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比·孙 耘·唐少杰:对一份后文革年代资料的多重解读(一)
林宣玮·胡发云:完整的真相!才是否定与反思的唯一前提——专访《迷冬》作者胡发云
郭道晖: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草案)》大讨论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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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博物馆通讯(八七○)·华夏文摘增刊第一○三八期(zk1607b)
中国新闻电脑网络(CND)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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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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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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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解密】 对一份后文革年代资料的多重解读
(一) 张 比·孙 耘·唐少杰
【书刊评论】 完整的真相!才是否定与反思的唯一前提
——专访《迷冬》作者胡发云 林宣玮·胡发云
【千秋功罪】 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
——《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草案)》大讨论记略 郭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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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通讯所刊载的材料已经全部增补到网上《文革博物馆》“最新展出厅”
及各有关“展厅”,欢迎前往浏览,网址为:https://museums.ciaos.org/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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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解密】
对一份后文革年代资料的多重解读(一)
·张 比·孙 耘·唐少杰·
目录
一、记录在案:误入白虎节堂之后的黥面之刑(张比)
二、后文革史之一粟:对一份文档资料的解读(孙耘)
三、读后有感(唐少杰)
编者附记
一、记录在案:误入白虎节堂之后的黥面之刑 — 张比
◇ 关键词:文革;三种人;记录在案;白虎节堂;黥面之刑
关键词释义:(按百度百科)
文革:指文化大革命,全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在中国由毛泽东错误发动和领导、被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中华民族带来严重灾难的政治运动。(来自《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三种人:在党内,“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造反起家的人,指紧跟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造反夺权,升了官,干了坏事,情节严重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指竭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思想,拉帮结派干坏事,粉碎“四人帮”以后,明里暗里进行帮派活动的人;打砸抢分子,指诬陷迫害干部、群众,刑讯逼供,摧残人身,情节严重的人,砸机关、抢档案、破坏公私财物的主要分子和幕后策划者,策划、组织、指挥武斗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子。
记录在案:常用公文词语。指已经录入案卷,可资备查。
白虎节堂:节是古代大将出征时天子所授的军权象征,节度使一词由此而来。白虎象征西,宋时一般节堂在帅府之右,故称为白虎节堂,为古代军机重地,相当于现代的军备司令部。白虎堂系军事重地,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携带武器进入,《水浒》中的林冲疏忽大意,误入白虎节堂,被高俅陷害为谋杀。
黥面之刑:黥刑,又名墨刑,黵刑,刺字,上古的五刑之一,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
◇ 题解
手头有一份资料,是关于清华大学“文革”期间两大派群众组织的调查报告。报告还包括四个附件。报告成文于文革后清查“三种人”期间(约在1983年前后)。
这份调查报告出自中央某部门,是一份正在起草的文件的半成品(即未定稿)。正式文本是什么样子,甚至是不是最后形成了正式文件,不得而知。因此,尽管这份资料所述的内容很重要,包含的信息很丰富,这份资料也只具有参考性质。
阅读这份资料,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关键词:记录在案。这是对造反组织中多数清查对象的处理方式,在这份资料里反复出现。除了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人员以外,大部分都是以“记录在案”作为处理结果。“记录在案”,这是一个既明确又模糊的词语,将来可以“自由裁量”,这就给人以很大的想象空间。笔者以为,上述资料的中的“记录在案”,就如同古代的黥刑。只不过古代是把字刻在脸上,这里是白纸黑字,刻印在纸上,收入到档案里,跟着你走一辈子。
文革中,造反组织响应伟大领袖号召,进行了造反活动,主观上是为了保证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没有推翻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故意。其成员由于所处环境地位不同,犯了大大小小的错误。他们手拿红宝书,口诵“最高指示”,是为了对伟大领袖表忠心,如同林冲要把宝刀献给上司一样,但误入禁区,于是被构陷了罪名。是伟大领袖的诱惑在先,造反派的行动在后。如何判这样的糊涂官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判断。
(一)、资料的主要内容
这份调查报告没有署名。报告较长,有20页,约1万多字。从报告内容看,作者对清华情况十分熟悉,将文革中清华的重要事件悉数收录,所以不排除有清华党委派人也加入了调查组,或协助调查组工作。
报告分成为六个部分。
1、文革初期(1966年6月9日—8月4日)
2、红卫兵组织的产生(1966年8月8日—12月28日)
3、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的成立及其分化演变(1966年12月19日—1967年5月29日)
4、两大派组织的主要问题
5、两派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情况
6、对两派组织的清理情况
以上六个部分,相当详细。前三个部分对清华文革过程的描述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重大事件基本没有遗漏。
报告更具体地说明了清查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0年底开始的清查“516”运动,“曾对两派组织的主要头头和有严重问题的人做过一次清理,将一部分有问题的人调回学校审查,审查结果:蒯××等三人定为敌我矛盾,不戴帽子,以观后效;崔××等三人定为敌我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史××等十二人定为严重政治错误,余者为一般政治错误或排除。”不过,报告不无遗憾地指出:1974年复查“批、清”运动时,把全部“严重政治错误”改为“一般政治错误”,材料全部烧毁,实际上是一风吹。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一些大的是非仍被颠倒,除6个杀人凶手依法判刑外,不少有严重问题的造反头头和打砸抢分子没有受到审查和追究。
第二阶段,1974-1975年,原团保卫部头头之一邢×、工总司头头之一张××作为坏分子逮捕判刑。
第三阶段,1978年4月,蒯××、任××以及长期逍遥法外的杀人凶手胡×、李××等四人逮捕归案,已依法判刑。
第四阶段,从1983年1月,按照中发[1982]55号文件精神,对两派组织在“文革”期间的问题,又作了进一步清理。初步确定除上述已判刑的12人外,记录在案的58人。
根据名单统计,记录在案的58人中团派有50人,414派有8人。
可以说,清华文革中团派和414派的活跃分子而又有较大问题的,基本上没有遗漏。
关于团派,报告指出:“井冈山兵团”的头头和骨干,“运动一开始大多是反蒋南翔,后又反工作组的学生和少数教工。他们自始至终是反刘、邓,反蒋南翔和前校党委,自称是一反到底的造反派。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煽动和支持下,他们中的不少人干了大量坏事:
(1)残酷迫害干部群众,大搞刑讯逼供;
(2)挑起清华大学百日大武斗,造成十二人死亡,三十余人受伤;
(3)支持各地造反派,反军乱军,大搞打、砸、抢、抄、抓;
(4)反刘少奇同志和周总理,揪斗迫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
(5)砸机关、抢档案,造成严重后果;
(6)武力对抗,驱赶工人、解放军宣传队,造成五名工人死亡,七百三十一人受伤。
关于四一四派,报告认为:“四一四总部”有许多人原是“八八派”。他们开始批判工作组,后来批判刘、邓和蒋南翔、前校党委。他们认为校内解放后十七年红线占主导地位,我们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反对“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极左路线。也有抓干部和个别人殴打干部的行为。在校外,他们支持“地派”造反派,也积极参加了围困中南海,“揪刘火线”静坐、揪“军内一小撮”、打砸抢等活动,主要有;
(1)派人出去揪“军内一小撮”;
(2)参与北京地派策划的火烧英国驻华代办处活动;
(3)抬尸游行,造成不良影响;
(4)“四一四”一百余人,被团派武力围困在科学馆,他们炸断三万五千伏高压线,造成严重后果。
被此报告点名的井冈山兵团总部核心组成员有:蒯××、鲍××、刘××、陈××(女)、陈××(女)、任××、王××、马××。并称蒯××、任××已判刑,其余人员列为记录在案对象。
而被点名的414总部核心组成员有:沈××、宿××、刘××、汲×、陈××、孙××、张××、黄××、蒋××。称其中有一些人犯一些错误,均记录在案。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特别指出:来信人陈××是“414总部”核心组成员,负责宣传,在清查中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但“文革”中的表现记录在案,现在是党员,在北京某炮兵研究所工作。〔笔者注:说陈××是“来信人”,是因为陈给中组部青年干部局某人写了一封信,为414辩解,并推荐沈如槐、罗征启、任彦申可被启用。而陈云看到此信,有批示,驳斥了陈××的意见和要求,而对孔丹等的来信(为老红卫兵辩解,要求启用干部子弟)表示了肯定。而且根据陈云的指示,还要查一查陈××是什么人。〕
报告最后说,清华大学党委根据中央有关清理“三种人”的精神正在对这些人的问题作进一步深入清理。
报告还有四个附件。
附件一: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表
附件二: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总部组织机构主要人员情况表(见附录)
附件三: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414”总部组织机构设置表
附件四: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414”总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表(见附录)
其中,附件一、附件三都只有一页,列出这两个组织机构设置表,主要是为了按图索骥,从组织机构设置中,把每个机构的主要人员找到,以便一网打尽。这里不对两个总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加以评论。重点分析附件二和附件四。因为这两个附件里涉及到许多人物,反映了他们过去的经历、当时的被处理情况,也预示着他们后来的命运。
附件二《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总部组织机构主要人员情况表》最长,达18页,涉及76人。此表共设8列,每列的项目分别是:组织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原所在单位(系和班级)、在该组织中的地位和头衔及主要问题、初步清理情况、现所在单位、备注(是否党员)。
按照组织机构名称,把人员分成10类。
(1)井冈山兵团总部核心及总部委员,16人。判刑2人,记录在案14人。
(2)“罗文李饶”专案组,19人。记录在案17人,免于处分1人,正在查找1人。
(3)文攻武卫指挥部及武斗队,3人。记录在案3人。
(4)全国联络站,12人。记录在案10人,用记实方式记下主要问题1人,正在清理中1人。
(5)军事动态组,4人。记录在案4人。
(6)保卫部,7人。无期徒刑1人,定为严重政治错误1人,除名1人,记录在案4人。
(7)杀人凶手,8人。无期徒刑1人,20年1人,15年3人,12年1人,10年1人,2年1人。
(8)宣传部,2人。正在清理1人,开除党籍1人。
(9)工总司,4人。自杀1人,因盗窃判刑5年1人,逮捕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
(10)斗蒋兵团,1人。记录在案1人。
由以上统计,判刑12人,其余64人,记录在案53人,已经自杀的、受处分的,或正在查找清理的11人。
附件四《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414”总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表》共2页,涉及8人。
按照组织机构名称,把人员分成2类。
(1)“414总部”核心成员,6人,记录在案6人。
(2)联络站,2人,记录在案2人。
由以上可看出,414派的人员仅8人,比团派的少得多,而且全部是“记录在案”。人员也仅分为2类,不如团派的有10类之多。
二、对资料的疑问和解读
这份资料产生的历史背景很清楚了,就是1983年开始的整党和“清理三种人”。因此,对清华大学文革期间造反组织的清理势在必然。从资料的文字和涉及的人物、事件来看,清理工作下了很大功夫,是严肃认真的。但阅读之后,还是产生了大大小小的若干疑问。
⒈为何不追究“清华大学红卫兵”和清华附中红卫兵的责任?
