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的追忆

 

回忆旧事的趣味之一是对同样一个字眼的理解会随时间发生如何曲折回环的变迁。比如职业:小时候想象之中,职业是再也不用考试的天堂;从学校毕业时,职业是学长们已经拿到的在我看来近乎天文数字的工资;现在,职业好像是我的身体的一部分,与聊天、打球、洗碗、写文章一样。自由也是这样一个字眼。

1.军训

小时候“自由”是个贬义词。老师每次说到自由,紧接的下一个词必是“散漫”,且必是以咬牙切齿的口气迸出,宣示对某个调皮捣蛋的学生的严厉警告:“某某某,你不要太自由散漫!”跟家长诉苦,也经常是“这孩子是真聪明,就是有点自由散漫”。我是听话的好孩子,是跟自由这等几乎是骂人的词不沾边的。其实我对这个字眼也压根就没有过什么特别的关注。后来上了高中,虽然里头开始自由散漫,不再把老师和父母的话当不折不扣的圣旨,为此也惹了一些小麻烦,也梦想着早日考上大学,逃离那个地方,但表面上我尽量还是当听话的好孩子,尽量取悦于周围射出慈祥或严厉目光的诸位长辈们。

再后来官方口号“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里的自由也是一样的自由散漫不听话的意思。那时,从报纸上的社论到大学里的系团委书记到偏僻山村里的老大爷都相信自由是要乱国乱邦的。大学生自由散漫到敢于犯上作乱,所以有人灵机一动,把他们送到部队去军训,让他们学点纪律。

在军营的那几个星期大概是我经历过的最为奇特的一段日子。被军事化管理的日子比整天大考小考的上学舒服太多了。虽然身体累一点,但被学校过劳的脑袋在军营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休息。起床号每天早上六点遥遥飘来,从大通铺上起来把被子叠成见棱见角的豆腐块,然后就是一天的各种操练项目。不用做任何日程计划,排长班长早就安排好了。一天高负荷体力活动,三顿饭吃嘛嘛香。晚九点,远处传来熄灯号,倒头即睡着,一觉睡到下一个起床号遥遥飘来,绝无失眠的烦恼。当傻瓜真是很快乐呀。

那时中国与越南之间尚有战事,凯旋归来的战斗英雄们尚有明星光环。训练学生的班长们都是职业军人,都写了决心书要求上越南前线杀敌立功。这些二十岁出头、雄性激素旺盛的男性,练就一身杀人的本领,却窝在小山村里,唯一的乐趣是与当地农民寻仇打架。对于军人,上战场杀敌才是光荣露脸的事。

军训结束前,学生与军营官兵联欢。轮到我们的排长,站起来说:“我只是一棵小草,而你们将来都是祖国的栋梁。就唱一首《小草》吧。”他唱得不错,音很准。“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当时只觉得排长的开场白有些没来由:我们是听号令的士兵,他是发号令的排长。多年之后又回忆起那个场景时,才明白他真是那么想的。我们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他是社会大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生活在一个重视出身的社会里,他是会觉得自己像一根小草的。

那时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学生,对社会一无所知。经历过六.四事件后,想起军训的日子,我才开始明白中国政权机器的基本运作方式。战士的光荣是杀敌,但谁是敌人 – 越南人、北京的暴徒、或是边疆分裂分子 – 那是由上级决定的。军营生活把战士们练得头脑单纯,所以他们想不了太多,只要去杀便是。军营没有电视,重要消息都是从上级传达下来。上级的故事里说谁是暴徒,谁就是与我的班长和排长们为敌,就免不了被正义的子弹扫射的命运。他们不用费力去分辨上级定义的“暴徒”们到底是学生、市民、还是杀人放火之辈。就算是这其中少数稍微有点头脑的人心里有什么疑问,他们也没有勇气公开质疑 – 有那样以一敌万的勇气的人只是万里挑一,结果当然也只是以卵击石。所以,政权是掌握在给士兵们编故事的人的手里的。用耶稣的话说,士兵们做的是他们不知道的事。跟开枪的士兵过不去,那是不了解中国。

