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断想录(十)无神论与世俗化的信仰

1,

笔者在上一集结尾处就无神论的社会实践的结果总结道,“结果就是建立在无神论信仰上的社会制度必然导致压迫,走向专制,无有例外。” 读者或许会问:美国不就是一个无神论者—尤其在文化界中—人数众多的国家吗?笔者其实在前文里已经部分回答了这个问题,那就是思想上相信无神论与实践中用无神论信仰来建立社会制度是两回事,笔者对其进行了粗浅的分析。本文继续分析,在以世俗化的基督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美国社会里,为什么无神论信仰是正常的,以及无神论信仰的各种差别,及其今天的发展。

2,

先说一说当今主要的不同的无神论及其代表。

上文介绍了无神论在美国的一些现状,提到无神论者对于人的自由意志的否定。这方面的代表以) 萨波斯基(Robert Sapolsky,1957-)最为著名。萨氏为斯坦福大学教授,在神经科学领域有很深的造诣。他于2023年发表了Determined(试译为“确定无疑”)一书,系统分析了人的各种精神活动与大脑各区域的神经元活动的生物信号的对应关系,就此得出结论说,人就是如同一架机器一样,全部的大脑活动都是物质活动的结果,都可以如同物理学一样,通过决定论(即因果关系链)加以解释。那种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想法,不过是幻觉。因此,要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仅是对于犯罪行为后面的原因的错误解读,还把很多无辜的人定为罪犯加以惩处,造成社会不公平。(1)

今年四月刚刚去世的另一位无神论学者登尼特(Daniel Dennett,1947-2024),生前是塔夫茨大学的哲学教授,美国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他如萨氏一样都信奉决定论。但登氏却反对萨氏对于自由意志的否定。理由很简单:一旦否定了自由意志,法治社会也就失去了赖以维持秩序的人类学根据。登氏还举实验结果为证:当犯罪人被告知他的犯罪行为并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因为他并没有自由意志,这以后的结果不仅是犯罪人感觉困惑,并且接着便是继续犯罪,并辩称自己控制不了自己。(2)

萨-登两人有过数场辩论。笔者不同意两者对于人类行为所持的建立在无神论基础上的决定论立场,更不同意赛氏否定自由意志,但是对于两者的辩论,笔者认为赛氏的逻辑推理胜于邓氏。— 要坚持彻底的唯物论,其逻辑结果就必然要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邓氏的想法陷入了“既要、又要”的怪圈,一旦要在坚持决定论的前提下辩论人是否有自由意志,当然就不能两全其美了。(3)

究其要害,问题出在很多如登尼特的学者与大众,其实都是坚定地信奉“人皆生而自由平等”,但又坚持认为,造物主的存在不符合科学,必须拒绝。这样一来,他们不自觉中陷入了自掘的陷阱:科学难道可以证明他们坚持信奉的“人皆生而自由平等”吗?因此,这些人在思想上是假无神论者。

但是,如果他们在实践中坚持要以“自由平等享受物质财富”来实现人的自由平等,那就是在向马克思主义的实践靠拢。只不过在法治民主的社会里,要把理想和平地付诸实践,几乎没有可能。这样的人,在美国的权力机构里一直有极少数代表,包括今天的国会。(4)

而如果这样的“无神论者”也不赞同在实践上以物质财富的享有是否平等来衡量美国社会是否自由平等的话,他们最多只能算作是怀疑论者—喜欢并接受上帝的启示,不问上帝是否存在。

3,

再说无神论产生的必要条件。

从中国大陆受教育长大的人,多半以为宗教信仰与无神论是两个平行的思想体系,一个相信神的存在,世界是神创造的;一个相信世界是自在永在的,根本不存在神。这个说法所指的无神论信仰,严格说并不是欧美的无神论信仰,而是“不知有神”的无神论。

“不知神思想”的例子如同没听说过什么是上帝的小孩子,晕晕乎乎,不知道也没想过超自然的神,更不必说基督教的上帝。

欧美的无神论信徒,是如同马克思或赛保尔斯基那样的人。他们熟知基督教,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批判否定后,建立一套没有上帝的关于自然起源、生命起源、人生意义的理论,成为其信徒。

这后面的逻辑是:人若要说“X不存在”,首先要说清楚“什么是X”,然后才能否定X。所以无神论者首先要说清楚什么是神,才可能对其否定,建立无神论,成为无神论者。

4,

最后说说无神论的来历与发展。

笔者以为无神论的来历有三:

第一是“人的本性中自由人的心智的发育,不是像动物那样是由基因决定的,人的心智的发育是“自由”的。…… 它才是人的“善恶”(本性)之源。“(参见第三集)它决定了正常发育的人,天然具有不愿受束缚的本性,不会自发建立有系统理论支撑的超自然的权威来管辖人。“不知有神”的无神论便是这样的例子。

第二是科学发展给人带来的认知能力的快速发展,使得人误用科学方法检验并否定所有形而上的存在,把基督教与种种人所建立的迷信和无知的祭祀活动混在一起,统统以宗教言之,用科学对其一起否定。这是欧洲自文艺复兴后所产生的无神论。

第三则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工业文明带来的经济发展所产生贫富差别,使得一些人需要有排泄愤怒的渠道,把最高的超自然的权威 — 同时又是不拿枪的、提倡普世爱的信仰对象 — 拿来撒气,接着在继承基督教自由平等的启示的基础上,创造新理论来凸显人的权威,是实现人的权威的代价最小收益最高的选择。这方面的无神论,当数马克思主义为顶峰。

如今在目睹共产主义实践的失败基础上,新的无神论干脆直接用实验测定的数据来等同人的思想中的意义,否定精神的存在(马克思主义并不否定自由意志)(5),进而否定自由意志,像萨波斯基那样把人论证为与机器无差别的生命。(6)

5,

上面这种极端的无神论思想,如果泛滥起来,对于社会的危害可想而知。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美国的基督教世俗化的制度,是宪法规定的,(7)为的是充分实现所有公民的自由平等,但是它不等于无神论。当今世界上,政治权利所基于的信仰必须世俗化,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自由平等。这方面,只有基督教信仰完全做到了。共产主义信仰做不到,伊斯兰教也做不到,其他的信仰只有通过接受“人皆被造物主赋予自由平等“信仰,再世俗化的基础上转变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主制度,才能充分保障所有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

继承了中华文化的台湾做到了!对于华人来说,没有比这更有说服力的文明转折和进步了。

注:
(1) Robert Sapolsky: Determined: A Science of Life Without Free Will, 2023
(2) 萨波斯基与登尼特辩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YzFH8xqhns
(3) ibid
(4) 美国民主社会主义者(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mocratic_Socialists_of_America )组织(见其网站 https://www.dsausa.org/ )目前在国会又五名代表。该组织的意识形态信仰包括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等。
(5) 马克思认为,“精神的实质始终就是真理本身”。参见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1842年2月
(6) 萨波斯基认为,“我们是机器,我们能够感知自己的经历并对其产生情感。因为机器的故障而憎恨它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他也知道,“相信机器会发生‘好事’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荒谬的、毫无意义的,” 但是他仍然坚持,“尽管如此,我确信,如果人们感到更少的痛苦和更多的幸福,那将是件好事。” (摘译自Corinne Purtill: Scientist, after decades of study, concludes: We don’t have free will by Corinne Purtill, Los Angeles Times https://phys.org/news/2023-10-scientist-decades-dont-free.html )
(7) 见《美国宪法》第六条、“权力法案“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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