“清华大学红卫兵”和清华附中红卫兵的问题记述极为简略。
资料说:1966年8月24日晚,“清华大学红卫兵”和清华附中红卫兵,毒打校、系主要领导干部和所谓“牛鬼蛇神”共计数十人,并关押劳改。一时所谓“红色恐怖”笼罩了清华园。接着又抄了一些“黑帮”、“牛鬼蛇神”和教授的家。
资料接着说,刘×、贺××等贴出了“自我罢官”的大字报,刘、贺于9月30日离校外出串联。此时,三个影响较大的红卫兵总部同时并存,直到1966年12月18日。
显然,资料是要表明,“清华大学红卫兵”存在时间较短,负责人已经“自我罢官”,脱离学校,他们的问题只是8月24日晚上那几个小时。
其实,“清华大学红卫兵”和清华附中红卫兵的问题远远不仅是这些。
在工作组和文革筹委会(“清华大学红卫兵”的前身)掌权期间,清华大学和清华附中就有史明远、郭兰蕙、侯协兴、刘澍华、王章等人员死亡(见本书附录:《唐少杰:清华大学“文革”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员名单统计表》)。
资料所说的,8月24日晚,接着又抄了一些“黑帮”、“牛鬼蛇神”和教授的家。写得也很简略。实际上情况十分严重,发生了多起打人事件,有人被打死。这些,都没有被追究。“清华大学红卫兵”和清华附中红卫兵还干了许多打、砸、抢、抄、抓的事情,抢夺的财物甚多,直到1987年退还抄家物资结束的时候,仍有一些下落不明。
清华附中红卫兵在校内外打伤的老师、学生数量也很多。反对“血统论”对联的学生,有多名被打,有的重伤,以致后来早逝。打人、抄家的有些高中学生已经超过18岁,多数超过16岁,应当负法律责任。因此,资料显然为以高干子弟为核心的“清华大学红卫兵”和清华附中红卫兵有意开脱。这是根据陈云的批示,为“我们自己的子弟”接班,获得重用做舆论准备。
⒉为何被处理的人员中,414派的只有区区8人?
除判刑的12人(均为团派)外,“记录在案”的,团派为53人,414派仅有8人。在文件2中,对团派的揭露很彻底,对414派的问题也描述得比较具体,有的问题也相当严重。似乎一碗水端平,认为两派都有问题,为何处理起来明显不同呢?
附件中把团派中有问题的人员按照组织机构分为10类,而414派,虽然与团派相似,也有比较庞大的组织机构,但只列了总部核心和联络站2类,其实就是把问题比较明显的8个人做个分类的样子而已。搞武斗的、抓人的、施暴的(如对抓进科学馆里的干部教师和学生的拷打)、炸高压线的、火烧英国代办处的、揪“军内一小撮”的,也大有人在,都放过了。而陈××、孙××,经查“没有什么问题”,却也被“记录在案”。陈、孙二人为何被这样对待呢?一个可能是他们是总部核心成员,名气较大,二是为了凑数量,勉强凑够8人,似乎说得过去。但既然没有问题,为何还要记录在案?可见宁枉勿纵的极左思路仍然在延续。
对414派比较宽松的原因可能有三:一是如资料所说,他们认为校内解放后17年红线占主导地位,我们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反对“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极左路线。这和文革后的主流思想是符合的。二是工宣队进校时414没有抵抗而是采取了欢迎态度。三是持414观点的清华干部较多,他们在文革后大多重新掌权或升职。虽然如此,对414派也进行了追究,对“没有什么问题”的陈××也进行了清查,其原因就是他写了那封信,引起陈云的警觉,上层必须把团派和414派都认为是有问题的,才好让“清华大学红卫兵”、清华附中红卫兵以及所有以干部子女为主的“老红卫兵”(孔丹等为代表)顺利接班,得到提拔重用。尽管从事或协助调查的人可能同情414派,也不能违抗上级意图,不得不在文件中做这样的处理。
那么,是否认为414派被处理的应当多一些才好呢?非也,414派当中的8人中,有2人“没有什么问题”,根本就不应当“记录在案”。其余6人,也没有触犯刑律,只是教育和自我反思的问题,也不需要“记录在案”。问题在于,团派被“记录在案”的人太多,显现出写作者强烈的感情色彩。按照法治的观点,不仅414派的人全部都不应被“记录在案”,团派的成员,除少数触犯刑律的以外,大部分也不应被“记录在案”,这样才公平、公正。
⒊为何团派被处理的人如此之多?
团派成员中除了被判刑的之外,被记录在案的多达50余人。为了定下他们的罪名,将他们分为:井冈山兵团总部核心及总部委员,“罗文李饶”专案组,文攻武卫指挥部及武斗队,全国联络站,军事动态组,保卫部,杀人凶手,宣传部,工总司,斗蒋兵团等10类,其实也是按照问题性质划分的,如总部核心及总部委员就是负主要责任的,“罗文李饶”专案组就是迫害干部群众的,文攻武卫指挥部及武斗队就是搞武斗的,全国联络站就是到全国各地煽风点火、策划武斗的,军事动态组就是反军乱军的,保卫部就是打人抓人的,杀人凶手就是致人死命的;宣传部就是搞反革命宣传的,只有工总司,其实是工人中有问题的,斗蒋兵团只有1名教师,要清查他,只好归到一个机构里。
不可否认,团派在文革中一度成了文革发动者的御用工具,在“中央文革”的直接操纵下,成为冲锋陷阵的马前卒。在执掌了权力的那段时间里,和一切靠暴力夺取政权的革命者(造反派)一样,对异己力量进行了残酷的打击。被列入专案组、文攻武卫指挥部及武斗队、保卫部、杀人凶手类别里的人,行为极端,十分凶狠,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而且还有些没有全部列入(如团派中的某些人对来串联的外地学生和北京中学生,怀疑是“特务”而严刑拷打)。这些人员只要是触犯刑律的,受到惩罚是完全必要的。但错误轻微的、没有触犯刑律的,经过教育认识错误后,则不应受处分,更不应以“记录在案”的形式在档案上留下一笔,以便“秋后算账”。
杨继绳学长在《道路·理论·制度——我对文化大革命的思考》一文中指出:“毛泽东选择的政治道路有着明确的意识形态背景。在文革中,这种意识形态鼓动起狂热的群众运动。全民的疯狂、对政治贱民和不同观点的人的空前凶残,是因为意识形态迷惑了全体民众,毒化了整个社会心理,否定了传统道德。”“毛泽东要发动群众清洗官僚集团,实现‘天下大乱’,就需要造反派。毛也不能让无政府状态长期存在,要恢复秩序实现天下大治,就得要官僚。造反派是毛泽东的左手,冲击官僚体制需要他们;官僚集团是毛泽东的右手,恢复秩序需要他们。”
当蒯大富为代表的清华极端造反派(团派)在冲击和清洗官僚集团的任务完成后,必须像抛弃旧草鞋一样抛弃,靠官僚集团来恢复秩序。毛泽东去世后,官僚集团上台,自然要对这些人清查和打击,因为他们在文革中主要是反对官僚集团的,这就是团派被处理的人比较多的真正原因。而414派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官僚集团有所冲击,但更把过去的政治贱民当做打击对象,还要保护清华干部中的大多数(官僚集团的一部分),当然就不是官僚集团的主要清理对象了。
⒋是否还有许多应当被清理的人没有被清理?
