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亮
最近在Jimmy Kimmel主持的ABC儿童搞笑节目里一个白人小男孩被问到美国欠中国债应该怎么办,他说杀光所有中国人。关于这件事的讨论漫天遍地,该说的都说了。这里想谈谈与这有关联的一个问题:美国的种族问题。很久以前我在美国读研究生的时候,曾经旁听过一门多元文化课。这门课使我获益匪浅,对美国的种族问题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对我后来处理美国种族关系很有帮助。我就从这门课谈起。
应该是1983年下半年我考过了博士资格考试以后,一个美籍华裔高年级本科生邀请我去旁听一门多元文化课。当时我想一方面可以练练英语,另一方面可以了解美国社会,所以我就欣然答应。美国好大学文科高年级的课要求不低,学这门课的学生需要查找阅读大量文献,然后把准备好的材料拿到课堂上讨论。因为是旁听我没有参与查找文献只是参加讨论。这门课人不多,10-12人,但是有华裔日裔非裔参加。因为年月久远许多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有两个关键课题我记得很清楚:1)美国排华法案;2)二战中日裔美国人被关押的历史。另外当时中文报纸曾广为报道底特律华人陈果仁被殴打致死案。虽然这个案件没有在课堂上正式讨论,我与这门课的学生曾经详细讨论过这个案件。
美国1882年的排华法案是这门课比较早讨论的课题。学生准备的材料介绍当时许多华工在美国受歧视迫害的情况。这我以前在中国国内也了解一些。在讨论时,我提问为什么在象征自由民主的美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些学生在课堂上回答了我的提问。但是我还是没有完全明白。下课后我又与几个学生继续讨论。我这才基本上明白了事情的起因。它不完全是种族上的原因很大程度是文化上的原因。起初美国舆论欢迎华人移民。但是早期来的不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主要是华工。他们一门心思在淘金赚钱上,不与其他种族打交道。华工赚钱以后多数汇给在中国的家庭。另外华工常常愿意接受很低的工价,在客观上把其他种族工人的工作抢走。这些引起许多种族的不满,他们在华人多的几个地区闹事,最终导致国会通过排华法案。我认为1)美排华法案明显违反美国宪法精神。2)现代移民美国的华人与早期华人移民的成分大不相同。3)因为成分不同,今后发生类似的排华活动可能性极小。4)华人应该注意被美国文化容纳接受。有些华人认为应该融合于美国文化之中。融合比较难,为美国文化所容纳接受要容易些。
二战中日裔美国人被关押是这门课的另一个重要课题。这些学生中有一个日裔女学生S,她在加州的父亲就曾被关押。课堂讨论以后我又与她继续讨论。当时日裔美国人在文化上与美国主流有相当隔阂。许多日裔美国人仍然认日本为祖国。当然日本偷袭美国珍珠港时有日本间谍帮助也是一个因素。那时许多美国人怀疑日裔美国人是否忠于美国。这些因素导致美国政府下令关押日裔美国人。同时美国有许多德裔意裔移民,他们不但没有被关押,还有不少到战场与法西斯作战。也有日裔美国人自愿上战场,决心在战场上捍卫美国的价值观和自己的名誉。这些日裔美国人作战十分英勇,许多人战死战场。前些时去世的夏威夷出生的日裔参议员Daniel Inouye就是他们其中一个。Inouye在二战欧洲战场上九死一生立了战功。他后来成为国会议员,最后成为非常受尊重的资深参议员,对美国政治有重大贡献。前不久他去世时,葬礼非常隆重。我问S她如何看待二战中日裔被关押一事,她认为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后来S的父亲参加了她的毕业典礼。我问S她父亲如何看二战时被关押。她说他父亲现在不愿提过去的事。她还说她父亲现在反而希望子女与白人联姻(我认为这倒没必要)。将来这种事情是否会在华裔身上发生?我先考虑一些相关背景以后再回到这个题目。
