自己却被新生的生产力所代替。这就给发展中的国家指明了一条道路,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点研究智能化生产系统及其过程以及纲络化分布生产实施的实现,並把代表了先进生产方式的新科学、新知识、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应用到工业生产中,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主流。
2024、7、11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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