中国人为文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叶剑英在十二届一中全会后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曾披露文革遭受迫害及死亡人数:(1)规模性武斗事件,4,300多件,死亡123,700多人;(2)250万干部被批斗,302,700多名干部被非法关押,115,500多名干部非正常死亡;(3)城市有4,810,000各界人士,被打成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反动学术权威,非正常死亡683,000多人;(4)农村有520多万地主、富农(包括部分上中农)家属被迫害,有120万地主、富农及家属非正常死亡;(5)有1亿1,300多万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政治打击,557,000多人失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合编的《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事实》载:1984年5月,中央经过两年零七个月的全面调查、核实,重新统计的“文革”有关数字是:420万余人被关押审查;172万8千余人非正常死亡;13万5千余人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武斗中死亡23万7千余人,703万余人伤残;7万多个家庭整个被毁。
死伤那么多人,有多少是像清华井冈山兵团那样的造反派干的?不可否认,全国范围发生的死伤事件中,有一部分应由造反派负责。但大多数并非如此。武斗死伤的,造反派和保守派各应负部分责任;迫害干部、知识分子,造反派有责任。但在运动初期,在城市和乡村大批打人杀人的,基本上是保守派干的。军队镇压造反派开枪打死的不在少数。以反革命罪杀害不同意见者(如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等),都是新老官僚集团直接干的。他们的责任,有的被追究了,有的则不了了之。
1968年7月27日,工人宣传队进校,清华两派武斗结束后,大规模的“清理阶级队伍”开始,清华又发生了多起死人事件。(详见本书附录:《唐少杰:清华大学“文革”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员名单统计表》)(见本刊zk1505a—编注)。
发生于1968年的有:赵晓东、陈祖东、黄志冲、周华章、徐毓英、王慧琛、殷贡璋、杨景福、程国英、于贵麟、李丕济、邹致圻、程应铨。
发生于1969年的有:李文才、路学铭(路学周)、李玉珍、王大树。
发生于1970年的有:荐健、邢孝若。
发生于1971年的有:杨哲明、栗乃志、陈贯良、韩启明。
发生于1976年的有:周寿宪。
以上死亡事件,人数之多,情节之惨烈,超过工宣队进校之前。这又应由谁负责呢?
在审判“四人帮”时,1968-1976年在清华掌握权力的迟群被判刑,而谢静宜则免于起诉。除了迟群之外,难道没有其他人应当负责吗?以上事件,主要是在“清理阶级队伍”和“清查516”时发生的。工人、解放军宣传队其他有关人员、已经被结合进各级领导班子的参与其事的原清华干部,对受害者实行了“逼供信”或其他方式的打击迫害,导致惨案发生,是否被追查责任了呢?
不论是在文革中开枪杀人的军方(如广西的韦国清)、坚持阶级斗争理论镇压“反革命”的中央和地方领导者(包括1977年还以反对毛泽东罪名下令杀人的华国锋)、杀害地富反坏右及亲属的地方基层干部,还是在清理阶级队伍和清查516运动中逼死人命的清华大学和其他单位的负责人,许多人没有被清查,有的后来还被继续提拔重用。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冲击官僚集团的利益,打击的多为“政治贱民”和底层民众,起到了保护官僚集团的作用。显然,1983年前后的清查运动,重点打击的就是1967年到1968年一年半时间里一度掌权的造反派。这对重新上台的官僚集团来说,当然是非常必要的。而对于没有威胁到他们利益的其他犯罪行为,即使是再严重,也可以“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⒌“三种人”的概念站的住脚吗?
1983年开始的清理“三种人”运动,一度紧锣密鼓,范围很广,力度很大,全国各地都清理出了不少“三种人”。“三种人”的概念,是一个十分模糊、弹性很大的范畴。按照官方的文件,“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所谓“造反起家的人”,被理解为“造反派”的大小头头。回顾文革中的情况,是“伟大领袖”给清华附中红卫兵的一封信,肯定了“造反有理”。主席语录“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被谱成歌曲,唱遍全国各地。现在安上一个“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就把文革发动者的作用抹掉了。清华井冈山兵团正是在狂热的“造反有理”的革命理论引导下成为“御用造反派”的,但时间很短,而且后来其成员多数早就被送往艰苦行业和地区,少数已经被监禁。连家都没有,谈何“起家”?
“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是指文革中因分派而产生的派性,各派都有些派性很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但分派,多是因为执掌权力者(包括原省市领导、军方、革命委员会)支一派打一派造成。在表面的“大民主”的气氛下,文革前17年历次政治运动打击的对象及其亲属,也会乘机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历次政治运动依靠的对象,则坚持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各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多年来的恩怨纠缠在一起,在文革中总爆发。因此,不同的派别,情况是不同的,应当在实事求是地“拨乱反正”之后,分清是非,区别对待,平息派性情绪。
“打砸抢分子”,文革中先后出现了几拨。第一拨就是以北京的中学红卫兵为代表的保守派红卫兵,清华大学红卫兵也在不长的时间里毒打干部教师,抄家抢财物。第二拨是后来的造反派和保守派之间的夺权斗争,抢占报社电台,党政部门。第三拨是军队镇压,保守派反攻,打死杀死的人最多。第四拨是在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中,利用“群众专政”,对政治贱民进行镇压。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些地方可能还有第五拨、第六拨。但是,清理“三种人”时,重点是清理冲击党政军机关、抢档案的“造反派”,而对保守派红卫兵、镇压造反派的军方以及成立革委会后以“群众专政”名义的打人、非法监禁、抄家等行为则统统放过了。
要清查的“三种人”,在这里特指“造反派”中的核心骨干分子。他们为什么会有“造反”意识、帮派思想、打砸抢等暴力行动?追根溯源,原来是跟革命党学来的。革命党不是“造反起家”的吗?如果不是,难道是靠议会斗争和选举起家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嘛。革命党的领导者难道许多不是“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吗?在刚刚夺取政权时拉拢民主党派,而后很快排斥之,在1957年把大批民主人士划成“右派”。在党内,派别斗争之残酷、惨烈无与伦比,阴谋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更显出了山头、派别的特色。革命党在建立政权过程中,不是也靠的是“打砸抢”吗?从江西根据地、湘南起义中的“打土豪分田地”、“烧房子”到土地改革时的“刮大风”(即暴力土改,采取肉刑),都离不开“打砸抢”。
所以,“三种人”的概念是不准确,站不住脚的。这场运动实际上对准的是文革中冲击了官僚体制的人,批斗过当权派的人,而对下扫政治贱民,包括地、富、反、坏、右、资本家和国民党执政时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以及有不同意见的无辜百姓的,均不在此列。应当说,被清查的“三种人”中,固然有丧失人性、有暴力特征的流氓无产者;但许多是盲目跟随伟大领袖,被多年的极左路线教育俘虏而被绑上了文革的战车,还有一些人是在政治运动中提出自己的正当诉求。所以,除了触犯刑律或有其他劣迹(如侵占公私财物等)的,均应当列为犯了错误的好人,给予改正的机会,而不应戴上“三种人”的帽子,一辈子翻不了身。
可见,“三种人”的概念是为了短期内达到处理参加文革的积极分子,为被冲击了的官僚阶层出气,并在提拔年轻干部的高潮中,防止“不可靠”的人接班,而让自己认为可靠的人接班的一个仓促提出的称呼。既不规范、也不科学,只能作为一段历史的特殊产物留存。
三、“记录在案”的性质与历史意义
杨继绳学长在《道路·理论·制度——我对文化大革命的思考》指出:历史上的大劫难会带来历史的大补偿。对文革的补偿因素就在文革遗产之中。然而,由于官方利用政治权力规避毛泽东和极权制度对文革的责任,官僚体制没有改变,历史的大补偿的得利者是官僚集团,广大群众继续吞咽专制制度的苦果。
文革的最后胜利者还是官僚集团,官僚集团掌握着文革责任的追究权、改革开放的主导权和改革成果的分配权。文革责任的追究决定了改革开放的干部队伍。邓小平强调,“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绝对不能提上来,一个也不能提上来,已经在领导岗位上的,必须坚决撤下去。”
“跟随林彪、江青一伙”实际就是跟随毛泽东。如果邓小平提出的这个用人标准是正确和必要的的话,他们却采取了双重标准。文革后清查“三种人”时,对“恐怖的红八月”中骨干人物却大加保护,在改革开放以后大都走上了领导岗位,因为他们是官僚的后代。而对普通人,中共中央下了一个文件,要求对文化革命的头头“记录在案”,还要求今后选拔领导干部和选派出国人员,必须看这些档案。为了落实这个文件,各单位对文革期间在校的大学生进行了普遍的调查,对一些人限制使用,从而压制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这里,有必要对“记录在案”做一番法理性的探究和历史考察。
根据“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那么被告就是无罪的。“记录在案”,则将被审查人定在罪与非罪之间,这在法理上是荒谬的。“记录在案”的背后还有隐含的意思,就是——此人是个可疑的人,不可重用,不可入党,不可出国。如果以后发现了新问题,则新帐老账一起算。
根据法制史,也只有中国古代的黥刑与“记录在案”有相似之处。
黥刑,又名墨刑,黵刑,刺字,上古的五刑之一,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是封建国家刑罚制度中的正刑;在汉文帝废肉刑之后,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黥刑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被废除,而成为国家刑罚制度之外的一种私刑,根据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和喜怒可以随意使用。到了五代后晋天福年间之后,黥刑又正式成为封建国家刑罚制度中的一种附加刑,直至清末被废除,才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
