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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树行回来度假,我俩照例要有几番“严肃”的讨论,也就是话题比较不那么“家常”的讨论。今次谈到不同的社会制度,我俩都同意,天下没有完满的制度。我接着问树行:既然没有完满的制度,那么,不同的制度是否有优劣之分?如果没有,人们为制度进行的争论就毫无意义;如果有,孰优孰劣的标准是什么?
树行认为制度应当有优劣之分。不过,他想了一阵,却想不出孰优孰劣的标准应当是什么。
看着树行苦思,我不奇怪,因为我对这个问题也曾经想过很久。第一次想到这个问题,是30多年前读了一篇论言论自由的文章后。该文列举了言论自由会给社会带来的好处和坏处,两相比较后,认为好处多于坏处,所以言论自由好,社会应当有言论自由。
我那时对于这类的话题虽然有兴趣,但读过的相关书籍很少,思考也有限。不过凭着直觉,我总感觉该文作者的思路不对劲。因为是人就会思考,产生各种思想,有思想必然要有言论—包括各种表达形式,否则思想的存在就无从知晓。这个道理就如同有腿就必须要走路一样,没法用比较走路好还是不好来说明人该不该走路。
因此,走路不过是腿的功能。同理,思考是大脑的功能,言论是思考的结果(思想)的表达而已。如果不许表达思想,思考就失去了意义,大脑的功能等于被剥夺了,大脑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人也就不成为人了。
这样一分析,我就对那篇文章发议论说,这种通过比较言论自由带来的好处和坏处的论证,其实是荒唐的。因为所有的自然存在,都有其结构与功能。我们不能因为某个存在的功能对于我们的利弊的多少,论证这个存在的功能该不该有。它不归我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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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是有的社会制度不允许言论自由。这样的制度希望人们不去想坏事,所以要通过管制人的言论来管住人们不去往坏处想。仔细想想,这样做似乎并不错。比如说,当年如果能管住希特勒的言论自由,也就管住了他的思想,让它都呆在他的脑子里,谁也不知道,也就谁也影响不了。最后,世界上也就会少死很多人。这样推理开来,不允许言论自由的社会制度也有道理。
当然,我也可以如上面1,节里做的分析,说明允许言论自由的制度才符合人性,所以人喜欢言论自由,允许言论自由的制度也就比较好。
诚如斯言:There is no solution but trade off. — 试译为 “所谓解决办法,不过是有得有失的交换而已。”
3,
回到社会制度的比较,除了比较言论自由,还有其他各种相关内容不能忽视。难道要把每一项都找出来,罗列其好处与坏处来进行比较? 就算可能这样做,对于什么是好处,什么是坏处,人们的看法也难以统一。所以这个方法行不通。— 树行如我当年一样,一时间找不到答案。
我看着树行说,要不要听听我的看法?看到树行点了头,我便说,应当比较在哪个制度下,社会可以逐渐进步。有的制度具有内在的进步机制,可以经由促进新文化的创造,通过社会成员的互动,不断改进制度,再促进新文化的创造,不断反复,最终表现为克服旧的恶,实现社会的不断进步。
树行听了,想了一下,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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