人在社会中充当的经常是大机器上的零件的角色。士兵尤其如此。就像那句俗话“给人当枪使”说的,他们是枪,枪的扳机掌握在编故事的人手里。傻瓜的日子是轻松,但要承担被人当枪使的代价。所有看起来免费的东西实际上都是有价的,就像圈中的猪要为吃喝不愁的轻松日子承担被主人屠宰的代价。后来在美国生活,美国人给我印象最深的特点之一就是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他们对社会上每个角落的事务 – 大大小小的选举、孩子学校的义工和家长联合会、各种非营利组织和思潮讨论班、各种募捐义卖、各种维权活动、报纸上的辩论 – 都积极参与,那种劲头让我咋舌。我是太习惯于试图适应一个给定的社会框架了。他们则是在不断创造和重新定义他们的社会框架。

在军营里有一天练的是匍匐前进。那是所有训练项目里最苦的事。班长一声“卧倒”口令,书生战士们要从站姿在一瞬间趴到地下,再像虫子一样用身体向前蠕动。趴下个十来次,击地的髋骨那里就青一大块。那天大家正在赤日炎炎下蠕动,一位同学站了起来。班长大声质问怎么回事,同学狠狠地答:“我爬不动了!”言毕去旁边凉快去了。结果班长和排长居然拿他无可奈何。这让我大开眼界:原来人还有反抗权威的自由,即使是在军营这样貌似纪律严格的地方。现在这位自由散漫的不听话者已经官拜局级干部。

后来,社会上的事见多了,我发现在这个大力反对自由、大力提倡听话的国度里,正是这些从小挨斥责的自由散漫不听话者最后掌握了社会资源和话语权、成了编故事的人。这群人的楷模就是自称“无法无天”的毛泽东。这说明自由这个在明里处处被打压的东西其实是被大家在暗里最为看重的,就像在计划经济中限购的商品在黑市上是最值钱的。听话并不是这个社会真正尊重的美德。社会看起来是个凝固不变的巨大堡垒,但内里的结构实际上在不断流动和演变,所以总是需要给它重新定义框架的人。在中国,就是自由散漫无法无天的人担任了这样的角色。他们在成了编故事的人后再回过头来打压其他人的自由。

2. 蓝色的连衣裙

看来自由在中国是要到黑市上靠搏斗得来的。如果不去搏斗,结果就是要永远听那些不听话的人的话。所以善于近体肉搏的人才能在这个社会中如鱼得水。我自忖不仅不善于近体肉搏,更不以近体肉搏为乐,所以对这样的生活方式有一种恐惧。

这就是多年前我在该不该去美国留学的问题上的思想斗争。那时我对美国的印象是自相矛盾的。在国内官方媒体上,美国的形象总是与枪支、种族冲突、艾滋病和各种灾祸连在一起。但不少非官方媒体勾勒出的美国则与此大不一样,这也被去过那里的老师和同学的描述证实。这两种印象不和谐地糅合到一起,我的直觉是那个社会似乎给其中的个人更多的自由度。但是,那毕竟只是一知半解和道听途说。所以,我对这另外一条路也有一种恐惧。

权衡两种恐惧的结果,我决定取其轻,逃离当下,投入茫茫的陌生。现在回头看去,当时的想法其实很幼稚。首先,自由不是号令别人,不是离群索居,也不是靠在社会上杀开一条血路来得到。人不自由,本质上是自己的问题,是因为他被关在自己给自己设下的笼子里了。其次,恐惧本质上也是自己的问题,不是环境的问题。人对什么东西的恐惧多半都是因为他是个爱吓唬自己的人,少半是因为那个东西正好出现在他的视野里。逃开了龙潭,还会有虎穴在前面等着,所以恐惧是如影随形,到哪里都逃不掉的。