黥刑施行时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标志,以后再也擦洗不掉。如秦末农民起义英雄之一的英布,曾因触犯秦律被处以黥刑。因此《史记》中称他为“黥布”,他的传记就叫《黥布列传》。
据《宋史·刑法志》所载,宋代的“刺配”按罪行轻重的不同,可分为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及沙门岛等不同等级,如《水浒传》中的卢俊义被刺配沙门岛便是其中最重的一项。此外,刺面又分为“大刺”和“小刺”,凡犯重罪的,字便刺得很大,而且不同的罪行,所刺形状也不同。由此可以推断,林冲的脸颊上所刺之字应为“配沧州牢城”,另一边大概刺上“携带利器误闯白虎节堂”等事由。但字一般是黑色的,只不过有个好听的代号“金印”或“黄金印”并非真的是金色的。
这就是那时的“记录在案”,是记在了脸上。想不到900年后,“记录在案”不在脸上刺字了,记在档案里,同样跟着你走一辈子。
“男儿脸刻黄金印,一笑身轻白虎堂。”这是聂绀弩先生咏林冲的名句。金印,即刺字,乃是宋代的代表性刑罚,也是古代黥刑的延续。聂先生用此典,或是暗喻“被打成右派”犹如在面颊刺字。
由此想到,革命党夺取政权后,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断抓阶级敌人,并将“有历史问题”的人,有海外关系的人,犯过某种错误的人,都记录在案。在运动中,或戴上各种“分子”的帽子,或不戴帽子,“将帽子拿在群众手中”,以观后效。这都是古代黥刑的延续或变种。
文革中的造反派,大多都是像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林冲忠于大宋王朝那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的。他们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投身文化大革命,本来是为了表忠心而来的。但是,林冲来白虎节堂献刀,不也是为了表忠心吗?只不过闯进了军事禁地,就有谋反之嫌,犯了大罪。造反派们也以为自己是“三忠于四无限”的,不过也误闯了禁区。而这误区又是被误导进入的,如说搞武斗是“文攻武卫”;双方武斗那么长时间没有人来制止,连句话也不说;派工宣队进校不打招呼,突然包围。说是“现在该是小将们犯错误的时候了”,意思就是:现在你们没有用处了,该收拾你们了。可悲的是,当时和现在,都有人看不出这里的奥秘,认为伟大领袖对小将还是有感情的,是小将自己犯了错误,或者是阴差阳错,出现了偶然的误会。
为自己犯过的错误“买单”,清华文革中十分活跃的一批人落得了这样的结局。“记录在案”不是符合法理的正确做法,而是延续革命党搞阶级斗争的那一套,给出的一种附加刑或“预备刑”或“疑似刑”。
在实际生活当中,“记录在案”并没有百分之百地、不折不扣地执行。据了解,被“记录在案”的人中,少数考上了研究生,后来出国深造;部分人在原单位工作,并未受到歧视,有的还成为技术骨干或业务负责人;部分人下海经商,颇为成功。但不可否认,“记录在案”像一个巨大的阴影,跟随着其中的许多人,他们不但入党提拔无望,而且多次被敲打,被要求“说清楚”,甚至行动受到监视。
鲁迅诗云“万家墨面没蒿莱,敢有歌吟动地哀”。诗中的“墨面”一词,曾经被解释为“面色灰突突的,很暗淡,很晦气。”实际上,鲁迅说的“墨面”就是受了墨刑的多数民众。在长期专制社会里,许多民众都被施以有形或无形的墨刑,成了卑贱的阶层。专制制度不破,万家墨面只有没入蒿莱之中。
从1983年到现在,30年过去了,当初被判刑或被“记录在案”的人大多已经年过七旬了。被判刑者早已刑满释放回归社会,被“记录在案”者多已退休或移居海外。不知道他们的档案中还有没有“记录”,党政部门特别是安全部门,还有没有他们的“案底”?是不是因为30年来他们没有任何不当的言行而被宣布解除“记录”,从而“一风吹”了?还是默默地沉落到各有关单位的档案堆里,无人过问了?或者,当他们偶有与主旋律不合拍的言论时,被翻出老账,“新账老账一起算”?在步入民主法治社会的今天,对那些因在文革中追随革命领袖而误入歧途的人多年前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律,宣布撤销,不再追究。不要继续“记录在案”了。
如果再过几十年、一百年,回过头来看,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那个利用青年学生冲锋陷阵打倒政敌,又反过来引导“小将们”犯错误的革命领袖的“无法无天”的行径,是否应当真正被历史“记录在案”呢?那种为了“红色江山永不变色”而对反对过自己的人蓄意报复,而对有过野蛮暴力行为的自己的子弟则有意偏袒的做法,是否也应当真正被历史“记录在案”呢?
历史的“记录在案”,不再是追究责任,而是汲取教训。让我们的后代记住那个荒谬的年代,让那些暴力、迫害、清查之类的事情永远不要再出现。
写于2014年9月14日,修改于9月27日,再次修改于2015年1月10日
□ 原载《历史拒绝遗忘——清华十年文革回忆反思集》,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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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评论】
完整的真相!才是否定与反思的唯一前提
——专访《迷冬》作者胡发云
·林宣玮·胡发云·
采访/林宣玮,笔答/胡发云
文革的幽灵从来没有离去。时至今日,我们又闻到那股令人窒息的气味,它愈来愈浓郁地向我们逼近了。
这本书,力图撕破多年以来,有关当局给文革蒙上的层层帷幕。我最想做的,就是把这段历史最本真的外部与内部世界呈现在后世的读者面前。——胡发云
在毛泽东亲自策划的文化大革命五十周年之际,一本试图还原当年始末,并填补历史空缺的的长篇小说《迷冬》也正式在台出版,对于台湾的读者来说,这个时候重新回顾那段不堪历史有何意义?而胡发云又试着借着这本小说的在台出版,给华人读者什么样的反思与刺激?
〈Readmoo阅读最前线〉特别透过南方家园出版社以书信方式,直接与胡发云进行专访,以下是胡发云的笔访全文:
◇ 一个极权主义国家,没有世外桃源
林:年轻人似乎常弄不清何谓“革命”,或太晚意识到“革命”本质。在《迷冬》里头,每一位正逢青春年华的少年,也是一步步地,按着浪漫的想象,踏入那个血腥的现实。站在后世视角,我们怎样看待这群年轻人?而又该如何认识他们?
胡:不是他们选择了革命,是革命裹挟了他们。在一个极权主义国家,没有世外桃源。
这部小说的副题是“青春的狂欢与炼狱”,革命是一艘浪漫之舟,对于文革前生活于僵硬、刻板、虚假、规则重重又道貌岸然生活中的少男少女,那一次革命确实释放了他们积压如火山的青春力。
革命更多的是一件红色的外衣。他们受到的教育,接触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家舆论、红色文艺与教科书,对革命的真相了解甚少,对中国革命之外的大千世界更是一无所知,即便是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这一批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没有从当年的蒙昧中完全走出了,成为了那一次革命的活化石,这才是最悲惨的。
◇ 回望文革的必要性:这世界上没有与你无关的事
林:您十分强调,唯有“完整的真相!才是否定与反思的唯一前提”,也在后记里谈到互联网的数据库将有助历史真相大白。在您来看,互联网究竟将如何发挥效应,才能将历史重曝阳光之下?您认为这部以小说形式呈现的作品《迷冬》,又将如何帮助后人理解这段历史?
胡:二十世纪全球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社会运动、国家体制、文化构建横空出世,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卷入其中,典型的有意、德、苏、中、朝。但他们各自也呈现出不同状貌,其中中国的极权主义、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运动尤为特殊。
最为特殊的是它没有如其他国家那样有较为固定的施虐者和受害者,在运动的不同阶段,这两者常常互换身份,另一个特点是,参与者常常在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口号的大旗下,顽强而巧妙地表达着自己的利益诉求和社会政治理念。
这给反思与清算文革造成了很大困境。
文革结束以后,主政者以自己的利益对文革进行了阐述与评价,掩盖了许多真相,控制了其他的声音,致使文革到今天还是一团乱麻,许多史料渐渐消失,许多当事人渐渐离世,这些都为以后的社会纷争与撕裂埋下了伏笔。另一方面,至今为止,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关注的文革史依然是宫廷史、精英史,从社会各阶层民众的角度去关注研究的为数甚少,这样就失去了理解文革的一条重要信道。我写《迷冬》,希望从一个个鲜活个体的生活史心灵史的角度,表现普通人的文革史,为文革留下一点另类的图像。
上世纪末,互联网出现,以极快的速度进入到大陆普通人的生活,很多人开始在这样一种新媒体上记录自己关于文革的经历与思考,其中很多已经进入到互联网数据库,这一段历史,终于因为一种新兴科技得到一定的保存,不至于向以往很多重大历史事件,因时光消逝随风而去。
另一方面,互联网的交互性,也给了民众表达的信道,各说各话,各讲各理,尽管很多人意气用事或胡搅蛮缠,不讲事实不顾逻辑,但是看的,听的,终究会做出判断。这就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一言堂。这些信息,与文革没有切身关系的后来人,就更容易得出比较正确的答案。
对于全球华人以至整个世界,文革也是不可回避的,它不单单是中国大陆的事。就像我在台版《迷冬》的作者序中所说,这世界上没有与你无关的事。这其中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懂。
◇ 直到今天,还没有一本象样的文革史
林:近年来,有许多学者、民间工作者(如钱理群、王友琴)都在试图讨论、分析文革时期的历史片刻,也有不少大规模口述访谈计划。就您的角度来看,目前民间、学界对文革的回顾与反思,在哪个方面完成目标,又在哪个方面远远不够?
胡:文革结束四十年来,许许多多的各界人士都在努力做着文革的数据发掘、保存和研究工作,在非常艰难甚至危险的情况下取得了很大成就。由于文革历时十年,再加上它的前后期,以及它极其复杂的过程、极其深幽的内幕,还有研究者自身的文革经历,每个人的研究都会有很大局限性,直到今天,还没有一本象样的文革史,也没有建立文革研究的系统框架及相关的方法论,更没有让这个巨大的话题进入我们学术研究的殿堂和学校教育的课堂,这一点和德俄相比,大不一样。许多中外文革研究者由于研究信息很多来源于大陆官方,亦或简单将文革与上世纪西方左翼运动模拟,因此对文革有很多误读。
◇ 台湾在前进路上的每一步,都将成中国的样本与参照
林:您也提到海峡两岸命运共同体的概念,《迷冬》的多多一家,也与台湾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就您的观点来看,您对50到70年代,台湾所发生的政治事件,以及当代政府、民间所做的许多任务作,有什么看法?而这些过程与成果,又有什么地方值得赞扬、反省、检讨?
