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法治,法制,三权分立》一文【1】以后,就一直希望有不同观点或看法的文章出现。因为我那篇文章相当精简,有许多地方可供商讨、发展。最近看到李南央的《刺破王朝循环怪圈的利器》一文【2】。这篇文章与我以前的文章可以说直接有关,我现在来谈谈李南央的文章,也从另一个角度再来看法治问题。
李南央的文章是从读吴思的《血酬定律》一文的札记开始的。网上查找《血酬定律》才发现这本书在中国大陆曾经很有影响。我以前没有注意,也没有读过。不过看了李南央的札记后,我觉得《血酬定律》一文又是华人中一个re-invent wheel的寻求,不读也不会缺少什么。可惜的是许多华人把时间精力化在这些无用功上。
Bernard Lewis近来又有一本好书《信仰和权力》其中有一句话很有总结性:(西方)现代社会在历史上,文化上,和宗教上是从犹太教-基督教(Judeo-Christian)和希腊-罗马(Greco-Roman)来的【3】。这种论点不是Bernard Lewi的发明,在文献中常出现,基本上是学术界公认的。为什么讲犹太教-基督教而不是直接提基督教呢?这是因为从历史上来讲基督教是从犹太教而来,甚至可以把基督教看成是犹太教的一支。我在略译《错在哪?》一书时曾说过基督教文明的发展和伊斯兰文明的发展可以作为中华文明的发展的借鉴【4】。西方文明的另一个传统是希腊-罗马。我们要重点讨论的法治就是从罗马法典来的【1】。
宗教是前瞻的,这个看法出现于许多文献中。一个华人熟悉的例子是儒教在中国社会二千年的支配作用。美国政治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类似的前瞻性。美国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是前瞻性的。例如独立宣言宣称人被造平等。但是人之间的真正平等,特别是白人与黑人的平等,是在独立宣言发表近二百年后才基本做到。有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平等问题,男女平等问题,可以用来说明宗教的前瞻性。《错在哪?》一书中有这样一段【5】:“常说伊斯兰教是一个平等的宗教。这种说法有它的真实性。如果我们比较伊斯兰社会起源时与周边的社会—东边的封建的伊朗及种性制的印度,西边的特权贵族的拜占廷和拉丁欧洲—伊斯兰教确实带来了平等的信息。伊斯兰教的实行反对依据家族,出生,身份,财富,甚至种族来的特权而坚持级别和荣誉只能取决于虔诚和功绩。但这种平等是不完全的;伊斯兰从起初承认三种基本的不平等,主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信者和不信者。”所以,伊斯兰教不认为男女之间应该平等。与此相反,圣经里加拉太书有这样一句,3:28“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希利尼人即希腊人,在基督教早期与犹太人相对。所以男女平等早就出现在圣经里。但是要两千年的社会演进才基本在基督教社会得到实现。反之在穆斯林社会,伊斯兰教不认为男女应该平等。在这样的宗教指引下,伊斯兰社会男女平等进展慢得多。有些伊斯兰国家,例如沙特阿拉伯,伊朗,直到现在妇女还是二等公民。对中国来讲,新文化运动推翻了儒教统治地位,妇女平等就不受儒教的约束。我们大致有:宗教 > 意识形态 > 政体; 宗教 > 文化; 等等。
这里指出【2】的二个小错。一是文中讲“一夫一妻是基督教的教义”。一夫一妻在基督教中并没有上升到教义的高度。耶稣在马太福音19章3-9节确实讲到一男一女结婚,但并没有给诫命。当然,历史上一夫一妻制是从基督教文明开始,并且它在历史上对男女平等起了巨大作用。此文的另一个错误是关于摩门教。摩门教自己认为是基督教的一个教派,但是主流基督教普遍认为摩门教是一个异端【6,7】。讲基督教反对摩门教一夫多妻不太准确,因为摩门教认为自己是基督教。至于摩门教原教旨主义的一夫多妻制,它违反世俗法律,而不是宗教自由或宗教歧视问题。现代民主国家一般是政教分离的。但是宗教或民族习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一夫多妻制违反美国世俗法律。不论摩门教也好,穆斯林(也是一夫多妻制)也好,你生活在这个国家你就必须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所以【2】的那个案子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这点刚好与李的文章的意思相左。
现在来看吴思的《血酬定律》。我没有时间去读原文。但是从李南央的文章【2】来看,这篇文章受马克思主义的毒素和中国的“胜者王败者寇”影响太深。用这样的分析方法看西方历史或是伊斯兰文明历史就必然得出荒谬的结论。例如,耶稣被钉十字架,他的十二个门徒除了一个(犹大)背叛耶稣以外,有十个殉道(即因为持守信仰而被处死),剩下一个也是饱受迫害。直到约300年后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基督教才改变受迫害的情形。而作为对比,穆罕穆德在他在世时就取得政权,他的追随者在短短的几世纪内征服了中东和北非,甚至欧洲、亚洲的一部分。无论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的发展至少在大致上都不符合《血酬定律》。而且在1000A.D.时,许多人都认为伊斯兰教是世界的未来而基督教是否能够存活还是问题。如果仅仅按国土,财富,武力,和人文(伊斯兰世界占有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发源地和圣城,兼有古希腊哲学、科学、文艺)来看,基督教文明守好自己地盘就已经不错了。但是历史发展完全不同于人们的想象,也不是暴力元规则所能解释的。《血酬定律》中还有这样一句:“小农经济的基础不变,诱导或威胁帝国制度发生根本变迁的利害格局就不能形成,王朝循环就不会终止。”熟悉马克思主义的读者,立刻知道这是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而来,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问题是这种观点不符合历史事实。或许,你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政体演进。但是最终起主导因素的是宗教、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这从《宗教、制度与普世价值》【8】中可以看到一些。还有,《血酬定律》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很难说明台湾、韩国的民主转型。与其根据一些错误的意识形态和哲学思潮发展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还不如从宗教根源、宗教对比、和政教分离来检讨和规划中国的前途。