好在后来的经历表明我当时对美国的那一点直觉基本准确,所以在经过一番曲折后,我发现我当初的决定还不算太坏。想起那直觉的一个重要来源 – 一本叫做《读者文摘》的杂志。那杂志应该是八十年代初创刊,名字借用美国的Reader’s Digest,风格也从那里来。后来据说是因为Reader’s Digest上门交涉而改名为《读者》。那时这本杂志中来自海外的文章占了绝大部分的版面。我很喜欢那些文章的情趣,但说不出来为什么:是幽默感,还是对生活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态度。我特地留意了杂志的发行地 – 兰州 – 我惊异那样偏远的地方能出来这样风格的杂志,尽管多数文章是翻译过来的。现在看起来,不管是幽默感,还是对生活的从容不迫的态度,透射出的都是一种自由的气质:没有恐惧,所以也没有由恐惧而生的怨毒、残忍和诡诈。

我读过《读者文摘》前十年的几乎每一期。它是我读过的所有杂志之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一种,让我领略到一种与我自己的过往经历大不相同的看待生活的方式,也对美国有了一些零敲碎打的感性认识。那时读过的文章绝大多数已经记不得具体内容了 – 或者说,沉入深不见底的潜意识之中去了。唯有一篇《蓝色的连衣裙》还记得很清楚,讲的是美国克利夫兰市一位老师送给一个来自贫困家庭的女孩一条新连衣裙后发生的奇迹。在网上搜索一下,居然很容易就找到了电子版(节选):

  …做爸爸的看到穿着新衣衫的女儿时,他不禁暗暗说,真没想到,我的女儿竟这么漂亮!当全家人坐下吃饭时,他又吃了一惊:桌子上铺了桌布!家里的饭桌上从来没用过桌布。他不禁问:“这是为什么?”

  “我们要整洁起来了。”他的妻子说,“又脏又乱的屋子对我们这个干净漂亮的小宝贝来说,可不是个好事。”

  晚饭后,妈妈就开始擦洗地板,爸爸站在一旁看了会儿,就不声不响地拿起工具,到后院去修理院子的栅栏去了。第二天晚上,全家人开始在院子里辟一个小花园。

  第二个星期,邻居开始关心地看着小姑娘家的活动,接着,他也开始油漆自己那十多年未曾动过的房屋了。这两家人的活动引起了更多的人的注意,于是,有人向政府、教会和学校呼吁:应该帮助这条没有人行道、没有自来水的街上的居民,他们的境况这样糟,可是他们仍然在尽力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几个月后,盖特街简直变得让人认不出了。修了人行道,安上了路灯,院里接上了自来水。小姑娘穿上她的新衣服的六个月后,盖特街已经是住着友好的、可敬的人们的整洁街道了。

  得知盖特街变化的人们管这叫“盖特街的整洁化”,这个奇迹愈传愈远。

  其他城市的人们听到这个故事,也开始组织他们自己的“整洁化”运动,到1913年,有上千个美国城镇组织了修理、油漆房屋的活动。

  当一个老师送给一个小女孩一套蓝色的新衣裳时,谁能料到会引起什么奇迹呢!

为什么我偏偏会对这篇童话式的文章记得那么清楚,我想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寓意 – 世界是通过每个人发现自己的善而改变的 – 也正是我愿意相信的。人总是愿意读到、也愿意记住自己愿意相信的故事。当然,人不是只有善性,所以童话毕竟只是童话,我也只能说我“愿意”相信童话。但是我来到美国的第一印象是这里真的就是一个童话般的国家:这里的人居然会跟陌生人问早安、收银员居然相信顾客自报的购物袋中苹果和橘子的数目。美国人觉得这就是每天普普通通的现实,但在我看来就是童话。所以童话离现实不一定有那么遥远。

美国还年轻,而我们太老了,不相信童话了。但是,人的身体只能越来越老,心却可以越来越年轻,所以我的希望还在。

后来《读者文摘》成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杂志(也许这发生在改名为《读者》之后),这让我惊讶于居然有这么多人与我有同样的爱好。我想这本杂志至少在其前十几年中对中国年轻一代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这种潜移默化不会在一夜之间改变人的行为方式,但种下的这一颗种子天长日久就会悄悄生根发芽。如果要给这颗种子取一个名字的话,应该就可以叫做自由。认识了自由,人的心是可以越来越年轻的。