胡:我在台版《迷冬》的作者序中说了:
那个看似与大陆制度迥异、互相对立的政权,也有过与大陆的相似历程——“二二八”事件、〈自由中国〉案、“保钓运动”、“美丽岛事件”……。在对付民主自由的诉求上,这两个政党,曾有着那么多的相似之处,连许多用语、口号、歌曲、宣传画甚至罪名和惩治手法……都两两互为镜像,左右对称。
只是相比起来,海峡那边还是要温和节制得多,有着更大的弹性。这也是后来台湾走上一条新路的条件之一……。同时我也发现了,那个看起来与我们已经毫无瓜葛、且孤悬海外的小岛,对于大陆来说,同样也具有重大的意义。他们在前进路上的每一步,都成为我们的样本与参照。
我想,如果没有1987年台湾的解严开禁,我们会认为这样的日子将天长地久遥遥无期。如果没有后来的大选,我们会认为这个民族——包括台海两岸,永远不配享用这薄薄的一张选票。
同样,台湾也不能把大陆的一系列社会政治灾难——特别是文革,看成是隔岸观火与己无关的一出闹剧。它代表着一种黑暗与暴力的价值观,考验着我们的心灵与精神。
当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不自由,便是这世界的不自由。当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在受难,便是这个世界的受难。一粒小小的病毒,它的存在,意味着整个世界可能被感染。同样,文革的疯狂,也是这个世界的疯狂。
今天,看龙应台的《野火集》,里面叙述的台湾三十年前的社会景象,就像今天的一个缩略版的大陆风情画:吏治腐败,世风颓丧,环境污染,法治不张……。但是短短三十年之后,台湾的今天怎么样,台湾人民看得见,越来越多的大陆人民也看得见了。这一点,多少可以让我们保持谨慎的乐观。
中国是一个体量巨大的国家,也是一个生命力顽强的民族,它和世界文明隔离得太久太远,它的进步和回归,不但是中华民族之福,也是世界之福。让我们一起努力。
◇ 要在1957年,你就是个右派!
林:故事中的主角多多,被他的母亲说:“你和这个时代太格格不入了。”就某个程度而言,多多与您有许多相似之处,可否请您分享“发掘自己格格不入”的过程?而又是从什么时期,您关注到这个现象?
胡:多多这个人物,用了我个人的一些人生经验,不过这个现象不是我自己发掘出来的,应该说是我母亲向我提出来的,在此之前,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后来回想起来,当年确实有很多与时代格格不入之处。
不喜欢上政治课,为此被我的政治课老师也是班主任训斥过:“要在1957年,你就是个右派!”,不喜欢那些曲调和文字都很粗鄙的歌曲,像〈学习雷锋好榜样〉。不喜欢向团干部班主任交心谈心或写那些像雷锋一样的日记。还有那个从小就养成的毛病,不愿意做集体游戏,不愿意做早操、课间操、眼睛保健操——也就是说不愿意和一群人一起做一样的动作,会觉得很难堪。还厌恶游行,那些年游行很多:五一节、国庆节、大跃进、城市公社化、反帝反修,声援古巴伊拉克巴拿马……。
到了文化大革命,游行更是家常便饭了。大家一起走,一起喊口号,一起唱歌一起挥小旗。其实这种抵牾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说,就是一种心理上的不适。一生中,有过几次主动参加的,第一次是在1989年5月,在广州参加一个颁奖会,和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获奖作家一起,声援北京绝食的学生,一次是北京六四镇压之后,武汉大学生上街,我跟随学生的队伍,和他们一起走过武汉三镇,走了大半天,数十里地,那是我自己内心的需要。
更多的格格不入,是那些看不见的——我的思考,我的观察,我的判断,我的感受……这些常常和社会主流不一样,甚至也和许多同学朋友不一样。在大陆,我们这一代人是最完整地经受了红色意识形态教育的,从一生下来,看的、听的、读的、唱的……全都是那一套,就像熊猫,一辈子就吃竹子。
我想我的“格格不入”,除了一部分天生的心理特征之外,还来自于我很早就读到了一些正统教育之外的书,看了许多苏俄和西方的电影——尽管苏俄和中国一样,都是共产主义国家,但是他们对于文化的控制还是留了很多空间,还保留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特别是人道主义精神。
我十一二岁就接触到西方的音乐——舒曼的〈梦幻曲〉,圣桑的〈天鹅〉,还有许多西方的歌曲,同时也接触到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雕塑和俄罗斯巡回展览画派的一些作品,十四岁读到了普希金的诗〈自由颂〉、〈致恰达耶夫〉、〈纪念碑〉以及他的许多爱情诗。读到他对十二月党人毫不掩饰的同情与赞美,读到他对沙皇的轻慢与蔑视。我喜欢他的高贵与尊严,我现在还保留着初中时代的一个小小的日记本,扉页上写着“荣誉要从小培养起——普希金”,这个荣誉,当然不是三好学生五好少年一类,而是对个人声誉与尊严的要求。
初中毕业那一年,恰逢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二十周年,我看到了一部讲述纳粹德国的纪录片,里面有许多迫害犹太人的镜头,一年之后,我就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看到了相同的场面……作为一个从小在那种红色宣传的铁屋子生活与成长的少年,面对那些宏大的、壮丽的、高尚的、具有不可置疑的道德感的革命话语,我其实更多的是认同、服从或恐惧不安。但是那些另类的阅读或审美经历,尽管零散、弱小,甚至无法言说,但是它们成为我心灵中一星星不灭的光,一滴滴温润的水珠,让自由的思考,在那些宏大坚硬的巨石缝隙间,渐渐地生长起来,对我的一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自由的冲动,天然地站在了极权主义对面
林:《迷冬》出现许多“不见容于世间”的小人物,像是多多的同性恋舅舅、遭受丈夫性暴力的秦珊珊母亲,您似乎特别想呈现这种无法暴露在时代暴力前的角色,在这之中,又多跟“性”有所链接。这两者间,是否隐含着什么关联呢?
胡:在大陆,很长一段时间里,“性”是与革命对立的一种邪恶,也是一种打击与惩戒对手并震慑其他民众的武器。
文革中,许许多多的死刑布告当中,有一种罪名就是“流氓鸡奸犯”,也就是今天已被许多国家从法律上认可的同性恋。但是,总是有人会把自己的这种天然的欲望看得高于革命高于世俗的道德,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其实也是一种自由的冲动,它天然地站在了极权主义对面。与此相反的一端,就是用政治等级换取强奸女人的权利,尽管它常常也有婚姻的掩护。秦珊珊的继父就算这一类。如果说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那就是红色革命中“性”对人性的悖离。
林:尽管时代不容许,但《迷冬》还是出现许多可悲可泣、情真意挚的情节。甘愿冒险、也提供一条出路给老铁的黄为仪,不计出身、不忘师恩的钱氏兄弟,这样子的“传统价值”、温情的人性,在那个复杂的时代,究竟有怎样的机缘,方能出现?
胡:黄为仪在险恶时刻,给了老铁一张纸条,让他去一个可以躲避的地方,这里面既有传统价值中的侠义之情,也有革命价值观发生了裂变原因。原来教育中那种观念——凡是组织举措就都是对的,已经在文革对各级政权及领导者的揭发批判中动摇了。
更重要的是,由于文革中某一阶段,最高当局对群众组织的肯定与支持,让黄为仪们可以认为老铁的行为是正确的。不过即便是这样,也是需要承担风险的,这里面就有了侠义之情的作用。钱氏兄弟的知恩必报,也是他们内心的世俗伦理战胜了革命伦理。这类情况,在社会底层表现得更普遍,包括钱氏兄弟的父母亲收留老铁在自家养伤等等,这种常情常理的生命力更强。
◇ 中国人大多没有信仰的,更多的是对强权与现实政治的服从
林:书中宫克曾对多多说:“其实,我们这样的人,想得比这要复杂,有许多的担忧,但是,我们是有感情的。一个人,一辈子会犯许多错误,但是最不能容忍的错误就是冷血。”以您的角度来看,在那个时代当中,在信仰与冷血之间,该如何拿捏分寸?
胡:其实,中国人大多是没有什么信仰的,更多的是对强权与现实政治的服从,正是这一点,让很多人为了所谓革命的利益,变成冷血者和组织帮凶:儿子斗争老子、妻子揭发丈夫、同事之间互相告发、多年好友落井下石……。
在纷繁复杂波谲云诡的社会运动中,在社会信息只被极少数人掌握的情势下,政治判断难免出错。但是,一些为人处世的常情常理,应该成为一个人的基本底线。比如悲悯、诚实、善良、平等、急公好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直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些都是一个人良知尚存热血未冷的表现。
◇ 当这些最重要的天性丧失之后,政治正确还有什么意义?