在【1】里我们看到西方法治是从罗马法典而来,先是罗马教廷推广应用。基督教为什么要从罗马法典里面找法治的先例?难道圣经里没有给出法律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要了解基督教圣经新约旧约的不同和圣经的解释(例如【9】)。这里只作个简要地解释。圣经的旧约含有律法,特别是旧约的《利未记》和《申命记》中律法占有主要地位。律法常指神的法律,以区别于世俗法律。而新约没有律法。一个基督教正统教义是人靠自己无法遵守(旧约的)律法。这是保罗在《罗马书》中3章23节所说的人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的意思。而新约中耶稣的教导比旧约的律法要求还要高许多,难以实行。例如你可参照《马太福音》耶稣在山上布道从5章3节到7章27节。一个犹太社区可能尽力实行旧约的律法,但一个基督教国家不能用旧约的律法而新约又没有律法。这就是为什么教廷和西方世俗政府要诉求于罗马法典。William McNeill《西方的崛起》中有这样一段:“客观法律,不需要神的显示和人的反复无常和热情,适用于人际事务同时在自然和理性下协和运行。这样的概念是罗马和继承罗马的社会所独有的”【10】。这里,“继承罗马的社会”McNeill应指西方基督教各国。
李文【2】的一个重点是正义、道德是随文化而不同的。首先,我们先看应该如何翻译Justice和Righteous。这两个词有很重要的不同。Justice一般翻译为公平、正义。在Webster字典中Justice是针对法律而言。Righteous一般翻译为公义。公义主要意义是从神那里来的。在Webster字典中,Righteous可以指神的或是道德的。在西方基督教文化背景下,这两个词意义是有很大差别的。基督教认为人类社会无论怎样努力,是达不到公义的。公义只能由神达到。还有一些相对应的词汇:律法 —— 法律:律法是神的法律,它包含宗教法律和世俗法律。道德 —— 守法:有道德比守法要高。有道德的人一定守法但是守法的人不一定有道德。公义 —— 公平:公平在法治方面是指司法公平,并不一定保证法庭裁决一定正确。
现在来看李文【2】的要点。【2】结论是““公正”是一把刺破王朝循环怪圈的利器。”首先,司法公正只是西方现代社会的一部分。最关键的是西方政体有一个约束政府的宪法【1】。如果没有一个限制政府的宪法,许多法律可能形同虚设。例如中国大陆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无法实行。中国大陆在这方面的司法不可能公正,因为认真起来这与现行宪法中党的领导可能抵触。在宪法没有实际功能情形下,任何司法公正只能显现宪法的矛盾,不能使公民建立对司法的信心。第二,西方的整个法律体制是在罗马法典和基督教传统下发展起来的。中国将来如何建立一个较好的法律体系,尚且有待研究。我想应该是从Top-down出发。最高一层是政教分离。同时借鉴西方法律体系,结合中国文化传统,建立独特的法律体系。这里有很多研究探索工作要做。这些工作比发明什么社会发展新定律要有意义的多。 第三,【2】中提到司法公正独立于社会正义,我认为这应该可以在中国达到。
另外,【2】中提到的伊拉克战争。这次战争并不是布什一个人作的决定。在战争开始以前,美参院以压倒多数赞成开战。约开战三个月以后,克林顿也认为他也必然会开战。详细参【11】。
注释:
【1】 韩家亮:法治,法制,三权分立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8078
【2】 李南央:刺破王朝循环怪圈的利器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9727
【3】 Bernard Lewis, “Faith and Power: Religion and Politics in the Middle Eas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p.55.
【4】 韩家亮:错在哪?(上)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1367
【5】 韩家亮:错在哪?(下)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1488
【6】 韩家亮文集 (https://hxwk.ciaos.org/han-jialiang.hxwk.org/)正统、异端、邪教
【7】 王永信:真道手冊.(可向大使命中心 https://www.gcciusa.org/ 索取)
【8】 韩家亮:宗教、制度与普世价值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9452
【9】 韩家亮文集 (https://hxwk.ciaos.org/han-jialiang.hxwk.org/)兴无灭资与基督教(2)— 真正的基督徒
【10】 William McNeill,”The Rise of the West: A History of the Human Communit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2,p.355.
【11】 韩家亮:美国大选——答《为自由派一辩》和《为自由派再辩》兼谈伊拉克战争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