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如己”和市场经济

“爱人如己”和市场经济

傅红春

就正统而言,不管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制度上,中国文化对于私利和市场是否定的,而西方文化对于私利和市场则是肯定的。

在西方主流文化——基督教文化中,爱上帝和爱人如己,是最大的戒命,是全部律法的总纲(《新约·马太福音》)。爱上帝、信基督,可进天国、可得永生,满足了个人在天国里的利益(请注意,个人利益就是私利);爱自己(爱人如己的前提是爱自己,其意是说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掉),享受人生,满足了个人在尘世里的利益。两者都是满足私利,差别只是在不同时空里的私利,因此可以并存不悖,不会互相排斥、互相否定。理解和施行上比较困难的是“爱人如己”,就它是上帝的戒命(如此才能够得到上帝的喜欢)言,它属于“出世”;就它的参照标准(爱自己)言,它属于“入世”。如何在同时既爱自己又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

通过市场!

在中国传统的主流文化(思想上是儒、佛、道三家并立,制度上是儒一家独尊)中,都大体上是否定私利的。

儒家理想的行为规范,是要约束直至消灭每个人的个性与私利。朱子(1130-1200)有一句话最概括地表明了这一点:“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十二)。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佛家要修行成佛。

道家要得道成仙。

它们对人们的总的要求,都是要放弃、牺牲自己在尘世里的私利。因此,儒、佛、道三家都不需要利用市场来解决“爱人如己”(即在同一时间里既利己又像利己一样利人)的两难悖论。中国文化从来没有真正地完全地驱除私利与市场;但是毫无疑问,私利与市场也从来没有汇入中国文化的主流(中国目前私欲横行但却不是私有经济,市场也还非常幼稚和脆弱)。

由此可以概括地说,西方文化的社会伦理标准是“爱人如己”,而中国文化的社会伦理标准则是“克己利人”。说中西文化的差别,这就是最根本的差别。

两种伦理标准,造成在经济上的不同认知水平、不同操作难度以及不同施行后果。

先看不同认知水平。

如果把人们可以享用的财富比作一个蛋糕的话,那末,西方文化认为这个蛋糕的尺寸是可以变得更大的,质地是不均匀的。而中国文化则认为这个蛋糕的尺寸是既很小又很难变大的,质地是均匀的。由此出发,西方文化重消费(因为可以吃到更大的蛋糕)、重生产(因为可以做出更大的蛋糕)、重交换(因为可以得到更合个人口味的蛋糕)。而中国文化则不重消费、不重生产、不重交换,单单就只是重分配(因为蛋糕太小,你少我就多、你死我就活),这就是孔子(公元前551至前479年)所说的:“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篇》)。

再看不同操作难度。

西方的“爱人如己”,比较容易做到。一是不违背人们追求私利的天性;二是参照系很清楚,大多数人都明白如何爱自己;三是市场使之制度化了,等价交换,要爱自己,必须先爱别人,爱自己的动机,可以有爱别人的效果。这既不否认西方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有些事情上表现出“克己利人”的举动,也不否认西方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有些事情上干着“损人利己”的勾当,两者都有很多的例子。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这两者都不是西方主流文化对普通大众的一般要求。

中国的“克己利人”,很难做到。要求人人时时处处事事(起码都取多数)遵循这个标准,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和当今的现实都证明,这种理想只能是空想。

最后看不同施行后果。

中西目前在经济发达程度上的巨大差距,就是对此的最好说明。在西方,不管是自觉主动地,还是自发被动地,如果每一个人都做到了“爱人如己”,则每一个人的利益得到了满足,同时整个社会的利益也得到了满足(因为社会就是个人的集合)。在中国,如果每一个人都做到了“克己利人”,则每一个人的利益被牺牲,同时整个社会的利益也被牺牲。

新加坡《联合早报》199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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