3. 自由土地上的顽劣儿童

在美国看过体育比赛的人都熟悉全场起立聆听国歌的一幕。美国国歌全曲的高潮就是那句“自由的土地 (land of the free)”。其中那个最高音 “free” 还经常被歌者无限延长、再提高好几度,在整个体育场之中回荡。这跟自由在中国的遭遇大不相同。自由在美国不是奇货可居的黑市商品。美国人不仅把自由挂在嘴边,我的美国同学们行事也处处显示出在中国一定会被老师斥责的自由散漫:整天嘻嘻哈哈,不拿考试当回事,也不为什么发愁,最感兴趣的事就是组织各种聚会和活动。

虽然从前是对自由气质有一点懵懵懂懂的向往,并且这向往还是我出国留学的动机之一,但在开始真的近距离接触到这种气质之后,很多年中我只是个旁观者。有时候是好奇的旁观,有时候是嗤之以鼻的旁观。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叶公好龙:美感只是由于距离产生的,而一旦离得太近,就发现这东西并不入眼。一位老师说起他当年在MIT的一位同学刚上研究生不久就把拿到手的所有助学金都拿出来买了一张波士顿红袜棒球队的年票,让太太大为光火。那一张年票的价格大概是全年助学金总额的四分之一。这在我看来是匪夷所思的事。后来这位“师叔”到硅谷闯荡,公司股票一分到手,马上兑现买了几辆跑车。没过多久公司股票大跌,大家都赞他有先见之明。

这样的人见多了,我的总结是:美国人是被宠出来的孩子,不管怎样自由顽劣都有人来兜着底,所以有一种颠扑不破的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他们中的不少人便以孩子般的天真和投入去做事业,最后当起了美国社会各行各业的中流砥柱。那位顽劣的“师叔”后来成了那家公司的副总裁,也算是一根中流砥柱了吧。中流砥柱们又给新一茬的美国人提供了顽劣的空间。所以,虽然说是美国人崇尚个人自由,但这又是一个互相扶持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愿意付出,这社会就有良性循环,而人愿意付出多少取决于他有多少安全感。人在安全感之中长大,就会对养育他的社会有一种向心力。靠枪杆子来维持的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但我仍然一直只是个旁观者。我天真顽劣不起来。我没有美国人身上洋溢着的那种安全感,也压根没有想过自由这东西与我有什么关系。人来到所谓的自由世界中而不自由,因为他已经被他幼年所在的社会塑造成了那个形状,就像是月饼被模子塑造了形状。人一旦习惯了不自由,就不管到了哪个新环境中都难以摆脱那个不自由的形状。

但自由是会去挑逗离得太近的旁观者的。一次与一位美国同学聊天,聊到同性恋。那可能是我第一次正面面对这个话题。在我出国之前的国内媒体上,同性恋是一头只在西方国家的暗处流窜的怪兽,与艾滋病差不多是同义词。现在到了美国,不得不与这怪兽相遇了。同学道:如果我只能在我的孩子是同性恋和不能自食其力之间选择,我宁愿他是个同性恋。我为这样的排序方式感到惊奇,但没有表自己的态,因为我的儿子是同性恋或是不能自食其力都是我无法承受的场景。

打开这话题,我才察觉到我对同性恋这概念的一种莫名的恐惧:同性恋 – 一种病态生活方式 – 被世人侧目的社会边缘人群 – 艾滋病 – 死亡 – 这些画面在我脑子里是一起出现的。更重要的是,这不再是个遥远的话题。研究已经表明同性恋者在任何社会中所占的比例都很相似,不同的只是他们在所处的那个社会之中是否有发言权而已。这是人类的正常现象,可能发生到任何人 – 包括我自己和我的儿子 – 的身上。

后来在美国时间长了,与不少同性恋者打过交道,慢慢知道了这些人不是什么怪兽。平均来说,他们看起来比同样教育程度的异性恋人群更有深度,也更有礼貌,可能是因为边缘人的经历比主流人群更复杂和坎坷吧。同性恋者在当今美国不必再生活在暗中。他们参与所有社区活动而不会被任何人侧目,在所有的媒体之中也被尊重。我慢慢接受了与这人群的和平共处。