文革中,很多人参加运动或同情哪一边,并不总是基于政治的成熟考虑,而是因为最基本的是非善恶判断。这比那些因为自私畏缩而趋利避害躲藏一隅的人要可爱得多。像宫克的女儿宫晓华那样,为了自己的权利,自己内心的选择,参与到一个社会活动中去,不违背基本的道德良知,大约是她父亲能够理解的。
其实,这段话也是宫克对自己说的,尽管他对毛发动的这场大革命保持着怀疑和警惕,但涉及到一个具体的事件,也就是军区支持一派去镇压另一派,他还是表达了自己的基本倾向——反对!他以一个诗人与剧作家的良知与热情写了那些诗,那些会给他,日后果然也给带来厄运的诗。
信仰或政治,是一件凌虚蹈空的事,正义的热血与自私的冷血,却是做人的重要分野。
林:《迷冬》探讨许多集体性与独立性的问题。举例来说,主角们爱着“独立寒秋”乐团的“同进退、共生死”,但又痛恨没有独立空间,谈个感情都遮遮掩掩;当宫克看到自己的女儿宫小华参与乐团演出时,对多多说“觉得参加一点这样的集体活动也好,这是一个没有选择的时代。”在您的经验中,是否也有过这样的矛盾?是否也觉得毫无选择?又有没有怀念过这样子的集体生活?
胡:“独立寒秋”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它的成员大多是孤独者、无力者及被社会抛弃者,在那样一种突如其来的革命狂潮中,许多人随时都会被吞噬。
从1966年秋冬之后,由于毛泽东需要发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来扼制旧官僚集团及其子弟对他文革战略的抵抗,给了社会一两年有限的结社自由。“独立寒秋”就是在这样的机缘中诞生的。但是他们的组合,与其说是为了革命,倒不如说是防御革命对自己的伤害,用一种当时合法的结社来保护自己的安全,慰藉自己一颗孤独的心,寻求青春的温情与爱。
但是这样一批年轻人,都是在革命组织中生活多年的,他们的观念,语言,行事方式,都已经深深打上红色革命的印记,这样就发生了许许多多五味杂陈的龃龉与分歧。但权衡之下,这种龃龉与分歧,与青春的孤独社会的动荡相比,就不那么重要了。另一点,当年这类结社没有强制性,成员可以随意退出,这倒是保护了每个个体非常有限的一点个人自由。所以,当秦珊珊和葛木生的山林情事被传出后,她曾想到退出“独立寒秋”,能够退出,也是那个时代难得的一点点自由。由于有了这样的自由,她反倒最终选择了留下。
诗人宫克经历了中共建政之后一系列重大政治运动,并且受到过严厉惩罚,他对时局的看法,有他的人生经验在里面,但他知道,在这样一个国度,一个像女儿这样单纯无知的孩子,其实是没有置身世外的可能,只有在生活中去闯荡去经历,才能慢慢长大。
以上的生活,我都经历过,也选择过离开,过一种闲云野鹤的日子,但是终究不能逃脱国家意志安排的命运。1968年底,席卷全国无远弗届的上山下乡运动开始,便无可奈何地打起背包去到一个陌生又荒凉的小乡村。
□ 原载《Readmoo阅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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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功罪】
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
——《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草案)》大讨论记略
·郭道晖·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1980年3月开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同志主持,有以胡乔木为首的20多位同志参与起草,写出“草案”后,于1980年10月先在党内四千高级干部中对决议草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大讨论,又经40多位同志再审议,反复修改后,才于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在四千人讨论时,我作为全国人大小组的秘书,负责整理本组讨论简报和其他有关工作,有机会旁听本组的讨论和阅读外组的简报,得悉讨论的一些情况,特别是党内高层老干部敞开思想、自由发言,对党史和毛泽东的功过的评论,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所谓四千人大讨论,据我纪录的1980年10月13日中央秘书局在怀仁堂召开的干部会(担任这次讨论会的各组秘书参加)报告,中央机关约1000人,地方、省军级干部3000人。中央机关又分成三大块: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高检、高法和国务院);军队(总政)。其中中直机关有256人,国家机关有446人,军队有373人,共分成35个组。其中,国家机关分了16个组。(据事后有关文章报道,实际参加的人数大约有5600多人,其中还有当时在中央党校学习的1548名学员。)
我所在的国家机关第一组(即人大与政法口)有30人: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些中共党员副委员长如谭震林、李井泉、许德珩、肖劲光以及阿沛·阿旺晋美,还有正副秘书长武新宇、郑季翘、邢亦民、张加洛、云北峰、赵伯平;法制委员会的委员有杨秀峰、高克林、刘复之、王汉斌、邹瑜、项淳一;高法的正副院长江华、王维纲、何兰阶、郑绍文、黄波、杨化南;高检的正副检察长黄火青、张苏、王甫、李士英、陈养山、关山复。小组召集人是武新宇、王维纲、张苏。此外,李洪林也参加了我们这个组,他不是作为秘书,而是作为参加起草小组的成员下到各组听意见。
一、对文革前17年的评价
这是有争议的第一个问题。原稿提出,在17年中,多数情况我们党的路线是正确的,取得了伟大的成绩。大家对这个结论不完全同意。因为建国后虽然在某些方面的基本建设取得可观的成就,但政治方面不断地搞运动,出了很大偏差,整了几百上千万人。1957年,反右一下子整了55万,实际上远不止此数;1958年,搞“大跃进”,实际上是大饥荒,死了几千万人。原稿还回避了建国以来出现的路线错误。大家问:文革前17年有没有路线错误?有,那么主要是毛泽东的错误,还是草稿所笼统说的是“党的错误”?这个有争议。当时大家强调存在一条“左”倾路线,毛泽东就是“左”倾路线的总代表,不能回避,对此要有一个正确的评价。
多数人认为,草稿中许多评价是为毛泽东的错误辩护的,很多提法都是说“党”在这个问题上怎么错了。大家反问:怎么都是我们全党犯错误啊?主要还是毛泽东犯错误嘛!这是有区别的。我的印象中,会上强调毛泽东有错误的人多;也有的同志反思自己过去对毛主席有迷信,“总以为毛主席是对的,我自己跟不上而已,‘只憾驽顽跟不上,前途遥见太阳红’,对毛主席有一种宗教感情。”(张执一发言,见中直机关第2组第1期简报,简写“中直2—1”,下仿此)也有稳健持重的少数同志提出要从政治上、从全局上考虑,十七年和毛泽东思想不能一概否定,担心这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对第三世界有不利影响。
后来经修改通过的正式决议并未完全遵循大多数与会者的意见,而主要决定于当时主持起草的胡乔木和中央领导人的意见。邓小平在决议起草过程中一连有九次讲话(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91—310页),一再指示:历史决议要“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不写或不坚持毛泽东思想,我们要犯历史性的大错误。”“对于毛泽东同志的错误不能写过头。写过头,给毛泽东同志抹黑,也就是给我们党、我们国家抹黑。”(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91、298、299、301页)
二、对“毛泽东思想”的评价
对毛泽东思想的评价是争论中第二大问题。其中特别是毛泽东思想是否包括毛泽东的晚年错误思想?要不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争论也很大。因为党的八大已经不提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了。后来搞个人崇拜,重提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但晚年的毛泽东犯了大错误,那么“毛泽东思想”是不是也应当包括毛泽东的错误思想?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是不是要排除他的错误思想?哪些是错误思想,怎么看?按原稿的意思,毛泽东思想只包括正确思想,错误思想不属于毛泽东思想,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很多人反对。
大家也不赞成把毛泽东的错误归结为全党的错误。因为起草人要为尊者讳,所以一到某个具体问题,原稿往往说“党”没有认识到。甚至还说,当时受国际修正主义的压力,害怕中国变修,所以毛泽东才搞文革。这是把自身的错误归咎于国外原因。
高法副院长王维纲同志认为,毛主席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消极作用估计过高,怕他们造反,这是一大病根。他在建国初期讲“人民民主专政”,还不一定是对民族资产阶级专政;而后来讲“无产阶级专政”就把矛头对着资产阶级,把知识分子也都归入资产阶级,甚至说党内也有资产阶级、走资派等等。其实,建国以来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参加政权只有名义,一直没有真正掌权,绝大多数人也并没有反对我们。他对资产阶级和阶级斗争估计过高,把革命的对象完全搞错了。才产生1957年的反右和十年文革。(见国家机关第一组第一号简报,简写为“国1—1”,下同)
团中央胡克实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决议草稿第60页13行说“毛泽东同志没有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决不能夸大说是马列主义新阶段”,这与草稿另一处说“毛泽东思想已形成科学的体系”是矛盾的。马列主义尚且没有讲什么“体系”,而毛泽东没有“全面发展”马列主义倒成了“体系”。如果有,也是不科学、甚至是反科学的体系,如“继续革命论”、“党内资产阶级论”等等。
张香山同志说,我们也可以写出一个《论毛泽东同志的左倾修正主义》小册子。这方面的材料要比列宁批伯恩斯坦的右倾修正主义的文章中的材料不知多多少倍。马列主义体系中的错误只是局部的,个别的,暂时的,或只是过时的,不是系统的,路线性的;是白玉瑕疵。而毛主席的错误太大、太多。很难把毛的错误思想排除在毛泽东思想之外。(国13—13)
李维汉同志在发言中列举了毛主席的片面性错误的十大方面:
⒈熟悉新民主主义,不熟悉科学社会主义;
⒉熟悉农民和地主,不熟悉产业工人和资本家;
⒊熟悉农业,不熟悉工业;
⒋不懂政治经济学,很晚才读经济学教科书,才研究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⒌不研究经济规律,主要是从政治看经济问题;
⒍对知识分子按世界观划阶级,主张“外行领导内行”,批“臭老九”;
⒎搞农民平均主义,1958年搞“大跃进”是小资产阶级狂热性;
⒏在需要“外为中用”时,大批国际修正主义,把“自力更生”变成“闭关自守”;
⒐1964年提出四个现代化,1966年又开始搞四个大破坏;
⒑钻进线装书,搞他的“古为今用”。
他还指出,历史上毛未犯过右倾错误,主要是左倾片面性。如《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强调“矫枉必须过正”,“有土皆豪,无绅不劣”,把赤贫分子(流氓无产阶级、“痞子”)和贫农一起当革命先锋。到八七会议后搞农民起义,普遍发生这种“左”倾。在哲学思想上强调斗争的绝对性,否定合二而一,攻其一点,不计其余;“左”比右好,长期反右不反“左”。(反右扩大化不是他一人负责,我也是有责任的。反右斗争是个很复杂的过程。我向部里建议把这件事从头到尾做个总结。)他把文革与打倒蒋介石并列起来,值得深思。(中直5—30)
中调部副部长刘志汉说,我们跟着老人家奋斗28年,打倒了国民党,创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跟着他干了27年社会主义革命,我们差一点让同一个敌人——国民党(指四人帮)给灭了。
会下,政法界一位老同志让我从哲学思想方法上论述一下“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的错误思想”问题,写个材料。我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并参考讨论中一些发言的观点,草写了一篇《对“毛泽东思想‘不包括毛泽东的错误思想’”的质疑》,论据大致有以下几点:
⒈在思维方法上违反真理的相对性原理,把“毛泽东思想”变成了超越历史局限性和个人认识的局限性的绝对真理。
⒉不符合历史事实。毛泽东思想是客观存在的历史现象,不能只是正确思想,而不包括他的错误思想。何况文革中“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论”曾号称是毛泽东思想的顶峰、马列主义的新里程碑,是绝对正确的,而现今实践已证明它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
⒊不符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原则,宣称毛泽东思想不包括其错误思想,就不可能用实践去不断检验其真理性;更妨碍人们辨别是非,导致迷信,将其错误当真理。而且可能引出新的“凡是”论:凡是某个领导人或党中央认定是毛泽东思想的,就都是正确的;或凡是我们现在认定是正确的,就都归入毛泽东思想。
⒋说毛泽东思想不只是毛泽东个人的思想,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因而就不包括毛的错误思想,那也意味着否认真理的实践标准,因为集体的思想也有历史局限性或认识的偏差,也可能集体犯错误。
⒌把党的其他领导人或全党的实践和智慧成果,都归到毛泽东个人思想名下,也不合情理,这等于说:毛泽东的错误思想不属于毛泽东思想(我的错误不是我的);别人的正确思想都归入毛泽东思想(你的正确倒是属于我的)!