这门课进行时正值底特律华人陈果仁被殴致死案的复审。这个案子本身不在课程内容里,但是我与上课的学生详细讨论过这个案子。因为论坛上有人提起,我也在此探讨。首先中文维基叙述这个案子条文有几个重要错误,英文版好一些【1】。事情起因是两个底特律汽车工人一父亲和他的继子在一个俱乐部饮酒。由于当时日本汽车在美国销售越来越好,严重影响美国汽车工业前景并威胁到他们的工作,所以这两个汽车工人非常恨日本人。陈果仁刚好也在此俱乐部开派对。他们误认为陈果仁是日本人,就恶言相向,然后双方对骂,发展成对打。陈果仁出俱乐部前还向这两个汽车工人挑战到停车场继续打( Chin challenged Ebens and Nitz to continue the fight in the parking lot【1】)。结果这两个汽车工人拿了一根棒球棍,在俱乐部外把陈果仁打死。我当时问班上的两个亚裔学生。他们告诉我1)打群架很难判谋杀罪;况且事发前双方都动了手,还都喝了酒;2)仇恨罪(Hate Crime)和侵犯民权罪(Civil Right Violation)非常难定罪;3)误认陈为日本人使仇恨罪和侵犯民权罪更难成立。如果你对美国的法律稍有了解的话,美国法庭定罪需要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不难看出要定这两个汽车工人重罪很不容易。中文维基给人的印象是这个案件判决不公,懂美国法律的人很难同意这点。
现在回到我们的中心问题,种族歧视。许多华人认为种族问题是各国的最大问题,这绝对不正确。华人具有这种看法的至少部分原因是受中国过去历史和地理环境的限制。喜马拉雅山脉、戈壁、海洋使得中国与世界其它主要文明交往困难。种族问题在世界上其它主要文明中不是最大问题。例如中东地区的定居、种植和驯养家畜的历史已经有一万一千多年。在这一万多年里中东地区一直不断存在交往,扩张和冲突。中东地区种族迁移和种族之间通婚也很普遍。在这些方面欧洲也类似于中东只是时间晚很多。中东历史权威Bernard Lewis曾经观察到一个现象。中东穆斯林通常首先认同(ID,Identification)自己为穆斯林,然后才是国家:伊朗、埃及、伊拉克、叙利亚等等。Lewis指出这种现象是穆斯林所特有的,世界上其他人多数是ID自己的国家或是民族:法国、英国、中国、美国等等。西方ID这个词用的比较多,意思是自己的归属。华人一般ID自己中国(国家)或是华人(种族)。再仔细考虑不同文明中的种族关系。在中世纪时,伊斯兰教中的种族平等比较其它文明要好。下面一段是Bernard Lewis的一本书《错在哪》【2】的摘要:“第四章讨论现代化和社会平等。常说伊斯兰教是一个平等的宗教。这种说法有它的真实性。如果我们比较伊斯兰社会起源时与周边的社会—东边的封建的伊朗及种性制的印度,西边的特权贵族的拜占廷和拉丁欧洲—伊斯兰教确实带来了平等的信息。伊斯兰教的实行反对依据家族,出生,身份,财富,甚至种族来的特权而坚持级别和荣誉只能取决于虔诚和功绩。但这种平等是不完全的;伊斯兰从起初承认三种基本的不平等,主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信者和不信者。“伊斯兰国家的种族平等的根据是天下穆斯林都是兄弟。当然伊斯兰国家在种族平等上也不完全。从近年来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报道中可以看出部落在这些伊斯兰国家的重要。部落与种族一样也是血缘关系。
基督教文明中种族平等有两个驱动力:圣经和现代意识形态,例如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伊斯兰国家中的种族平等是隐形的,也就是说不是可兰经规定的;基督教文明的种族平等是显性的,即圣经里有或者在意识形态里明文规定。基督教里种族平等的实现比伊斯兰教世界晚但是彻底。有人或许会提出奴隶问题。奴隶问题比较大也牵涉广泛,以后专题探讨。
现在来看中国。中国与上面伊斯兰文明和基督教文明(或现代西方文明,有人称之为后基督教文明)不同。中国主要受儒教影响,等级森严。这连同中国历史和地理环境使得华人非常排外。大家或许知道中国古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很难想象这样的古谚在伊斯兰国家或是基督教国家中流行。中国近代对待外族或是鄙视,例如称呼他们为洋鬼子,或是低声下气看白人高一等。其实这在现代社会中都不应该。