人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最开始大概总是会恐惧,再加上各种丰富的想象,就更恐惧,就像小时候听到大人讲论鬼怪一样,从来都没有见过,却被吓得魂不附体。中国偏僻山村里的老大爷相信自由会乱国乱邦,就是因为他们对这个从未见过的“自由”怪兽的恐惧。距离会产生美,距离也会产生恐惧。距离产生的美和恐惧都是虚幻的。走近了看看,才看出事情的本来面目。所以距离产生的美感不值得留恋,距离产生的恐惧值得捅破。每捅破一点恐惧,人就多了一点自由。

即使在美国这样标榜自由的社会,同性恋直到五十年前一直都被看成心理疾病甚至犯罪行为,所以自由与不自由都是相对的、永远在流动的概念。当然,同性恋者有机会从主流社会那里争取来他们的权利,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因为自由是美国主流社会标榜的价值。社会也是个流动的概念,是会被它信仰或标榜的东西改变的。近几十年来美国非裔和西裔争取政治权利的成功也是出于对自由这面大旗的诉求。

另一方面,主流社会也因为接受同性恋这个地下群体的存在而给自己增加了一分自由:少了一个敌人、少了一种恐惧,当然就多了一分自由。所以自由是可以双方同时拥有的无限量资产。我在搬家后的第一个春天发现门前茂盛的蕨丛中住着两条小蛇时有些寝食不安,想了不少办法除去或赶走它们。后来觉得那两条见人就躲的无毒蛇对我没有任何实质威胁,所以让我寝食不安的不是蛇,而是我的恐惧。于是打消对付它们的打算,转而对付我的恐惧。春暖花开之日,我在能欣赏双蛇在石板上懒洋洋晒太阳的景象时,我与它们都多了一分自由。美国人花费万亿跟伊斯兰极端分子大动干戈,打的旗号是自由,真实的动机是恐惧。打仗不会给他们任何一方带来自由。等哪一天这两群人能和平相处了,他们双方就都自由了。

当然,一种恐惧消失了,人还会发现别的恐惧,还会有关于自由的新的文章可做。动物的进化靠的是生死搏斗,人的进化靠的或许就是不断消除各种各样的恐惧、体验越来越多的自由。

4.外面的世界

好奇的旁观者接着被挑逗。第一次在美国找工作去面试,一位长者提问:如果你现在没有任何经济压力,也不必上班,那你会做些什么事?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顺口说想继续某个课题研究。打道回府后,跟那位发表同性恋高论的同学抱怨道:找工作,问这样不着边际的问题干什么。同学却很兴奋:这问题问得好啊!多年后回想起来,我也承认那问题问得好。我那时书读了不少,也读得不错,却不知道自己真想要做的事是什么。那感觉就像久在石头缝中生活的小鱼偶然从缝中探出头来,头一次面对无边无际的大海的那种惶恐。除了养家糊口之需和每天必须得有点事做的惯性之外,我想不出为什么要去找工作。养家糊口应该说是最正当不过的动机,也是很多人找工作的主要动机,那却不是让我这样据说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年龄的人感到激动的动机。

没有为什么事感到激动,并且已经认定这样的日子是常态,那就是已经彻底习惯了石头缝中的生活的感觉。这样的生活虽然谈不上自由,但是绝对安全的。人在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之后,压力一旦解除、有了自由,他反而不知如何是好。这大概就是克尔凯郭尔说的“焦虑就是因自由而眩晕(Anxiety is the dizziness of freedom)”。人被外界压力驾驭时,他只需要像机器一样运转,自己不必作任何选择。生活在石头缝之中的人是不懂得他的意义的,因为他用不着那东西。一旦有了自由的空间,一旦有了选择,人就需要不断做各种决定。做决定就需要知道哪些东西对他重要、哪些东西对他不重要。那就是他的意义。但人的意义是需要很长时间和很多磕碰才能慢慢发现的。

