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宗教、制度与普世价值》【1】一文中谈到了政治平等是政治现代化的根本。在世界历史上,政治制度基本上取决于宗教或意识形态。这篇文章来探讨种族歧视,政治平等和宗教的关系。本文是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的,即用计算机行话来说,是Top-down不是Bottom-up。
这里讨论的宗教包括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儒教。除了以色列以外,犹太教对其它政体直接影响很小但是它很特殊,我将来再讨论。先来看印度教。印度教以它的种姓制度闻名。种姓决定了社会地位,职业,婚姻等等。印度的主要宗教信仰是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在这样的背景下,印度独立后很快实行了民主。这是相当了不起的进步。当然,印度在完善民主制度上和达到种族真正平等方面还有不少地方需要努力。至于佛教,它强调出世和对政治较少干预。因此佛教对政治平等没有很大阻力。
现在来看儒教。儒教的政治体系建立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基础之上。显然儒教的这个基础与政治平等冲突。但是,我想我们应该看到两点。一是儒教的理论在平等方面仍然优于印度教的种姓制度。既然印度可以实现政治现代化,中国也应该可以。二是新文化运动开始的现代化已经使许多中国人放弃了儒教,或者至少放弃了儒教的政治理论。我曾讲过,中国大陆的政治还没有现代化,政治平等还没有实现的原因是因为中国走了马克思主义一段弯路。大家都知道马克思主义是反对政治平等的。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是按阶级划分的,不可能平等。马克思画出了一幅将来美好图画,但是开出的却是一个暴力的途径。现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寥寥无几。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担心如何融合马克思主义于未来的政治体系。未来的中国却需要考虑根除种族主义。例如,在网上辩论西方的穆斯林问题时,有年轻人突然冒出一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果按这个逻辑,华人在西方是不可能有平等了?细想起来,这个中国箴言与一些伊斯兰国家的氏族政治是同类,都是反动落后的世界观。
现在来看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政治平等和种族歧视问题。在种族平等上,我建议从四个层面上看问题。第一个层面是人们的行动上。第二个层面是从人们的思想意识上。第三个层面是法律上。第四个层面上是宗教和意识形态上。行动上的歧视主要从惩罚性的法律控制。思想意识上的歧视可以通过教育和文化交流减少。法律上的歧视来源可能有各方面。宗教和意识形态上来的是主要方面。第四个层面可能影响其它几个层面。我在下面就比较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平等方面的相同和区别。
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教文明都是类帝国(empire)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nation)。美国以大熔炉(melting pot) 著称。罗马帝国才是大熔炉的首创呢。我的论点是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是法治社会,且法律是分别从圣经和可兰经来的。《错在哪?》第四章[5,2]是关键。“伊斯兰教的实行反对依据家族,出生,身份,财富,甚至种族来的特权而坚持级别和荣誉只能取决于虔诚和功绩。”B. Lewis 在这里集中讨论三种基本的不平等,主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信者和不信者。他是对的,这是因为这符合加拉太书3:28“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注意种族歧视不在其中。为什么?我认为在诸多不平等中,种族歧视不是最重要的。圣经里另有一经节关于平等:歌罗西书3:11“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这节经文与消灭种族歧视有关。
我谈一些我自己在美国和澳洲的经历。作为一个大陆从81年来的华人,我很容易理解许多人关心华人是否会在美国受到种族歧视,直率地说,现在在美国基本上没有对华人或亚洲人的种族歧视。文化冲突(Cultural clash) 有时会有,种族歧视几乎没有。在美国对黑人的歧视有时确实还有;当然这样的人是少数。
关于奥巴马被选为总统这事上,他是黑人这点对我来说从不是大问题。我的政治频谱是中右。但我也可以选中左候选人。 首先,我要想知道他是否是一个重生得救(born-again)的基督徒
。奥巴马明显是。他的前牧师的 black theology 问题闹得纷纷扬扬。black theology 从神学上来说是错的。但奥巴马做的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从事态的发展来看,我只能说赞美主。
注释:
【1】 韩家亮:宗教、制度与普世价值
https://ciaos.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9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