华人移民到美国要面对几个问题:文化差异、政治差异、认同问题。中美的文化差异巨大。不可能要求美国文化作出巨大改动来适应华人,只可能华人移民自己适应美国社会。移民必须知道其它团体的底线。美国排华法案的通过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华工触及了其他族裔的底线。我已经讲过今后美国通过新的种族歧视法案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它违反美国宪法。但是移民群体仍然应该避免走到这样的地步。第二个问题是法治。大陆移民从一个专制的或是威权的国家来到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非常需要在思维上来一个根本的转变。发生一件事以后,要从法治的角度出发。例如文章开头所说的JK的ABC儿童节目。我认为ABC播出这个节目犯了错。但是为这事有人提议要告ABC要开除JK。这就是这些人不懂美国的法律和公司运行规则,靠想当然行事。有些华人对上面的陈果仁一案的反应也是完全不懂美国法律。
第三个认同问题最困难。二战日裔美国人被关押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华裔第一代移民中间有不少存在这个问题,而本地出生的华裔美国人中很少有这个问题。究其原因,上面讲到的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别是一个因素。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共的长期宣传教育。许多人受到洗脑教育后认为只能认同中国,转而只能认同中共因为它掌权它“代表”中国。实际上,中共向来对西方人毕恭毕敬但是对外籍华人常常刁难。即使你认同它,它也不会认为应该帮助你。入籍的华裔应该认真思考,是认同中共呢,还是认同入籍的国家。第三个因素是根据一个迷思:中国强大了,华裔在国外就不被歧视了。在民主法治的国家,少数民族的地位和权利是依靠法律来保护的,与其它国家的情况有什么关系?几年前我在澳大利亚认识二个津巴布韦的学生。了解津巴布韦的国情的都知道,长期当总统的穆加贝搞共产党没收土地那一套,结果把原来非洲的粮仓津巴布韦搞得民不聊生,饥荒严重,天文数字的通货膨胀,人均寿命降到30多岁只有原来的一半。但是在澳洲没有人敢歧视这二个津巴布韦学生。实际上其中一个学生找到的工作薪水是大多数大陆学生的一倍!这大概与他很灵活和比较了解澳洲文化(同为英联邦国家)有关。除了法律,华裔在西方国家的地位与中国的强大有复杂的关系。如果中国强大是由于民主法治尊重人权,当然这有助于提高华裔的地位。但是如果中国成为对外强权的国家,华裔还可能被敌视。假设中国与日本发生武装冲突,在日本的华裔的地位可能会遭受困难。
现在考虑像二战中日裔美国人被关押的事是否还会发生,特别是否会发生在华人身上。这很难讲。完全重现关押一个族裔的美国人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在某种形式下重现的可能性仍然有。虽然美国政府对二战时关押日裔美国人的行为道歉,但是战争时美国政府这种行动可以理解。即使现在发生类似情况,美国政府还有可能做出类似决定。那么现在中美之间发生战争可能性有多大呢?如果中国是民主国家,中美之间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会很小,因为民主国家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虽然中国不是民主国家,中美之间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也相当小。中美双方都会克制因为知道中美战争可能会导致核大战,所以事态不太可能会发展到失控。但是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假设中日交战,因为日美安全条约美国有卷入的可能性。假设中美交战,美国政府肯定会对华裔美国公民是否忠于美国做一个评估,然后选择一个对策。华裔美国人的最大问题是许多人糊涂,不知道自己认同什么。
