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議只問

 

不議只問

  十月二十一日,中共中央發佈重修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令人意外的是,它所列入違反政治紀律「負面清單」裡的,赫然列著「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犯規者可獲的最高處分是開除黨籍。學習這段屬於「中央大政方針」的處分條例,不懂之處不好討論即「妄議」了,那麼我謹小聲地提問請教,可以不?

  對而永遠的正確從哪裡來?

  問一:條例所稱「妄議」,肯定不是指對「中央大政方針」稱讚頌揚擁護感恩之「議」,它要禁止要處分的絕非它們,這點我懂;除此以外,「議」就是批評指責和攻擊誹謗了。「攻擊誹謗」屬於刑事罪名,除了戰爭時期也許可以對付敵人,任何人員(不僅中共黨員)都不能加於任何對象(不僅「中央大政方針」)的,應該不屬黨紀範圍;那麼剩下的就是對於中央大政方針的批評建議指責問難了。要禁止這種批評指責,其理由和條件應該是中央「大政方針」的絕對正確永遠正確。可是連自己黨員的議論都不聽,它的絕對而永遠的正確是從哪裡來的呢?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是「中央」頭腦裡固有的嗎?根據歷史事實,曾經有過這樣的中央嗎?根據馬克思主義或僅僅根據常識,將來可能有這樣的中央嗎?

  問二:本條例稱它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查現行黨章,對於黨員權利有「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一類的規定,這裡的「討論」也「倡議」也「批評」也都是「議」;「黨的政策問題」也「黨的工作」也「黨的任何組織」也都沒有排除「中央」和「大政方針」。所以所謂「根據」黨章,可能印錯了。或曰這裡不准的是「妄」而非「議」,那麼一個一個的下級黨員,對於中央大政方針有所不解有所建言甚至有所批評,怎麼能保證在說出口之前就一定正確一定不「妄」呢?中央領導能夠做到嗎?英明領袖能夠做到嗎?偉大領袖能夠做到嗎?而且,管理千千萬萬小黨員的千萬個黨支部,它們哪來那麼豐富的信息資源和那麼無邊的黨內權力去判斷每一個對大政方針的「議」究竟妄也不妄,以決定對「(妄)議(黨)員」是否懲罰及如何懲罰呢?

  無「妄議」何來「最大公約數」

 

  問三:黨章還規定,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而本條例卻把中共中央(屬於國家最高執政機關)置於部分公民即中共黨員有權批評的範圍以外,算不算剝奪他們憲法權利的「憲法和法律範圍」之外和之上的活動呢?算不算把自己的黨員劃成權利殘缺的殘廢公民或二等公民呢?就在幾個月以前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總書記還向全國人民保證「不能用對抗的態度對待不同的聲音,而要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礎上,通過討論、協商找到一個最大公約數。」難道這個「最大公約數」裡竟不能涵蓋自己黨員的聲音嗎?難道同一種「聲音」,發自黨外人士,就不能對抗且允納入「最大公約數」,而發自自己黨員,就不須尊重理解反加對抗懲處了?世界上有這樣對待自己的黨員的政黨嗎?

  問四:一九八○年,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曾經通過一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其第五條為「要講真話,言行一致」,規定「共產黨員要忠誠坦白,對黨組織不隱瞞自己的錯誤和自己的思想、觀點。」「共產黨員無論何時何地、對人對己都要尊重事實,按照事物的本來面貌如實地向黨反映情況。」這裡的「講真話」自然包括「議」真話,對黨組織不能隱瞞自己的思想觀點甚至「錯誤」,自然包括擁有「妄議」之權和負有「妄議」之責了。這樣的規定如果需要廢除或需要另立一個「要講假話」、「對黨組織必須(或應該,或可以)隱瞞自己的思想、觀點」的條目,按照組織原則,黨的中央全會通過的決定只有中央全會或最高級的全國代表大會才能修改或廢除,可是直到剛結束的本屆五中全會,並無一字修改三十五年前的那個準則的規定。不改老規定而擅發新規定,這算不算對七屆前的那個「五中全會」文獻的「妄議」甚至「妄毀」呢?