⒍为了剔除毛的错误思想,而将“毛泽东思想”与“毛泽东的思想”加以区别,也难自圆其说。文革中毛每讲一句话都是“最高指示”,如何区分哪是毛泽东思想,哪句只是“毛泽东的思想”?!
三、对毛泽东个人功过的评议
关于对毛泽东个人的评价,也是这次会议的热点。据本组和其他组的简报所载发言,虽然大都对毛泽东在民主革命中的巨大功绩无大分歧,但对他在建国后掌权以来的历史实践,则殊多非议,有的还十分尖锐。
讨论中涉及建国以来的许多事件,都与毛个人的决策及其为人、行事的思想作风相关。
李颉伯同志说,毛主席发动文革的动机不是为了反修防修,而是以整人开始,以整人告终,排斥他所不放心的人。这场浩劫实际上在1956年11月一次中央会议上就种下了根。这次会上,周总理讲话,肯定近年工作冒了;陈云、富春、先念都讲了类似的话。在这之前少奇还组织人写了《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的人民日报社论。会上毛主席没有吭声。后来乘反右斗争胜利和自莫斯科参加第一次会议归来,他很得意,1958年1月,他召开了南宁会议,在会上就发作了,说你们1956年反冒进,就是反对我。你周恩来同志说了什么,陈云、富春、先念同志说了什么,少奇写了社论,你们把自己抛到了右派的边缘。谁晓得我身边有没有睡着赫鲁晓夫?将来有一天他作秘密报告……会议的气氛十分紧张。有些人就把矛头指向这些同志。黄敬同志在散会后就得了精神病,后来得脑血栓去世了。
房维中同志在一次插话中提到,1958年富春主持计委工作,经过算账,认为达不到预定钢铁翻番的指标,报告中说了些含糊话。毛很不满,批评富春是“灵台如花岗之岩,笔下若悬冰之冻。”(国4—18)薄一波同志发言中也谈到这个会上毛主席批评刘、周等人说:“你们反冒进,我要反反冒进!”会议气氛非常紧张。毛主席拿出柯庆施写的一篇《乘风破浪,力争上游》的文章,问周总理:“总理,你看过没有?你能写出来吗?”总理说:“看过了,我写不出来。”(国8—27)
李颉伯说,1959年上海会议,毛主席又批评刘、周、朱、彭(德怀),说我是主席,是统帅;副统帅就是总书记——实际上包含了要把刘少奇同志作为接班人撤下来的意思。1959年的反右倾以后的历次党内斗争,就都是通向文革了。(国5—21)
团中央书记胡克实同志谈到文革前他两次亲耳听到毛主席讲话,一次说要“钓鱼”,即搞“阳谋”;一次说要搞“剥笋政策”,在党内一层层剥掉(异己分子)。他说:“当时我听了很吃惊。无产阶级领袖怎么用这种语言呢!主席后来的思想走上唯意志论,认为个人意志可以创造一切,可改变客观经济规律,改变党和国家的根本大法,甚至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走上追求绝对权势和个人意志的王国、唯我主义的道路。毛主席实际上是犯了“左”倾机会主义错误(决议草稿上没有“机会主义”四字)。……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为什么变成机会主义者、专制主义者,必然性是什么?只有触及本质问题,才能解释。不能用(草稿中的)骄傲情绪、主观上要反修防修来概括,否则群众不满意,我们这些正统派也不诚服。”
胡克实还说,毛主席出尔反尔的事情很多。如1953年团中央起草团章,上面有“用毛泽东思想教育青年”一语,毛亲笔勾掉,还嘱咐我们不要再这样写;可是在文革中却把这事说成是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我们挨斗,过不了关,他却不出来吭声。又如1959年庐山会议,本来要批左,却变成批右。1962年七千人大会,他大讲民主;没几个月,在十中全会上大批翻案风。三年困难时期,中央决定下马,主席并未反对;但情况刚好转,他又大批下马风。文革派工作组是主席批准的,后来却说是刘少奇的资产阶级路线。1972年刚批林,又批“右倾回潮”。他批别人(对他)搞突然袭击,他自己就搞。刚批了几天四人帮,转过来马上批邓。……他这一张一弛,把全党搞得不知所措了。
夏衍发言中对毛主席在民主革命中是否“有功无过”提出质疑。他主要根据自己的亲身见闻,说毛主席有时判断和决策失误,却常诿过予人。譬如1945年8月13—16日,毛主席本是向蒋介石连续发出三封措词强硬的电报和文章,但斯大林派特使来延安发指示后,毛主席立即改变态度,于8月25日以中共中央名义发表宣言,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三大口号,即“和平民主新阶段”。重庆谈判签订双十协定时,他当众高呼“蒋介石万岁!”使在场的民主党派的头头们大吃一惊。章士钊才忙向毛主席递交了那张“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纸条。——在对敌斗争中兵不厌诈,用权术麻痹一下敌人未尝不可;但后来毛主席却把搞“和平民主新阶段”、“想到国民政府去当大官”等等罪名推到刘少奇身上,未免太不光明正大了。又如在党的七大报告中讲中国资本主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1949年我(夏衍)和许涤新等从香港到北京,为接管上海,向毛主席请示,毛又一再讲要让上海的资本主义有一段发展的时期,还讲一定要把荣毅仁、刘鸿生留下来,因为他们比我们懂得管工厂。少奇同志也讲了同样的话,声明是中央的决策。可是到1951年,毛主席就讲过渡时期要消灭资产阶级,让资本主义断子绝孙。这也就是“兴无灭资”的祖本。后来还批判刘少奇讲“剥削有功”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国12—14)(关于毛主席在民主革命中的功过,谭震林同志很激动地谈到在苏区搞“富田事变”反AB团杀了部队里许多革命同志的教训,详见郭道晖:《毛泽东发动整风反右的初衷》,载《炎黄春秋》2009年第2期,此处不赘)
王光美同志发言中说,四清时我写的“桃园经验”,主席看过,很欣赏,还推荐给江青和身边工作人员看。他在少奇当选国家主席那天,召开中央扩大会议,批少奇把四清搞“左”了,几天后他提出更“左”的口号。这次会前,小平同志出于好意说,你身体不好,可不必参加。但主席参加了。另一次会上他讲四清是“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时,少奇插话说,是各种矛盾交叉一起,很复杂,还是有什么矛盾解决什么矛盾为好。第二天,毛主席大发脾气,说“一个不叫我开会,一个不叫我说话!”谈到高饶事件,王说,事前毛主席约少奇谈话,要求反周。少奇不同意,说反周对党不利,周有很大功绩,在国内外有很大威望,绝不能反;并自己承担责任。后来高岗就反周、刘,毛默许。有的同志还以为毛主席支持高岗,他们才跟高岗。
夏衍概括毛主席的错误,是16个字:“拒谏爱谄,多疑善变,言而无信,绵里藏针。”他说1957年反右时,就有人指出,毛主席怕的不是章罗联盟,而是怕党内出赫鲁晓夫。1958年毛主席才65岁,就有“老年性多疑症”。(国12—14)
李锐同志在会上着重回忆了1959年庐山会议的全过程(从略),其中谈到,1959年的庐山会议期间,毛主席的秘书田家英同他私下议论毛,谈得最多的是主席任性,有些想法变化太快,易生反复,今天(你)跟上去了,明天就挨批。还喜欢别人写检讨,有时为达到某一目的,甚至不择手段。反右前,为鼓励鸣放,当时批评了来自党内的阻力。在批发一文件(或同民主人士谈话)时举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家英的例子。田(对李锐)说:“没有这回事,我根本没有反对过鸣放。这是不顾事实,借题发挥。这种例子不是个别的。”李锐还说,在庐山,毛泽东7月11日找他和周小舟、周惠三人谈话,还较融洽,承认1958年有些事他有责任,如提倡敢想敢干,也有的是胡思乱想,引起唯心主义,因此不能全怪下面和各部门;否则人们会像蒋干抱怨“曹营之事,难办得很!”……谈到他“自己常是自己的对立面,上半夜和下半夜互相打架”。似乎有自省之意。可没过几天他就大反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国10—14)1957年由鼓励鸣放突然转到反右,何尝是早有“引蛇出洞”的预计和谋划,不也正是这种翻云覆雨、任性生变的“权变”谋略吗?