后来找到了工作,上班也尽量努力,但在前几年中一直不喜欢那个工作环境。当时对老板和公司多有怨言,但现在想起来,公司的意义就是少花钱多赚钱,而我的公司对于它这个目的来讲并没有什么错。问题在我这里:我不是以一个自由的人的心态去工作的。我为饭碗和身份焦虑,指望着那份工作来解决我的这些问题。但一个人的职业只是他的工具,或玩具,是担当不起他的救命稻草的角色的。人把工作当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不敢去面对失去它的景象,这就是通常说的工作压力。人不能靠工作来得到自由;他只能是先给自己自由,再以自由之身去工作。这样去工作,人就像是小孩玩玩具那样愉悦而投入。除了作为职业的工作,其他所有的爱好 – 养花、养狗、教育孩子 – 或是任何救国济民的宏图大志也都是这个道理。

从那时起我明白了自由不只是别人的事。

几年之后,我又被问起了跟那位面试者问的几乎同样的问题:如果你有了五千万美金,这辈子不再为衣食发愁,那你会去做什么?这次是在一个职业培训班上被问起的。不过这次我成竹在胸,道:我想去当老师。老师紧追不舍:教什么?我还是成竹在胸:教如何生活。言毕全教室大笑,我却也没有任何窘迫之感。我不记得我有过什么时候比回答那两个问题时更有信心。石头缝中呆了太久的小鱼终于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尽管要鼓起勇气来对付环伺的鲨鱼。其实那个世界从来都在那里,只是我从来没有把头探出去过。

亲身体验一个东西与当旁观者的感觉大不相同。电视上看篮球赛和棒球赛,只是看到球员们不停地动来动去、教练声嘶力竭、比分时有变化。打个盹再一睁眼,也不觉得漏掉了什么。但自己到场上去打一下,哪怕是打最业余初级水平的比赛,才发现局势这么惊心动魄、这么充满变数、每一个瞬间都要做出判断和选择。我在不自觉中上了自由的赛场之后就是这种感觉。刚上场的业余选手兴奋而惶惑、动作也够笨拙。经过年复一年的摸爬滚打,我越来越喜欢赛场上的这种感觉了。这时候我才理解为什么自由在裴多菲的那首小诗里被推上那么崇高的地位。可以说,只有自由的生活才算是人的生活。

5.淘金之旅

在我家,孩子们是有权响亮地拒绝我的命令或建议的。为此有时不免火往上撞,但只要能想得起来,我便试图克制自己的脾气,给他们网开一面。我这样做有我的道理。我小时候是不知道说不的。现在想起来,这对于一个孩子是如何奇怪的事。为何如此,我想部分可能是天生,部分是因为这苗头早在我还在摇篮里时就被掐灭了。严厉的母亲是不允许任何异见的。但是,不表白异见不等于没有异见。因为听话,我经常得到父母的夸奖,但我从来不为这夸奖感到骄傲。不知道说不,但心里又对父母和老师的话有不可遏止的怀疑。那痛伴随我几十年,但直到在我开始懂得自由对我的意义后才开始明白那痛到底是怎么回事:那是天性被扼杀的痛,好像是一棵树上最健硕的大枝被砍掉了。

我不想再这样摧残我的下一辈了。他们和同学们在学校里也跟在家一样直言不讳,不用装出对长辈的言听计从。以势服人在美国的学校里是行不通的。从中国来的老师都知道美国孩子的难对付。在美国长大的孩子就像美国的原始森林,自由地长大,没有人修剪,结果也长得高矮胖瘦不齐。

孩子能自由地长大,是因为大人给他们自由。以我自己幼年的经历来看,懂得给别人自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即使这别人是自己的孩子或学生。人都有在自己的领地上滥施权力的本性,但这不能给他们自由。每个人都懂得为自己的利益奋斗。这不是自由,是自私。没有自由的自私是倾轧。我太熟悉那样的场景了。把别人也加入自己的公式之中,给了别人自由,人才给了自己自由。

这样的自由是可以继承的田产。美国人从他们的祖辈那里继承了一大片沃土,不管是什么样的种子在那里都有可能长得茁壮。那遗产可以从华盛顿、杰弗逊一路往上追溯到古罗马和古希腊。我想西欧和美国近几百年在世界上的崛起就是因为这一笔祖传遗产:自由的理念把个人身上的无穷潜力极大释放出来了。于是这世界不再只是几个寡头的舞台。

