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由男女组成。千万年来的古代社会和数百年来的近代社会,男女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众多变化。翻阅资料,稍加观察浏览,既感颇费思量,又觉值得探讨。
旧石器时代晚期(约五万年前)人类社会形成母系社会,也就是说,那个时候,社会生活的大权掌控在妇女手里,男子听命于女人。到了5500年至4000年前,母系社会逐渐解体,由父系社会所取代。中国的父系社会也就有五六千年的历史吧,母系社会却经历了差不多有四五万年。
男权社会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表现之一是妇女的缠足。这是中国的“特产”,世界上其他地方没有这个现象。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资料上有两种说法:一说最早从夏禹,商代,春秋战国,继而隋唐五代,而且发展了,另一种比较扎实的说法是: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缠足以现在的眼光看是非常痛苦和残酷的,详细过程本文不加赘述。但是在那缠足盛行的上千年和数百年里,它却是被许多母亲们所推崇的。当女孩们哭着喊着拒绝缠足时,母亲们大多哄着她们说这是“为你好”而强行执行的。至于男人们更是醉心于小脚女人,有“天足”的女人他们是不会娶之为妻的。妇女缠足在中国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初,才渐渐绝迹。
在中国妇女缠足的时代,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妇女大多也谈不上享有和男子同样的权利。只是到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出了个妇女领袖奥兰普·德古热(Olympe de Gouges, 1748-1793), 她在1791年发表了“女权和女公民权宣言”,才第一次喊出了“女人生来自由,和男人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的呼声。她堪称世界争取女权第一人!她是个作家。可惜,在那混乱的革命年代她被控告为“反动的保皇女人”,于1793年十一月送上了断头台。
近代和现代女装的时尚发展史,可以说是一部女权的发展史。本文只举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1. 妇女穿裤子。这在现在看来是极为平常不过的事,在上百年前可不是那么简单的。1851年出现了裤腿到膝盖的灯笼裤。在美国,那些公众妇女在正式场合也开始穿这种裤子登堂入室,但在欧洲,妇女们还不敢穿它外出。1934年在美国出现了妇女也穿的牛仔裤,但在欧洲,牛仔裤1953年才出现在商场。2013年1月31日在巴黎一些妇女社会名流和全法国数百万妇女一起穿着裤子信步走过巴黎街头,以此纪念在两百年前的1800年11月7日“妇女着装条例”的颁布。该条例禁止妇女穿裤子。
在德国,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妇女穿裤子才被社会认可,妇女的全套裤子服装才成了时髦。一群大学生经过游行请愿,才被允许冬天裙子下面可以穿裤子(以前裙子下只穿长筒袜子, 难挡严寒)。但是,这个“穿着条例”在天主教女子学校里还延续更长一段时间。
2. 妇女穿高跟鞋。资料显示:公元前3500年高跟鞋最早出现在古埃及。中国的嫔妃和土耳其的宫廷女奴都穿高跟鞋,不仅出于审美的需要,而且也为了防止她们从宫廷逃走。16世纪末波斯战士为了踩稳马镫而穿高跟鞋,18世纪的欧洲,男人也穿高跟鞋,为的是避免地面上的脏东西(那时的道路可不像现在那样干净)。从17世纪末开始,男女高跟鞋有了差别:男的鞋跟更方,更矮,更粗犷肥大,而女的变得更纤细。到了1740年男人不穿高跟鞋了,完全放弃了这个“权利”,穿高跟鞋便成了妇女的专利。
男人喜欢看女人穿着高跟鞋走路的样子,女人也认为穿着高跟鞋走路更吸引男人的眼光。而设计服装包括鞋子的人员虽然女性居多(根据2022年德国的统计,从事服装设计的两万五千多人中85,9%是女性,男性仅占14,1%),但是这少数的男性却在这个行业中占领导岗位。并且知名的服装设计师男性多于女性。因此,高跟鞋的发展趋向是鞋跟越来越高:普通女鞋的鞋跟高度为2到3厘米,中等高度不超过7,5厘米,电视播音员等人员的工作鞋的鞋跟高度在10到12厘米之间,据说,穿这个高度的鞋还可以说是舒服的。现在有些特殊工作人员穿的鞋,鞋跟竟然高到20厘米!
女性穿高跟鞋已经超过一百年了,穿高跟鞋,尤其穿很高跟的鞋其实对于脚是很不健康的。长鸡眼不说,还会引起大脚指骨状突起,变形。有很多经常穿高跟鞋的妇女,到了老年她们的脚都有毛病。看样子,穿高跟鞋这个时髦,还要继续下去。从表面看,这是男女双方都愿意的事:一个愿意看,一个愿意穿。但在实际上,我认为这是上了男人的当。这也是如今的世界是男人世界的表现之一。
男女平等,以德国为例,至今经历了很多事情:1918年推翻了皇帝,之后成立了魏玛共和国,1933年到1945年经历了希特勒纳粹的专制统治。1949年5月产生了德国第一部基本法(也就是宪法)。前几天,在首都柏林和原来的陪都波恩举行了三天的街头庆祝活动,庆祝德国基本法产生75周年。基本法的第三条就是保证男女权利平等。到了1957年的5月,德国联邦议会又通过了“男女平等法”,宣称:男女平等是植根于人道主义和开化思想,是人的尊严的基本。但是,男女平等在德国也不是一步到位的。
1958年妇女才允许单独在银行开户。为此德国妇女差不多奋斗了一百年。在此之前的19世纪,德国妇女不允许上学,不许占有土地,不允许独立挣钱,不允许参加选举。在1958年之前,女性需要丈夫或父亲的同意才能取得驾驶证(东德,也就是民主德国,虽然从成立之日起就允许妇女取得驾驶证,但在其他方面对妇女的歧视和西德是一样的)。
1977年德国议会通过第一个“婚姻,家庭改革法”,妇女才得以未经丈夫允许独立工作。在1992年前,妇女禁止在夜里工作,那还是根据1891年的“劳动时间法”定的规矩。那条法律出于“道德和健康原因”,禁止妇女在20点到6点,和从23点到5点两个时间段工作。
总之,德国妇女在1949年之后,通过一系列的立法和法律改革,获得了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不得不说,德国的男女平等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女性的工薪比男性还少18%,又比如,妇女在各个领域里处于领导岗位的数量还远低于男性,虽然从政府层面强制性地规定了女性的比例,但是至今还没有达标。
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的调查,比利时,丹麦,法国,拉脱维亚,卢森堡,瑞典等国在男女同样上学,同样课程,同样上体育课,上同样大学,操同样职业等方面做到了100% 的男女平等,但是放眼世界,男女不平等的地区和 领域还多着呢!男女平等,随着历史的发展,民主制度的开拓,正在不断前进。要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还任重而道远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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