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風波(乘桴文稿1509)
日曆是個好東西也是壞東西,它使人周而復始地記起不該忘記或不准記起的事情。這不,「六四」又來了,第二十六個了。假使革命成功之初就順便革掉「年」「月」的命,只按日計數,例如中央人民政府一日二日三日(順便說,當天毛主席在天安門上宣佈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成立的是政府而不是國家)數到今天,該是第二萬三千九百八十八日了,誰還記得其中第某某某某天裡誰誰誰誰做過什麼壞事醜事形成什麼冤假錯案!然則「敏感日期」自然消失,冤假錯案的創作者繼承者該有多麼自在!
被迫害的人們總還有個武器
幸好被侮辱被迫害的無告的人們總還有個日曆武器,幫助他們不斷地記起種種惡人惡行,並且把這些記憶傳遞給世世代代的人們。就「六四」來說,當年調動軍隊開著坦克攻入首都「平暴」兼廢除執政黨總書記的人們,大都相繼棄世,但他們的二代三代繼任者們總怕喪失繼承過來的權杖,甘以當年政變的當事人自居而背上種種歷史包袱,一到那敏感日期來臨,就極不自在極多忌諱急忙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從插科打諢分散注意到抓人捂嘴先發維穩,不勝折騰之至。而一年中這樣那樣的惡行紀念日又不止一個兩個且繼續與年俱增,他們過得也怪不爽的,我猜。
至於他們防範的對象,數量也一樣與年俱增。每一茬冤假錯案的受害者,雖然也隨年月陸續消逝,但是他們一樣有著二代三代,從自己的父祖那裡繼承著苦難的記憶和債權,更重要的是公權力造就的所有冤假錯案,總是不僅加害具體的當事人,更貽害國家民族的體面、實力和心智,從而不斷造就它強大的正義反對力量,更無論壞事醜事的與年俱增引發的受害增量和反抗增量了。
討債和欠債的矛盾!
於是,以日曆上冤假錯案的一串生日為標志,「和諧」的中國社會迅速形成對立的官民兩方。還以「六四」而論,它輪流光臨至今已經二十六次了,官方見它就如臨大敵如履薄冰臉色發黃渾身出汗一次比一次反應強烈而弱智,到去年就把鎮壓前線推進到公民家裡,捉拿敢於關門議論這個日子的「尋釁滋事」分子;這次更提前把戰線推上網絡,「提高網警露面率」,刪帖封號閉網抓人;民間則變著法兒說九九表「八八」日期「五月三十五」人民幣「一九八九‧六四」,含著眼淚逗它玩。這些貌似貓捉老鼠的遊戲究竟說明什麼呢?它不過是老得不能再老的老矛盾:討債和欠債的矛盾!六十幾年以來,不是常常討論什麼是我國的「主要矛盾」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矛盾?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落後的生產力和先進生產關係的矛盾?毛主席和劉主席的矛盾?或者他和林副主席的矛盾?……林林總總,自己說來都矛盾百出。我看隨著冤假錯案的前不銷而後相繼,債權債務雙方圍繞日曆尖銳的討債賴債拉鋸,倒真會構成舉國上下的「主要矛盾」呢。
作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我自然也算「體制內人」,遇事總會分點心去為「體制」著想。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居然被一本日曆如此撕裂,而且越去動手制止越發增加「敏感日期」,待到三百六十五天都敏感或者重複敏感以後,當家人和當家黨還有任何法理依據把家當下去嗎?所以必須想出一個根本解決問題之策。
效法前三十年全面專政行不通
一個辦法就是不怕撕裂,不僅不怕而且力求撕裂,這就是「前三十年」的不斷製造敵人同時施行的「全面專政」了。此法近來好像正在推行,並有超過那三十年,推進於互聯網上再進公民家中也許還上公民的床之勢。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自然是與全民為敵──只看這後五個字,我就為當家人當家黨所不取。因為歷史證明那樣的後果(沒有「之一」)是顯然的,很不好。第二個辦法就是多有時賢建議的,老老實實地承認歷史真相,向所有罹受不公正禍害的同胞道歉罪己,如同我們要求曾經侵略中國的日本政府那樣,先得「以史為鑒」,後可「面向未來」,也才真有未來。
當然還有一策,就是如本文開始所假設,乾脆廢除以年月記時的制度,每個日子只能在歷史上出現一次,這日曆的風波或許可能一勞永逸地消滅了。不過得說明,這個辦法早在五百多年以前就被老外發明了,名字叫做「儒略法」。也許效法它也只算是「師夷長技」,與「西方價值觀」無涉,是不是?
公元七二五七六○日於不設防居
《動向》2015年六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