我们是穷人的子弟,不仅继承的是瘠薄的田地,并且连识得这田地的人也很少。向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成千上万,向往“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的寥寥无几。但总还是有一些生命力极强的种子在努力生长。

大学时上一门小说选修课,老师布置的期末作业是读一篇小说,再写一篇读后感。我从图书馆借来一本短篇小说集,那里边的二十几位作者可以说是囊括了当时国内所有的小说名家。但读来读去,只读到一篇投缘的,是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当时只觉得这一篇有种让我心动的阳光满满的暖意。选了这篇,却还有点遗憾,因为它实在就是散文,哪里像是小说。但后边的选手们被第一名落下太远了。于是期末作业的题材就这样敲定了。跟同学说起我的作业,才从同学那里知道史铁生是个残疾人。不过这个信息并未引起我什么特别的关注。

再听到史铁生的名字已经是二十多年后:听到了他去世的消息。我一下子想起了遥远的记忆中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从网上找到大家都在说的那篇《我与地坛》,那种阳光满满的暖意又扑面而来。那是我近年来读过的中文世界里最好的文章。那种阳光满满的暖意 – 就像我多年前在《清平湾》中读到的 – 就是自由。那里边的每一个人物、每一棵树、每一只蚂蚁都是自由的:在荒园中出现,从容不迫地领受阳光雨露,也从容不迫地领受命运的捉弄,然后消失。能给他的角色自由的作家也是自由的。

作家的自由来之不易。“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滋味不是四肢健全的人容易想象的。他“发疯”过、“中魔”过、当着母亲的面喊过“我还活什么劲!”。那是不接受现实,是还牵挂着已经不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最后发现“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镇静下来,接受了现实,就自由了。自由就是不再牵挂不属于(或不再属于)自己的东西。从残废了双腿到后来需要一周三次透析才能维持生命的他比我们多数“正常人”的抱怨和苦毒还要少得多。这就是自由的威力。

即使是那里边最悲情的角色 – 作者的母亲 – 也是自由的:

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现在我可以断定,以她的聪慧和坚忍,在那些空落的白天后的黑夜,在那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她思来想去最后准是对自己说:“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的要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在那段日子里——那是好几年前的一段日子,我想我一定使母亲作过了最坏的准备了,但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为我想想”。事实上我也真的没为她想过。

这是一位有见识的母亲,懂得给她的“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自由,让他去那个荒园里找他自己的路,哪怕要面对完全失去儿子的可能。儿子也终于读懂了她,尽管太晚了。假如儿子永远不能懂得自由,他就永远不会读懂母亲。

从某个角度说,我们每个人忙忙碌碌的一生都是淘金之旅:“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换一个角度,也可以说我们忙忙碌碌都是为了寻找自由。史铁生是淘到了金 – 或者说是找到了自由 – 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中的一个。他找到的是用不着肉搏、倾轧和诡诈的心灵自由。就像那个乞丐的故事:每天四下里出去寻找而不得,却在某天蓦然发现整天当椅子坐的那只破箱子里边是满满的黄金。

史铁生其人与文给我的第一个启示是:即使是在中国这样冷落和打压自由的社会里,自由仍然可以长得茁壮。足够自由的人在任何环境中都有自由。虽然“足够自由”是个不容易企及的境界,但我相信中国的未来就在这些足够自由的人的手上。

第二个启示是:不要牵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句话可以作为我后半生的座右铭。想起这句话时,也想起一句精彩的电视剧台词:是你的,赶都赶不走;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住。但这话还没有说透:在人的诸多拥有或者想要拥有的东西之中,如何知道哪些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哪些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问题的答案有时候明显,比如残废了双腿,自由移动的能力就不再属于自己了。也有时候不明显,比如人的梦想:哪些梦想属于自己、哪些不属于自己呢?有的梦想可以成真,有的却只是泡影。

我有个简单的测试 – 就像Paul Simon 的“忧愁河上的金桥”里唱的 –

“When you’re weary

feeling small

when tears are in your eyes”,

那就是我在牵挂不属于我的东西了。放下这些牵挂,金桥就在茫茫的忧愁河上出现了。自由离我原来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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