  黨史需要撥正反亂改回去嗎?

  問五:由此想到「前三十年」,本條例雖然未稱它在具體案件上有追溯功能,但是它一定會影響對黨史的總體評價。查那個時代發生的、到「後三十年」被平反的種種冤假錯案,甚多屬於黨員「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案子,反右運動中的黨內右派,廬山會議上的彭、張「軍事俱樂部」,文革中「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走資派,哪個不可安上這頂帽子?而中國目前所以沒有一頭栽進當年那一個一個深淵裡,哪一次不是黨內外幹部群眾冒死妄議那些禍國殃民的大政方針的結果?「大躍進」的「大政方針」導致的災難,如果沒有從廬山會議起到一九六二年「七千人大會」的批評「妄議」;文化大革命的長期內亂,如果沒有從遇羅克、張志新、王申酉等先驅的抗爭到討論「真理標準」的「妄議」,我們的國家能夠有今天嗎?難道我們的黨史,真還需要撥正反亂,改回去嗎?我們的將來,真要回到「前三十年」,繼續出台偉大領袖拍腦袋、千萬黨員不得妄議的「大政方針」,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嗎?

  問六:本屆黨中央十分提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記得毛澤東本人有一段十分重要的指示,說「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武裝起來的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中產生了新的工作作風,這主要就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作風,和人民群眾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作風以及自我批評的作風。」這段話是在中共第七次代表大會開幕詞《論聯合政府》中講的,想來暢讀五洲四海西方洋書的今領導也曾收回眼睛讀過。那裡面的「自我批評」顯然就是指中共內部相互間的批評,包括對「中央大政方針」的批評。這種自我批評顯然促進了而不是破壞了黨的團結,「三大作風」也確是幫助了中共獲取全國政權。當然那已經是「兩個三十年」以前的事情了,算不得「新的」作風,不知是否不新就算廢物,可以扔掉它呢?

  張嘴就發六問,足見本人無知之至。幸而我對本「中央大政方針」至少還有一項屬於正能量的「有知」,就是我知道此規矩對於有一種人絕對必要,那種人就是人民至愛的人民解放軍。

  軍人不議政是文明國家的通例,黨領導下的軍隊自然更不能秉槍執劍「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軍人的職責就是保民衛國,只要不是令他殘民買(或賣)官,服從上級命令就是他的天職。多年以來屢見這個那個將軍不斷口吐妄言,議內政他要抓漢奸,議外交他要打核戰,甚至不惜犧牲「西安以東」十億國民的生命去打世界大戰,這種妄議已到無法無天的境地,我們平民拿他毫無辦法。現在中央令他閉嘴了,該!

《動向》2015年11月號

 

邵燕祥批:我也来点赞一番。

《当堂六问》中提出“拨正反乱”一语,堪称一针见血,可作某一更新时期的概括,所谓“(历史进入了)拨正反乱时期”,开张头一炮,是前后两个三十年论,还是更无一个男儿论来着?151116

复:谢谢点赞。才知道无意间写出了个新时期的新概括。承教!


吴非批:“只问不议”构思极妙!!!

在下倒是想建议党规上再加“不准妄想”一条。比如,只准做同样的梦,——他梦见谁,你也跟他一同梦到谁,你敢不敢?哈哈!151116

复:足下未曾涉足敝党,不知它早有不准妄想的党规,所谓“从思想上和中央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党魁此夜如果“思想上”想到他老婆,八千万党人也该同时一致想到她也。

查有樑批:说真话,有些上层建筑文件,一看就知道:无知!就只有:不议只问。当官的一不小心,就要遗臭万年!

 

此条目发表在 各抒己见, 杂文, 焦点 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被标记为 *

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