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胡锦涛主席马英九总统的公开信(1)

 

今年是幸亥革命一百周年。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满清王朝,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中华民国。现在,让我们来回顾这一百年来所取得的成就,确定我们前进的目标,和规划我们前方的道路。

这一百年来,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在二战中浴血抗击日本侵略,显示了中国人民的浩然正气和勇敢无畏。虽然付出了巨大牺牲,中国军民始终没有屈服。中国的抗战赢得了世界反法西斯各国对中国的尊敬。由于中国在二战时的贡献,列强废除了过去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二战后,中国成为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不幸的是抗战刚结束,内战祸起,导致国家分裂。1949年来,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经济上实现了较均等的富裕,言论有自由,新闻有自由,政治上实现了民主。在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成绩也引人注目。大陆亿万人民脱贫,经济总值成为世界第二。大陆在政治改革,言论自由方面,人权方面,贫富差距方面,还需改进。未来的中国应该是什么样呢?未来的中国应该是一个统一的,繁荣的,富足的,自由的,尊重人权的,法治的,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上起领导作用的国家。

绝大多数华人都希望中国和平统一。但很少有文章讨论可行的统一的程序。我认为一部可以在两岸实施的宪法是统一的基础。在网上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会发现以下这样一段话。“按照鲁文斯坦(Karl Loewenstein)依照宪法在国家实际权力运作方面所具有的实质意义进行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属于典型的字义型宪法(Semantic Constitution),即宪法不能全然发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之作用,宪法完全缺乏规范力,成为装饰品。……直至2008年,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国公民因言论被治罪,却得不到宪法言论自由条款(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保护。” Loewenstein所说“宪法不能全然发挥限制国家权力”的作用,也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能作为法治的依据。当宪法不能自洽,法律的尊严也就无法建立。统一的中国应该是法治的国家。请参考我的一篇文章谈论法治的历史:韩家亮《法治,法制,三权分立》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8078。新的统一的中国宪法也不应该照搬中华民国的宪法。建议尽快召开立宪会议,中国大陆,台湾,香港,达赖喇嘛,外籍华人应该都有代表出席,以使宪法采取各方意见。应该能在二年以内制定一部统一宪法的初稿,然后交两岸和香港公民投票。

建议胡锦涛主席马英九总统商讨一个中国统一规划。在20年至多50年实现中国统一应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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