农机部的宋敏之同志说,毛主席是伟大的革命家,但不是伟大的、彻底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者。他是“封建主义打底,马列主义罩面”。张爱萍同志说,王明是言必称希腊;毛主席是言必称秦始皇。孙冶方同志说,毛主席熟读的不是马列著作,而是二十四史。线装书看得太多,把封建社会帝王将相的权谋用到党内斗争上来了。(国14—3)朱德同志的秘书陈友群同志长篇发言中谈了毛早年的思想作风问题,主要是他同朱总司令不和的过程,“起初在士兵中朱比毛的威望高,毛有嫉妒心,是二人不和原因之一。”陈友群还谈及,1950年中宣部起初拟订的五一口号中,最后两条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在后面亲自加上“毛主席万岁!”1956年我曾听到田家英讲,主席有一次说“现在喊万岁,谁知百年后如何?”1959年庐山会议,起初朱老总认为彭德怀意见是善意,还为此做了一首诗:“此地召开团结会,交心献胆实空前。”并对公社食堂问题提了不少意见。后来毛批彭总时,政治局会上不等朱老总讲完,就批评朱是“隔靴抓痒”,批不到要害。回北京后又组织高干批朱总,迫他写检讨,一直发到县团级。从此以后,实际上剥夺了朱总的工作权利。(中直2—15)
副委员长许德珩同志说,梁启超早年是维新派,后来成了保皇派,晚年又反袁世凯称帝,写了篇《异哉帝制》,声称“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宣战”,即否定其当保皇派的过去。毛主席晚年也是“以今日之我同昨日之我宣战!”可是他却是以今日之错误否定昨日之正确。(国1—1)
铁道部的慕纯农同志说,毛主席发动文革不是为了反修防修,而是有预谋有意识整人,以整人开始,以整人告终。周总理是累死的,气死的,整死的。过去有的封建帝王整人总还留下几个忠良。而跟随毛主席干革命的一批忠良都给整掉了,晚年他真正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伟大的革命家到临终的时候没有一个战友在面前,孤零零地死在深宫里,这是莫大的悲剧。他不需要任何人,任何人最后也认识到不需要他了。
方毅同志说,他兄弟毛泽覃(在苏区时)曾同他争论,他拿起鸡毛掸子要打他。毛泽覃反抗说,共产党又不是“毛家祠堂”!历史上最大的暴君要数他。连朱元璋也不如他。《明史》写朱元璋只是“圣德有亏”。
四、关于修改决议草稿的建议
最后,决议起草主持人要求各个组分头起草一个决议稿子,大家都不赞同,认为撇开那个草案,自己另写一个,我们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那个水平。我们第一小组建议就在草案上批注意见,或者原则性地提几个方面。决定由本小组推选的“决议草稿修改小组”归纳全组统一的意见,让我代整理了个“批注意见”草稿,由邹瑜同志审定后在小组会上汇报,大家认可。报告要点如下:
第一点,建议把解放以后的历史分成四个阶段:文革以前一段,文革中一段,华国锋时期一段,改革开放一段。这四个阶段都必须贯穿两条路线的斗争,要反映党内健康力量与正确路线对错误路线的抵制和斗争。批注意见稿对各时期错误路线的表现和实质,作了不同于决议草稿的评点。譬如,对草稿第15页的“批注”认为,对八大二次会议应作批判性的评价,正是在这次会上,毛泽东同志开始背离了八大第一次会议的路线,他在会上的五次讲话是左倾路线的突出表现。
又如原稿第20页,对反右斗争的恶果,过于轻描淡写。不能只说是“使民主化进程受到挫折”,而是压制人民民主,败坏党的作风,失信于民的开端(要批判“引蛇出洞”的极其错误做法),是党由正确路线引上错误路线、国家由兴旺发达转入多灾多难的转折点。
再如原稿对所谓“二月逆流”的意义评价不够(谭震林同志对此特别有意见),只是为之“平反”而已;应当强调路线斗争的意义。建议加上:“他们为维护中国革命的成果,捍卫党的事业挺身而出,体现了党内的正气,反映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是文化大革命中党内健康力量反对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左倾路线和林-江反革命集团的一次大搏斗。”(另一处原稿说毛对江青一伙过于“信任”,要求改为“重用与纵容”)。
第二点,总结31年,包括文革的经验教训,要澄清一些重大的理论是非:政治和经济的关系,阶级斗争为纲的问题,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这些基本理论问题上的大是大非,要加以澄清。
第三点,要写出人民群众的历史,而不是帝王将相的历史。历史的总结,不要只是围着毛泽东一个人转。
第四点,要解放思想,要摆脱一些人为的思想障碍。要明确毛泽东思想到底包不包括毛泽东的错误思想?或者把毛泽东的错误思想说成不属于毛泽东思想,这个对不对?再则决议草稿为把毛主席同林彪、四人帮区别开来,而说什么存在的路线一条是“极左”(林、四),一条只是“左倾”(毛)。这太勉强。再如把明明是毛泽东个人的错误写成是全党的错误等等。认为原稿讲第二阶段“我们党在大部分时间执行的路线基本是正确的”,这一估计本身是错误的。原稿以这种错误估计来写这段历史,不能不处处文过饰非,为毛主席的错误路线及其造成的灾难后果开脱。大家认为毛泽东这阶段的主要错误在:⒈以阶级斗争为纲;⒉左倾空想的社会主义。大家认为这段历史必须重写。
◇ 余论
我认为,应该把这次四千干部讨论党的若干历史决议草稿看做是文革后的第三次思想解放。第一次是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第二次是理论务虚会,第三次就是这个讨论会。如果说理论务虚会是理论界的思想解放,那么,这次讨论会就可以说是党内高层干部的一次思想解放,也体现了党内初步摆脱毛泽东“一人说了算”的思想独断控制,享有了前所未有的一次党内民主与言论自由。过去老干部们许多话都是不敢说的,甚至是不敢听的,这次畅所欲言,想讲什么就讲什么,都说出来。
据简报所载,参与这次会的老干部普遍反映,这是一次畅所欲言的、思想解放的民主讨论会。中直机关一位70岁的老同志陶白说:“我入党以来,真正解放思想,这还是第一次。会上我们敢于比较深刻地批评我们党的领袖,也就是说,敢于摸老虎屁股,这是前所未有的,至少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的。这次所以敢于比较深刻地批评已故的和还健在的党主席,不是过去没有觉悟,没有看法,而是不敢讲。这不是偶发的,是酝酿已久的思想大解放。”中央党校的宋振庭同志也说:“我1937年入党以来,只有这次享受了党内真正民主生活。思想解放了,直接批评了两个‘上帝’,把多年不敢讲的讲了,是一次最大的思想解放运动。”
应当说,时在1980年,由于老干部刚从文革的恶梦中苏醒过来,创伤未愈,记忆犹新,所谈的内容都很真切。他们都是亲历其境,亲受其害,建国以来各次运动对党和国家、人民以及对自己的损害,有切肤之痛。有的言辞虽不免尖锐,或带有情绪,但都是经过理性的思考的(事前大都亲自撰写了发言稿,前引所有简报上发表的发言也都是经过发言者本人修改审定的)。他们在文革时期关在牛棚或监狱中就进行过深沉的反思。如彭真同志就曾对我们说过,他坐过6年国民党的牢;没有想到解放后,文革中,他竟又坐了9年半的牢。一个坚贞的革命党人坐敌人的监牢不足为怪;为什么革命成功后反而坐自己党的牢了呢?这不能不引起他,以及许多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关进监狱的老革命的沉痛反思。他说,他坐牢的时候就一直思考着这个“为什么”。终于恍然大悟:这是对过去党轻视民主、破坏法制的惩罚,否定民主和法制也就否定了自己!
但是,遗憾的是,这次讨论中多数人意见并没有被后来正式通过的决议所采纳。因为那时候对毛泽东的评价,还没有达到现在认识的高度,主要的考虑还是囿于传统的思维,为尊者讳,担心给党“抹黑”。这次大讨论虽然过程中发扬了民主(所谓“让人讲话”),在结果上却不是按民主原则“集中到多数人意见”,而是“集中正确意见”;而“正确”则只是根据领导和主持起草的少数人的判断作出决定。就参与讨论的大多数干部而言,他们的个人发言容或欠周全,却不能说是“唯心”的,而是尊重历史事实的唯物主义,总体上也是为党和国家深谋远虑的。但他们确是“违心”地接受了最后通过的正式决议。
□ 原载《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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