由于我听过前面所说的课,对什么是种族歧视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我在美国上学和博士后近八年基本上没有碰到针对我的种族歧视(云易最近文章也说到这点)。我的确看到过一些歧视黑人的事件。有时要对美国的幽默有些了解。譬如我在北卡读研究生时,我的美国同学有南方来的也有北方来的。同学聚会时常常有南北方同学互相开玩笑,没有人认真。还有一次我在超市买东西,店员有些慢。一个美国白人妇女对我表示不满,意思是说这些南方人太笨。我也不好说什么。我想我还不是美国人,如果是恐怕会站在本地人一边。有些华人讲的歧视事件有些是文化差别,有些是误会,有些是上纲上线,有些是过于敏感。有些华人受潜在文化影响,别人不照我的规矩行事就是歧视我。既然你生活在美国,最好按美国习惯行事。至于误会,我在上那门多元文化课时,有一次与一个学生深入讨论。他说如果你详细找,常常可以找出歧视的影子。所以需要多了解本地文化,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至于过于敏感和上纲上线,这是受了中共宣传教育的人常有的。例如,这次JK的ABC儿童节目,居然有人说此小孩说这话一定是家里教导他的结果。令人马上想起文化大革命中的上纲上线,会使多数美国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个小孩的这种讲话很可能是从电玩或小孩游戏中来。依我看,这次的责任在ABC这个节目的编辑。但是既然Jimmy Kimmel和ABC已经道歉,穷追猛打反而不好。
有时华人对新闻报道的反应也难以理解。多年前(1992,1996)NBC的体育主播 Bob Costas 在奥林匹克开幕式上讲到中国运动员用禁药。当时许多华人强烈抗议,我觉得不可思议。可能是许多华人觉得面子十分重要。但是西方不认面子。西方新闻界只要有可靠的新闻来源就会播出,不管这个新闻是否丢了谁的面子。最后证实Costas 讲的正确,这些华人不做声了。其实整个事件有些闹剧。早些时候东德用禁药非常严重,没见德裔美国人出来抗议。
在种族关系方面比较澳大利亚与美国很有意思。我在1989年移民到澳大利亚。三个月中就碰到二三起种族歧视事件(比我在美国七八年多多了)。一次在旅馆里,一个澳洲中年男子先问我是哪里人。知道我不是日本人以后他就对我说Jap(澳洲人骂日本人用语)怎么怎么坏。像这种事在美国不可想象。还有一次发生在悉尼公车上。当时六四刚过,一个澳洲青年与一个澳洲中年妇女讨论中国的屠杀。这个澳洲中年妇女把中国发生的暴行归于种族。我当时心情正沉重,听了当然很不好受。我知道她错误,但是也不愿与她争执。我当时想起圣经上的一句话,愿神饶恕她吧,因为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华人亚洲人完全可以实现民主,后来台湾和韩国的民主化就是证明。历史上澳洲的民权运动远没有美国那样激烈,种族歧视方面的法律也没有美国严厉。美国的剧烈民权运动使得法律严厉但是心里的歧视,特别是对黑人的歧视,仍然存在。由于顾及政治正确和严厉的法律,美国很少有人在公共场所散布种族歧视的言论,但是这不一定表明心里赞成种族平等。澳洲这三十年来种族平等有很大进步,当然还时有种族歧视事件发生。我觉得像澳洲这样的渐进可能反而比较好。当然美国的历史不同,所以这种比较也许意义不大。
注释:
【1】https://en.wikipedia.org/wiki/Vincent_Chin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onald_Ebens
【2】Bernard Lewis, “What Went Wrong?: The Clash Between Islam and Modernity in the Middle East,” Harper Perennial, 2003. 与本篇相关的中文简介可以参考【3】。
【3】韩家亮:错在哪?(下)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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