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们已经很少提起葛佩琦这个名字。但在1957 年,他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当时的舆论宣传他是一个主张杀共产党人的大“右派”。其实,这是一桩冤案。
葛佩琦原来是一个老共产党员。他 1935 年参加 “一·二九” 运动,1936 年当选北京大学学生会副主席,1938年加入共产党,组织豫东抗日游击队。之后,作为秘密党员,在国民党军队担任少将参议,为中共提供了大量情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虽有入党介绍人刘子久证明葛佩琦的党龄,但找不到单线联系人赵耀斌,葛佩琦便成了党外人士,他心里当然不快。
1957 年 5 月 24 日,时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的他在党委召集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发言说: “今天的党群关系比起 1949年差了十万八千里。群众为什么对我们起恶感呢?因为我们做的事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好。老百姓的生活没有提高,提高的只是共产党的生活。现在共产党工作做得好没话说,做不好,群众就可能打倒共产党,杀共产党的头。”
他的话被断章取义登报,使他成为全国声讨的对象。他被划为 “右派” 分子,关进监狱,于 1959年6月29日判处无期徒刑,后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
直到 1975 年冬天,全国人大决定对在押的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党政军特人员全部释放,他才重归北京,蜗居在大杂院中的一个八平米小屋里。
1978 年, “右派” 改正工作在全国展开。葛佩琦找到人民大学要求改正,遭到冷遇。他只好到中组部上访。在中组部信访处接待站,葛佩琦报上姓名,接待人员说,由领导干部接见他。
两天后,葛佩琦见到了中组部宣教干部局局长郝一民。郝一民进门就和葛佩琦握手说:“葛佩琦同志,这么多年,你受苦了!” 中组部将葛佩琦的申诉材料批转给人民大学,嘱咐要认真复查。
1979年4月初,葛佩琦去人民大学询问,得到的说法是,他是毛主席亲自划定的,谁也不敢为他平反。
1979年11月12日,人民大学党委派人送来了 《关于葛佩琦右派问题的复查结论》 :不属于错划,不予改正。
葛佩琦无奈,只好开始新一轮上访,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都跑遍了,有的还去了多次。答复是:阻力太大,爱莫能助。这时,人民大学原党委常委李逸三给他出了个主意:上访胡耀邦!
1980年4月2日下午5点,葛佩琦来到了北京东城富强胡同胡耀邦家,按了门铃。警卫人员问他找谁。他说,要上访胡耀邦同志。不久出来一位干部。葛佩琦向他通报了姓名和来意。干部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带着材料吗?”葛佩琦把一封申诉信递了过去。
干部说: “耀邦同志现在正会客,没有时间接见你。今晚我一定把你的信转给他。请你留个电话,以便将处理情况及时通知你。” 葛佩琦说:“我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没有电话。” 干部说:“那只好请你再辛苦一趟,明天下午还是5点来。”
第二天下午,葛佩琦按时前往。那位干部交给他一个大信封,说:“你拿着它去中央组织部,找陈野苹副部长。”
葛佩琦回家后,拿出放大镜,从信封中看到了胡耀邦的批示:指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对葛佩琦同志落实政策。
此后,陈野苹指定中组部干审局一位副局长具体负责此事。但过了半年多,仍未见人民大学的答复。
山穷水复疑无路。一向同情葛佩琦的李逸三又在11月20日给胡耀邦写了一封信,以国务院参事的身份,反映葛佩琦的冤狱问题。
信中说,自己是葛佩琦1957年发言的当事人,“当时葛佩琦说的是气话、刺话,批评把流过汗流过血的人关在大门之外,冷若冷霜,有些党员六亲不认。《人民日报》的报道是吃了水分的,和事实是有出入的,断章取义,夸大其词。葛是 1938 年入党的党员,是在敌占区搞地下工作的,延安档案可以证明这点。1949年解放至1957年,他多次要求恢复组织关系,组织上不但不承认他搞地下工作时的成绩和组织关系,反而对他一再审查,看成嫌疑分子。1957年划‘右派’后,来了一个新账老账一齐算,说葛是历史反革命分子。葛出狱后一再申诉。大约三年以前,已经查明他是历史革命分子,不是历史反革命分子。听说北京市人民法院也早已重新做出判决,认定葛是坐了十八年冤狱,北京市委迟迟不批。我以一个党员的身份,向您建议:请求您责成有关部门彻底查一下葛佩琦十八年的冤狱是怎样产生的;北京市委为什么对法院重新判决为无罪的请示,拖了近一年,不睬不理。解放前,葛佩琦是虎口余生;解放后,长期被压在了‘右派’ 帽子底下,妻离子散,双眼接近失明。葛被划成 ‘右派’ 时,我也举过手,我是问心有愧的!为了使这个历史革命分子早日过上人的生活,我特向您喊:冤! ”
李逸三资格很老, 是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的参加者,是洪湖苏区的领导者之一。他的信引起胡耀邦的重视,瓶颈终于突破。八天后,1980年11月28日,北京市委批准了北京市高院的结案结论。12月10日上午,北京市高院正式开庭,宣布1959年的判决是错误的,应予纠正。葛佩琦无罪。1982年1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重新做出复查结论,撤销划葛佩琦为 “右派” 分子的决定,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工资待遇。1983年5月23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做出决定,恢复葛佩琦党籍,党龄从1938年7月起连续计算。
1993年1月13日,葛佩琦因心脏病逝世,终年八十二岁。
原载 《湘声报》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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